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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段情成為往事


  樂使我仿佛回到从前……認識他是一种緣。那陣子,我班轉来两位新同学,他就是其中的一位。那天,我和一位同班同学剛剛从外面回教室,看到那两位新同学坐在靠邊的最后坐位上,而那位同学興奋地对我說:“你看,我班来的两位男同学,还挺帥的。”我看了她一眼:“唉!不就是新同学嗎?有那麼激動嗎?沒什么好看的,我可没你那興趣。我看呀,肯定是你看中哪位白馬王子,对他一見鐘情了吧?!”我笑着輕輕地对她說。她拿書拍打了我一下:“真是的,我可不跟你開玩笑,确实帥呀。”我不經意地看了看那两位男同学,虽說是两位,但我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只看着靠里面的那一位:烏黑的头發,剪着我喜欢的發型,濃濃的眉。特别是他的眼神,像着了魔似的,給我一种莫名的感覺,我像被触電一般失去知覺,又忍不住看了看。那位同学打趣地說:“我还以為你真的不看呢!怎么样?不錯吧!”。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說,心里却想:那个一見鐘情的詞語,不会是落在我的头上了吧?也正是从那时我便体会了暗恋的滋味,且知道一見傾心的感覺,或者說是单相思吧!因為对于他来講,我根本还未存在于他生活的世界里。而以后,我也不知道他对我怎样?  
  不知是真的有緣,还是上天的安排。虽然他个子很高,老师却把他安排坐在我的前座。說来真巧,那时写錯一个字,左聆右舍都窮的没象皮檫,就他有。这样一来,接触的机会也多了,第一次跟他接觸是向他借象皮擦。  
  日子一天天过着,对他的了解也多了,知道他有女孩子一般的性格:温柔,却不失帥气,愛好唱歌,随笔还喜欢画画青春美少女,一身都充滿了少男少女所擁有的青春气息與活力。而这些正是我所喜欢的。他的字迹也非常清秀,總我一种温馨的感覺。自然对他也產生了好感。  
  那时,我們都是追星族,興趣,愛好相同。相互之間聊的也都是關于明星呀,会唱什么歌呀。只要我会唱哪些新歌,我就問他会不会唱。如果不会便唱給他听;他也一样,只要会唱,我就要他唱給我听,能听他唱歌是一种享受;是一件快樂的事情。我總喜歡静静地听他唱歌。那些日子,天空是那样的晴朗;空气是多么的清新;生活是如此美好;一切都充滿着詩情画意。不知為什么只要他覺得好听,喜欢唱的,還是喜欢的明星,我也会随着喜欢。真不知自己怎么了?成績也直線下降。讀書在我心中已不占第一位。我知道自己走的路是不可取的,但我已陷入了迷宫,掉進了深渊。  
  可惜,相处的时間是那样的短暫,那样珍貴,短短的一年。初三时,学校又重新分班了,我們却不是同班,我很失望。“或許是有緣相識,无份相处吧!”当心的是建立起来的友情将会随風而去;将会慢慢淡化。我不想它成為一个梦,更不希望我們之間只是擦肩而过,它要成為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那种失落的感覺我无法用語言来表达。因為有一个名字已深深地刻在我心里。我一定要保留这份友誼。記得有一天,他托一位女同学还我在上学期放假前借給他的磁帶,其实那块磁帶我没打算要了。心想:唉!以后我們相处的机会少了,磁帶作个紀念吧。希望他能記得我。他竟然还記得我,要还給我。还有一天,一位同学对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昨天晚上我和他聊天,他說,他很留恋你。他对你可真的有好感喲!”“别說了,我知道这是你騙人的,就算是,这有什么?我們是好朋友呀,当然多少有点留恋!他对誰都是很留恋的,你也不例外。”可心里的那份快樂我不能否認。在我的印象中,他确实对誰都很好,其余的只有默而不答。我知道不可能,障碍太多了,我也并非他的理想,此时此刻的我还能想这些嗎?多荒唐的事!  
  在他生日的那天,我終于鼓足勇气向他發出第一封友誼之信,希望他能像以前那样把我当成朋友,不要因為空間的隔离;时間的改變而使友誼淡化。也以我最真誠的心表达了我很渴望永遠能得到这份友誼,希望和他成為忘形之交的世友……。当时,我还真当心他会拒絕和我交朋友。  
  一系列的事情可以說明他也接受了我的友誼,愿意和我成為很好的朋友。对我也關心,我是校音樂隊的,学校报特長生考試时我根本没当一回事,而他知道后写了一封信来鼓勵我去参加特長考試。其实,我当时想到过这些問題,但我对自己没有信心。也因种种原因放弃了。他為我感到難过、惋惜。很多同学也為我感到惋惜,而我,对当时的一切都失去了信心。什么特長?什么考試?已經不重要了。一切的一切都太遲了,我能怎么办?我真太傻,完全处于一种忘我的境界,為别人想得多,為自己想得少,甚至根本就没想过将来会怎样?整天帮同学抄歌,抄詩,解决難題……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變成这样。有时静坐着想:我一天到晚到底学到了什么?今天学了些什么?我没有一点收获。現在后悔了,后悔又有什么用?时間能倒流嗎?机遇是每个人都有的,最主要的是自己怎么把握。可我,既没把握机遇,也失去了机遇。唯一慶幸的是:在我人生的道路上遇到了他。能得到他最珍貴的友誼,我已滿足。有所失必有所得,也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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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都在等你


