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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团聚时的欢乐,是相拥着的幸福.
情,是牵挂着的幸福,是思念着的孤独.
爱情,是天长地久的守护,是海枯石烂的不渝.
爱情象一朵鲜花.任何一点污垢都会使它黯然失色,任何一丝枯萎都会带来死亡.一个冷落,会招来牢骚满腹;一次伤害,会在心灵上留下永久的疤痕.仇敌之间,明争暗斗,依旧能讲和.情人之间,为了一句话,一个眼神,一 件小事,可以终生反目,再也不见.
爱情象一笔存款.相互欣赏是盈利,相互磨擦是支出,互相忍让是节约开支,互相珍惜是增加收入.
爱情象我们去买鞋,鞋子要自己挑.假如有不合适的地方,没关系.只要不是遇到穿不上和质量不好其它的小
毛病都会有办法克服.只要你精心的爱护鞋子,它会陪你走过漫漫的人生路,而且鞋子会越穿越合脚.
爱情象小时候看的《安徒生童话》.有的催人泪下,有的皆大欢喜,有的铭记一生,有的转眼即逝.可内心对
于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上的期待,永远是那么强烈,那么执着,那么孜孜不倦.
爱情象这动荡不堪的现世中来去迷茫的人群里难得流下的泪水.有伤心欲绝的泪,有喜极而泣的泪,有苦尽
甘来的泪,有悲欢离合的泪,有大彻大悟的泪.在这面具横生的虚伪社会中,笑容被世人摧残到假以成真、随心
所欲的境界,不知道泪水是否还能仅存几分真诚.
爱情象捧在手里的沙,你握的越紧,它流失的越快.谁都希望自己的爱情长长久久,只是太苛求它,失去了可贵的平常心,才使得爱情因不堪重负而烟消云散.所以爱情也象风筝,你越是拽的紧,它便越是无法在你人生中的天空自由飞翔.
苏格拉底的弟子曾问过他:什么是爱情?
苏格拉底说:你到麦田里给我拣个最大的麦穗来吧.
这个弟子跑到麦田边,看到一个非常大的麦穗,很高兴,折了.可是走了一会儿,他又发现一个更大的.于是扔了先前一个,又折了这一个.走不了多久,他再发现一个超级大的,于是历史重演了.就这样走啊走啊,总是觉得再往前会有更大更好的.于是走到尽头,用了许多时间,最后却发现,后面折的这个还不如原先那个大.
就这样,这个弟子一无所获的回到苏格拉底身边.
苏格拉底微笑着说:这就是爱情了.
如果形象地描述我和我妻子,我是一辆车,妻子就是一座房子……
这个沙漠中的小屋看起来平凡而朴实。可是小屋外却有一道和小屋极不相配的非常幽雅的前廊,前廊的屋檐下,居然还挂着一串只有在非常悠闲的人家里才能看得到的风铃。然后他就看见了那个白色的女人,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对一个远道而来的男人说:“我知道你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我看得出你现在一定又累又饥又渴。”(《风铃中的刀声》)
若评比最了解女人的男人,古龙绝对天下第一,这个天生能倾听女人心的奇男子,在《风铃中的刀声》里用一座房子和一个风铃,就完美地概括了全部女人。如果形象地描述我和我妻子,我是一辆车,妻子就是一座房子。房子是阴,车子是阳,房子是静,车子是动。房子象征着宁静和等候,像一个坐在有着风铃的小屋前的白衣女人,而车意味着野心、漂泊和流浪,如《东邪西毒》里披头散发浪迹江湖的洪七公。
我对于房子的态度,就如战士对于兵营,猛兽对于洞穴。只是厮杀后喘息休憩的军帐,是受伤后包裹伤口的后方。而我的妻子对于房子,像风浪中的船期待着港湾,是给自己的等候注入灵魂,是找一个让我回家的借口。
所以,对于没有房子,我是坦然的和不在意的,它在我心中的位置仅仅是多了一个车库,而没有房子的妻子是黯然神伤,是茫然,是六神无主。最独立的女人都渴望回家,梦想着做好饭后望着路口,等自己的男人归来,她们最钟爱的商品名字叫做雀巢。
妻子对我说,她一生最大的梦想是在一座有着后花园的房子里操持家务,还有一群孩子在身边吵吵嚷嚷。妻子说过她以为她会志向高远,她刻苦勤奋地追求最出色的表现,等转了一大圈,却发现自己从来也没有向往居里夫人,她所有想要的就是丈夫的爱和一座房子。
等待房子的妻子日渐消瘦,看上去没有房子的女人灵魂真的无所归依。女人需要一个收藏漂泊和爱的空间,也需要一个等候自己男人的理由。妻子的眼神对我说,她需要我用房子去拯救。
也许,有了房子的女人同样会伤心,因为在一次次的守望中,听到“那嗒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但是女人宁愿失望也从不会后悔,因为毕竟她等待的男人是个归人,不再是过客。
这是一个女人与她第一任男友之间的事情。
女人那时刚刚大学毕业,很矜持,只会腼腆地笑。
两个人第一次到海鲜馆吃饭,男人为她点了一条鱼,一条她叫不出名字的鱼。这是那天饭桌上唯一的一道荤菜。
鱼身还没动,男友就先搛起鱼眼放到她面前:“喜欢吃鱼眼吗?”她不喜欢,而且也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便羞涩地应许。
