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泪水,琳/挂在风干的枝桠/每一滴引惑我伫足不前/曾经的声音静静流淌/一丝一丝摇曳/记忆之沙缓缓倾覆/紫红的烛光/痴痴燃着温馨/你的气息,琳/在那块幽兰的软雕上跃动/在我们共同的河中流浪/无桥的淡雾一寸一寸凄迷/你的小手,琳/轻轻摩挲这对羞怯的瓷娃娃/轻颤的玉色正变得朦胧/哦,时光悄悄远去你的岸/忘记了风向,日复一日望潮/你的泪水,琳……"
当阿杰写下最后一个琳字时,发光泪水已迷住了双眼。点燃一支烟,阿杰站起身,踉跄着走到露天阳台上。星光已隐去,晨风吹过来,有丝丝凉意,阿杰不知道这是琳子走后的第几个秋天了。
阿杰初次见到琳子是在大二的时候。阿杰念的是七年制临床医学,头两年在外语学院修英语。那个早上,他转过那个大花坛,抬眼就看到了穿一身淡翠色连衣裙、长发飘飘的琳子。四目交错的刹那,琳子微露笑靥,阿杰的血一下子凝固了似的。
阿杰与琳子成了外语学院令人羡慕的一对。
转眼间两年就过去了。琳子毕业的时候,上海、广州等地都有高薪职位想聘用她,但她只愿留在这个城市里照料还有三年才毕业的阿杰。她在市郊租了一套房子,每当周末,这里是他俩真正的乐园。琳子有时会笑问阿杰:我是不是你路上捡来的风景?阿杰紧紧拥住琳子:你是我一生的守候。
第二年冬天,琳子的父母带来了令人心碎的消息:琳子的赴美签证和机票都已办妥,一周后必须去美国。琳子当时就懵了,发疯似地喊:不,不,我不去美国!
上海虹桥机场登机前5分钟,琳子与阿杰隔着厚厚的落地玻璃窗通电话。琳子说:"杰,留我下来,留我下来,杰,留我下来……"
琳子离开的第11天,阿杰收到了琳子的信。那是琳子在汉城转机的时候开始写的。此后,除了每天通电话,每隔两三天阿杰和琳子就互通一封信。
琳子在纽约攻读计算机网络与工程。阿杰开始与琳子通过Internet聊天。那时的网速极慢,但只要一看到对方的代号出现,两个人就再也不抱怨了。
琳子历尽艰辛拿到学位后,做一份网络工程师的工作。阿杰毕业后,做了省城一家医院的外科医生。琳子走后,阿杰继续租下了那个房子,空了就一整天关在里面不出来。
突然有一天,阿杰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e-mail:"我是琳子的哥哥,琳子因为长时间电脑辐射诱发急性白血病,于9月18日不幸去世。在琳子与病魔决战的七十二个小时里,她不停的呼唤着你的名字……"阿杰一下子伏倒在电脑桌上,失去了知觉……
阿杰如今仍时常在市郊的那个小房子长住。单位最近分了新房,阿杰连钥匙也没去领。
"如果不是你的眼睛/又有谁默默呼唤我/十指在琴键上旋动/感觉如无渊之水/终不能忘却所有从这里走过。如果不是你的眼睛/又有谁喃喃私语/寥落星辰不经心地隐去/空谷幽兰静披一身清辉。如果不是你的眼睛/又有谁轻轻走来/我的孤独世间太阳在十月的天空升起/遍野秋风拥抱这片浓郁的土地。如果不是你的眼睛/又有谁深深、深深地望我?"