  1

  阿尔塔莫诺娃只考了一次,就很轻松地考上了音乐专科学校。入学考试时,她弹了柴可夫斯基和肖邦的曲子,还表演了一些技法。基列耶夫和她一起参加了考试,但是没有考上,他作曲得了三分,只差一分而没有被录取。基列耶夫的乐感非常好,难以弥补的是他弹错了五个音符。当时,阿尔塔莫诺娃很想走到他跟前,对他说,他是所有人当中最有才华的。但她有些不好意思:他也许会把同情当做怜悯,并因此而感到羞辱。

  秋天开始上课时,全班聚集到了一起。基列耶夫竟然也在这个班里,显然他是走了后门。音乐就是上帝,学校就是殿堂,现在突然来了个走后门的人,多么鲜明的反差!在班上大家当着基列耶夫的面什么都不说,但是却有意疏远他。对此,基列耶夫也假装不在乎。不过,阿尔塔莫诺娃看到了,并且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心里很痛苦。

  在教室里,阿尔塔莫诺娃和基列耶夫通常坐在一排。她替他在餐厅排队,买灌肠和蜜糖饼干。而且每逢考试时,总是提前把自己的提纲借给他。要是基列耶夫说,他看不清她的笔迹,阿尔塔莫诺娃就大声念给他听。

  那是考试结束后的一天,他们在阿尔塔莫诺娃家的厨房里自制早餐。他们炸的土豆,是基列耶夫洗的,洗得很认真,好像他一辈子就是干这个的。他们把保加利亚绿辣椒、葱、香肠和土豆炖在一块儿,上面浇上鸡蛋。基列耶夫把这称为“乡下早餐”。阿尔塔莫诺娃觉得这样的食物和词语的搭配很有新意,近乎完美。

  为了驱除睡意,基列耶夫坐下来弹琴。他喜欢的作曲家是普罗科菲耶夫;阿尔塔莫诺娃认同的却是柴可夫斯基。柴可夫斯基的曲子多么优美呀,屋里的墙壁多么好看呀,生活太美好了,阿尔塔莫诺娃萌生了爱情。

  一开始,阿尔塔莫诺娃并不知道自己爱上了基列耶夫,只是有时候会想他。当时所有的人都知道,阿尔塔莫诺娃也知道,基列耶夫娶了个妻子叫鲁菲娜。结婚的时候,他刚二十岁,可鲁菲娜已经三十岁了。她漂亮得难以形容,以致基列耶夫神魂颠倒,把她从一个大人物那里抢了过来。为了纯粹的爱,鲁菲娜搬出了五居室的房子,然后和基列耶夫开始了共同的生活。这时,鲁菲娜看到了差别:床铺、餐桌的摆放位置,还有餐桌上的食物,和从前都不一样了。

  基列耶夫在露天舞场和婚礼上挣外快,他把微薄的薪水装在信封里连同一直难以消逝的愧疚都交给鲁菲娜。鲁菲娜不满意,基列耶夫也抬不起头来。这一切阿尔塔莫诺娃都知道,不过,了解归了解,却于事无补,一切照旧:没有基列耶夫,她简直无法呼吸。

  要好的女友听阿尔塔莫诺娃讲了好长时间,说:“你要是实在忍不住,就告诉他,这样你就会平静下来。”

  说,还是不说?整个四月和五月,阿尔塔莫诺娃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说吧,万一他不需要这份感情呢?爱情是高尚的,阿尔塔莫诺娃怕伤害自己的自尊心。或者他可能回答:“我喜欢另一个女人。”这样,他们俩就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起在学校食堂排队,一起吃小灌肠,一起喝咖啡;就不能一起去图书馆;她就不能在他们一起乘坐电梯时仰着脸看他了。不能说,不能摊牌。还有一种可能,一切都说了出来,他只是有保留地同意。于是,她成了他的情人,他会经常看表,变成一个行色匆匆的男人,在鲁菲娜面前的愧疚感更加沉重。这种矛盾不会给他增加幸福。

  最好不说,让一切保持原样。

  就这样,阿尔塔莫诺娃给爱加了锁,而钥匙交给了女友。

  夏日的一天,门铃突然响起,阿尔塔莫诺娃打开门看见了基列耶夫。他站在那里,表情严肃,甚至庄重,却有点儿不自然。阿尔塔莫诺娃等他说话,他却一言不发。

  “你有《儿童乐谱》吗?”基列耶夫终于问道。

  “大概有吧,你要它干什么?”

