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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中秋节


    看到天上的月儿依然圆圆,清凉的深秋依然故我,不仅黯然神伤。

    那一天也应该是月圆之夜,片片浮云在月亮的脸前荡来荡去,似乎要抚平几世的叹息,他们却无意欣赏美丽或苍白的月光。

    头影着一轮孤月,朦胧的清烛燃在眼前,相对无言。喝杯酒吧,他打破了深秋的沉默。淡淡啤酒花的甘甜游荡在眼神的延伸之处,透过浅色的酒杯,是一双期待的眼神。

    “干杯。”她毅然举起酒杯,在泪花闪烁中把一杯他专门点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你还好吗?”他望着她的眼睛。
    “不太好,只有无助的等待。”
    “天凉了,”他躲过她的眼睛,“注意身体。”
    “我也想陪你尝尝啤酒苦涩的味道。”
    “不要吧,你会醉的。”
   “我想喝吗,今生陪你醉一次已经够了。”她撒着娇,但仍然含着苦涩的笑。
    “好吧。”他为她斟满一杯啤酒,手有些颤抖,啤酒洒出了酒杯。
    “你现在已经醉了吗?”她握住他有些冰冷的手,那双温暖的小手透着少女的清香。
    时间似乎静止了,窗外隆隆的车声渐渐的远去。
    “好了,我们喝酒吧,为了今天的沉重和明天的未知。”他故意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抽回手举起酒杯。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祈祷,希望你能陪我到终生。”她喝了三杯啤酒后,明显的有些醉了。
    他淡淡的笑了一下,虽然有些苦涩。“呵呵,我明白的,我会记住的你的,一生的思念就从这里开始了。”
    走在大街上,月光真如流水般泻在他们的身上,清凉的空气里萦绕着寒意。
    “你有些醉了,到我的住处坐一会吧。”
    她不置可否,软软的靠在他的肩上。
    “你真傻,”她因酒的作用有些朦胧的眼睛毫无顾忌的盯着他,“你为什么要告诉服务员我们是同学呢?”
    “我不想留下终生的遗憾,你应该理解我的。”
    又是沉默,可是又似乎心灵在交流什么。
    “陪我逛逛这个小城吧,虽然夜晚。”
    她递过自行车钥匙,一种触电的感觉从指端传了过来,他的心不由得针扎似的痛了起来。
    坐在自行车上,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潇洒,“来吧,我带着你。”
    “不,”她跳上自行车的前梁,调皮的露出一对小虎牙“应该是我带着你。”
    “呵呵,随你了,”他第一次拥着一个少女成熟的身躯,有些慌乱,“走了,到哪去?”
    “在我的故土上我说了算,开车吧。”
    伴着明媚的月光,习习秋风在耳边飞过,他呵出的热气吹拂在她的耳边,在斑斑驳驳的小巷里,他熟练的操纵着自行车,但仍然不能避免颠簸,她不禁回身抱紧了他的腰,“我希望这是永远。”
    陪她看了,应该是听了她的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小城的灯光渐渐的暗了下来,蛐蛐在路边欢快的鸣叫着,似乎为他们壮行,又似乎在鸣响无奈的回音。
    “我们坐坐吧,也许今后再没有机会了。”在烈士陵园的外面,她在她的耳边悄悄地说。
    她偎依在他的怀里,看着满天的星星和皎洁的月光,忧伤的心情在陵园的上空徘徊,他感觉到来自身边的颤抖。
    “你冷吗?穿上我的衣服吧。”
    “抱紧我,我感觉不到明天你是否存在。”
    “傻丫头,”他心痛的点了一下她的额头,“还记得你说的那句话吗?不要记着朝夕相处,只要记得在远方有一份牵挂就可以了。我们即使不会终生相伴,相信我们的心会在一起的,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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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最后一页的,爱