阿杰一直在心底对琳子说:琳,我会永远等着你,等下一个轮回。(阿杰)
爱情乞丐
似水流年
孟婆汤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与利戬的相遇,发生在那一年的情人节。北方的情人节,空气是寒冷的。
在情人节的傍晚,丁香拎着竹篮,在她居住的那座城市最繁华的街道上卖玫瑰花,并不是想挣些零用钱,一个人的情人节总是很难捱的。含苞欲放的玫瑰,每朵都经过丁香的精心装扮,像待嫁的新娘。
夜,悄悄拉开它的帷幕,马路上恋人们甜蜜的身影渐渐多起来,雪花飘扬的追逐着心情,落在鲜红的玫瑰上,水晶般美丽。丁香站在街角上,怔怔的看着人来车往,她裹在厚厚羽绒衣里的小小身躯显得那样孤单、无助。
篮子里的花朵很快就被热恋中的人们选购一空,只剩一朵小小的、枯萎了边缘的玫瑰静静的躺在那儿,“不会有人要它的,那就送给自己吧”!丁香这样想着。此时一个声音响起,“把那支玫瑰卖我吧!”丁香仰起被寒风吹得通红的小脸,淡淡的看着眼前说话的男生,高高瘦瘦的,很帅气却戴着滑稽的绒线帽。“可是它已经不美丽了,我打算留给自己的,如果你想要那就送你好了,我不收钱的。”丁香细声细气的讲话,哈气将她的黑边近视镜笼上了一层霜雾。尽管这样男生还是留下了10元钱和一句话“我也是买给自己的”。
竹篮空空的,丁香的心也空空的。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节日,可对于她来说却没有诱惑。丁香低着头,向家的方向走去,那是个富足的家,奢华的房子,精细的食品,有亲情,有笑语……,可丁香却莫名其妙的融不进去,回家对于她来说是一种摆脱不掉的无奈。寒冷的空气冻出了不挣气的鼻涕,她抽泣着,像是在落泪。“送给你好了”,是刚才的那个男生,他气喘吁吁的追上来,拿着那支玫瑰,诚恳的目光看到了丁香的心里。她与他就是这样相识的,那一年他们二十岁。
以后的日子是快乐的。
利戬是一个专情的男生,甚至有些痴狂,在那样一个飘着雪的浪漫节日里,他在马路上“捡”到了楚楚可怜的丁香,拾到了一段铭心刻骨的爱情,他爱她身上淡香的气息,爱她的乖巧,她的调皮,爱她纯净的眼睛,爱她精巧的小鼻子……,他感谢上苍赐予他的情人节礼物。
丁香平淡、机械的日子豁然变得明朗起来,有了利戬的生活是快乐的,她喜欢他的保护,喜欢偎在他怀中,喜欢将自己的奇怪想像说给他听,喜欢他好听的普通话,喜欢他的开朗不羁。他们爱的很投入,很忘我。
日子在幸福中慢慢滑过,一个有火红夕阳的傍晚,丁香突然问:“戬,我们出国好吗?”他不解,“为什么,你又突发奇想了是不是?”丁香默然,因为这并不是她奇怪的想法,因为她的权势家庭已经容不下利戬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毛头小子,做为家中的独生女,她的生活怎么可能不被父母干涉?她更无法违背这种一揽到底的关爱,可她是那么爱利戬,只好选择同他远走,像《玩偶之家》中的娜垃一样出逃。
此事大大中伤了利戬的自尊,他不想事情会如此不乐观,他不理解平凡和贫穷到底有何罪过,他陷入极度的痛苦与无奈之中,看着他日渐消沉,丁香的心都碎了,她无休止的向父母争取着,可是在这个连人的灵魂都可以榨油的世界上,又有谁会相信单纯的爱情?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
一再的努力,一再的争取都附之东流以后,他们似乎放弃了,似乎不得不屈服于眼前的现实,可谁也不想先开口说再见,日子就在这样的矛盾与惆怅中度过了很久,直到一天深夜,他们从一家茶社出来,丁香说:“戬,今晚的茶好苦,加了水也无济于事”。他点点头,丁香又说:“既然很苦,就倒掉吧”。利戬停住脚步,怔怔的看着丁香,眼神中带着几许哀怨。之后,他们深深的吻了对方,没有眼泪,很平和的分手了。就此慢慢的少了联络,慢慢的断了音讯。丁香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机械,她结实了新的男友——符合“条件”的男友,不死不活的相处了一段时间,男友说:“我们结婚吧!”,丁香默许了。
故事本应结束了,可事情却往往不是那么简单。
一个雨夜,淅沥沥的雨点敲打着窗棂,吵醒了熟睡的丁香。好久没下雨了,窗外黑洞洞的,天空阴郁,看不见半点星光,忧伤是窗外一抹深蓝的夜色,推开窗,一股清冷的空气袭来,剌激着丁香的泪腺,当泪水滴落的瞬间,她想起了利戬曾为她揩去泪水的手,那双曾给她温暖与安慰的手。于是丁香拨通了那个尘封的手机号码,电话那方响起了好听的普通话——
“喂,你好!”
“是我,丁香,你在哪?”
“在你喜欢的那个有海的城市,怎么了,你好像在哭。”他还是那么敏感于她。
“是的,我哭了,很想你,你去那儿做什么?”
“学习,进修日语,我要出国了,去日本。”
丁香哑然,沉默片刻,悠悠的问:“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的记性太好,所以总是很痛苦,打不起精神做事,那样可怎么得了,我要生活啊!”
