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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爱上骗子


傻瓜遇见骗子  ,傻瓜爱上骗子。———有的人是注定得不到幸福的。
  傻瓜无意中听别人说有一款游戏叫冒险岛,里面的MM很多什么的。傻瓜当时就决定要玩那款游戏了,不是因为听他们说MM多,而是因为傻瓜喜欢冒险。

  傻瓜决定要玩战士,因为傻瓜知道战士不容易挂,还有这两个字很吸引人,傻瓜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魔法多厉害,祭祀多厉害,因为傻瓜只知道自己喜欢这个角色,所以就选择他,又何必去计较别的呢!

  傻瓜进了游戏也都是傻傻的乱撞,游戏的背景和怪物都很漂亮,傻瓜觉得。MM是傻瓜很少去注意的种族,因为傻瓜认为游戏就是给自己散心的,随着自己的心意就好,不会强求自己一定要什么什么的。

  一个月后傻瓜15级了,还是呆在彩虹岛上,他时常会陪着蜗牛聊天,看着天空发呆,跟着棉怪跑步……他很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

  那天傻瓜正在观察路旁草中有没新长出来的嫩芽时,看到一个穿着布衣瘦弱的身影正在被一群红色的蜗牛围困着,很狼狈,手中的小刀无助的对着它们乱砍。

  傻瓜热心三两下就把蜗牛解决了,因为在这里15级的他已经是一个高手了,哪知道刚解围的女孩不乐意了冲着傻瓜急忙喊着:不要抢怪。

  傻瓜糊涂了,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样子很瘦弱的女孩。女孩嘟着嘴让傻瓜做为赔偿要把她带到10级。傻瓜出于自己(抢怪在先)错误也就答应了。

  后来因为傻瓜的“不误正业”女孩也只有陪着傻瓜一起看一起看天空,一起数绿草,一起又蹦又跳的,女孩笑的很开心。

  后来傻瓜才觉得自己的抉择很聪明,有女孩时常在他身边,傻瓜觉得很开心,他觉得自己很幸福,那时,傻瓜的幸福很简单,女孩,就是傻瓜的幸福。

  女孩告诉傻瓜很多游戏里的东西,傻瓜也知道了女孩还有一个百来级的号,女孩说等他10级了一定送点装备给傻瓜,傻瓜觉得心理酸酸的。

  女孩说自己很喜欢蓝色蜗牛的壳,因为看上去很美,傻瓜每天晚上都等女孩下线后,自己接着去打蜗牛,他,只打蓝色的。

  女孩10级了,傻瓜16级,他们一起坐船离开了彩虹岛。

  路上,傻瓜总喜欢走在女孩的前面,替她挡开前面的小怪,女孩夸傻瓜细心,傻瓜只是傻傻得笑着。来到三叉口时,傻瓜执意要先陪女孩去射手村,女孩笑傻瓜没有志气,傻瓜为了不让女孩看不起自己就决定去勇士部落后在去找女孩。傻瓜点了交易,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女孩,女孩没说什么就走了,傻瓜直到望着这个穿着布衣身影瘦弱的女孩消失在视线中才向勇士部落出发了。

  路上因为傻瓜没钱买药,所以死了两次,等成为战士后他就急匆匆的给女孩发消息,发了很久,很多,直到对方不在线……

  傻瓜到处打听女孩的下落,因为没钱买药和没心思打怪,所以死了很多次,一些高等级才能去的地方,也时常能看到傻瓜变成幽灵后的样子。

  那时候,女孩,是傻瓜的一切。

  那一天,傻瓜照常去射手村看到三个等级很高的人围着一个穿着布衣,身体瘦弱的女孩,这不正是她吗。

  傻瓜欣喜的跑过去,张开双手把女孩挡在后面,怒视着前面几个百级以上的人,傻瓜觉得不管是谁,谁都不能欺负女孩,女孩奇怪的望着傻瓜那张坚毅的脸。

  就当傻瓜要跟眼前三人评理的时候,女孩下线了。

  后来从他们三人口中得知,女孩骗了他们很多点,傻瓜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女孩不是骗子。