  如果不是那场雨,如果不是女孩忘记带伞,如果不是那天放学后,男孩要留下补作业,女孩要清扫。那么,他们就不会因为共撑了一把伞,而使两颗似乎永远都不可能产生交集的心,默默地,轻轻刻上了对方的名字!
  一把伞下的两个人,仿佛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男孩家富,女孩家穷;男孩功课很差,女孩功课却很优秀;男孩好动爱玩,女孩则幽静如泉。
  然而,一场雨,一把伞,却将两颗心融在了同一个世界。只可惜,却因彼此的掩饰与羞怯而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就这样在同一个世界里彼此都独自过着期盼和守望的日子。当然,也没能使那两颗心化作一颗写满永恒的叫爱情的水晶…… 虽然这雨夜没有星子,没有月光,也没有微风的舞动。可是,有女孩如潭般的双眸,有男孩撑起的那把深蓝色的雨伞,还有他们之间的欢声笑语,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一切是那么的和谐。这样的夜,这样的雨夜,还要什么景色来称配呢?这,足够了,不是吗?
  班里要搞互帮对子,在期末考试后要有评比。两个人的成绩加在一起再和其他对比。 男孩心里又激动又矛盾。他真想让女孩和自己一对,可又怕自己的学习成绩会拖累女孩。他不想因为自己而使他们的总成绩落第。要知道,女孩向来都是那般的优秀啊!他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和女孩一起学习的心愿。
  可是,他痛苦,他烦恼,他无奈。这些又有谁知道呢?难道自己来回答? 最后,老师宣布了互帮对子的名单。当男孩听到自己和女孩一对的时候,他仿佛快要窒息。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此刻,男孩的心里既兴奋又略感踌躇。当他转过头,看到的是女孩一脸温柔的笑,是那么的温暖。他对女孩是那么的感激,就为了报答女孩的这一笑,他知道,自己是该放弃点什么的。为了女孩,他宁愿放弃自己的心愿。他要把所有的快乐都给女孩,而自己只留下伤痛也会满足。只要女孩快乐,他什么都可以放弃!  
  男孩咬咬牙,鼓起勇气向老师要求换去女孩。老师愣住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不解。而女孩,那点微笑正慢慢地披上失落与伤心的外衣。当男孩再度将眼神移到女孩身上的时候,女孩却放眼在窗外的梧桐树。 老师看看女孩,最终还是没有同意男孩的“意愿”,也没有问男孩要换去女孩的原因。只是,这个答案,不知现在的他们是否还都会满意!他们坐到了一起,可是却再也没有往常那随和而温馨的笑声。错,在于谁?男孩疑惑着,却只能怀疑自己。他们躯体的距离是近了,可是,心灵的距离却愈来愈远。远到近在咫尺却听不到对方的心,在跳。
  女孩冷漠着男孩,除了学习上的问题,女孩不再和男孩多讲一句话。女孩的笑渐渐变得牵强和敷衍。男孩知道,自己对女孩来说,真的什么都不算啊!他什么也做不了,无力了。他想,只要女孩快乐,他怎样都无所谓。就这样,男孩在女孩的冷漠中也“沉默”了。男孩忧郁的眼神时常会让女孩感到心里一阵阵的抽痛。可是,女孩最终也还是紧守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
  又一个雨天,可惜这是个星期天。 坐在家中的女孩透着被雨水打湿的玻璃窗,尽览这美丽又憔悴的景色,仿佛眼里也噙满了雨。只是,它的味道是苦涩而又咸咸的。尽量去回避那晚的一切,尽量逃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只是,在回避问题的路上,也常常会遇到自己啊!
  男孩靠在窗边,那晚的一切又这样婉转而毫不留情的浮现在他面前。空澈的屋子里,回荡的是女孩快乐的笑声,迷茫的眸子里呈现的是女孩明亮而温柔的双眼。窗外的雨却这样的下在他的心里,打碎的不仅仅只是他的心,还有,他的梦! 这些日子以来,男孩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没日没夜的学习,学习成绩也日渐提高。他知道,现在唯一该做的、能做的就是把学习搞上去,好让他们的总成绩提高。同学们都说他,“你想超过你老对啊?那么卖命?”对此,男孩只以微笑浮过他们的问题。只是,这对女孩来说,是该喜,还是该悲呢?
  终于,辛苦奋斗了三个月。这次期末考试,男孩和女孩的成绩加起来竟排在了全班第三名。老师表扬了男孩,也表扬了他们在学习上的互帮精神。孩乐坏了,可女孩却只有心事重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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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亭和花店的爱情


他和她一直遥遥相对。他在马路边的小报亭里卖报纸,而她,就在马路对面的小花店里卖花。


         


每天清晨,他都会给她的小花店送去一份报纸。然后端坐在自己的小报亭里,看着她用纤柔的乎掌将许多的花一枝一枝抚弄舒展,再把它们一一放到清水里浸着。待她闲下来时,她便看他送来的报纸。


         


她常常将小花店里卖不完的花送些给他。他学了她的样,在小报亭里放了一只盛水的罐子,把她送的花都浸在里面。


         


碰上天睛的日子,他就把他积攒的花都拿出来,挑选出那些看起来尚未完全枯萎的花瓣,放到太阳底下晒。他还准备了一个专门的抽屉用来放那些晒干的各色花瓣。剩下的部分他也没舍得扔,就堆在小报亭的角落里。来买报的人都说这个报亭很别致,闻起来竟比对面的小花店还要香些。他听了后便傻傻地笑。


         


他爱把晒干的花瓣捧在手心里翻采覆去地看,他能认出花的种类。她送的花里有石楠,有康乃馨,有满天星,甚至还有颇为名贵的郁金香。小花店有的花他几乎全有了,只惟独缺了玫瑰花,这种花是她从来没有送过的。他暗暗地想:大概是因为玫瑰是所有花中卖得最好的一种吧。


         


再到小花店送报纸时,他便留了心,多多地瞧了几眼那些水中盛放的玫瑰,它火红的颜色浓艳得让人不禁有点心跳。回头看到她的眼睛,似笑非笑的样子,便更觉得脸上火热了起来。


         


不久,城市改建工程启动,那条马路要进行加宽改造,两边的占道建筑物要求全部拆除。短短几天,推土机就铲平了他的小报亭,也掀翻了她的小花店。


         


尘土飞扬,一地的杂乱。他和她,最后一次站在马路两边废虚前,默默地心疼,为那平先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他回头,她忧伤的眼睛正幽幽地望着他。凝眸处,有水一样的温柔凝聚。他知道,他和她,再也没有如这般遥遥相望的机会了,而他的心竟是满满的痛楚。


         


走过马路,他却惊奇地发现,她的怀中所紧抱的,是一束红玫瑰,而他手里捧着的那只抽屉,满满地装着除了玫瑰之外其余所有种类的花瓣。


         


无需任何言语的倾诉,他懂了她,她也懂了他。谁说只有倾城的沦陷才能成就一段旷世奇情,谁说只有冰海沉船的灾难才能造就一世的浪漫。在这红尘俗世里,有多少普通而平凡的爱恋,就在这般的不经意间成就。

我的泪会划过你的心


   很久以前,在一个小镇,有一个快乐的男孩,他的家庭在小镇中还可以说穿了,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男孩很快乐,他有平凡男孩的”幻想、希望、还有对未来的憧憬!谁不想自己的未来更好,男孩也一样!直到有一天男孩遇见了她,从此他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故事很无奈,故事很悲哀很凄凉,很落寞……


