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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公的深刻检讨


我最最亲爱的领导,老婆同志:


       


按照您的吩咐,昨天我在小卧室进行了深刻而沉痛的反省,我觉得您有些话说的在理,我确实存在很多美中不足的问题。不过您也不能就此断定我对您的爱已经打了八折。回忆这些年的生活经历我粗略统计了一些爱您的证据,现列举如下,请您过目:


       


1.大二那年刚刚和您同桌的时候,我就对您的美色已经起了觊觎之心(尽管那时候您的脸胖胖圆圆的像个小面盆),就在我按步就班地实施偷心计划时,突然传来您要相亲的消息,我痛骂N天出这个馊主意的人即您的老爸我现在的老丈人,那几天我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常常冲动想在他来约您的时候背后拍一板砖,不过好在他的质量太差您的眼光够高,得到消息我请全宿舍兄弟喝了一星期酸奶。


       


2.您不能把抽烟的责任全都归咎于我,其实刚开始完全是没事的时候点一根玩玩深沉扮扮酷,自从大三您去外地回来送我一个左轮手枪打火机,我每个星期都不得不两次光临东门外的小烟摊,因为回到宿舍想您了我就会拿出打火机,红红的火苗总会让我想起您红红的唇,所以我只好用烟亲火苗我再亲烟来慰藉我饥渴的心灵。


       


3.您老是说我赶不上潮流跟不上时代,人家别的小伙都是溜光水滑衣着光鲜,我呢总是两套衣服来回换穿。古语说的好,好钢用在刀刃上,男人穿得再好看也没啥社会效应,所以我把这份对美的追求寄望给您,让您漂亮的潇洒红尘。有个秘密我一直没说,其实最爽的事就是挽着您上街,那感觉就像守着自己刚刚发的精华贴,看那点击率哗哗地升。


       


4.我承认自己比较没正经,说不了两三句话就会下道,您老是批评我要老实厚道少耍贫嘴,我不明白自己咋就变成了这样,一点都不像个成家立业的人,可是我怎么也没法控制自己,就是喜欢叫您二毛驴,就是喜欢上蹿下跳胡扯六拉的逗您开心。我不认为我这个样子没有价值,要不您说说,为啥你都这大了可到了哪总有人惦记着要给您介绍对象?


       


5.前几天您要代表单位参加竞赛,为了安慰您成天对着那些法律条文烦的发火冒烟的心,也为了实践夫妻之间同甘共苦之最高信仰,我抛开了一切世俗牵绊,义无反顾地捡起那些扔下N年的书,结果昨天您上战场没拿到名次,我却在今天的考试里装了一把大明白,那么多人都跟着我抄。


       


6.您有很多时候是非常没有良心的,总是把我的丑事到处宣扬,伤害我脆弱的心灵。比如您做菜倒了半袋盐结果我把它当咸菜就着水吃了三天啊;比如我给您洗衣服结果搓扒了丝啊;比如您加班我傻呵呵半夜等在小区门口结果被蚊子饱餐啊——搞的我在单位很没面子,只有您姐夫上次来对我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任重道远多保重吧!


       


屋子里面有个蚊子老在骚扰我的思路,说到这又得向您检讨,是我不好,不该在开门的时候把它放进来,更不该宽容它活到现在,您的细皮嫩肉比我这又粗又黑的金贵好多,所以只能先说到这,我要去找那只蚊子了。如果您看过之后觉得我的觉悟已经提升到足够的高度,就在下面批个同意!


       


敬礼


       


检讨人:您最最亲爱的战友,同志兼老公

妻子比初恋情人更值得珍惜


阳台上摆放着几盆花,都是一些很普通的花,有的甚至叫不出名字。闲暇时我就去看它们,坐在小凳子上,点燃一支烟,然后给花浇水。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花势长的很旺盛。


妻子是一个女强人,很多方面都胜过我,其中包括收入、张罗家里、家外的大小事情的能力。我对妻子本应该像女神一样敬重,可是,我对她的感情实际上是温温的、淡淡的,爱也爱不来,恨也恨不来。曾经的往事让我遗失了全部激情。从此,爱就停留在那一个时刻。


十年前,我还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在国有大企业里当一名机床操作工。那时,浑身洋溢着朝气和活力。


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单位里新分来一个女大学生——小焉。


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的注视她——清爽、洁净,一双眼睛单纯而清澈,简直让人百看不厌。她的性格开朗而健谈,很快就和周围的许多人谈笑风声了。也许因为喜欢她,就会感到很拘谨,面目表情和言谈举止也很僵化,担心自己的失态被她注意,另一个原因,希望她看到我美好的一面---深沉而帅气,所以总不敢去和她说话。