男友告诉她说,他很喜欢吃鱼眼,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搛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奶奶死了就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他了。
其实鱼眼也并没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归我——以后,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于是男友深深地凝视着她。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呢。但是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是吃鱼,男友必定会把鱼眼搛给她,再慢慢地看着她把它吃完。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等着男友把鱼眼搛给她。
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一所房子打算结婚。而她却哭着告诉她,她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年轻,她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城市呆一辈子,她要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少年时的梦。男友送她时,她连头都没回一下,走的很决绝。
在外拼博了许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她拥有了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会必有鱼,可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她。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籍,与鱼眼对视。
后来一次特别的机会,她回到曾经生活过的城市。昔日的男友已为人夫,她应邀去那所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搛起一大块鱼肉放在她的蝶子里,而鱼眼却给了他的妻子。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掉过泪,但那一刻她却怎么也忍不住了。
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
真爱就是两个人默默相守的快乐。当我们明白的时候,我们已失去了。真实生活就是这样的,没有人在原处等你,如果已经离开,就不必回头。
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所以绝不要轻率地放弃!
当我真正爱上若涵的那一刻起,我就常常对他说:“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而他就回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水说,我能感觉到你在流泪,因为你在我的心中。”听完这句话,我就会恨恨的瞪着他,而他还是用那一脸令我陶醉的笑容对着我“你应该是快乐的小鱼,不该有泪,记住!”
其实,我也不知这是他第几次拒绝我了,有时候我好恨自己为什么执迷不悟,哎!爱他,爱他,还是爱他!
若涵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阳光男孩,有清秀的脸庞,但最令我着迷的就是那健康的笑容,可他的手总是那么冷冰冰的,所以,我就叫他“冷血动物”,也对,不然他怎么会对我的一网情深视而不见?
星期天的一大早,我就爬在阳台上对着他家的窗户大喊:“冷血动物,起床了!“我故意把最后的“了”字说的很长,然后,只看见他怒目圆瞪,双手掐腰指着我大喊:“死鱼,知道了!”我呵呵地笑着,做了个鬼脸,然后匆匆忙忙的拿起两片面包去敲若涵的门,我早已猜到他开门的表情:乱蓬蓬的头发,系错扣的睡衣,扭曲变形的脸,尤其是那张大了要骂人的大嘴巴,可怕!!我正为我的猜想偷笑着,忽然门开了,若涵打着哈欠,我手中的那两片面包,说时迟那时快,就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呵呵,万事OK!他的家就像我的家,他的父母疼我比疼他多,尤其是他的东西就像是我的东西,可以有“借”无回,呵呵!
突然,他很神秘的凑近我,“喂,死鱼,问你件事?”
“什么事?”我被他弄的很紧张。
“你多大了?”
“16呀!”我愤愤的看着他,原来他这么不关心我!
“那我们认识多久了?”
“嗯?”我沉默“很多很多年了吧!”“是17年!”他咬牙切齿!