  男孩在小镇的中学上学,他很聪明,学习成绩很好,升到初三,他默默的提醒自己,要用自己的努力回报他的妈妈,刚刚开学,男孩很无聊,在学校里漫无目的的走……刚刚开学的学校里很多人,男孩走过了一棵白杨树下忽然有一种不知名的感觉,白杨树下站者一个“小女孩”,淡淡的秋风,吹着她白色的裙带,一头中发,好似不带一丝人间烟火的女神!那时在男孩的心里,被自己的幻想狠狠的撞击了一下,男孩不懂那是不是爱,但是他不想错过认识她的机会,毕竟女孩很吸引她。他走过去,在近处看清了女孩的容貌,女孩很美……特别是女孩眼中的那份“无奈”或许是“无助”或是??男孩整理一下心头的犹豫,走到她身边,轻声说“您好,我叫静心,认识您很高兴,但愿您一样!女孩把眼中的视线收回,好象对男孩的自我介绍很惊讶!脸,羞红了……呢喃着“很高兴,我叫齐凤英。”男孩深深的在记忆里刻下了她的名字--齐凤英!男孩说“您是新生?假如有什麽可以帮忙的话请您说话,记住,我叫静心!”女孩低下头,“我会的。”男孩仔细的看了看女孩,黯然的走了……但,男孩的心里一片空白!就从那一天,男孩失落了自我,他的灵魂悄然而逝!在男孩的心里,有一个名字,每天的困扰他。


  半个学期转眼而过,男孩没有去找女孩,可是他从没有忘记她!男孩的班级和女孩紧挨着,男孩只要每天从窗子里向外望,就会看到他魂牵梦盈的女孩,他可以感觉到女孩默默的眼神!校园里并不是风平浪静的,一些校外的混混酒后来到了学校,他们发现了美丽的女孩,调戏纯洁的女孩……男孩被班级外的噪音吵醒,看到他心爱的女孩,被三个流氓侮辱,没有任何犹豫的,他拿着姐姐送给他的护身刀,冲了出去!跑到女孩的旁边,护住女孩,三个流氓是小镇的地痞,男孩认识,其中一个地痞说“靠,我认识你的哥哥我给你 哥面子,走远点!”男孩的手被女孩握的很紧……男孩回过头,看到了女孩的无助的目光……他的心,一瞬间很充实!男孩回过头,笑着说“不好意思,你们欺负的女孩,很不巧,是我的女朋友,我呢不会让我的女朋友受一点点委屈!怎么办呢?几位大哥陪个礼,怎么样?”地痞喷着酒气“靠,给脸不要。”抬脚踢了男孩一下!男孩笑了,抽出刀想都没想刺了过去……地痞倒了,血很快的流了一地。其他两个地痞见状,转身就跑……学校的校长知道男孩惹了祸,打电话找来了男孩的父母。男孩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他省略了女孩在里的经过!)男孩的爸爸在小镇很有名气,校长听男孩说的话在第二天学校广播里,表扬了男孩……男孩的爸爸去医院看看被男孩刺伤的地痞,地痞陪着笑脸,男孩的爸爸不想闹的太大,草草了结了……从此校园里流传了男孩和女孩的故事!女孩呢!也默默的注视男孩。但,他们俩没有说感情,甚至没有在接触,只是默默的相互注视……
直到有一天,女孩连续几天没有上学,男孩忍不住了,骑着摩托车去了女孩的家。女孩病了,男孩很心疼!看着女孩憔悴的脸…男孩伤心极了,女孩的父亲很保守,但,他没说什麽…男孩骑着摩托车回到了小镇,在医药商店买了很多的补品,送到女孩的家里,告诉女孩好好养病!快点回到学校,他会很期盼她…


?
  第二天,女孩回到了学校很憔悴,但是男孩很欣慰!男孩不想保留心底的秘密。每天和女孩在一起的日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但是,所有悲伤的故事都有一个浪漫的开始,上天已经安排好你的命运,平凡的人又怎么能改变她的命运?直到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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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


  A


  殷家浩叫我色女,我称他色男,提到爱情会异口同声的说“恶心不你!”的一男一女,常做的事就是经常游荡在不同的BBS上,装成陌路人相互吹捧,私底下偶尔相互取笑。
  我一直把我和殷家浩的关系定位为蓝颜知已。所谓蓝颜知已,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讲,就是男密友,就是那种比一般朋友更进一层关系,但又不可能发展成爱人的男友。高兴的时候,殷家浩叫我小楚楚,我叫他playboy.拒说早在中学时代,他就已经是浪荡子弟并成为浪荡子弟中的风云人物:扎无数个耳朵眼,穿鼻洞,用圆规改装牛仔裤,挑出线头,东破一块西破一块。腰间一条银链横挂了钱包和手机套,零零碎碎地胡乱塞到屁股兜里。 酷毙了!殷家浩形容起来的时候两眼放光,可是无论他怎么描述我都不能够在脑海里勾勒出他曾经的形象,如今的殷家浩是温文尔雅的男子,穿天蓝的棉衬衫配黑色的西裤。在熙来攘往的步行街上开着一家叫“蓝色冰点水”的酒吧,以此来虚度光阴。
  我还记得我们相识那天的情景,那是我刚到北京的第一个冬天,天下着雪,我患了很严重的感冒,一个人去医院检查,人在异乡的凄凉使我的心情变得异常的糟糕。
  从急诊室出来,我在医院的院子里蹲下来玩雪,裹了雪球到处乱掷,因为一时失手,手中的大雪球扔向了一个低头走路的男子,准确无误的滑进了他的后劲。
  看着他因气愤而差点变绿的脸,我突然间很不舒服,用沙哑的声音反对着他吼:“怎么了?扔着你又怎么了?谁让你往那儿站了,没长眼睛啊?”
  他一定没有想到我居然是这样的反应,嘴巴张成O形愣在那里。就这样,我们居然成了朋友。
  之后的每一年冬天,尽管天空只是飘着丁点小雪花,殷家浩都会不解恨的拉着我去打雪仗,仿佛是要报当年的一球之仇,每每他会烊装咬牙切齿的怒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你这样霸道的没心没肺的小妖女。