几天过去了,可能她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和认识了一些人。领导把小焉带到我的面前说:“给你安排一个新学员,以后要照顾她,把技术要毫无保留的传给她。她要在这里锻炼一年。”我心中窃喜:感谢老天啊!我和小焉也许很有缘。


我开动机床,飞溅的铁屑到处飞扬。我让小焉带上防护眼镜,在远处观望着。有时,我就关心的给小焉出歪主意:“你可以溜号,我不会说的,有什么事情我会照应一下的。”


小焉非常聪明,她理解了我的意思,这样她有足够的时间在单身公寓里大吃大睡,等休息好再来上班。


时间久了,小焉暗暗感激我的照顾。她说:“下班后我请你吃饭。”听到小焉请自己吃饭,我的心里非常激动,比自己拿到大奖还要高兴,也许她对我有好感、也许她觉察出我喜欢她。


下班后,我收拾自己的行头,打上领带,把头发梳理得连一丝毛刺都没有,欢快的哼着曲子,走出家门。我选择一个角落的地方坐下,可以看到小焉走过来的神态。


小焉几乎是跳跃着进来的,浑身洋溢着俏皮的可爱,穿着一身绿色的吊带连衣裙,走到我的面前说:“你来的好早啊。”


我赶紧说:“没关系的,请坐!喜欢吃什么就点吧!”


小焉说:“今天是我请啊!”


我说:“怎么好意思让你请呢?随便点一些你爱吃的,只身在外,肯定舍不得。今天就当师傅照顾你,放开肚量吃吧。




小焉拗不过我,就爽快的说:“好吧,我要一个家常菜,最爱吃这个了。”


我说:“别为我节省,否则,我会生气的。”


小焉说:“放心,我一定吃得你下个月饿肚子了。”她大笑起来,笑容是那么开心而灿烂。


我爽快地说:“我才不在乎呢!”


菜上来了,小焉像是饿急了,低头吃着,我静静的看着她吃饭的样子。小焉吃的很快,一抬头,我楞楞的看着她,她的脸一下子红了。从我的眼神里,她肯定看到了一些东西。


小焉说:“你怎么不吃啊!”我说:“等你吃饱了我再吃。”


其实,我的肚子已经忘记饥饿了,满脑子都是小焉的一颦一笑。


走出了餐厅,我提议说:“我们走走吧!”小焉轻轻地“恩”了一声。整个大街空无一人,一眼望不到尽头,我们就这样慢慢的走着,时间也在悄悄的溜走。月亮爬上了树梢,谁也没有提出回去。