  再次见到女孩时,也是在射手村,女孩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愣愣地看着傻瓜,这一穿着布衣的20级的傻瓜。

  傻瓜还是傻傻地点了交易,女孩激动的看着包裹里9999个蓝色蜗牛壳,傻瓜对着女孩傻傻的笑着。女孩强忍着眼泪扔下一把10级用的大剑转身就要走。

  傻瓜好怕,好怕再也看不到女孩了,他鼓起了平生以来最大的勇气,拦住了女孩,冲着女孩喊着,我喜欢你。

  傻瓜傻傻的站着,看着女孩轻蔑的笑容。女孩把蜗牛壳一个一个地扔到了地上,蓝色的蜗牛壳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样的灿烂,迷人,就像女孩那时候的笑容。

  女孩说他不喜欢穿着布衣只会捡蜗牛壳的人,女孩说她是一个骗子,玩小号只是为了骗人而以。只是傻瓜太穷了,所以她要离开。

  傻瓜哀求女孩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女孩嘲讽着,只要你收集到9999999个蓝色蜗牛壳,我就答应嫁给你。

  傻瓜捡起女孩丢在地上的大剑消失了。

  射手村训练场地1层,每天都能看到一个傻傻的身影,一个20多级的战士,穿着一件布衣,拿着一把10级大剑在那里捡蓝色蜗牛壳。他时常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给那些嚷着没钱了的新手们,无私的帮助他们。大家也都把打到的蓝色蜗牛壳送给他,可是9999999个的数量总是那么得遥遥无期,只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坚持着。新手们问他为什么,他总是说:我在等一个穿着布衣的女孩。说到这里时他总是很激动的加上一句:她,答应要做我的新娘。别人笑他傻,说她被骗了,傻瓜只是傻傻的一笑而过。

  那一天,一对身着高级装备的夫妇从这里路过,女孩停下脚步奇怪的看着傻瓜,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傻瓜也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这个女孩,他知道这是女孩的大号。

  女孩身边的男孩是这个服务器里大型行会的老大,他嘲弄的看着傻瓜,随手扔了一件好装备在地上:捡垃圾的,这个送给你了。

  傻瓜紧紧的握了握手重的大剑,继续捡起了地上的蓝色蜗牛壳。女孩指责男孩,男孩火了,找了很多会里的人把傻瓜围了起来。

  穿着布衣,手里拿着10级大剑的傻瓜在这些高等好装备人的面前是那么的不堪,那样的弱小。

  就在这时,训练场角落一个小战士向世界发了一条信息。

  没多久,射手村训练场地1就围满了人,服务器里好几个顶级行会的老大都来了。原来他们都是新手时受过傻瓜帮助的人,他们扬言谁要是敢动傻瓜一下,就不要在这服务器混了。

  后来,女孩知道傻瓜这一年都在为能跟自己结婚而在努力时,她哭了,原来傻瓜才是自己的幸福。

  从那天开始,射手村训练场1每天都会出现一个穿着布衣身体柔弱的女孩,她总是问每个路人:有没有看见我的傻瓜…………

  可是傻瓜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个服务器上,有人说,他已经对女孩放弃了,有人说,他换了个号还在继续练,更有人说他因为这一年的操劳而过世了……只是他游戏包裹中那9999999个蓝色蜗牛壳,女孩是再也看不见了………  