  “我想改编,把它改编成现代风格的曲子。”

  “为什么改编柴可夫斯基的?最好是改编普罗科菲耶夫的。”

  基列耶夫没有回答。阿尔塔莫诺娃发现他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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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少年时的爱情


   编者按:也许这样的故事老套,但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从这样的经历中走过……

  她和他是大学时熟悉的,一次联谊,计算机系的男生请中文系的女生吃火锅。在家家粗粮王。她坐在他的对面,笑声清脆,两只眼睛弯弯地眯起来,很妩媚的样子。他就这样被迷住了。

  第一次约会,他送她一对锦鲤,最便宜的那种。小小的,红红的,怯怯的一对,养在透明的玻璃缸里,那样我见犹怜。她一下子就爱上了。同时爱上了眼前这个清秀羞涩的大男孩。

  他们手牵着手逛校园,逛公园(那时候好多公园都是免费的),逛街。天热的时候买一根5毛钱的奶油棒冰,你一口我一口,兴致盎然。那时他们20岁,都没有钱,可是很快乐。快乐是荷花池里呱呱聒噪的青蛙,是枝头上窜下跳的小鸟,是奶油棒冰融化了淌着甜蜜的汁。快乐无处不在。

  路过街边的婚纱店,她一个人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笑着回头: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一定要有一条自己订做的婚纱。纯白色的纱,粉红色的花。一左一右两个小伴童提着我的裙子。漂亮吧?看着她年轻天真的笑脸,他重重地点头:小燕子我会一辈子照顾你的。

  阳光下一对年少无知的恋人。信誓旦旦的承诺。

  大学很快结束,接下来的日子开始为找工作,签约,租房子,迁户口而奔波忙碌着,忙得不可开交。

  她是浙江人,他是成都人毕业的时候他乞求:留下来吧。我总要照顾我父母。也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她就点头了。这一留,就是七年。

  他们结婚。择了个日子去登记。两个人相互依偎着,甜甜蜜蜜地回到租来的小屋里。买了菜买了酒,也没有通知朋友和家人,小两口自己庆祝一回。站在简陋的厨房里,他洗菜,她做饭。一会儿饭香飘出来了,菜香飘出来了,酒香也飘出来了。一时间有点恍惚,就这么结婚了呢!然后就把这些感想抛在了脑后,专心经营才组建的小家。

  不久,她怀孕了。

  她才23,他也才24岁,他们自己还是孩子呢。更何况这个时候,他们依然很穷。不期而至的孩子很快就象一粒尘埃消失在空气里,即使她的心口有那么一点点的痛,可是也很块消磨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那个孩子,甚至还只是一个胚胎,甚至还没开始发育成能看得见活动的生命。

  时间一晃七年过去了,也许是心里倦怠了,他们也没预备再要一个孩子。

  七年中,他们努力工作,一天到晚地忙碌。他做一所中学的计算机老师。她则进了私营企业做文员。七年后,他依旧是中学的计算机老师,而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型企业的总经理——年轻而漂亮的女总经理。年薪高他十几倍。

  她的钱越赚越多,工作越来越忙,话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大。

  家里请了阿姨。她再没做过一顿饭。

  星期天他想让她回老家看望他的父母。她将包一扔:你自己去不就行了?我有很多事!终于是他一个人回家。面对父母的迷惑他只好这样解释:她有事。对!很忙!公司有很多事。最近新接了一单生意。下次一定来!

  忽然想起,最近几年,她都很少和他一起回老家探望父母了。平均一年不超过四次。而他们家离他父母家,不要3个小时的车程。

  他们开始吵架。不停地吵。从要不要买沙发到红烧鱼的做法,每一件事都是导火线。

  终于他接受了学校里一位女老师的爱情。女老师教英语,欣赏这个沉默英俊的计算机老师很久了。他的不和谐的婚姻促使他们走在了一起。

  回到家摊牌。她惊呆了。没想到会有那么一天。她颤抖地望着他,想哭,想问为什么,却发现结婚后这么多年来她再没有在他面前哭过撒娇过了。于是硬逼着自己镇静下来,问:多久了?什么时候的事?那女的,我熟悉么?

  半年了。他说。你不熟悉。

  哦!漂亮么?

  一般。没你漂亮。但是很温柔。

  是吗?

  是啊!

  幸亏我们没有孩子。呵呵!她笑。

  呵呵。他也勉强地笑。

  谁还记得那个曾经失去的孩子呢?

  就这样离婚。所有的财产一人一半。房子也卖了。原来他打算什么都不要的。是她坚持要对半分。这时,再一次,两个人谦和礼让起来,像回到了当初,彼此谦让一包话梅。你吃!你吃嘛!我不喜欢吃的,太酸了!我不要!我不要!你吃嘛!

  签字。大局已定。

  忽然发现,原来离婚那一日,恰是七年前结婚那一日呢!