丁香已泣不成声,“再联络吧!”。匆匆挂断了电话,泪水放肆的流淌着。他要走了,那个用整个生命来爱她的男孩就要离开了。“不!不可以走!”丁香在心底呼喊着,与利戬相处时的画面一幕幕回放在脑海中,曾经幸福的点点滴滴像利刃剌痛着她的心。在那一刻丁香意识到,利戬在她心中是挥之不去的,回忆是美好的,带着悲伤的回忆更是格外美丽,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努力忘却都是途劳,对他的爱不但一丝没有减少,反而越加的浓烈。
几日后,他与她再次相见,约在了那个熟悉的地方。
“你瘦了,头发留那么长了。”利戬的普通话中夹带了一股海边的气息,但依然好听。
“你也瘦了,不过看起来精神饱满。日本人!”
“调皮,谁是日本人。你还好吗?”
“不好,我要嫁人了。”
“……”
“可我依然爱你怎么办?爱着你去嫁别人,这太不道德了,别走,留下来。”
“留下来又怎样,我无法融入你的家,满眼的回忆,我受不了,跟我一起走吧,你曾经也想过的,那时我无法负担那笔昂贵的费用,现在可以了,不过还有些紧张,我想我很快就OK了。”
“不,我会成为你的包袱的,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况我拿什么做资本跟你走,没有爸妈的支助我什么都做不了,他们不会同意你把我带走的。”
“唉!”利戬的这一声叹息让丁香永生难忘。
“明天我回学校,你送我吗?”
“好的。”
次日,在火车站,站台上人很多,利戬紧紧的拉着丁香手,他们默默无语,眼里含着泪。火车启动了,就在紧握的手松开的刹那间,丁香眼中的泪水一涌而出,她顾不得周围人群惊异的目光,放声大哭。她是多想跟随他,可现在的一切——安逸富足的生活、稳定的工作、父母的关爱、还有那个即将举行的婚礼,要放弃或是得到都需要付出太多的代价,无论选择哪一种,都必须头也不回的走下去,不管前方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
利戬离开的日子一天天近了,丁香真的非常想跟随利戬一起走,可该怎么走?请告诉丁香,她该何去何从?
难道他们的爱情真的要像维纳斯的双手——原本很美却不得不放弃?放弃了就真的完美了吗?
老公走了,受单位委派去大洋彼岸进修一年。
老公走时我没有太多伤感,毕竟身为商界中人的他过往也时常当空中飞人。我又可以过几天轻松日子,不用做饭,不用拖地,甚至不用洗衣,不用争电视频道看我爱看的电视剧,重又过起单身一族的快乐日子。但这一次却和以往不同,分离的日子不是一周、半月,而是一年。
老公走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忙不迭地给女友们打电话,约她们来家小聚。整整一天,大家无拘无束地在一起笑着、闹着、疯着,仿佛又回到了浪漫的学生时代。然而当夜幕降临时,尽管我一再盛情挽留,女友们还是一个个以各种借口先后告辞,或为老公、或为孩子,留下我一人独守空房。
下班回家,迎接我的是满屋空寂与冰凉,面对冷锅空桌,没有丝毫食欲。有人说:没有女人的家不是家。同样的,没有老公的家也不像家。每当楼道里响起脚步声,最终又消失在邻家门前时,我又平添一份失落与惆怅。
接下来的日子显得如此漫长,如此难捱。下班后我不再急急忙忙赶回家做饭,而是漫无目的地逛街,我怕回到那寂寞的家。但以往深深吸引着我的服装市场此时却索然无味,因为没有老公陪伴在旁以欣赏的眼光注视我。电视剧也不再打动我心扉,因为没有了老公和我争频道指点导演、演员的不足和编剧的粗制滥造,似乎所有的爱好都不再属于我,只是因为老公不在身旁。
分离后才知老公也真的不容易,灯泡坏了我要自己换,水龙头漏水我要找人修,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要自己去排队交,碰上刮风下雨得半夜起来关紧门窗---而以往这些都是老公默不作声悄悄地做好。