“啊?我才16呀!”我疑惑地看着他。
“打你在娘胎,我就命中注定要被你压迫!”他斜着眼瞪着我。
“呵呵,原来如此!”我笑弯了腰。
每天我们所必须的“功课”就是一起上学、放学、开开玩笑,聊聊天,偶尔还吵吵架,这样的日子很美,很美!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喜欢上了若涵!不过,他上了大学后,一切也就变了,他住校了!不过,他会安慰我:“加油,两年后考到我们学校,我等你!”
又是“我等你”三个字,每次他拒绝我时都是这么说:我等你,我等你!但为了他,我还是努力着,不停地努力着,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的,我相信!
高三那年,他突然回来,呵呵,原来这个倒霉的家伙病了,是回来养病的,我“幸灾乐祸”的去看他,可是当我看见他苍白的脸,瘦弱的身体时,我就忍不住了哭了。“喂,傻丫头,哭什么呀?”他说着用手试去我的泪,我握住他的手,呀!好凉!
“你要快点好,不然我恨你一辈子!”我不知该怎么说。
“会的,放心吧,死不了的!“他呵呵的笑着。
大约过了一个月,他就回学校了,可脸还是苍白的。
再见到他,是我捧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在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义无反顾的对他说:“我喜欢你!”了,可是这一次,他仍说:“我等你!”只是伸出了他的右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看见在他右手中指上套了一只小小的戒指,象是半颗心的样子,“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是心有所属!”他看看我,笑了。
我恍然抬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观察,眼前这个忽然变得陌生的若涵,他好像很幸福!他心有所属了!我哭了!
“傻丫头,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小鱼——”他顿了顿“小妹妹!”他把我揽进怀,我挣脱了他的怀抱,飞快地跑了,身后只剩下他孤单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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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盛夏的一天,妻子像着了魔,非要我陪她去看电影。我因手里一篇稿子尚未完成,便坚决反对。谁知,她竟泪雨纷飞,说,当初谈恋爱的时候,你并不是这个样子。嘿,这是什么意思,好像你上了贼船似的。听了她的话,我心里那个烦!妻子好哭,站在面前泪眼婆娑地望着我,摆出一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架势。罢罢罢,跟她去吧,咱也来浪漫一回!
可是,当我跟着她搭上这辆拥挤不堪的公交车时,心里就忍不住地后悔了。那天气温很高,车厢里简直就是个蒸笼,不一会儿就搞得人汗流浃背。妻子递过来餐巾纸,我没去接,反而装出要睡觉的样子,抓着扶手闭目养神,作为对她此番逼我出来的无声抗议。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在我面前的座位上一前一后坐着的那对老年夫妻。老伯白发苍苍,坐在后面,不顾自己满面汗迹,却一心一意地为前面的老太太摇着扇子,而那老太太则安然恬静地享受着这份关爱。她那染过的头发黝黑整齐,满脸的皱纹里洋溢着幸福的光晕,我不禁被眼前这一幕所感动。抬眼看了看身旁的妻子,只见她的眼睛里亮亮的,似乎有泪光在闪现。我忽然想起我的父母来,他们也曾有着这样温馨浪漫的时刻。
父亲中风之前,曾是个极其体贴的丈夫。他常常在夜晚的灯下,为母亲摘下一根根初白的头发。后来,在一个风雪弥漫的夜里,父亲的高血压病发作了,他不幸中风成了偏瘫患者,他的那只曾为母亲摘过白发的右手,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举起过。为此,母亲流过泪,住过院,阵痛过后,便四处找人给父亲医治。然而,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再神奇的药也无法即刻恢复父亲的健康,父亲的病只能靠他今后坚持不懈的锻炼了。于是,母亲就办了退休手续,每日尽心尽责地陪父亲到外面锻炼身体。春夏秋冬,在我住的那个小区附近,从此便恒久地流动着父母相携而行的身影。父亲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他的右手却永远无法恢复了。母亲的白发也跟着多了起来,有时,常见她望着父亲的背影出神,不知她是在辛酸,还是在回忆往事。