  没过多久她又结婚了。一个商界巨子娶了她。他偷偷去参加婚礼,远远地看着她。她依旧年轻漂亮。在烛光明亮的教堂里,她的年逾五旬的新丈夫为她戴上钻戒。穿着白色的婚纱,捧着粉红色的鲜花。一左一右两个小伴童提着她裙子的下摆。

  七年里,他没有接她上下班过,没有陪她旅行过,没有送过一枝玫瑰。

  送过一对锦鲤。

  七年里,她已经忘了逛街逛学校逛公园究竟是什么滋味了。出入都是自己开车的。

  七年后,他们各自有了自己的家。

  她不再为公司的事忙的心力憔悴。整日价闲着没事就在家打牌看肥皂剧。养了一缸热带鱼,看它们在灯光下闪亮着鲜艳的色彩。丈夫工作很忙,不是要开会就是要出差。再加上最近又传出与他那位美貌女秘书的绯闻,一星期里能见他的日子实在屈指可数。下午茶的时候,送走几个一起闲聊的太太,她收拾好果盘饼干,一转身看到鱼缸里怡然自得地游着的热带鱼,愣了愣神。忽然想起以前曾经养过两条锦鲤呢!红红的,小小的,怯怯的一对。

  后来,它们放在哪里了?又怎么样了呢?想不起来了。再也想不起来了啊!

  那壁厢,他扶着身材日见臃肿的英语老师到房间躺好,拉上窗帘,将搭在椅子上的西服拿了出去。这时他们已经快要有孩子了。医生吩咐一定要保证孕妇的休息,所以家里的杂事一直是他在做。他将洗衣机里衣服甩干晾好,自己也有些困了,便走到房间里,在英语老师身边躺下。然后就睡着了。睡得昏昏沉沉的,翻了个身,搂住身边人,迷迷糊糊地问;小燕子你冷吗?小燕子?

  小燕子?他猛然惊醒。睁开眼,自己还躺在英语老师的身边,搂着英语老师高高隆起的小腹。原来他们也是有过机会要孩子的,可是……他定了定神,叹了口气,闭上眼。想起从前的种种,有恍若隔世的感觉。一边想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都没做错什么啊!不知不觉地,又继续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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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爱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之间,也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午后的阳光温暖祥和,我静静得享受着自然的馈赠,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时已近黄昏,明亮的玻璃反射出金色的余辉。安望着窗外这个陌生的城市,眼中充满了无奈和迷惘。
    ……
    一个月前,我从哈尔滨飞到了北京。飞机起飞时,我忽然有些不舍,毕竟有家的哈尔滨,有羽的哈尔滨曾是我的骄傲。“……没有根的飘荡,孤单已难计算,绝望莫非是爱你最后的答案……”许如芸凄美的歌声在一万丈的高空迂回着, 于是我想起了一件浪漫的事。
    “雪,羽说在校门口等你。”
    “知道了,我这就去。”
    远远的,我就看见羽手捧一大束玫瑰,给每个经过的女孩递上一支。那景致好美,我停下了脚步,不忍心去破坏,开始打量起这位比我高一届的学长。羽很出众,有着1.84的身高以及无緋闻的历史,成为了学妹心中的偶像,唯独我例外,我仅仅认为除了独一无二的气质以外,羽很普通。
    只剩下一支玫瑰了,羽向我走来。
    “第100支玫瑰送你,情人节快乐!”
    我有些意外,我没有想到羽竟然这样做到了她的择友准则。
    “谢谢!”我接过花,对羽有了新的认识。
    ……
    走出机场的大门,外面正飘着雨。我独自徘徊在街头,任凭雨水拍打自己的脸颊。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背后似乎有道目光正注视着她,疑惑得回过头去,迎上的是一双深邃的眼眸。
    “需要我帮助吗?”一个男孩迟疑得问。
    “什么?”我发现自己这样凝视一个陌生人是不礼貌的。
    “你需要帮助吗?”男孩有些脸红,轻轻地问我。
    我笑了,从没见过这么容易脸红的男孩。瞬间,我对他产生了亲切感。
    “我需要一间房子,你知道哪有租吗?”我象老朋友似的问男孩。
    “我帮你!”男孩爽快得答道,而脸却更红了。
    于是,我住近了男孩的隔壁,一间正待出租的套房。同时也知道了男孩的名字,枫。
    ……
    “你醒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枫已和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可我始终没有提起羽。
    “枫,你说人为什么会死?”
    “人死如灯灭,一切痛苦都随之而逝。”
    “你不说过人是有来世的吗?”我轻轻得叹了一口气“有孟婆茶啊!”
    我的嘴角向上扬了扬,枫总是有办法自圆其说。
    ……
    日子就这样过着,乏味却平静,安很喜欢。渐渐的,我又重新学会了开怀大笑,可始终有一丝淡淡的忧愁缠绕着她。
    ……
    “情人节快乐!”枫手捧一大束玫瑰出现在安的面前,“这99朵玫瑰代表了我天长地久的感情,做我的女友好吗?……”
    枫还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见。她只觉得一道快要愈合的伤口正被一寸寸揭开,每一寸都是钻心的痛。
    “雪,你答应我吗?”枫轻声的问。
    “你先回去吧,让我想想。”
    看着枫走出房门,我虚弱得坐倒在沙发上,脑海中满是羽的身影。冲动之下,我抓起电话,拨通了羽的手机。
    “喂?”熟悉的声音传来,我笑了笑,放下了电话。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一个身影的出现使安措手不及,是羽。