我侧脸看了一眼小焉,似乎没有往日的顽皮,变得文静而美丽。我心里一热,伸出手拉住小焉的手,那手小巧而柔软,小焉没有挣脱。


我说:“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你了。”小焉脸羞得一大片红晕。


像许多的少男少女一样我们开始热恋了。我的工作脱不开身,小焉就买许多好吃的放在我的工具箱里,两个人在一个碗里抢着吃面;一起去放风筝,整个天空回响着我们的笑声;我们去看通宵电影,在空无一人的电影院我们打瞌睡直到天亮。有那么多地方留下我们甜蜜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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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错过了他还是他弄丢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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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亲情近一点,比爱情远一点]
  我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父亲30多岁才有了我,但他从小就用教育男孩子的方式来培养我,小时候因为贪玩没少挨打。家里压抑的气氛造就了我骨子里的叛逆,而我的表情却越发平静,我能感觉自己的内心,就像被禁锢在一个铁笼里的野兽,一旦有机会就会逃走。
  上大学后,每年寒暑假我都会独自出去逛,选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城市,身边来来往往的人操着让人听不懂的方言,让我感觉到新鲜,我会起得很早,在清晨的街上漫步,这么几年,我去过北京、上海、杭州、成都……让自己在各个城市不停地切换,我喜欢去面对自己未知的事情,喜欢到处游走,我觉得这样很刺激。
  2002年,上大三的时候,我去北京旅游。也就是在那次,我第一次遇到了让自己动心的男孩子。
  他就是杨奕。那天他穿着天蓝色的poloT恤、乳白色的休闲裤,优雅高贵的风度和他身上散发出的kenzo香水味,不动声色地吸引了我。我们坐的是同一趟火车,坐在他的对面,我突然感觉自己60公斤的身躯实在是太胖了,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禁不住掏出镜子,脸颊上肥肥的肉让我痛心不已!因为无所事事,我们就开始聊天,天南海北地胡侃一气,居然聊了一个晚上,分手时杨奕主动向我要了电话号码。我也知道了,他是郑州人,现在是上海一家星级酒店的领班。
  之后,我们开始电话联系,每天一个,两个人相隔千里彼此问候着对方,这样一直持续了一年,我突然发现自己越陷越深,我知道自己爱上他了,曾经在电话里问过他:我们的这种感情是爱情吗?他说,我们的感情比亲情近一点,比爱情远一点,这样下去,我们永远都不会失去对方。他的话让我感觉到甜蜜,同时也感觉到淡淡的失落。
  [姐姐告诉我,感情不是儿戏]
  大四时的中秋节,他突然从上海回来,给我带了条水晶项链,剔透的白水晶被串成一串,链坠是一颗水滴状的紫水晶。我高兴坏了,当场就戴在了脖子上,他看着我只是微微地笑,我故意问他:“今天是中秋节,你不回家来这里干吗?”
  他长叹口气说:“咳,某些人啊,就是这么无情无义,我真是看走眼了!”
  听了他的“抱怨”,我哈哈大笑起来。知道我喜欢吃辣的,晚上他带我去一家特色湘菜馆,我吃得津津有味直呼过瘾,他却被辣得不停地喝着冰啤酒,样子有点狼狈,看着他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第二天,他就要回去了,送他上车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感觉,这次分别后,我们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哗地流下来,车快要开了,看到我流泪,杨奕不顾乘警阻拦,从车上跑下来,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我的泪流得更凶。回学校的路上,看着他给我发的一条条短信,我哭了一路。当时我就是那样在乎他。每天都在等他的电话,甜蜜地聊一会儿天,我认为这就是爱情了。
  大学毕业后,我到一家公司当文秘,薪水一般,很快我就熟悉了自己的业务,没有创意的工作渐渐让我失去兴趣。后来我和同学一起到上海找工作,人才济济的招聘会,我们不知转了多少趟,像我们这样的大学生到处都是,一抓一把,在上海待了一个多月,始终没有找到中意的工作,不得已我又回到郑州。
  心里很失落,回想起来,虽然和杨奕同在上海,但是因为他在酒店做事,他最忙的时候正是我们最闲的时候,匆匆见个面吃顿饭,他就要回去了,所以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更重要的是,杨奕虽然很关心我,但他从来没有向我表白过,如果当时他告诉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我就是死撑也要留下来的。可是在上海一个多月,这句话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开始怀疑这种飘忽不定的感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要这样等下去,他给我的感情太让我猜不透,想到这里心乱极了。告诉了已经结婚的姐姐,“立刻结束。”姐姐告诉我,“丫头,你太天真了,感情不是儿戏,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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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琴弦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是秋天了。

总听老人们讲,“一场秋雨一场寒”,现在在微微的秋寒里,感觉到这

句话实在是正确。南方不象北方,一场秋雨过后,总是地上有着许多的
落叶,天也格外的高远。在这里看来,好象下不下雨也没有很多的分别。

树木依然苍翠,冷的只是人们自己。倒是路旁的青草,在雨后显出些油

油的青色来,比平日漂亮多了。

我站在单位门前的小店里打电话。

周围很吵,摩托的声音一股脑儿往耳朵里钻。

我跟老板娘点下头,算做打招呼,右手开始按键。。。一二三四。。。

我居然没有忘。。。

有人接电话了。是个很低沉的声音。。。不太象玲平常活蹦乱跳的,但

还是很好听。

“您好。。。谁呀?”

“是我。”

电话里有一阵子没有声音。

“呃。。。。刚才送你走,有句话忘了说了。。。”我抬起头,瞟瞟老

板娘。老板娘回头去收拾货架,没理我。

“嗯。。。什么话?说吧。”

“就是。。。那件事啊,我不想再努力了。。觉得好累。”

我朝着旁边等电话的女孩笑一笑。



“。。。。就这些吗?”

“是呀。。。就这句话。没事了,再见。明天玩得开心些。啊?”

“好。。。”



很长时间电话没有声音,我奇怪她是不是已经挂掉了。

“你在不在?”

“。。。。”

“咔嗒”的声音传来,这次是真的挂掉了。



我笑笑,对着电话机。

转身开步走,被老板娘叫住了:“没给钱哪!1块。”

我掏出钱来递给老板娘,觉得现在的她一点点漂亮都没有了。



很快回到了办公室。打开计算机开始玩DOOMII。这是个经典的游戏。。。
现在好象已经很晚了。已经8点钟了。。。我还没吃饭。但好象没什么胃口。。。

我已经玩了三个小时了。打得很麻木,没有感觉。



我趴在桌上,头枕着臂膀。

泪水忽然间沾湿了衣袖。


我被刺眼的阳光照醒了。

对于还想沉睡的人来说,再美的阳光也是讨厌的。但我的房间一到早上

就是如此,这是地理决定的,我无法拒绝。

起来喝了杯水,才想起来看看时间。8点半了。。。“算了,不去上班了!”