B



  殷家浩说话很有自己的特点,喜欢夸张的书面词语,帮了别人一个小忙就能手舞足蹈,你看,我很伟大吧?我很善良吧?如果听到有人没见过《大话西游》时表现出来的表情就是,好像呆在地球上不知道人是长什么样子似的。殷家浩是个很张扬的家伙。我也是。于是我们两个家伙就成了一个团伙。
  不谈爱情与单身男人做蓝颜知已实在是件不可多得的快心之事,我们就像是两个光洁的玻璃球,用各自的光泽照亮彼此越来越枯燥无味的生活,但即便碎成粉末,他还是他,我还是我,接得再近也还保持着0.1米的距离。从来我都是这样想的。
  我们在酒吧里吊帅哥泡美女,大声说话大口喝酒。我对他常用的词语不外乎就是什么纨绔子弟,花心大萝。贪恋美女的他,经常伸长脖子在街上瞎逛,尾随美女意欲搭讪,遭到拒绝之后从来不会觉得郁闷。
  我是个高级的无业游民,靠写爱情故事为生,很多有经验的师兄师姐们告诉我写爱情故事最重要的素材来源就是要谈恋爱,他们说切身体验之后才能写出真正感人的文字。于是我不停的谈恋爱,不停的失恋,受了伤害眼泪都还没抹干,看到有点修养有点底蕴的帅哥又会垂涎三尺。
  殷家浩因为一个雪球而成了我在陌生城市里最坚实的后盾,他帮我客观分析男人的本性,给我出谋划策,比如与男朋友相处时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情人节应该送男朋友一些什么礼物最好等等。有时候他也会帮我改故事,指出哪一个故事的结局老套了,哪些地方又出现情节不合。


  C



  我们坐在“蓝色冰点水”里谈论进来的某个神情落寂的人,想象他们的故事,和繁华背后的寂寞灵魂。衣着时髦的端着高脚酒杯坐在热闹却灰暗的地方,像风景一样被人欣赏,他们的眼神是无所顾忌的,那些十指和双唇上涂着深冷的颜色的女子,常常会让人觉得神秘。看他们热闹着,落寞着。不是陪衬也不会是主角,只是一个路人,暂时停留。
  在酒吧里写字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但是我想,若不是因为殷家浩,我大概也找不出任何雅兴,殷家浩说我是在玩物丧志,在数字英雄旗下做一份很时髦的差事,闲得发慌的拿着可以任意挥霍的用脑汁换来的钞票。我从来不存钱,领了稿费就疯狂的去买时髦的衣服昂贵的香水,所以有时一两个月卖不出文字的时候,我就变得很穷,每天跟着殷家浩蹭饭,他乐意做我的长期饭票。
  那天我们就坐在临门的最后一张桌子旁,很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当那个吐着烟圈的男人走进来时,我俩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绊了个趔趄,但绝对不是因为帅的缘故,是因为他也跟我一样用华硕的笔记本,并且在我经常坐的那个窗口位置打开来写字。殷家浩说:“赌一把吧,他一定会像你一样叫一份什么也不加的咖啡。老规矩,谁赌输了就亲谁一口。”
  最后,我的吻重重的落在殷家浩的脸上。得意的笑容在他英俊的脸上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毫不怀疑,殷家浩有着非同常人的洞察力。无聊的夏天,我们就靠这样的游戏来打发彼此闷热而漫长的午后。
  我经历过不少爱情瞬间剧,他不介意做我和别的男人的第三者,回来后来不忘恭维几句,哎呀呀,那个什么来着的,只那眼神都够你爱的了。


  D



  一家出版社约我写一部半自传的长篇,殷家浩知道后毫不含糊的举双手赞成,说如果是自传体的话,那他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员。
  冬天再来的时候他不再拉着我出去玩雪,尽管雪下得很大,据说是北
方近年来少有的降雪量。殷家浩每天坐在酒吧里,放无印良品演唱会的DVD,反复听其中的一首叫做《陪你一起老》的歌: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每天都能够看到你的笑,少了个依靠,伤心没有人来抱……那些歌词我听得都快背下来了,有些淡淡的伤感。
  我没有太多空闲去管有些异常的他。我的小说以日进万字的速度进行着,却一直都没有想好结局,我催着殷家浩,天天不厌其烦的让他和我一起设想,我说要不这样吧,领了稿费咱们五五分成。这次殷家浩却不知怎么搞的,变着法子试图搪塞我,就是不给一点意见。
  “干脆这样,写你在别的男人身上绕了一个又一个大圈之后,最终还是踏回原地来爱上了我。”他把懒腰伸到一半的时候停在半空,突发奇想。
  “恶心不你,这么老套的结局你都想得出来。”我不屑的看着他。
  天气就这么渐渐的转暖,春天不约而至。不久后的一天,殷家浩突然说要去美国玩一趟,让我给他照管酒吧,我问什么时候能回来,他笑着说,要么很快,要么永远消失。
  殷家浩去了好几天都没有给我消息,我想他大约是在美国玩得得意忘形了。