爱是人生之秘钥


    “我如有其命,完全是他的爱一手救活。”


    伊丽莎白•巴莱特15岁时,不幸骑马摔伤了脊椎骨,只能困守在楼上的静室里,在一只沙发上寂度岁月,莎士比亚与古希腊的诗人是她唯一的慰藉。


    “见过她画像的,都不能忘记她那凝注的悲怆的一双眼”。


    然而,1844年,39岁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勃朗宁大器晚成,当同期的一些诗人熠熠生光的时候,认识他的天才的,只有少数的几个人,伊丽莎白•巴莱特即是其中之一。一次,勃朗宁读到巴莱特的诗,发现她引用了自己的诗句,感到莫大的欢愉。于是,他迫不及待地给这位同行写信,仿佛俞伯牙遇到仲子期:“亲爱的巴莱特小姐,你那些诗篇真叫我喜爱极了。”女诗人很快回信说:“亲爱的勃朗宁先生:我从心坎深处感谢你。”由此,“一叶薰香”的恋情拉开帷幕。


    他们不断地互通信札,“彼此贡献早晚的灵感,彼此许诺忠实的批评”。从文学到人生,从爱好到性情。最初五个月密切的通信,使伊丽莎白•巴莱特灰暗的生活豁然洞开,拥有了灿烂的光明。每一天她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黄昏降临,听到邮差的那一声叩门。


    后经勃朗宁的几次请求,她终于准许他去见她。他终于见着了她:可怜瘦小的病模样,蜷伏在沙发上,客人来临都不能起身迎送!他的心里涌起无限的悲怜……


    翌日,巴莱特接到勃朗宁的一封求爱信。在迟暮的岁月里赶上了早年的爱情,这让她既欢欣又自卑。经过一宵踌躇,她“忍痛”警告他:再要如此,便不再见他。勃朗宁慌忙写信去谢罪,解释前信只是感激话说过了分,请求退还原函(信退回时,勃朗宁红着脸将其销毁。他们的通信中单缺这一封,使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感到非常懊丧)。


    “风波”过后,勃朗宁没有放弃。他住在伦敦近郊,乡间空气的清芬,红的玫瑰、紫的铃兰……不断通过邮差传递到巴莱特的闺房。巴莱特压抑在心底的爱,随着初秋的阳光一天天成熟。如果一天接不到他的信和鲜花,她就不能定心。她的心已为他跳动着了。但她还不能完全放开思虑:他,一个健康的、伟大的人。我,一个颓废的病人。这公平吗?可爱是这样炽烈,幸福得让她眩晕。终于,她不能再固执、不能再坚持。


    爱,真是一个奇迹。相爱的第二个春天,在沙发上蜷伏了25年的伊丽莎白•巴莱特,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她步履轻盈、愉快地走出病室和囚困,在阳光下,在青草与花香间,在小鸟的歌声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也就在那一段时期里,她写下献给她情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才华达到了顶点。


    可她的爱情,却遭到“无可通融的父亲”的反对。1846年9月12日,女诗人由她忠心的女仆陪着,来到附近一个教堂,和她的情人悄悄地结了婚。尽管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她却并不遗憾,且欢欣地说:“因为我太幸福了,用不到呀!”一个星期后,她带着女仆、爱犬,还有这一年又八个月积聚起来的一封封情书,离开了家,栖居在有名的CasaEuidi岛上,过起了幸福生活。


    这无上的幸福一直延续了15年。15年中,他们如影随形,在罗马、巴黎、伦敦游玩。巴莱特竟能登山涉水。她给妹妹写信道:“我叮嘱勃朗宁千万不能逢人就夸他妻子跟他一起到这儿去过了,到那儿玩过了,好像有两条腿的老婆是天下最稀奇的宝贝了。”


    1861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勃朗宁夫人和勃朗宁说着话,温存地表示她的爱情。半夜时分,她觉得倦,便偎依在爱人的手背上假寐。勃朗宁问她觉得怎么样,她轻轻吐出一个无价的字:“Beautiful。”几分钟后,她的头垂下来,在爱人的怀抱中瞑目——“微笑的、快活的,容貌似少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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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时分的那一声“爱”


  女友刚刚经历了一场被她称作“刻骨铭心”的爱情。男人事业辉煌,温存体贴,有情有趣有品位,可惜使君有妇。故事轰轰烈烈地开始,平平淡淡地结束。男人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女友却变得无所适从。