我决心给自己一次自由的机会。



趴在窗口看着单位的大院,等到确定没人在院子里走动时,我轻手轻脚却

飞快的走出了机关大院,外面的车声和人声一下子象股潮水,扑上来。感觉

自己终于来到了真实的世界。



出门时碰到了小松。是我的铁哥们,北大出来的。可怜分到这个破地方,天

天想着考研走。后来却被女朋友扯住了脚----所以到现在这儿呆着。他有些

困惑的望着我,眼睛瞪得老大。说实话,他是个挺靓仔的小伙----要不他女

朋友也不会扯着他不放。但现在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关切,使他变得不好看了。

“干嘛去呀,不上班?你脸色怎么这么不好,谁死了?”

“我想自杀。”

我轻松的看着他的眼。他的眼里有一点温暖。

“少扯。。。不认真工作,小心副科没希望!”

“真的。。。领导准备让我上副科了。上了我就自杀。”

小松捶我一拳。“注意点儿身子骨,别当了官就得宝贵病。。。”

我没理他,走到街上去。



走到街上才发觉自己不知该去哪里。管他,我随便跳上辆公共车,任他往哪

里开。



售票员是个40多岁的女人,瘦小而精神。难为她还能喊得出那么高的声音。

我掏出个假月票来朝她晃晃。。。量她也看不清楚。我的照片贴在别人的照

片上,上面还用红笔精心的画上了骑缝章,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再说我也没

想让她仔细看。



抢了个座,把头靠在车窗上,觉得头好晕,肚子也饿了。

这边有个姑娘问我:“同志,到青年里还有几站?”

大概是我的样子象个老实人?怎么会问上我,奇怪。不过她的声音很好听。

“三站。。。是东北人?”

“啊,你能听得出来?”她的声音略带些惊喜。以为他乡遇到故知了吗?

“当然。。。吉林的,对不?我也是吉林的。”我回答她,极自然的看了

她一眼。她长得并不漂亮。

“真的啊!我是吉林通化的,老乡啊。你怎么来这里的?”她显然是惊喜

地问我。

我起身把座让给她。用我的另一个头脑跟她闲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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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雨,那年的彩虹


     那年我十八岁,她十六。
   那时候的我是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整天和一群和我一样无聊的小混蛋们混在一起,生活对于我们,只是喝酒时所谓的豪情和酒后肆意的发泄。
   那时候的她是一个天真纯洁的中学生,整天和一群和她一样不知天高地厚的同学呆在一起,生活对于她们,只是单纯的快乐忧伤和对一切的好奇心。
   那时候我最崇拜的人是我们那里的一个大流氓,因为他曾经在一场街头斗欧中拼死救出了他的兄弟。这件事被这一地区所有的流氓地痞所传诵,他也就成了我的偶像。其后果就是那一段时间里,我拼命表现着自己的勇猛以及义气,最终车温暖感了一个很小的团伙的老大,虽然那些人只是一群爱玩爱闹,爱惹是生非的学生,而非真正的流氓,但我依然很满足。
   那时候她最崇拜的人是我,因为我曾经在一次街头斗欧中救了她的一个同学。这件事被她的同学在她们班里大肆渲染,到了最后,那仿佛不是一场街头斗欧,而是一场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战争,而我,就是那场战争中最耀眼的英雄。其后果就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她跟着她的同学来找我们一起玩,然后成了我的女朋友。
  