  E



  2003年的4月1日,接到殷家浩从美国打来的国际长途:“色女,我在你小说中的结局我已经替你想好了,我10分钟之后进手术室,如果晚上没给你电话,你将面临并不擅长的悲剧。但如果我下来了,我希望你用我上次提供给你的结局,因为那是我一直以来所想要的。”
  我笑起来,我知道是愚人节,我说殷家浩,都什么年代了,别再玩这种老土的游戏。恶心不你!我还没缓过神来,电话已经挂断了。
  我打开电脑给殷家浩发邮件,我说色男,你居然敢这样愚弄我,看回来我怎么收拾你。
  然后我去各个网站的首页看新闻,却看到了扑天盖地的显示香港巨星张国荣跳楼自杀的头条,我对着电脑自个儿发笑,我想这些人过愚人节越来越离奇了,居然有人拿生死来当卖点。可是越看下去,我越不觉得是个玩笑。
  4月2号,各大媒体,电视电台纷纷报告张国荣跳楼自杀的事件,我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凤凰卫视里的现场直播,久久的说不出来话。我疯狂的打殷家浩的手机。里面的声音在机械而没有味道重复: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如需留言,请拨1259,我在电话里面逛吼,我说殷家浩你这个混蛋,我一个人很寂寞,我说你回来,你快回来。
  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这一年的春天和每一年都一样,到处鲜花盛放,小区的花墙上开满了粉白的蔷薇。棉絮一样的扬花白白地像一大团一大团的云朵漂浮在空中,树上的玉兰花香溢满了整条人行道,酒吧每天都笼罩在花香中,还有那海棠,风一吹,整个城市都落满了花瓣。高出去望的时候,四处都是绿得心痒痒的梧桐。那么高高大大地在春风中摇曳着。手掌形状的叶子有着掌纹一般的脉络。反正,满世界都是一片生命的颜色。
  这一年的春天还发生了几件大事,朱总理挂职了,两会开完了,美国真的就对伊拉克动起武来了…… 这个多事之春,非典型性肺炎肆虐在南北大地横行撒野了,很久很久都找不出致命的原因,黄土地上到处飘着白醋的芳香。我也开始像那些小心翼翼的人一样戴着口罩上街,让自己不往人多的地方钻。我开始若有若无的想念起殷家浩,我想要是他回来看到从来不拘小节的我也变得如此,一定会笑得直不起腰来,然后对我说,小楚楚,恶心不你。


  F



  我站在阳台上寂寞的喝一杯果汁,那种落日一样颜色的果汁,一只乌鸦突然扑棱着从杯子边缘飞出去,杯子跌在地上,变成无数晶莹的玻璃,落日的颜色溅到我的小背心上。我赤着脚,踏过无数的晶莹,不能自控的叫出殷家浩的名字。
  我一直等到太阳升了好几次又落了好几次,我的电话从此没再响过。
  几天之后,一个戴眼镜的夹着公文包的男人找到我,我讨厌极了这个赘肉横生的家伙。他从包里掏出一些东西之后对我说:“我是殷家浩先生的律师,他委托我如果今天接不到他的电话,务必把这些东西转交给你。”
  我接过来看,大大的“遗嘱”两个字剌疼了我的眼睛。上面写着把“蓝色冰点水”转给我的有关事宜,还有一封莫名其妙的英文信。密密麻麻的字母蚂蚁般爬在蓝色信纸上。
  我在电脑上弄了半天,按照字母与空格键的提示,用智能五笔输入法一个键一个键的敲完,屏幕上出现了一串这样的文字:“小楚楚,当你看到这个东东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你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还记得在医院里遇到你的那一天吗?医生就对我下了死亡令,爱和快乐能够让我活这么久,我想我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有你陪伴着的三年时光算是赚来的,我快乐是因为心有所属,喜欢冬天,那是因为下雪的时候路面很滑,可以牵着你的手,一路的笑着走过去,给你温暖。
  你记得不能流泪,你应该是快乐的,如果我不离开就让你每天都高兴的话,我情愿留在世上,但是你知道的,这些事情,并不是你我说了算的。不像你写故事那样,可以任由你操纵安排。
  我最后的愿意就是,你能找一个爱你疼你的人,天天牵着你的小手去逛马路,下雪的时候你们去打雪仗,一个又一个的冬天。直到永远。还有,迁就我一回,在你的自传里面我一直都想做主角,你答应我好吗?
  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你的笑!“
  ……
  我在自己的胸膛里,听见了怦然破碎的声响。疼痛很清晰的像海藻一样蔓延开来,将心揪得气若游丝。除了没完没了的泪水,我还能怎样?或许有些爱,不到生命的尽头,是不能说的,就算说了也会被当成一句玩笑。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不是同样没有觉察地爱了他这些年,最终的结局都已经确定,没有人可以更改。
  这个愚人节一点也不好玩。



  G



  那部轰动整个城市的小说由悲转喜,最终,殷家浩成了我的亲密爱人,出版社一下子跟我签了三个书稿。这本书让我一下子名利双收,鲜花和掌声纷至沓来。可是我不快乐,非常的不快乐。
  签名售书完了之后,我把我的手稿全数烧给了殷家浩。我说殷家浩你混账,我说你为什么要给我安排这种出人意料的结局,让我一个人承受。我的泪随着飘舞的灰烬飞洒,风一直吹啊吹。
  没有人再骂我色女,没有人再叫我小楚楚,没有人再跟我打雪仗……我很寂寞。
  有时候我多希望我自己的爱情或者人生只不过是我写的一篇小说,那样我就可以把一切不完美的,再重新安排设计一遍,按我自己想要的生活,设计一个人和自己彼此深爱,从一开始就不分离也不放弃。许一个地久天长的誓言爱到永远。 我对酒吧里的员工说,老板舍不得美国纸醉金迷的生活,不想回来了。我依然坐在以前爱坐的那个位置上,看看来来往往的过客,对着电脑显示屏发呆,反复的听无印良品的《陪你一起老》。一个人喝酒,酒精是遗忘的替身。我依然不动声色的生活着,一成不变。
  只是,当《陪你一起老》的歌声在夜晚和着酒吧里暧昧的灯光慢慢飘起来的时候,我听着听着,就会哭的。