孤独的心灵在旅行


  ●倾诉人:杨楠男38岁●采访人:记者郭致远实习生赵敬轩●采访时间:2007年4月6日●采访地点:报业大厦
  几天前,杨楠发来短信说,他小学读了4年,因为家庭贫穷,从此辍学。尽管远离了学校,但他对写作的喜好并没有停止。几十年来,他尝试着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多种文学体裁,先后写出了千余万文字——佩服他的毅力与勇气!现如今,他能耐住寂寞和清贫,偏居闹市坚持实践自己的理想,坦然面对别人的不解、冷眼,他有许多话要说。
  遗憾,留在了那个年代
  我于1969年5月出生在登封的一个农村家庭,父亲因患绝症,在我出生前3个月就去世了,我一出生就过着和其他人不同的生活。我有一个哥哥、3个姐姐,父亲去世后,大哥为了和母亲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一家人恩断义绝,再无来往。我的童年就是在母亲和大哥的争吵声中度过的,6岁那年,我姨可怜我们一家,给母亲找了个伴儿,想让母亲带着我们姐弟4人过去,但由于大哥的阻挠,始终没有走成。10月的一天,我的继父趁我大哥不注意,带人把我们5个全部“劫”了出来,带到了他的老家——登封市白沙镇的一个小山村。
  我的继父在镇上一家煤矿当厨师,和母亲结合之前,他一直没有结婚。一下子家里多出五口人,使得他本来就不太多的工资难以维持几口人的生活开销。为了照顾我们姐弟几个,他常常从单位下班后,再打些零工接济家庭。生活上贫穷不说,继父时刻面临来自周围群众的议论——找个媳妇还带恁多孩子,真是自己找罪受。尽管村里人这样说,但继父并没有嫌弃我们姐弟几人,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我有好几次都饿得眼冒金星,差点昏过去,母亲和继父跑遍村子给我找东西吃,最终把我从死亡线上拽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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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成问题,上学更是难以企及的奢望。勉强读到小学四年级,家里实在没钱支撑我继续读下去了。多少次经过小学,我两眼痴痴地望着学校大门,内心涌出不可名状的感伤。尽管离开了学校,但是内心深处对文学的喜好并没有因此消减,于是,我抓起笔头记录我的所见所闻,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暗自下决心通过这个途径实现心里的作家梦。
  几十年来,“父亲”在我心里的感情最为复杂:亲生父亲早早去世,继父在我童年时代,用他宽厚的肩膀给我阻挡风雨,让我不受周围群众的嘲讽。几年前,我在一篇名为《父亲》的文章中写道:
  那年冬天,雪花飞扬,茫茫天地间,一个身穿军绿大衣、头戴黄棉帽的汉子走在北山湾的土路上。他肩背的花格毯子里裹着一样东西,硬硬的,方形的,像个木壳。那个人就是我父亲,方形的木壳是台电视机。时隔多年,它还放在我家的老屋里。偌大的北山湾,上世纪80年代初期能有台电视机是种奢望,可父亲把乡亲们的梦变成了现实。
  时隔多年,已记不清当时的电视节目了,印象最深的是每到傍晚,我家的院子里就挤满了人,电视机就放在屋门口,坐在最前面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我和姐姐们站着或坐着,我看不清父亲的表情,但从他的侧面和裹着棉大衣的背影里,我能想象出父亲的专注,甚至有几分令人畏惧。
  关于父亲,我不愿评议他太多的生前故后。但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精明,多年后我才领悟到,父亲买回那台旧电视机,真正的目的是激励我们姐弟几人敢于拼搏,勇于超前,成为行业的佼佼者。……作为一种象征,也可以说是某种见证,我们留下了那台电视机,在挂满蜘蛛网和布满灰尘的老屋里,默默地陪伴着父亲已逝犹存的灵魂,诉说着那一段被岁月遗失的往事……
  爱好,让我重新找回希望
  结束小学四年级学习的时候,我由于入校比较晚,已经13岁了。15岁那年,我就独自开始在外面打工谋生了,下井挖煤,生活很艰辛,甚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但是只要脚踏地面、沐浴到阳光,我就赶紧清洗一下身子,钻进房间写作。工友们的嬉笑怒骂、下井作业的点点滴滴,在我视野所及范围内,我时刻睁大眼睛观察着、思考着,把它们记录下来。整个青年时期,我先后跑到山西挖过铝矿,去禹州烧过砖,在新密挖过煤,几乎天天都把脑袋系在腰间,随时都有丢失性命的可能。尽管如此,我每天总要抽出两个小时,把身边发生的故事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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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明天你还会记得我吗