分离后才知道家庭的温馨,思念与牵挂占据了我的业余生活,回想与老公共度的美好时光成了我每日必修的功课和最开心的事,以往的争吵也变成了甜蜜的回忆。
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成了我和老公联系的纽带,述说我的思念和孤独。分离是痛苦的,也是美丽的,我俩的感情并没有因为距离的增加而淡漠,反而更加炽烈。幸福就在平淡中,就在等待和期盼中。我在等待老公回来的那一天,重温浪漫温馨的家庭生活。(文/阿文)
守宫砂
男人不爱女人不坏(专题7篇)
口袋里的声音
星期日的城市上空,弥漫着催人入睡的薄雾。
她走到窗口,拾起一本电话簿,页角已似菜叶状卷翘,她深爱这本跟了她六年的小册子。册里的每个名字都似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望着她。
回忆是把无形的锁,常把她这样怀旧的人陷入历史的囚牢里。而她,则甘心情愿遁入此中。
手指轻轻弹开Q字母索引。
裘飞!名字似惊鸿般闪现,她的眼亮了。这个曾给过她午夜电话声的人,令她心醉又心碎。
记起他们买第一部手机的情景,那时的手机笨重而老实,到了略微含山带水的郊区,便不敢接收市内的信号。他们将脑内储蓄的手机广告,一一排来点将。终于选了一款黑色带翻盖的。
她说那翻盖似蝶翼。
四千多块钱,在当时对他们而言,是一次奢侈的开销,但为了他诸多买它的理由,她将自己的信赖与微薄的积蓄一同献给了他。
然而,他终于还是带着那只"蝶翼"飞出了她的世界。
她摇头叹息,那是一场昂贵的爱情。不!或许只是一次过高的奢望,随着肥皂泡的破灭,她又落定在现实中。
沈毅。名字厚实,而性格活泼的人。
他们第一次接触是在网上。
他虽然和痞子蔡一样没有海水般的胸怀,但坦诚的心却似秋日蓝空。她沐浴在这片蓝空下,发现了自己新的希望。
银色的手机是沈为她选的。轻盈瘦小的外壳,带一层透明塑套,来电显示的黄绿荧屏灯将它点缀得更为精致。他选了一串彩色带水晶球的铃铛,挂在手机一侧。
此刻的手机,演化得愈发像个饰品,至于风格,更是牡凡莲藕各有不同。
他喜欢小巧的百合花蕾,她爱火热豪放向日葵。
"太秀气啦!"她抱怨。
"难道黑砖头式的才配你?"他撇着嘴,两眼却盈盈盛情。
认识夏荷,是通过她两岁的女儿糖糖。
高楼林立的购物广场,周末的人群有似泻闸的洪流,充斥着街头巷尾。
糖糖穿一件蓝色海军服,溜圆的眼睛望着天奔跑。突然,糖糖双手合十,抓住一个带线的红气球,涨得粉红的面颊,露出得意的憨笑。
这笑神似一人,让人群中的她不禁顿足,凝视着女孩。
女孩开心地玩耍,竟听不到口袋里铃声大作的手机响。
好奇心让她揽起女孩,掏出手机。
"蝶翼"!那款黑色带翻盖的手机。她惊愕了。
"喂!糖糖吗?我是妈妈,别瞎跑,妈妈马上来接你------"
"她在麦当劳叔叔的腿上,你别急,她没丢。"
"谢谢!我马上到!嘟-----"
两分钟后,一位风风火火的女人跑了过来。
"都怪我,竟顾着跟别人砍价,多亏有你,小乖乖,是妈妈不对!"
"小家伙的口袋里怎么会有手机?"她问女人。
"原本她有个玩具手机,今天出门时错把她爸爸的手机当成自己的了。"
"哦?!"
"多亏有你了,谢谢!"女人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我叫夏荷,在报社工作,有事可以找我。""一定没问题!我在生活时报跑腿,还请您日后多多赐稿。"
"天呐!原来是同行!赐稿不敢当,交流才是真!"
临走时,她有些迟疑地问:"请问你先生贵姓?"
"姓顾,怎么?"
"哦,没什么,随便问问-----"
心像一下子被解冻了,血流恢复正常。
即便是同一人,又能怎样呢?!她瞒怨自己。难道还要把那经历背负到八十岁?!
"喂!醒醒-----"
她眼开眼,沈毅已站在身边。
"都当妈妈了,自己却还像个孩子,坐在窗台上都能睡着。"他含笑着瞒怨她。
"谁叫这雾气像感冒通,吸一口就想睡!对了,儿子呢?"