花自飘零


问题:甲和乙在一起,是否代表着甲不爱丙?  
答案:不能说明任何问  
春,盎然着心灵深处每个角落勃勃的生机,春季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轻声唤醒世间  
沉睡的哀,绽放了天地问苍凉的美丽,这本是玫瑰花盛开的季节啊!  
深夜,窗外有雨正稠,玫瑰被冷落在卧室的一角,妆台前,玫瑰用心的试着各种  
色彩,宛如描绘一张价值昂贵的面具,重又抹去脸上的脂粉,用那张支票擦净唇  
边的残红,镜中,一颗滚圆的泪珠从没有血色的颊边滑落,渐渐清晰。窗台,重  
重的丝毫绒窗帘垂下,窗内锁住了死一般的沉寂……一个偶然,玫瑰认识了琦-  
-一个大眼睛,高个子,纯净白皙的  
男孩子,笑起来柔柔的、暖暖的,如同这冬日朝阳般的惹人,玫瑰常失神于见到  
琦微笑的那一刻,也常为此嘲笑自己这一点点的傻,擦身而过时,玫瑰会下意识  
的对琦Say“Hi”。平淡,是唯一的主题。  
圣诞节晚上,玫瑰同一班女友像往常一样,在“影子”黑暗的角落里品味孤独。  
(“影子”是她们常去的吧厅。)对于这些女孩子来说,自由就是生命的最初源  
动力,孤独于是成为了世间一种很受欢迎的美丽。(其实,她们没有哪一个是孤  
独的,现代人称为“酷”的那种味道在她们身上显露得一览无遗,她们绝不缺少  
朋友,只是“个性”得不着边际罢了,“另类”是她们的最爱)。  
  “一个人?”一个极温存的男生的问话几乎扼止了玫瑰接近于放肆的笑声。  
  “不,和朋友。”玫瑰没有思索的回答,外加毫不留情面的瞟了一眼:笑容有  
点灿烂,有足以熔化寒气的温热。  
又不知是哪一类的螵虫,玫瑰暗忖,没看仔细。  
高吭的重金属敲击声震撼心肺,有想呕吐的错觉,而玫瑰竟盯着那只看不出半点  
特别的酒杯足有别于一个多世纪。(她是静起来犹如死得其所水,动起来又如浪  
潮的一类女孩子)。  
“跳舞吗?”男生简约的问。  
玫瑰没有看他,因为她从不爱看不在意的人,哪怕一眼!(玫瑰眼睛极具“杀伤  
力”,这是她朋友给过她眼睛的最高评价,可惜的是,总是杀伤自己)  
“为什么?”玫瑰终于肯开“金”口。  
“不为什么,只是想!”男生的声音平和的像这夜如水的晚空。  
玫瑰觉得这回答有很别样的情愫,为了这能使她止水的心漾起微波的答语,玫瑰  
决定与他共舞。  
借着闪烁的幻灯,玫瑰才清楚的看到:这个男生是他,那个擦身而过时只Say“  
Hi”的男孩子——琦。  
不禁,讶然  …… “是你!”玫瑰瞪着一双铜铃人的杏眼,“刚才没用心……呃,  
  也没有想到。”玫瑰想起刚才的漠然,无意识的解释。  
琦只是惯有的微笑,话很少,玫瑰便觉自己有些可笑,话也就  
  少了。  
“你有男朋友吗?”琦问得相当坦率、认真。  
“不,还没有。”玫瑰答得明确,友善且有点不经意。(其实不经意是因为违心  
的缘故,准确的讲,玫瑰是没有固定且钟情的男朋友。)  
“你很特别。”琦仍然笑容灿烂,仍然每句话只有几个字。  
“是吧?就这儿定了。”玫瑰口头语多得出奇。“不过--你也很特别!”  
“是吧?就这么定了。”琦用玫瑰同样的口吻一本正经的重复了同样的话,玫瑰  
愣了两秒钟,随即放肆的笑了,有些不像自己。  
玫瑰没有问任何问题,她从不爱刻意去知道她在意的人的事情。顺其自然不仅仅  
是对于与她有关的,也包括身边的,有些东西没有比有好,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  
道好,有些原则糊涂比明白要好,有些时候醉了比清醒的好,因为快乐是玫瑰生  
命的最高目标,并且她一直都在为此努力。  
北方的冬天冷得有些凄,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玫瑰是绝不屑于到街上闲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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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我已失去的爱


  我的男朋友曾经是个军人,我们认识快四年了,但是却有三年的时间不在一起,也不是不愿,是被迫离开。三年前的11月25号,他退役了,我永不能忘记那个场面。可是我却不知道他也在里面。他没有告诉我,我也就从此失去了他的消息。在这两年里,我才明白自己是多么爱他,多么的想他。后来我托人打听到了他的消息,我开始给他写信,一封,两封……

  他终于有回音了,在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哭了,哭的一踏糊涂。我又听到了他的声音,那熟悉的声音。他告诉我要坚强,一定要坚强。他说当初的不辞而别是出于无奈,是因为他怕我伤心,怕见到我的眼泪。他说就在退伍前一天的晚上,真的有一种冲动,想去我家找我。我真的好开心,我们又回到了当初的快乐时光。他对我讲这两年来所发生的事,说他也曾经找人打听我的消息,他告诉我他想带着我在他家乡的那条小路上散步,说他永远爱我,我相信他,因为我爱他。

  后来他说要我和他结婚,他等我毕业,和他永远在一起。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我大学毕业还很年轻,我还要去参军,去实现我儿时的梦想。我感到迷惑了,放弃他还是放弃我的梦想。我只能选一个,可我选择了后者。是不是我很自私,还是我不够爱他。

  他说他还是原来的他,而我还是原来的我吗?我承认,我们都是凡人,我没有勇气去接受一位大集体工人,他也没有勇气要“高攀”一个大学生。

  终是要分手的,可我没有想到是那么的快。他又以两年前的方式离开了我。辞去了工作,换了号码,一切和他有关的联系都断了。他总是这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留给我的只有回忆,我想他也许是在逃避吧,也许是我伤害了他。

  可是我不甘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结束,我抱着一线希望,开始打他以前留给我的电话。在一个月后,终于通了。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我说你还记得我吗?那边没有说话,接着我听到了电话嘟嘟的响声,“对方已挂机”。他已经不止一次的挂我电话了。我的心好冷。他在逃避什么,是因为我不够爱他,伤害了他,他一定很恨我吧,我想。