有一首歌里是这样唱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记得第一次听时,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样,一种刺痛,一种惊醒,一种只闻雁鸣不见雁影空望蓝天的感觉。而今天,当我面对这对老年夫妻,想起我的父母时,思想深处便不自觉地开始顿悟。浪漫是一种感觉,两颗互相爱着的心,只因有爱,一句温馨的话、一个温柔的眼神、一个会意的手势,便是浪漫的极致;浪漫又是一种实际存在,关系到少年夫妻老来伴、关系到一日三餐、关系到柴米油盐酱醋茶。恋爱男女花前月下互赠玫瑰是一种浪漫,妻子在夏日里坚持去看电影也是一种浪漫,这是年轻的浪漫;眼前这位老伯为老伴轻摇蒲扇是一种浪漫,父亲在灯下为母亲摘取白发是一种浪漫,母亲搀扶着父亲在街头的身影同样是一种浪漫,这是老年的浪漫。前者后者都是浪漫,所不同的是,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注重的是形式,而我们年老了,则会不自觉地偏向于实在的内容了。
喜欢跟爱不同。
喜欢比爱浅,比爱淡,所以喜欢没有责任没有负担,你可以同时喜欢好几个人,但真正用身心去爱的只能是一个;你可以喜欢做很多事,但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投入全部的时间、全部的精力和全部的爱。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喜欢与不喜欢两种。你喜欢一个人,就怎么看怎么顺眼,你不喜欢谁,就觉得对方的种种都令人生厌。
而且喜欢纯粹是感情上的事,与理智的分析无关,在很多时候你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也说不清不喜欢的理由,喜欢谁不喜欢谁是连自己都无法决定无法改变的事情。
《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对刘兰芝的百般刁难,也不过就是因为不喜欢她吧?要是说理由,似乎没有充分的理由能说出来:兰芝聪明美丽、勤劳朴素又知书达理,有哪一样会成为“被驱遣”的理由呢?悲剧的根源就在于焦母对兰芝的不喜欢和仲卿对兰芝的喜欢,要是都喜欢当然好,要是都不喜欢,兰芝就有可能从容再嫁。可是,一个那么喜欢,让兰芝难舍;一个如此地不喜欢,让兰芝不得不舍。两难之间,两个年轻的生命就失去了。
追星族所喜欢的歌星、影星长相大多不俗。可是问问追星的人,喜欢的原因绝不仅仅是因为相貌。想想你喜欢的那几个人也未必就是长相俊美、举止优雅的,可见喜欢这件事绝不是仅仅由相貌决定的。但也不得不承认: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常与相貌身材有关,而女人对男人的喜欢则更看重性情与内涵,也无所谓优劣,生理反应不同而已。
世间最动人的喜欢莫过于异性之间。就说人类吧,男与女之间的喜欢可以衍生出许多动人的情感和故事。只可惜,并不是世上每一个人都懂得喜欢这件事该如何表达,村夫农妇的喜欢非得表达成肌肤相亲才觉得踏实才觉得安稳;通达乐观的人将喜欢化成追求事业的动力,化成提升自己的精神力量;淡泊沉静的人只是站在远处欣赏自己喜欢的人。
远远地看着是喜欢的至境,因为隔得远了就更显得美丽;因为只是看着便不会生出是非惹出事端。这种喜欢如风行水上,细波荡漾,无时不有,却又了无痕迹。
少男少女之间的喜欢更加纯粹晶莹,做家长做老师的那么恐惧男女学生的交往,其实不是不允许他们喜欢,而怕他们不明白喜欢这件事,怕他们将喜欢与爱情混为一谈,一旦混淆了就把握不了说话和做事的程度,一旦过了度,喜欢这件事马上就不美好了。
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是不容亲近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那么,请远远地看着。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许多许多年之前一个寒冷的冬夜,飞扬的大雪给野地上光秃秃的那些树枝穿上了白色的棉袄。在银装素裹的世界中,雪地上有一团东西在蠕动,近了可知是一只腿受伤了的白狐。皮毛洁白似雪,在阴沉的林间艰难的前行着。