"打了一晚上游戏,现在刚睡。"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谁说的,我当年打两个晚上,都不会瞌睡。"
她笑着,把电话簿丢回抽屉里。(文/邱烨)
男人不爱女人不坏(专题7篇)
忘了旧情人
她是我的新娘
我和男朋友刚认识那会,他很爱吃醋。哪怕我和旧同学吃个饭,他都要追问半天,还对人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清查家底,生怕我会被某个大灰狼抢走。有一次我很生气,那是我们单位搞活动,他非得要去参加。我说你想去就去吧。
谁知道一有男同事想请我跳舞,他就冲上来,拉着我往舞池里跑,后来索性搂着我不肯放手了,那一晚,我们跳了整晚的舞。让我很难堪。
说真的,我很烦他这样做。但是老和他解释也挺麻烦的,他是爱我的嘛,紧张我也是应该的。于是我决定管好自己,尽量避开嫌疑,少找麻烦事,好让他对我放心。从那以后,我不再参加任何同事的聚会,哪怕是单位有应酬,我都会坚持在12时以前回家,偶尔出去采访,我都不会刻意打扮自己,尽可能穿得随和一些。
反正,我变了一个人。先是性格不太活跃了,慢慢地也从朋友间(包括女朋友)消失了。我习惯一个人早早回家,不是陪他的父母聊天,就是和他一起散步。大伙常说的那些新潮玩艺都好像与我无关了。更可怕的是,我连打扮也不敢太花俏,太有个性,费事我那样走出去,他又以为我想招惹谁。小日子虽然过得平平静静,但是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而且,自从他信任我之后,也就不再吃醋了,不吃醋了,也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紧张我,也不会特意去做一些事来讨好我。我们之间有点像老夫老妻。
姐姐见我这样。说我是太老实了,不能让男人觉得你太乖,你一乖,他们就跟没事一样的,不会宠你了。谈恋爱嘛,当然要多一些惊喜和紧张才过瘾,于是她建议我还是把他的心给吊起来。要不,慢慢地感情就会退化,说不定要轮到你吃你他的醋呢?
我当然不信姐姐这一套。但是她说得没错,自从我乖了以后,他连电影都懒得请我看了,也不盯得我那么严了,时不时他也会和同事朋友玩得很晚才回家。这怎么行!万一他习惯这样生活,以后吃苦的可是我了。
据说他们办公室还有一个新来的女孩很喜欢他呢?我倒不是不相信他对我的爱,但是你一对男人放松防范,什么事情不会发生?
于是我决定生点事,吓吓他都好。
那一段时间,刚好《花样年华》上演,而我刚好又想看。我首先对他说有没有时间陪我去,他说忙,要不等两天,我也没说什么。
过两天,他请我去看的时候,我轻描淡写地告诉他:昨天已经去看过了!他一惊,追问是和谁去看的?我本来是和姐姐去看的,但是偏偏卖了一个关子,说是和一个朋友。他再追问,我就说不就是一个朋友嘛,至于他再问是男是女时,我就不吭声了。
而那几天,我姐姐让她的一个男朋友时不时往我家里打电话找我。而且我开始变得爱买衣服了。
这一下,他可紧张了。又重新开始关心起我身边的事物来。但是我也改变我以前那种他一吃醋就妥协的性格。
反正我不做对不起他的事,但是也犯不着为了省事就迁就你。原来他不就是吃醋嘛,肯定不会弄得分手那么麻烦。他见干吃醋没有用的时候,就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宠我。
但是爱情老是一个模式久了,就会没有新鲜感了。所以我经常会想想法子,为我们的爱情增加一点难度,刺激一下可能会麻木的神经。有时候甚至为了证明他是爱我的,或者我是爱他的,我会异想天开地折腾出一些事儿,只为了考验一下我们对彼此的爱。每一次证明,我们的爱都只会越巩固。
所以说,爱情这事是不能帕麻烦的。现在的我,不仅可以做回我自己,还有一个对我万般宠爱,而且在不断武装自己的实力,生怕我被别人抢走的男朋友。(阿米)
她是我的新娘
幸福的另一种答案
拥有一颗玫瑰心
有一只蚂蚁在路上走。漫无目的。没有方向。
骄阳似火,蚂蚁被晒得眼冒金星。可是,她还得走。
蚂蚁对自己说:如果有上帝,请给我一滴水,给我一片荫凉。我是一只善良的蚂蚁……
突然,有一片海洋出现在她的面前。蚂蚁很开心,她告诉自己,我是善良的,所以,我是幸运的。上帝在,他无处不在。
抬起头,蚂蚁的小眼睛看到一片美丽的绿色的叶子。
他是那样纯净,那样高贵,站在树的顶端,在风中招展。
蚂蚁久久的望着那片绿绿的叶子,久久地,望着,就只是望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子注意到地面上的蚂蚁,他很迷惑,为什么,这只蚂蚁好象定在原地, 为什么她不走,也不动,不说,也不笑。蚂蚁忘记了自己的劳累和疲惫,忘记了自己的悲哀。很久以后,蚂蚁发现,自己爱上了那片叶子。
也许是吧!也许,这就是一个蚂蚁的爱情。蚂蚁的爱,也许生来,就注定是渺小的。
秋天了。叶子老了。在湛蓝的天空里,经历了无数风雨的叶子,面容已经不再光鲜。他老眼昏花,以为自己看到的蚂蚁,只不过是一颗砂粒。因为,蚂蚁已经痴痴地,在树下站了那么久。那 么久,却什么也不说。
有一天,蚂蚁想要回家了,为了爱情,她已经孤独的漂泊了很久了。没有朋友,没有问候。甚至,她都没有对那个她爱的叶子说一句话,哪怕,这一句话只有一个字:嗨!