  又过了几个月,很偶然的一次机会,我上网,看到他用手机给我发的短信。看着陌生的电话号码,我有个直觉,这电话是他的。他装作陌生人跟我聊天,他说相逢何必曾相识,让我们从新认识好吗?我是个急性子的人,我忍不住了,我说是不是你,是你吗?那边一句“我们不聊了”,这是他对我讲的最后一句话。又一次因为我的冲动,失去了他的消息,他不在回了。

  我照着这个电话打过去,他不接。打的次数多了,他干脆就关机。我仍然打着那个电话,想问他为什么这样?这是不是叫纠缠烂打,他已经不再和我联系了,我还纠缠不休。也许他是因为被我烦的不行了,他终于接了电话,我原本以为会是他的声音,可对方却是女的。我说对不起我打错电话了,她说没有错,就是这个。我好象明白了什么,她说我是他老婆,你找他有什么事情,有事可以跟我说……。后面我没有听清了,我能感觉我拿电话的手在抖。他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是的,这个真的。他是该找个和他般配的女孩结婚了。沉默,接下来是死一般的安静。我还能说什么,他老婆亲自说了不要再找他,我还能怎样。我说了句“对不起”就挂了电话,可是电话却怎么也挂不下去,我的手抖的竟然连电话也挂不下去了。

  我并不是一个死皮懒脸的女孩,既然他的身边已经有人陪,那么我也懂得知难而退。他有了家,也有了牵挂。我不想让别人认为我是第三者,因为我痛恨第三者。我也不想破坏他的家庭,我知道他会更讨厌我。朋友说让我去跟她抢,抢什么呢?就算抢过来了我也不会给他幸福。我只能放弃,虽然我不甘心,但是我很无奈。这都是我的错,我很自私,但是我不后悔,只是感到遗憾,很遗憾,爱他却不能拥有他。

  已经一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在哪里,生活的怎么样。是否还记得我。这一切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已经习惯了无爱无恨,平静如水的生活。不想有什么人重新走进我的生活,让我再受伤害。但我至今仍然无法恨他,他毕竟是我此生唯一爱过的人啊!

  我只是想对他说:当我想念你的时候,我想你不要忘记我的梦想,因为这个梦想,我们才会分开。我是为一个梦想而跟你分开,不是为另一个男人。追求梦想,总要有所牺牲吧!我想你不要忘记我,即使你忘记我,我也不肯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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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凑成圆圈的两段弧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时,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地,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完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TO美利坚了。


        


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ISMY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啦!”——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的地方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小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


        


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未凑成圆圈的两段弧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

  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高三毕了业,大P还是我哥们儿。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千回百转。

  临走时大P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家后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厂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版CLAS-SICAL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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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的爱


  1.一个人的午后,安静地看电影《阿斯匹林》,突然很感动里面的一句台词:“回忆是一个人开始变老的标志。”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回忆,尤其是在失眠的夜里,把自己的过去当成一部未经剪接的故事片,因为纷繁错乱的情节而让人怀念。
  2.那个时候的日子好像很漫长,在高考的剑刃上铤而走险。他说我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这种玩笑不是喜形于色的幽默,而是莫名其妙。
  告别综合科以后,我光荣地选择理科,当时只是出于好奇,后来才知道好奇是不可取的心理反应。不过,理科的作文能手好像倍受宠爱,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校报的编辑。
  我不知道这一点是不是吸引他的充分必要条件,但也无暇去探究。
  他时常会托同学给我投稿,印象颇深的一篇叫“玻璃杯里的跳舞精灵”,不是童话,而是爱情,当然童话里也有爱情。可惜在那个议论纷纷的时期,爱情比高考成绩廉价的多,最后我退了稿。
  
  3.一次晚自修以后他找到了我,他比我想象的要温文尔雅,穿白色U-right的T恤,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他礼貌地和我打招呼,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
  View是他惯用的笔名,因为陌生,我只是回应“你好”。
  他没有谈及他的文章,只是说如何如何倾慕我的才华,我突然觉得赞美比什么美味佳肴都更让我有食欲。
  我笑笑,“你过奖了”。从教学区到宿舍楼这段距离,他一直走在我的右手边,讲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因为不重要,所以忘了。后来才知道我们住同一层楼,在东西两端,他曾告诉我他的门牌号,说有空找他。
  只是在铺天盖地的试卷里,那句“有空找他”也已经销声匿迹了......
  
  4.他还是会用View作署名给我投稿,有时候是一些散文,有时候是一些诗,然而他并没有因为我没有刊登就放弃了。
  有时候,他让我觉得徒然地做一些事也会变成习惯,比如分手以后对彼此的思念,还比如回忆。
  同学都说我,因为有这么一位忠实的支持而感到骄傲,尽管骄傲不是什么好的传统美德。
  他再次来找我,在另一个晚自修以后,他跟我讲她是南京人,喜欢写作,喜欢看武侠,喜欢把牛奶当茶喝...,然后沉默地走在我的右手边与我保持同样的步行速度,从教学区到宿舍楼,最后塞给我一张纸。
  “一个人的寂寞是难以名状的,就像喝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入口以后才知道苦或不苦?我希望你是牛奶,不用糖的味道来缓解这种苦。”
  我笑着以为这也是一封投稿,只是没有题目,篇幅短了点。可是,有时候越是单纯的想法越容易让人觉得是在无声的允诺。
  我是一个迟钝的人,在很多事情上保持着蜗牛的作风,太被动而显得不可爱。
  
  5.生日那天,他送我一套茶具(后来不知去向了),我捧着盒子像接了定时炸弹,恐惧在高兴之前捷足先登。
  他说,意外吗?我点点头;他说,开心吗?我点点头;谢谢—他抱着我,我拍拍他的肩。
  19岁生日成了一次纪念,因为我收到一份陌生的祝福,我还在重复着陌生,因为我对他不了解。
  他再来找我的时候,我们慢慢地开始无所顾忌的讲自己的生活,像两个人在推心置腹地坦白着对彼此的感觉。
  
  6.有一天,他写来的字条只剩下四个字时,我才知道,有些想法一直都是我以为,以为是种很唯心的说法,当你以为某件是如此的时候,他确是违愿而动的。
  “我喜欢你!”
  这是什么,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理解和他的表达是不是有问题?
  