   那天我们正在她们学校后面的一块草坪上胡侃,除了我们十来个兄弟外,还有两个女人,记不清她们的名字了,反正不是什么正经女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跟她们开着一些黄色玩笑,两个女人游刃有余的应付着我们,不时反击几句,反而会弄的我们有些不知所措。就在这时,李斌带着她来了。
   她很漂亮,运动头,眼睛不是很大,但很有神,运动服,牛仔裤,足球鞋。不过老天保证,她这身装扮和她本人一点都不相配,这身装扮活象个刚从靶场回来的小帅哥,她给人的感觉却很腼腆,很害羞,纯真中带着一份温柔,虽然不是绝顶漂亮,但让人看了很舒服。
   我愣了一下,我想当时很多人都会有一愣的感觉,因为她显得和我们是如此的不和谐。如果这是篇武侠小说,我会把她描写成误入贼窝的良家少女,如果这是篇童话,那她就是一下子遇到了十几个狼外婆的小红帽。当然这不是说我的朋友都很丑陋,除了我,他们都有一张很说的过去的脸蛋,但她脸上的那份纯真和稚朴,在我们中间显得很是不一致。一时间,连说笑声都似乎小了许多,大家看着李斌把每个人介绍给她,也把她介绍给大家,她有个有点俗气的名字:娟。
   她一直笑着冲每个人点着头,打着招呼,不过看的出来,她也是第一次和我们这种人打交道,很是紧张,笑的极不自然,只是在介绍我的时候,她很明显的呆了一下,然后继续她的笑容,变得自然了许多。
   我有点好奇,因为李斌在介绍我的时候对她说的是:“这就是你一直想见的纪哥。”,可我又想不出该说点什么好,就也只是冲她笑了笑。
   很快的,大家又恢复了笑闹的场面,继续和那两个女人开逗。我没有再参与,只是在一边看着笑,偶尔,不经意的注意她一下。
   她很安静,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看着大家说笑,每次大家哄然大笑的时候,她也会轻轻的跟着笑几声,只是连笑声都显得和大家很不和谐。
   “我去买盒烟。”我站了起来,对大家说道。同时,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
   “我也去。”她也站了起来。
   “哦?”我笑着看着她,“你也买烟?”
   大家笑了起来,她的脸一下子红了,有点手足无措,低着头,不说话。
   我饶有趣味的看着她。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嘴角微微的有点撅着,好象受了委屈的样子。过了一会儿,才呐呐的说:“我买点东西。”
   我没有说话,还是笑着看着她,她越来越窘迫,我有点不忍心再作弄她了,笑道:“那就走吧。”
  
   她蹦蹦跳跳的走在我身边,一离开他们的视线,她的腼腆和害羞就不见了。
   我看着她,很是好奇:“你现在好象一点都不紧张了。
   她笑了,笑的有点调皮:“我干嘛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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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卖了自己的尊严


  倾诉人:玉芳女33岁采访人:记者林辉实习生王汶竹采访时间:2007年7月10日
  因为感动我嫁给了他10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我才23岁,当时我们一起在一家饭店工作,他大我11岁,离婚6年。
  他对我特别好,工作期间我经常会突然收到他送来的鲜花,平时他也常买来一些小礼物哄我开心,而甜言蜜语更是不在话下。有一年生日,他为我办了一个特别的生日晚会,让我十分感动。我觉得,能遇上对自己这么用心的男人实在很不容易,就算他什么都没有,至少他对我好。愿意跟他过一辈子的念头也定了下来。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也到各自的家乡举行了婚宴,但是,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我以为,只要家人、朋友都承认了就算是真正的,有了保障的婚姻。我觉得能跟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在一起真的很幸福。
  婚后,我们过得的确很幸福。后来,我们的孩子出世。他非常高兴,也许诺一定要我跟女儿生活得更好,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外出工作,一直留在家里抚养女儿。2002年,我们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我憧憬着可以有更美好的未来。
  欠下债务,他去了外地工作
  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久,2005年,饭店倒闭,不但赔了一百多万,他还欠下了四五十万元的债务。我本来想着跟他同甘共苦,一起面对这些困难,于是说出了外出工作的打算,不料却遭到了他的严词拒绝,他说怕我在外面工作会认识别的男人。
  我很难受他对我的不信任,也几乎是在同时得知在我怀孕的时候他还跟当时饭店的一个女经理偷偷在一起。我非常伤心,也想要离开他。于是,他又想尽一切办法哄我开心。在那段时间里,我一遍又一遍地想起平时他对女儿的好。女儿淘气,他从来都舍不得打,甚至连句重话都没有。女儿喜欢存一元的硬币玩,他就经常几十、几百地给女儿换回来。看到他跟女儿在一起开心玩耍的样子,我真的恨不起来。再说,小孩是无辜的,我必须要努力留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
  半年前,他说豫北新开了一个休闲庄园,请他去那里做管理工作。想到他在郑州为了躲债,整天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我同意了,于是带着女儿留在郑州的家里。
  一开始,他还每隔十天半个月就回家一次。对我和女儿也是加倍地关怀。但是从两个月前开始,他就不再回家。我打电话、发短信他也经常是爱理不理。
  大约在半个月前,他回了趟郑州,在家里跟我和女儿一起时也躲躲闪闪,还一直叮嘱我要是收到询问他情况的短信就一定不要回。
  在家待了一晚,他又去焦作了。我开始意识到有问题,于是发短信跟他说让他回郑州,我跟他一起工作挣钱还债,没想到却收到一条恶毒谩骂的短信。我知道,一定不是他回的短信。
  我打电话给他,他就一直跟我说是我太多心了,他在那边只是想着好好工作,让
  我和女儿生活得更好。可是很奇怪的是,本来说得好好的,他会突然冒出来一句狠话,前言不搭后语,让我根本摸不着头脑。反复几次以后,我只能认为,当有其他人靠近时,他就会突然改变语气,发狠起来。
  几天后,我带着6岁的女儿去他工作的饭店找他,眼前的情景证实了之前我的猜想。他拉着饭店老板晓华走到我和女儿面前,跟我说他要跟她结婚。
  当时,我的头一下子就炸开了。我质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就朝我挤眉弄眼,想让我顺着他的意思说话。我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却看到他和晓华卿卿我我,老公老婆地叫了起来。
  愤怒中,我将一杯茶水泼向他,晓华也回敬了我一杯水,还大声地对我说,“我根本就不是第三者,你跟他已经分居两年了,为什么还要缠着他!”
  我开始意识到,也许他对她隐瞒了很多真相。我跟晓华说,我和他根本没有分居,就在几天前他还回家和我在一起。可晓华根本就听不进去。
  看见我说了那么多事情,他也急了,带着晓华回饭店的房间休息。那时已经入夜,他根本没有安排我和女儿的住宿。一整晚,我和女儿都留在饭店里。看着女儿被蚊子叮得满身是包,我的心真的好凉。其实,当时我只是想让他亲口跟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他亲口给我一个答案。然而,他却可以什么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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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爱我的还是我爱的