    她想不通,他明明说爱她,为什么还要分手?既然要分手,还说什么爱呢?那种被欺骗的感觉始终让她无法释怀,令原本开朗快乐的女友变得忧郁而伤感。

  想起香港电视节目主持人肥肥的一段轶事。肥肥与前夫分手多年之后在一档节目中相逢,在节目临近结束时,肥肥忍不住问了一声那从前的负心汉:“以前在一起时你可真的爱过我?”男人毫不迟疑的一声“爱过”,居然令世故圆通的肥姐双泪长流。我在为女人的执著感慨的同时,也不觉为男人的风度喝彩。分手之后肯承认那一声“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后的关照与礼貌,聪敏的女人,请接受这份温暖的情意吧。

  我愿意相信,分手之后说爱,不是虚伪,不是借口,只是——无奈。

  舞蹈家戴爱莲年轻时在英国爱上了一位雕塑家,可惜,雕塑家已经有了未婚妻,两人只能依依惜别,后因种种原因彼此失去了联系。

    其间,雕塑家结婚生子,而他为戴爱莲雕塑的头像一直被他放在自己的工作室内。戴爱莲也结了两次婚,经历过生活的种种磨难,成为中国杰出的艺术家。分别近40年之后,他们在伦敦重逢,妙龄的少年人如今成了年过花甲的老者。不过,他们对彼此的感觉依旧如初,依然觉得亲近,依然有说不完的话,仿佛从来就不曾分开过。从此,每年他们都会像朋友一样见面,谈人生,谈艺术。她成了他们一家人的朋友,他的儿子成了不曾生育的她的干儿子。又过了几年,雕塑家的太太去世了,他也病瘫在床。他请求她同他一起生活,她欣然同意,陪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岁月。一场以分手结束的爱情,能有如此美好圆满的结局,实在让人觉得荡气回肠。分手时候的风度有时候能决定男人和女人最终的感情走向呢!

  对于许多平凡的生命来说,爱情是奢侈品。面对一场充满非议的爱情,王菲可以坦然回应:“很多人担心他将来辜负我,但是,如果我不爱他,我就辜负了自己。”只是,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敢于像天后那般无所畏惧呢?平常女人,爱错人嫁错人才辜负自己一辈子呢。寻常的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总是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大多是怨偶;两情相悦的恋人总是阴差阳错地错过,再相见已是物是人非;全身心的付出总是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曾经的海誓山盟总是被冰冷的现实砸得粉碎,伤心的男女最终都只能在琼瑶的电视剧里疗伤。

    我们不是天后天皇,我们只是生活在人间烟火凡尘俗世的平常人,我们有更多无奈的理由。分手之后说爱,是对爱最好的纪念与保存,收藏起曾经的甜蜜与忧伤,告别了那一场奢华的旅程,生活依旧在原有的轨道上继续。无论你经历的是怎样的一场爱情,被欺骗、被疏忽、被遗忘甚至被遗弃,只要真心实意地爱过,那么就请坦然接受分手时他的那一声爱吧。爱情原本是寻常人生命中一场短暂而辉煌的盛宴,收起华服,回归平淡的心境,重寻世俗的安定,或许是平常人真正的幸福所在吧。

如果真爱(情感)


    杏和建强的爱情,在别人说起来,是一场传奇。杏和建强的爱情,在别人看起来,又不过只是简单的一个过程。

    是杏先喜欢建强的。那时候,他们刚上初一,杏十三岁,建强比杏大三岁。那是1978年。那时“十年动乱”刚结束,全国重又恢复了高考。与之相协调,县一中通过严格考试,招收了第一批初中生。共招了七十多个人,分两个班。杏和建强就这样从相距二十多里的两个村子相聚到一个班里。杏是按部就班从小学毕业考入初中的,建强则是上年已经初中毕业,又返回小学补习,这年重考的初中。像建强这样的情况,班里还有好几个同学,在新到来的这个时代里,他们坚信知识有改变命运的力量,所以不惧从头再来。

    刚入学,班主任排座位,一排男生,一排女生。这样就得男女生同桌,为的是减少学生上课说话的机会。那时的男生、女生,不是极特殊的情况,几乎从不搭话。是社会风气使然,好像男女接触多了就是不正经,需要从小设防。

    杏和建强不是同桌,是前后桌。杏在前排右座,建强在后排左座,是对角线。

    杏很快就喜欢上了建强,她觉到建强身上对她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建强不是长得出众的那种男生,但他周正、沉稳,有成熟的魅力。

    杏控制不住自己地想多看到建强。她很快找到一个上课时也能看到建强的方法:把课本放在她座位的左上角,装着看书的样子,稍侧脸,目光向后,就可以在看似不经意的状态下瞥到建强。有一次,杏看到建强把放在手边的橡皮碰下了课桌。建强听课专心,全没注意到。杏低头,看到了滚在她脚边的建强的橡皮,她特别想把那橡皮捡起来,递给建强,简直有一种冲动。但最终,她什么也没做。她看上去也在听课,那一块橡皮一直在她脚边。