  ●倾诉人:梦呓女27岁●采访人:记者端子
  如安在旭一样清秀的他
  从朋友那里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我还是禁不住泪流满面,尽管此时我已为人妻,已经没有资格再为他难过,可是心还是一点点往下沉,继而被泪水淹没。我知道,今生我们已无缘。
  他是我的同乡,我们是在上师专后才认识的。虽然之前我们在同一所中学共读三年,却互不相识。仔细算来,他应该是我的初恋。十年前,我们作为母校同一届毕业生考上同一所师专,只是不同班而已。长这么大,头一次离家求学,乡愁是每日的必修课。心里有许多难言的孤独和惆怅,而此时的同乡显得格外亲切。于是,校园里出现了许多学生自发组织的同乡会,定期聚在一起聊聊天什么的,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我的视野的。
  他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男生,有点像韩国影星安在旭,不善于言谈,眼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忧伤。每次同乡聚会时,他总是一个人坐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别人谈笑风生,所以给人感觉有点“闷”。有一次,我们几个人组织去滑旱冰,他也去了。两人一组,一个男生负责带一个女生,我和他分到了一组。我以前虽然也去过几次溜冰场,但只会简单滑几步,他却滑得很熟练。刚开始我不愿意让他带我,自己在一边练习。这时,旁边有个女孩子过来请他一起滑,他摆摆手拒绝了。我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近人情?怎么能拒绝一个女孩子呢?我一个人玩了会儿,见同学们都两人一组玩得很开心,便示意他带着我一起滑。好几次我都差点被他拽倒。当我们正在慢慢练习时,突然对面有几个手拉手的年轻人向我们直冲过来,速度太快了,我一时蒙了,愣在那里,心想:惨了,惨了,这回肯定要重重摔上一跤了。突然,他揽住我的腰,把我拉到了一边,使我“幸免于难”,我自然是万分感激,可对他说“谢谢”时,他却一笑了之。
  渐渐熟悉后,对他的身世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他是家里的长子,家里以种地为经济来源,加之母亲常年有病,所以家庭条件很不好。我想,这也许是他眼中总是充满忧郁的原因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寝室的小路对他有了好感。但碍于面子无法开口,我便自告奋勇充当说客。一个星期天,我把他约了出去,告诉他,小路想和他交朋友。我没注意他的表情,只是一个劲地对他说小路的家庭条件如何如何好,她本人如何如何漂亮,能歌善舞……我正说得起劲,他却突然一声不吭地扭头走了。我被丢在原地,气得咬牙切齿,发誓再也不管他的闲事了。以后的同乡聚会,他也很少再参加。很快,我们毕业了。
  原来,我是爱他的
  毕业后,面临分配的压力,彼此都很少联系,直到毕业后的第三年,工作稳定了,经熟人介绍,我们开始了交往。
  我是个爱幻想的女孩,有着一颗敏感的心,渴望拥有一份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很排斥传统的相亲,虽然我们认识,但他似乎离我梦中的王子还有一定的距离。不过我也没有拒绝,先交往一段时间再说吧。每个星期他都会抽空来学校看我,每次都会给我买许多好吃的。那时,学校里有4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女同事,吃着他带的东西,个个羡慕得要死。他的确挺会关心人的,天热了,他会骑着自行车跑大老远的路来我们学校,只为给我送把太阳伞,要知道我们两个学校相距近十公里!天冷了,他会及时给我买来手套,在他面前,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觉得他把我想像得太完美了,反而让我很不自在,不能在他面前畅所欲言。我们的感情也因此一直不温不火的。
  就这样过了大半年,他提出要见我的父母,我慌了。我们家虽然算不上很有钱,但也算殷实。家里的孩子只有我一个读书出息了,所以父母对我的期望很高。我怕他们不接受他的家庭,而且当时我也没有真正弄清自己心之所系,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把我们的事情告诉家人。对他的请求,我一拖再拖。可是,有一天,他没有事先告诉我就一个人去了我家。父母礼貌地接待了他,他走后,父母便仔细盘问起我来。我自知瞒不下去,只得如实相告,结果他们一致反对。我妈说:“女孩子找对象跟男孩不同,除了考虑人品外,也得考虑他的家庭,要不然嫁过去后会受苦的。”我沉默了。我妈的身体不好,我不想让她因为我而伤心。虽然心里不情愿,我还是托熟人把情况转告了他。过了一个星期,他又去学校找我,我躲着没有见。望着他孤单的身影越走越远,泪大滴大滴往下掉。原来,我是爱他的。可为什么之前我没有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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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情盛宴