叶子被风吹到地面,此时的他,已经伤痕累累。他知道,自己光辉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他曾经在树的顶端,是整个森林之中最完美的叶子。他静静的躺在地面,什么都不去想。蚂蚁走过来,轻轻的,用小小的触角触摸他,对他说:嗨!
叶子突然想哭,他没有想到,那个在地面望了一整个夏季的蚂蚁,原来也已经老了。他看着蚂蚁,想问她,你是不是爱我?可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样的一种爱,就算是不说出口,又有什么关系呢?
除了爱,还能是什么呢?难道,还会有什么吗?
整整一个冬天,蚂蚁在自己的家里,和她心爱的叶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偶尔,叶子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他会想起那只唯一让他心碎的飞鸟。在一个夏天的早晨,她离他而去,他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流泪,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天早上,有一只蚂蚁在他的影子下经过。
蚂蚁的爱情,很简单,因为一滴水,一滴对于她来说象一滴大海一样的水滴,给了她全部生活的信心。是叶子,年轻英俊的叶子赐予她的。她就在那一刻,认为叶子就是上帝赐予她的呀。可她不知道,那一滴水,只是叶子为一只不再爱自己的飞鸟流下的眼泪。而这一切,都和蚂蚁无关。
可是,这些都有什么关系呢?
蚂蚁和叶子都不再年轻。此时此刻,他们是彼此相爱的啊。
初三时,我同桌是个长发女孩儿,阿婉。
阿婉家门前屋后都种满了玫瑰。花开的季节,阿婉家便成为一个蜂飞蝶舞的世界。
每天上学,阿婉都要采摘些玫瑰到学校,分赠给班里的同学。那时,我们明净的教室总有暗香浮动,就像童话里的天堂。
一个夕阳将落的黄昏,我回到教室刚坐下来,便有丝丝缕缕的芬芳淡淡地萦绕着我,怪温馨的,这定是阿婉抽屉里的玫瑰在飘香,我想。阿婉正埋头写作业,长长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
我无聊地笑笑,便开始整理课本。拉开抽屉,一枝妩媚的黄玫瑰风情万种地展现在我眼前,"送你一颗玫瑰的心。阿婉"淡色花底的信笺上这么纤纤细细地写着。那一刻,我的脸热热的,慌忙关上抽屉,那慌乱而幸福的心跳不可抗拒地来了。
原来,游游荡荡孤独如风的我的身边,还有一双澄澈的明眸在为我守望,还有一颗玲珑的素心在为我跳跃啊!
后来,我抽屉里每天都有一枝玫瑰,像美丽的火焰灿烂着我阴郁的心。在那些玫瑰的鼓励下,我终于慢慢地走出了孤独,向生命中第一个送花给我的女孩伸出了手,至今都记着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的感觉于心。
和阿婉在一起的日子,天从来都没有这样蓝过,阳光也从未这么灿烂过,我幸福得像春天里翩跹的彩蝶。我和阿婉在黄昏的草坪读书,在雨后的湖畔畅谈前程。阿婉是个快乐而善良的女孩。在她的关爱下,我的成绩直线上升,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多。
其实,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如果有一双温暖的手无怨地在他的心空中托举苍穹,有一颗真诚的心无悔地悲伤着他的悲伤,幸福着他的幸福,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活着?