  女孩雪身材苗条、长相甜美,尤其是她笑着撒娇的样子让木绿觉得雪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雪是木绿的女朋友,就在木绿和雪相识一年后,经常在报纸上发表一些散文的木绿认识了小雅。同样喜欢文学的小雅非常喜欢木绿的文字,书信来往中,木绿觉察到小雅好像喜欢上了自己,直到有一天,性格爽朗的小雅说她爱木绿,并问木绿是否喜欢她,这让木绿陷入了痛苦的抉择……
  “我爱的是雪,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喜欢。但雪对我的爱比起我给予她的要少得多。相反,小雅对我的爱却热烈而直白,她甚至不顾女孩子的娇羞,当面说这辈子非我不嫁。但我不太喜欢小雅,尽管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但她长得没雪漂亮,我难以接受她的相貌。”一个闷热的午后,满头大汗的木绿来到报社二楼接待区,在一把椅子上坐定,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对记者说:“在两个女孩子之间,我必须做出选择。但我想了两个多月,也不知道该选择谁。唉,如果这两个人能合二为一多好。”
  [我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
  那时我在郑州上大学,雪和我一个年级,她是英语系的,我是中文系的。虽然我们是老乡,但并不认识。直到有一天,我和英语系的军在餐厅吃饭时,他指着一个端着饭往宿舍走的女孩笑着告诉我:“这个女孩长得不错吧,她叫小雪,你们还是老乡哩。”
  顺着军的指引,正在吃饭的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就愣住了:她长得可真美。苗条的身材,乌黑如瀑的长发披在肩上,白皙的皮肤,小巧俊秀的脸庞。
  军见我呆呆的样子,取笑我说:“看傻了吧,这个女孩真的不错,性格非常温顺,平时在班里不太爱和别人说话。你觉得咋样?她还没男朋友,听说还没谈过恋爱呢,给你介绍介绍吧?”
  “好啊,真要成了,我请你吃大鲤鱼。”我笑着说,“这个女孩的确不错,古典内秀型的,正是我喜欢的那种。”
  一周后,军见到我时说,他不好意思直接跟雪说,但可以给我们创造见面的机会。一个周末的晚上,军以到学校舞会跳舞为名,约上我和雪。在军的故意安排下,我和雪跳了好几曲。能看得出,雪不太会跳,而我在跳舞时也不断踩雪的脚。但我依然不愿松开雪柔软的小手,不想让她恬静而带着一丝笑意的面容远离我的视线。这一刻,我深深地陶醉并喜欢上了雪。
  “咱们别跳了,别扭死了,我不太会跳。”一曲结束,雪微笑着说:“我看你跳得也不咋样,咱们休息一会儿吧。”
  雪真的不太爱说话,在舞池边的凳子上,几乎是我问一句她说一句。当然,碰到她感兴趣的话题,她也能笑着说上很长时间。
  这次舞会后,我经常去雪的宿舍约她出去玩,而她也很少拒绝。大概是在我们认识一个多月后,我试探着拉起了雪的手,而她也没有拒绝。在我看来,一个女孩能让你拉着她的手散步,算是对恋爱关系的认可了。
  我们像其他校园恋人一样,在校园里出双入对。在飞雪飘舞的冬夜,我揽着她的腰漫步在金水河畔,走几十里路根本感觉不到累。拉着怀中娇美女友的手,张嘴吞着天空飘落的雪花,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女友没送围巾,但有人送]
  天冷了,我给雪买来漂亮的围巾和手套,暗中期待着雪能给我织件毛衣或
  手套什么的,因为当时在校园里都流行女孩给男朋友织围巾。望着一些男孩子戴着女朋友送的围巾的得意样,我只有羡慕的份儿。
  可盼望了一个冬天,雪也没有给我织围巾,哪怕一副廉价的手套也没给我买过。
  认识雪的第二年,我收到了一封陌生的来信。
  信是一名在师范学校上学的女孩寄来的,她叫小雅。她说她在报纸上看过我写的散文,非常喜欢,就萌发了给我写信的念头。
  小雅的文笔很好,信写得文采飞扬。小雅说她喜欢恬淡自然的人生,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安幸福。这和我的生活信条极为相似,我当时也经常在报纸上写一些关于人生感悟之类的小文章。
  我们在信中谈生活,谈彼此喜欢的作家和文章。那段时间,我们几乎每周都要通信。收到小雅的信,成了每周的企盼。通过几次信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当时甚至想,要是我和雪之间也有这么多深入心灵的人生话题就好了。
  我和雪平时都谈什么呢?都是学校和同学老师之间鸡零狗碎的小事,她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对我爱好的文学她一窍不通。