    杏自觉做得隐密,不知道有的同学很快就看出了她的名堂,私下里开始嘁嘁喳喳地传杏的话题。

    班主任老师很快也听到风声,她的直接反应就是把建强的座位朝前调,把杏的座位朝后调。这时班里已进来大批插班生,班容量从三十多人已扩张到五六十人。这里是全县最好的中学,家长们想尽办法把孩子安排到这里来上课,感觉是得到了一点保证。杏和建强就这样远远地被调开了。

    杏本来对调座位的事很着恼,但很快又高兴了,因为在后排可以毫不费力地就看到建强的背影。

    班主任老师说过杏两回,让她上课注意听讲,学习要刻苦,心思不能用歪。开始班主任还担心建强受杏影响,观察了多次,她没发现建强有什么异常,建强始终如一地勤奋,各科成绩都稳稳地名列前茅,她放心了。尽管杏全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还是我行我素,她也没再说杏。她只是私下里跟有的同学叹惜道:“女生就不能长得太漂亮,越漂亮越容易虚荣,这个心思越不往学习上走。杏入学成绩还不错,可进来了就直往下出溜,现在都成中下等了。”

    杏长得是挺好看。几个女生无聊时搞过一次全班范围的选美,女生里,她们公推杏排第一。

    杏真让班主任说着了,同学们都觉得她越来越虚荣了,不多的几件衣服她几乎天天洗,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要把裤子折好放在枕头底下,为了压出裤线;口袋里常揣个小镜子,有时间就拿出来照照,把一排刘海整理得一丝不苟;她甚至买了一双社会上刚刚开始时兴的半高跟鞋,挺胸抬头地在校园里扬长而过。这一下可惹翻了班主任,她说高跟鞋属于学校严禁的“奇装异服”之列,立逼着杏把鞋跟削成了正常高度。

    不仅如此,杏还总爱出些莫名其妙的风头。比如有一次课间,两个男生在教室里闹着玩,不小心撞翻了一个男生打回来放在课桌上的一杯热水,那杯水大部分倾到前排一个男生的棉袄上,那男生立刻腾腾地冒起白汽。在场的同学都觉得好笑,一片哗然。杏也笑在其中,却笑得与众不同,声音特别拔高,故意一尖一尖、一颤一颤的。这一下,大家都去注意她了。再比如上音乐课,唱歌到一个段落的时候,她总要拖长一拍或者拔高一度,好把她的声音突出出来,引人注意。音乐教师有两次不高兴,还说了她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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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八分最相宜


  太爱一个人,你会太在乎他/她会跟谁在一起,心里是否有你,你的眼球会因为老跟着他/她而显得迷茫,会牵肠挂肚,患得患失;

  太爱一个人,你会在想到要见到他/她时而神经兮兮的翘首以待,当他/她离去时有帐然若失;

  太爱一个人,你会刚说再见却又心生思念;

  太爱一个人,你会因为他/她的温柔而满怀甜蜜,更会因为他/她的冷漠而郁郁寡欢.

  太爱一个人,会被他/她牵着鼻子走,如被魔仗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己。从此,你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她为中心,跟着他/她在一起时,你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她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她。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忍受他/她,慢慢地他/她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她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个手电筒,他/她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她会习惯你对他/她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也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她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她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爱一个人爱的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她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他/她成为过去式时,你如何收拾拿一地的狼籍?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爱是毒药,说,容易,做到,很难。

  如果你做不到,那至少就不要太过分的爱,世上所有的事都不能超过他/她额定的范围,适可而止就可以了,风雨由天,聚散随缘,距离也是一种美,爱自己多一点,你的生命留给自己作主,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其实他/她们都是过客,只有善待自己,你才会快乐,美丽!

让你看见我还在


    小镇丁字路口上有一个修鞋的摊位,修鞋人四十多岁。生活的艰辛,让他过早地进入老态。我去修鞋,他示意我坐在小马扎上。他很用力地用锥子扎着鞋底,穿针引线,十分熟练。一不小心,针扎到手指头上,在那一瞬间,他有些紧张,抬起头来向对面张望。


    我以为他手破了,需要包扎,赶紧递过去一块干净的面巾纸,被他生硬地拒绝了。他把身子偏向一侧,显然是我阻挡了他的视线,我往一旁挪了挪,顺着他的目光,看到对面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女人笑笑,摆了摆手。他也笑了,然后埋下头继续干活。


    后来才知道,对面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是他的妻子。男人曾经替老板开大货车,从山西运煤。她一个人照看着家里的几亩地,照看着家里的几亩地,照看着孩子和老人。男人的工资,供全家人生活,在村子里算不得富裕,但还过得去。


    可是,男人出了车祸。送医院抢救的第三天,男人还没有醒过来。医生说,他头部受到强烈的震荡,时间长了,十有八九会变成植物人。医生希望她配合治疗,在较短时间内把他唤醒。她守在他身边,一遍一遍唤他的名字,给他讲述两个人过去的点点滴滴。