转眼便是冰清雪舞的季节了,阿婉家里的玫瑰也繁华失尽败成一地瘦瘦的宋词。但在我的抽屉里,依旧还有阿婉送的一小包冷冷香香的玫瑰花瓣。
这些玫瑰后面,定然隐匿着一颗初恋的心,和一片纯得透明美得眩目的倾心之爱。那时,青涩的我痴痴地想。
遗憾的是,最终我俩谁也没有开口说出那句美丽的话,道出那些灿烂的想法。初中的最后一年就这样默默地过去了。
毕业后,我离开成都回到西藏念书,就再也没有阿婉的消息了。
去年冬天,正在西藏大学读三年级的我随父母去成都探亲。有一天我在一家商场邂逅了几位初中时的好友。那夜,在音乐流淌的咖啡屋,我们闲闲散散地聊起了那些精致考究的闪亮往事,就说到了阿婉,还有她温馨的玫瑰。原来,他们和我一样,曾经都收到过阿婉的玫瑰,都有过一段与阿婉有关的至洁至纯刻骨铭心的美丽记忆。
我先是惘然,暗笑自己多情,竟把那些平淡如水的细节视为生命里的纯情经典。而后我又释然,深深地感谢起那份羞涩的好心情来,因为她,我才没有唐突那段纯纯的关爱和暖暖的情谊。
只不知,远方的阿婉是否依然美丽,是否依然记得送我的那些玫瑰,以及那张小小的信笺。因为,她真诚的祝愿如今已成了灿烂的现实:我已真的拥有了一颗玫瑰的心,美丽永驻,温馨永驻。而且,我也像阳光里的玫瑰一样,用心尽己所能为身边的每一个人飘溢着爱的芬芳。(文/罗裳)
幸福的另一种答案
遭遇一场魔法雨
拥有了口红但没能拥有幸福
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公司周年晚会上做司仪时一直被“一双炽热的可以将你熔化的眼睛”跟随着。这是我在3天后收到一封署名“你的亲爱的”的信才知道的。那封打印的、行文有点搞笑的匿名信———开始我还以为是哪位同事在开玩笑。
但是这样的信却接二连三地寄到,他说我是他的梦想,是他生存下去的全部动力,他如何如何爱我,他决定怎样地努力挣钱让我富裕地生活。他描述出来的未来情景就像是我与他共同憧憬的一样,他甚至制造出很多我们未来生活的细节来。为了不让自己烦,我开始不读这些信,而是让它们直接进入了垃圾筒。
想不到事情的发展却越来越可怕,那天我下班回家,楼下的保安叫住我,说有束花是送给我的。谁会送花到我家楼下?看着保安捧过来一大束红玫瑰,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是他!天!太恐怖了,他居然知道我家住在这里!
我把花随手扔进垃圾箱,同时嘱咐保安以后不要替我收任何礼物。
那天以后,倒也清静了很多。大概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我上班时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家门口有一束花。还有一封信,信上说什么看到你扔了我送给你的花,很伤心,后来想一想,大概是你不喜欢玫瑰的缘故,所以就换成更高贵的郁金香,不过保安不肯收,于是好不容易才想起直接送到你家。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离谱了。上午,我妈妈刚想出去买菜,一走到门口,就已经有一大包菜等在那里了,而且都是我妈妈平常买的那些菜。从那以后,家门口常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比如说鸟笼、杂志什么的。只要他想起一些什么,就往我家门口堆什么。
我的生活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妈妈每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我想过去派出所报案,但是妈妈反对,她说人家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而且一个女孩家,这事张扬出去,人家还以为你不清白。但是总得有一个办法吧,再这样下去,我真的要疯了。
我们住的是一个老的住宅区,来来往往的人根本就不受管制。而家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白天我都要上班,这事要追查起来也挺困难的。我特地请了几次假回家守候,但是奇怪,只要我一等在那里,他就不出现。他怎么知道我在家呢?莫非真的是同事?我开始留意办公室里的人,经过一个月的察颜观色,我意外地发现有一双躲躲闪闪的眼睛时常在我身边出现,每当我回头看,他就慌忙把视线转移了。
是隔壁采购部的小周,说真的,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也没有说过话,也许是他那怯生生的样子太不引人注目了。我不敢确定,只好采取了很极端的一招:跟踪。
那次,他先去我家附近的超市,买了鱼头和豆腐,还有一把青菜。走到收银台,又随手拿了一包卫生巾放进篮子里,想了想,又回头拿了姜和葱。然后大摇大摆地向我家走去。老天,他凭什么认为我今天就该吃青菜和鱼头豆腐汤!