谁都不曾预料,我和杨斌这样的男人会有故事发生。


我们是同一公司的同事,但是一年中遇到的次数绝对不超过三次,他在上海,我在济南。偶尔公司特别大的会议,碰见了,只是点点头,微微笑,如果不看彼此的胸牌,我们应该喊不出对方的名字。若不是那次头儿让我找杨斌要一份资料,催得急,我甚至不会想方设法去寻找他的手机号码。


第一次通电话,却闹了笑话。电话刚接通,我尚未说话,他就说,行了宝贝,别闹了,我错了好不好?我说,你好杨斌,我是济南公司的萧盈盈。这一次,换成他发呆,尴尬地说,不好意思,我看错号码了,你有什么事情么?我忍着笑,把需要的资料告诉他,接下来,我们公事公办。


后来听公司里精通人事的同事说,杨斌的女友也在济南公司,漂亮能干,之前在上海那边,后来才调过来。结果,小情侣分隔两地,只有靠电话维系感情,偶尔也会两地奔波。我想起杨斌央求的语气,有点恳求,又带着孩子的调皮,很有意思。


这时候的我,对于别人的故事毫无兴趣——我维系了三年的感情,刚刚断了线。分隔两地的感情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情绪扼杀,比如孤独,比如思念,就算爱得再深,也抵不过距离的苍凉。那段时间我情绪低落,虽然已经从悲伤的情绪走出来,但是仍然忍不住在起风的夜里,抱着双肩回想两个人在一起时快乐的情形。我们约好了要一起买房子,一起亲手来装修,然后养一条胖乎乎的小狗,每天晚上牵着它在外面散步,直到我们慢慢老去……


从前的美好理想,如今成了致命的毒药,一点点侵蚀我的心。若是不能从回忆和伤感中走出来,我想,我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孤僻而伤感的女孩。我努力让自己忙碌起来,打扫卫生,学做各种菜肴,积极出差,和朋友聚会,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快乐的陀螺,不停旋转。我想,这样我可以忘记悲伤。


公司有一个很大的项目,调集各分公司的人在上海集中开发。部门开会,研究派谁去,大家都不吭声,这一去就得一个多月。头儿看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我头上,盈盈,你去?我点点头,好。打点行囊,迅速出发。逃离济南,对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终于可以不用窝在小小的屋子里,一次又一次寻找楼下的草地,想象我和他遛狗的情形……


来接机的,正是杨斌。因为之前见过几面,彼此有些印象,他远远朝我招手。我加快脚步,朝他走去,看着他的脸,冷不丁想起那个电话,扑哧一下就笑了。杨斌被我笑得莫名其妙,怎么了,我很滑稽?我摇摇头,没事。大约因为不熟,他没有追问下去,提了行李,带我去坐车。


他开车,我蜷缩在座位上。偶尔睁开眼睛,能看到他的侧面,挺好看的男子,高挺的鼻子,薄嘴唇,微微上扬。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刚要转脸,我赶紧闭上眼睛,脸却有点红了。他说,这些日子可能比较艰苦啊。我笑了笑,我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他笑了,怎么听起来很像个女战士,不过就算再艰苦,也要注意身体。我点点头,他还是个很体贴的人呢。