  2005年冬天,我意外地收到一个包裹,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包裹,自然很兴奋。我没想到,包裹竟然是小雅寄来的,里面有一条厚实的白围巾和一串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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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爱拯救了我,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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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诉人:柯梦南 女  28岁 
  采访人:记者端子
  那天,我记得我走小道回家,想在那里读赢的信,那里有一片青青的玉米地。我按捺着自己怦怦跳的心拆开了信,在信里,他把我臭骂了一顿,说我不像个女孩,爱出风头,总之没有一句肯定的话。信没看完,我就晕倒了。等我醒来,发现脸上身上都是土。我没想到自己在他心目中竟是这样的,而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我竟然如此失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我告诉妈妈我好像晕倒了,妈妈让我休息一下。可我喝了口水,抓了一个馒头就又去上学了。
  从那天开始,原本体质就不好的我开始频繁晕倒,为此休学了两个月。初三,我依然和赢同班,他也为自己的不留情面后悔过,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勉强支撑了一段时间后,我还是辍学了。爸爸说:“我宁可你平淡一生,也不让你为了学习精神失常。”他们根本不清楚我的内伤在哪里。
  他的生日,我一个人买醉
  辍学后,我满脑子还是赢,即使与人说话,也觉得他就坐在身边听着,活在对他的幻想中,我实在痛苦极了。为此,1996年,我还去看过心理医生。
  休息一年之后,爸爸建议我外出打工,借此让我散心。这时,家人已经为我介绍了对象,男方家境极好,对我的长相也非常满意。他们安排我在亲戚家的饭店里帮忙,只等过两年,就为我们办事了。1997年4月是赢的生日,他只比我大三天,我把他的生日看得比自己的还重要。那天,我多想去为他庆祝生日,多想见他一面。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已经辍学,人生轨迹和他绝无交叉的可能了。我跑到一家小饭馆喝闷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店里。摇摇晃晃的我引起了隔壁店里的一个男孩的注意,他姓李,比我大四五岁,借我酒醉之机,他强暴了我。事情发生后,他跪下来说会对我好。我想过报警,可又怕因此让父母感到丢脸,就答应了做李的女朋友。17岁的我在被人暴力夺去贞操后,最终选择了沉默。我没有告诉家人发生的一切,只是回家要求父母帮我退婚。父母怪我任性,却不知我内心的苦楚。
  和李在一起半年后,我觉得身体极度不适,我一个人去了医院,被告知我感染了性病。我去找李,正好撞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说他早就对我厌烦了,然后把200元钱掷在我脸上,叫嚣道:“不就是有病了吗?你去看呗,看好了是你幸运,看不好你自认倒霉。”
  我没有拾那200元钱,哭着跑出门,径直跑到了十八里河,在桥上徘徊欲投河之际,一个男人救了我,他是李的同事,为人憨厚,平时我总叫他“老憨哥”。他说看到我和李在一起,他非常担心,因为知道李的为人,可又不便直接提醒我,看到我哭着飞跑而过,他赶紧跟来了。
  “老憨哥”救了我,怕我想不开,整整半年,他一直不离我左右,像个大哥一样照顾我。我知道他的婚姻很不幸福,这是在我出事前就知道的。1998年,又是赢的生日,我想见他,想对他说我这一年来的遭遇,可我更加没有勇气。“老憨哥”看出我很不开心,带我出去吃饭,那晚,我们都喝了些酒,我也从被他照顾的小妹变成了他的女人。但我并不爱他,整个人生于我都是木讷的,毫无意义。“老憨哥”也知道我最爱的人是谁,但他依然很疼爱我。他甚至要为我离婚,可是,他的妻子不答应。
  我们租住在一个“都市村庄”的五楼,那天,有人敲门,毫无防备的我打开门,一个女人冲进来,不由分说就开始用皮带抽打我,她边打边骂,我站在那里任她拼了命地抽打、用最恶毒的词汇辱骂我。正值夏天,皮带抽在身上好疼,可我居然没有掉泪,那一刻,我就是一块没有思维的木头,我不知道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老憨哥”回来了,把他妻子打了一顿,但他仍无法离婚。他太爱他的孩子,很多时候,他会借着酒劲抱紧我说:“我多希望你能为我生个孩子啊,即使是女孩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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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爱过的人