小路上有一赶考的书生虽然冻的哆哆嗦嗦,却还是坚定的迈着向前的步伐。雪越下越大,纷纷扬扬,白狐终于支撑不住倒下,眼看虚弱的身子很快的就被雪给掩盖住了。路经此处的书生发现了蜷缩在雪地里的白狐,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促使他停下脚步,他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为它暖身。
书生继续赶路,夜里就在路边寻一间破庙栖身。北风狂疟的夜里,他和白狐相拥而眠,相互用自己的体温为对方取暖。有了伴的路好象不那么远,也不枯燥了。白狐的腿伤在书生的照料下逐渐痊愈,很快的,他们离京城越来越近了。
进京的最后一个深夜,书生在恍惚中醒来,看见夜幕中有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在望着他,是那只白狐。他伸手将它揽在怀里,身上顿时一种熟悉的温热,他对白狐说:“你愿意就这样跟着我一生一世吗?”白狐仰头,用舌舔了舔书生的袖子,低低地唤了几声,书生知晓,白狐同意了。
这一夜,书生和白狐相拥而眠,无梦而安稳的一觉。天亮,书生醒来,发觉白狐已经不见了,只有几根雪白的狐狸毛粘在他的袖子上。等了一日,也不见白狐回来,考期马上要到,他没办法再在破庙里等白狐回来,只能收拾行囊,匆匆进了城。
科考出乎意料的顺利,在等待发榜的日子里,书生好几次出城寻找白狐,而白狐却如同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了无踪影。很快的,发榜了,中举的书生拿着一纸公文返回家乡,他已经被任命为当地的知府。
那一个夜里,白狐望着熟睡的书生,心里不禁一阵颤抖。它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救过自己的书生,但人和狐狸可以过一辈子吗?突然的,一种极度渴望幻化为人的感觉冲击着它的大脑,它悄悄的起身,对着书生轻轻地在心底说了一句:“等着我,等我回来,等我回来陪你一辈子。”然后就跑进了夜幕中,很快的,洁白的身影被漆黑的夜色吞噬了......
白狐知道兽界有一位法师,可以帮助自己变为人形.当它到了法师的祭祀台前,那个法师说:“白狐,你想做人可以,但我要将你身上的毛皮先剥下,而且在你幻化为人体和心爱的人重聚后,第一次迎春花开的时候,你的生命也就走道尽头,你确定自己可以忍受这样的痛苦和代价吗?”它点点头,它是多么得希望自己做一个女子,陪伴在他左右。躺在祭祀台上,看着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这一层雪白的毛皮被法师一点点剥开,噬骨摧心的疼痛里,白狐的嘴里一直在念叨着书生的名字:“攀,攀......”在失去知觉的那一瞬间,它听见法师在轻轻叹息:“冤孽,冤孽......”。
她苦苦寻觅了无数年,红颜渐老,痴心依旧。那天,经过一座房子,窗内传出的读书声竟然是那么的熟悉,是他,肯定是他。她的脚步在那扇绿窗前徘徊。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她流连不走,只想静静的陪伴于此。突然间,攀发现了她的踪影,不禁脱口而出:“好一个美丽的女子!”白狐听后如沐春风,感动得不能自己。她在攀的窗外翩翩起舞,婀娜的身姿优雅着他的视线,勾走了他的灵魂。他也静静的凝视着白狐,转而坐下,把对这个神秘女子的爱恋,在洁白的宣纸上提笔一一吟诵成诗。
那些日子里,白狐每天都在攀的窗外守侯,,久久不肯离去。她知道自己很傻,狐狸和人怎么能相爱呢?在爱中的狐狸的生命又是如此的短暂,她又怎能奢求太多?
白狐相信自己对攀的爱情会感动上苍,依旧痴痴的陪伴在他的身边。攀并没有认出白狐,想想也是,谁会相信这个清丽的女子就是很久之前被攀抱在怀里的那只白狐?在属于他们的良宵里,攀轻轻托起白狐的下巴,说道:“真的好美好美,美的让人惊艳,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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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苦人生几十载
寒暑春秋捏指过
能在这里拥抱今生的你
可谓每天的快事
上班,下班流水一般
期待,惊喜自然如风
温柔而亲切
你的牵挂一直是我幸福的源泉
你的爱真的可以让我此生不忘
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
这是上天对自己所做错误决定的悔过
我们本该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你
用一生来爱你,思恋你
相信你的心情与我相同
尽一切去爱对方
让爱人知道你的爱
这是我想做的
也是我在做的
期待给你爱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