  7.十二月的气温在这里没有低于0度的纪录,所以不必为了御寒而裹得像粽子一样,可我却得了重感冒。独自呆在宿舍里养病的经历还是第一次,但也属机会难得,好像在学习一样,反复记忆那些片剂,胶囊的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他来看我,穿很少的衣服,让人羡慕。他说没有课来陪我,接我他的CD机,怕我闷得慌,他一直蹲在床边里我耳朵很近的地方,好像每一句话都能听见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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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线上的爱情


   在夏日雨过天晴的午后,她遇见了他,一脸阳光却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灿烂的笑容有着极高的亲和力…….就如同这雨后彩虹上最耀眼的一道色彩。砰砰跳动的心告诉她,自己已经爱上了他!可这种突如其来的爱,或许永远只能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或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尽管如此她还是如痴如狂的爱着他!因为爱上了他,她便成了神!不吃不喝也不会饿!一心只想着见他…..
于是她花尽心思寻找他!一开始,她天天跑到他们遇见的地方去等,目光不停的在车水马龙间穿行,希望有一天能再见到他!可一个月过去了,每天都是欣喜而出失望而归,始终没有再见到他。看着一辆一辆陌生的车从她的面前经过,心痛得无法呼吸。“难道是自己爱上了一个梦中的人!怎么办?要是再见不到他,我可能就活不下去了!”她急得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车……”就在她几乎绝望的时候!才猛然清醒过来:哎!或许是爱上他之后,人变傻了!怎么就不知道找车呢?找车可比找人容易多了!            
几经周折她终于打听到了他的消息:他在一家外资公司任分部总经理。这让她觉得很有压力:他年轻、帅气、并且拥有成功的事业,自己在他的面前难免有些自形惭秽!可她还是很高兴,毕竟这足于说明他是真实存在的!  
终于有一天,上天安排了一次可以让她接近他并且能每天都见到他的机会!他所在的公司要招一批新人,于是她辞了让很多人都很羡慕的工作!涌跃报了名,凭着她的学力和工作经验顺利成为了他公司的一员。每天的见面和接触都成了自然和平凡的事!这对于她来说已经足够了。
日子就在她一天天的思念和满足中消逝,转眼又到夏天!一天,她因为把东西落在公司,回去时路过他的办公室,见灯还亮着! 就好奇的想探个究竟,她鼓足勇气轻轻的敲了敲门,“有事吗?”“B总你好!需要我帮忙吗” 听到她的声音,他猛抬起了头,显然很吃惊!“进来吧!”他犹豫了片刻之后。她便推门进去:他不是在加班而是在喝酒!这让她即惊讶又担心,平时那么沉稳的人怎么会在办公室里喝闷酒,到底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他猛抬起了头,显然也很吃惊!“这么晚了,怎么还不走?”一改往日的严肃温柔地说。目光与他相触的一刹那,一阵眩昏传遍全身,她呆在了原地……“爰….”他轻轻的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这才让她回过神来。她为自己在他面前失神而羞愧不渝,支支吾吾的说了一下缘由,就想赶紧离开……“等一下,有东西给你!”她抬起的腿又放回了原地,不由得向他看去,“天哪!那不是我丢失已久的钢笔吗?怎么会在他手上!”她
瞪大眼睛看着他不知所语。
  “还记得去年夏天溅了你一身泥水的家伙吗”怎么会不记得呢,和他相识的点点滴滴皆历历在目。她换了一身干净漂亮的衣服刚出门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Party,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轿车溅了一身的泥,她当时气得差点没把鞋子脱下来向车砸去,没想到车子停了下来,坐在副驾驶室上的家伙竟然把头伸出来向她作了一个挑逗的鬼脸!她气急败坏地把手中的东西向车窗砸去……本来已经打算启动的车又熄了火!这时驾驶室的门开了,他走了出来,一脸阳光却有着成熟男人魅力;灿烂的笑容有着极高的亲和力…..所有的气都在见到他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了,至于他那些诚恳的道歉她一句也没在意!从此便爱上了他,并想方设法找他……
“这只钢笔就是你那天用来砸我那位朋友的!当时他真的很无礼!”他的话打断了她,“那……我…..我那天不是很失态吗?”她的脸刷的红了 ,以前能那么坦然的和他见面,是因为他并不认识自己。没想到….“你知道吗?你就是那天雨后彩虹上最清雅的一道色彩,清纯脱俗!虽然脾气有点…..却蛮有个性!”他顿了顿,“那天,正赶去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也没有好好向你道歉就走了,但从那以后你便成了生长在我灵魂上的附着物,不但挥着不去,反而疯狂生长,让我痛苦不堪!我花尽心思找了你好长时间都没有一点线索……没想到后来你会到我们公司上班,那天见到你时我又惊又喜,本想把笔还给你,可我见你并不认识我!怕你误以为我不怀好意,一气之下离开公司!那我不是又找不到你了吗?所以……”他狠狠的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头熄灭。 “公司要把我调到总部去。可能做完交接手续就走,大概一两天吧!”是呀,最近她也听说公司领导要作调整,可没想到会是他。“我怕以后再也没机会再见到你了,本打算今天找你的……可”见她哭了,他急忙站起来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伤害到你了……就当我没说,反正我马上就走了….我之前还在犹豫,就知道不该….”她抽泣着用手堵住了他的嘴。“我希望你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你知道吗?我……”她把所有爱他、思念他、寻找他的一切艰辛过程都告诉了他。他一言不发地把她紧紧抱住!生怕她又不见了,而她又何尝不是呢!其实他们就是彩虹上两道相邻的色彩!总以为是平行的就不会在一起,殊不知是一直紧挨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