    转眼,一段青春洒落了,留下了青春的回念。看到爱过的人比我快乐,我一切都愿意。只要你快乐,我不论多么的爱你,我都愿保持那种沉默,只到有一天你明白爱是什么的时候,我才会走到你的面前,和你说我爱你,虽然我知道你不会爱我,但我愿意这样,愿意心痛的感觉。
     风尘留恋,爱这个字,怎么说,爱都不懂是什么。只要我能爱过就好,喜欢过就行;虽然我爱的人很多但我知道我爱的都是我爱过人的影子。没有影子那有爱,没有是时间那有情,爱无非是时间。假如给我一个我不爱的人,只要漂亮,我想:“总会有一天爱上她(他)”。假如给我一个我爱的人,我想:“我爱的那个人并不是她(他),而是我爱的人在我身边,我不知道是否是爱”。如果爱真的是一种人生的必修课,那要修炼到什么时候,难道是结婚后,不,我想:“爱情的最后关头不是结婚”;我想:“爱的尽头是爱的那个人,还在远边”。
     抬头,看向行走的人,你我会发现,每个男女都是我们的留恋。也许你我并不懂,但你我都懂得,你我擦肩而过的人都难再见。其实你我都曾见过,只是你忘记了你我的一刹那,如果你我都记得那张熟悉的面孔,我相信你我都是一个对爱情留恋的人。
      也许我和你一样,都是一个敢爱不敢说的人,但你我都知道,你我比爱他(她)的人更加的爱。
      一个人行走了几年,看不到一丝让自己心动的事。好想要一个结果,一个短暂的时间,让自己体会爱的感觉,让我知道爱一个人,是哪种滋味,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曾经爱过人,知道爱一个人的心痛。可是现在我和处去寻找那份让自己痛哭的爱;能爱谁又是我的喜欢。也许爱一个人真的是一件好好考虑的事,不然我的爱几番来回,爱的人都走了,留下我一个人苦苦的寻找。
    那年一个没有风没有雨的日子。她和我说:“我喜欢你可以吗”。当时的我点点头,告诉她我也爱你。而那时我的双眼一直盯着她不放,身怕她看出我的用心。
    那年谁知道我爱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并不知道我。也许是爱她太深了,不然我的爱也不可能那样的强加给你;你并不知道,没次和你在一起时,我总是想着她,想着身边的女孩是她,那时我紧紧的抱着你,体会女人具有的芳香。
   多少次,一个人偷偷的在一个常去的地方等着她出来,让我仅此一眼而已。每回你满怀微笑,笑着从我身边走过,从未回过头,并不知道你走过的那个人是喜欢你好久的。
   那年我全部的爱都给与了你,那个我不喜欢的女孩。一个人在夜里想你的一切,一切该想的事。
   风雨漂泊,时间过着。
   一转眼爱过的女孩相隔多远,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在哪儿,不知道你还好吗?也许你很快乐;而我一个人回首几年,看不到一个和你相似的。
   如果爱一个人真的是一次长久的记忆,我愿意。我曾爱过的女孩,只愿你比我快乐,一切的一切我都愿意,愿意一个人想你。
   爱是什么,告诉我。
   ——我爱过的女孩。
   你们都走了吗?
  
我就是半月光(http://blog.163.com/yangguangqi8@126/edit/)

时间浸湿了眼睛吗?


时间侵湿了眼睛吗?
       还是遗忘燃烧了疲惫~~~~~~~~~
          扶摸着你留下的伤痕、、、、、、
我始终无法恒量那段跌落的记忆、、、
仿佛就像一杯失败的咖啡        淡然走味、、、、

   时间侵湿了眼睛吗?
       还是前面的路巳断~~~~~~~~~
           拾起那巳被遗弃的照片、、、、
我努力着看清哪放在心底的影子、、、、
仿佛就像化成灰烬的叶片    越瓢越远    越飞越高、、、、
       直到我怎么呼唤也是惘然

     时间侵湿了眼睛吗?
           还是错把习惯当作了爱情、、、、、
不然怎会_________________时间侵湿了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