    男人终于从昏迷中醒过来,并慢慢恢复。男人本就不爱说话,现在变得更加沉默。她发现男人有时候更像一个孩子,一看不见她,情绪就出现波动。她下地干活,留男人一个人在家,等她回来时,暖水瓶、玻璃杯全摔在地上。后来,她下地带着他,串亲戚也带着他,他成了她的影子。男人再也不能开车,可日子还要过下去。于是,女人想办法在镇上摆了个修鞋的摊子。女人为了陪他,就在男人对面摆了这个日用杂货摊。


    他看见她在,烦躁的心就会安定下来。


    那天,她守在自己的摊子前。男人向她这里张望,他看着她,莫名其妙地发起怒,用脚发着狠踩地,用小锤子砸自己的手,知道她走到她跟前才停止。后来才知道,他的视力明显下降,看不清她了。为了让他看见,她穿红毛衣,穿红色的绸布袄,穿红色的羽绒服……差一点的衣服是自己买的,好一点的衣服是城里的亲戚淘汰下来的。她守在自己的摊子旁边,守着那些杂乱的碗筷,那些扫帚簸箕,那些有锈迹的刀具。


    她披一身红装,在这个小镇非常显眼。按照她的年龄,她应该换上适合自己年龄特点的中性色彩。但她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是为了让他看见。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在离你不远也不近的地方,让你清楚地看见。

中国式爱情


    其时,他一个人在南方漂,背井离乡,工作压力出奇的大。当初他要的就是这种生活:快节奏、高水准、摩天楼、靓女。但是,没有经济基础,一个男人难以立足,所以他拼了命地充电、加班,每日琢磨方案至深夜。


  万分疲惫的时候,咖啡也不解乏,窗外的霓虹灯也变幻出几分迷乱。想到还不完备的设计,他的心情顿时灰暗了,好想找人聊一聊。


  时针指向凌晨1点,此时,谁还未入眠?


  他想起那张小巧的脸,细眉细眼细唇细挑个儿,很中国,很柔顺,很内敛。他常常替她在图书馆占座位,常常接受她柔柔的道谢及浅浅的月牙笑……她对他也有好感吧?灵犀一直通着,只是双方都没捅破而已。


  毕业了,她回到自己出生的小城,而他义无反顾地冲向广州——他是男人,他要挑战,要奋斗,要不一样的生活。


  这个疲倦的夜,他终于想念那如春风抚水的声音了……她睡了吗?不管!他使劲地翻出箱底的同学录,寻到她家的号码。


  拨过去,果然是她接的电话,蒙眬的睡意中,先是温柔地询问,然后一声惊喜:“是你呀!”


  打开了话匣子,他们仿佛把大学4年不曾聊的话都要说尽。一直聊到心满意足,道再见,搁电话睡觉。那一晚他睡得特别沉,特别舒服。


  从此,深夜电话成为固定模式。他常常自顾自地吵醒入睡的她,不为爱情,也不是友情,只是一种倾诉的愿望。而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听众!不打断,不抢话,不跑题,不妄下结论。


  他的设计终于越来越顺,三十多个方案常常只选中他的,薪水于是跟着翻番。在事业成功的关头,他遇到心仪的女人:大眼睛、短裙、短发,热情奔放,充满诱惑……一如这火辣的城市。他们拥抱、接吻,打网球,玩高尔夫……


  也终于因了这些分心,设计方案常常草草了事,几次不能入选。这不是奖金的问题,而是关乎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不进则退,被别人取代是可怕的。于是,他跟女友商量让他专心工作一段时间。女友吻他,鼓励他,并说会想他。


  他又开始在深夜绞尽脑汁,又有了孤独寂寞的感觉。


  不由自主地拨她家的号码,拨至中途,突然停住了——都有女朋友了,不合适吧?于是,拨女朋友的手机,关机。再打女朋友家的电话——她是个夜猫子,即使睡了肯定也没睡熟。


  女朋友接了,说刚刚关机准备睡觉。她的声音透着慵懒:“亲爱的,这么迟了,我困得很,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他举着手机,茫然地听着女友挂机后的嘟嘟声,不知所措。


  好久他都不约女朋友,他成了正宗的工作狂。累了就迷糊入睡,总有一个轻巧的梦轻轻缠绕。他知道他在想什么,可他觉得自己没资格。


  他正式跟女朋友分手。某个夜晚,他伏在桌上睡着了。忽然手机响,是她的声音。


  电话那头,她柔柔地问:“刚才我家电话响,是你打的吗?”


  他一愣,然后点头,仿佛她能看到似的,百千滋味涌上来,再开口说话声音就有点哽咽。


  第二天,他买了机票。找到她家的时候,是她妈妈开的门,他喊阿姨,问她在哪里。


  阿姨慈祥地笑:“家里电话铃不响几天了,来个电话都不晓得接,梅去找人修了……”


  他痴痴地站在门口——昨晚,她给了他一个多么好的台阶!顺着台阶,他觅到了一枚饱若蓓蕾、灿若朝霞的中国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