我向公司领导反映了这事。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供认不讳,并一再表示他是爱我的。公司决定调他去外地的办事处,没想到他竟主动辞了职。我的一场噩梦也终于醒了。
后来我了解到,小周也挺可怜的,从小就没有妈,一直遭人歧视,不爱说话,苦读到大学毕业,性格越来越内向,也没什么朋友。但是如果因为他的不幸,就可以如此骚扰我的话,那我也太无辜了。
真希望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拎着皮箱出现在我的家门口。他说他因为我失去工作,所有的钱都给我买东西了。现在想到我家住一段时间。
天哪!我都快吓疯了!我大喊着要他走,他坐在楼梯上一动不动,可怜巴巴地重复着“爱一个人是无罪的”。妈妈说就给他两千块钱让他走吧,我知道他要的不是钱,于是我选择了报警。虽然我知道,可能过不了多久他会再次出现,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呢?(扬子晚报)
拥有了口红但没能拥有幸福
雏菊之恋
我是不是真的不在乎你
极为欣赏这样一句话: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仔细回味,这体现出的该是怎样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智执着的爱情!
人说,自你一降生,就有一份天定的缘为你而生;然而大千世界,人海茫茫,生命苦短,如何才能找到属于你的那个完美的伴侣呢?现代的人们,总不能固守这份天缘,不能以易逝的青春和焦灼的心情屏息静候吧?于是,他(她)们常常很勉强地接受了随风而至的他(她),却又一遍遍地把他(她)和自己心目中那个完美的设想来进行对比,对比一次,失望一次。他们并不懂得,如何去珍惜身边的和已经拥有的;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的,其实就是最大的幸福,最真的爱情!
什么是爱情?哲人说,爱情就是当你知道了他并不是你所崇拜的人,而且明白他还存在着种种缺点,却仍然选择了他,并不因为他的缺点而抛弃他的全部,否定他的全部。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在你的心目中是绝对完美的,没有一丝缺陷,你敬畏他却又渴望亲近他,这种感觉不可以叫做“爱情”,而是“崇拜”。崇拜需要创造一个偶像,就像图腾之类没有血肉的东西;而爱情不需要,爱情是真真切切得能够用手触摸用心体会的。爱情是你明知他穿得十分“土气”,却甘愿带他出入于大庭广众;是你鄙视的杀猪匠,却偏偏做了杀猪匠的妻子;是你素有洁癖,却十分勤快地为他洗着油腻腻的饭盒脏兮兮的球鞋……
一位秀慧双修的女孩大学毕业后,拒绝了很多优秀男孩的追求,最后却选择了一个毫不起眼且个子矮小的同事。周围的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就连她闺中女友也表示不理解。而她自己却很坦然,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她披上婚纱与先生施施然地走进了“围城”。多年以后,当她的同学们都疲倦于营造自己的一隅、失望于当初幻想的破灭之时,同学聚会时众人才发现:这位女孩并没有如他们原先所想的那样,被困在一个庸碌无为的圈子里,憔悴不堪;而是依然光彩照人,甚至比以前还多了一份成熟的雍容和深刻。他们手牵手地向众人走来,眼中流露出的生生世世的依恋和从容,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怦然心动!这位女士告诉大家,她的男人不是最优秀的,有着许多的缺点,但这些在她还没有接受他的时候就已知道;而她愿意,今生今世,要将自己的感情托付给这个在她遇到挫折的时候默默地帮助她、在她失意的时候热情地鼓励她,并且从不索取任何回报的男孩。
由此可想,如果有一份执着而持久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瞬间即逝的“感情”,你宁愿选择哪一种?--世界上有许多出色的男孩和美丽的女孩,然而真正属于你的感情只能有一份;千万莫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改变了自己的挚爱,莫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而失去了自己!感情不能贪心,也不是梦想。“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这话使我深信不疑。所以,我们用心来守候着属于自己的、并不惊天动地的爱情,等待之后便是一生一世的厮守。
生活中,总有人不能如此明智和洒脱。就像我妻子的一位同学,喜欢把自己放在琼瑶的故事中,为自己精心设计着一幕幕“一帘幽梦”,一些出色的男孩曾经试图走入她的梦中但却碰得头破血流--因为永远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像琼瑶故事中的主人翁一样,一尘不染完美无缺。她追求的结果永远只能是梦幻的外表,空虚的内容。碰壁多了,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无爱情论”者。所以每次她来找妻子聊天的时候,总能带来一个“信息”:这个(男子)好像还行,就是没有房子没有票子……因而她向妻子宣布:又“失恋”了!
是的,没有一个爱人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份感情是毫无瑕疵的;爱情与爱人,只能是真真切切的。--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平心静气地想想这些话?想想我们当年苦苦追求完美的可笑和天真?
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读起这句话的感觉,总像是一对沧桑过尽的老人正手牵着手漫步在煦和的阳光下,满脸幸福地回忆着往事……往事已远,而追忆长存。(郭远庆)
我是不是真的不在乎你
离婚了才知道,老公不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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