晚上和一群同事吃饭,杨斌四处忙碌,在这里,他算是地主,自然要招呼大家。之后的日子也是这样,大家有什么事情都问他,他一一应允,不知道的再去问别人。女同事总是拍着他的肩膀说,杨斌,真是个新好男人啊!他笑笑。后来我想,我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吧,喜欢他温温的热情,不张扬不耀眼,却是最贴心,最舒服的。


那几天大家同吃同住,有时候工作到半夜,便让杨斌带我们出去吃夜宵,热热闹闹的就好像大学生一样。有一次,大家都在吃东西,我打电话,来到店门外,看到杨斌躲在店外的暗影里抽烟。打完电话,我走过去问他,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抽烟?他回过头,挤出一丝笑容,没事。我递了一片口香糖给他,别抽了。他放在嘴里,慢慢嚼。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转身要走。他却突然问我,你说,有没有一辈子都不变的爱情?我回答,我想有的,只是要遇上却不容易。他看着我,然后点点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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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味


      一个人的时候自己在家品一杯红酒,细细的回味,从酒杯里看人生,人没有醉,心却红了。
       于是拿起了酒杯,想像着电影里张曼玉式的寂寞,一席古典旗袍,轻轻托起盛着酒的高脚杯,朱红色的嘴唇微张就这么轻轻点点的抿了一下,脸色在厚重的脂粉和昏黄的灯光中让人琢磨不透,而另一只手却夹着一直细细的女士烟,就这么自己静静的坐着品自己的酒,吸自己的烟,用漠然的眼神看着杯中酒和手中烟!想想这样的女子应该是让人遐想的吧,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何处是归地?
       一直以为我做不了这样的女子,我是那种事事都写在脸上的人,大概也做不到她的那份从容与淡定。
       但是失败和痛苦的确是味苦药,虽把我从嘴苦到了心,可是却让我从新审视了自己,也审视了别人,在经历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后,挺过来了,也感觉自己蜕变了,从年少不经到成熟老练,从热情到冷漠,从爱到恨,从不顾一切到看淡人生,是什么样的经历才能把一个女孩变成这样的女人啊!终于,我也拿起了酒杯,不是为了醉,却是为了醒着。
      没有音乐,没有灯光,没有人陪,我需要的只有自己,透过杯子看过去,是往日的懵懂情怀,就在这酒中荡漾着,突然理解为什么红酒要细细的品了,原来那是在回味,让逝去的年华在口中迂回婉转,不是不想咽,是舍不得咽......写到这里,突然泪流了下来,混在酒中,让我的昨日与今天在这杯中一起荡漾。

妻子贤惠是种罪



【李大 男 42岁 私营饭店经理】


男人要敢作敢当,知道错了就要想办法改正。


【前话】


俗话说,男人有钱便学坏,虽然不能拿这句话当真理来相信,但也八九不离十。


男人、女人都是有欲望的高级动物,女人有钱了,大多会先让自己变得漂亮,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就会让自己的生活环境变得舒服,要是再有更多的钱,女人还会帮助亲戚、朋友也变得生活无忧;那么男人呢?他们有了钱会想着再投资,赚更多的钱,赚钱干什么?传统点的男人,就会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生活得好;不安分的男人,就会拿出一部分钱为自己服务,赌博、洗澡、按摩、找女人……


总之,就是享受人生,花钱找乐子,你说这样的男人变坏了吗?就是钱在作怪,没有什么兴趣、爱好的男人,会很自然地把钱花在这些事情上。可是其中会有一部分男人,很傻的一部分男人,用有钱人的身份去寻找真感情。


李大是地道的天津人,满嘴朴实的天津话,让人觉得既踏实又可亲。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过去好几年了,想想那会儿的自己,真是太幼稚了,趁个一百多万,就不知道姓什么了。


有钱的人越来越多,上千万都算不了什么,我当时那点钱,还真不够人家有钱人逛几次商场的。


可是当时就觉得自己是有钱人了,说话也变得很大声,穿衣服也要买名牌,可是自己当时又不知道那些大名牌,就看价格,超过四位数的才买,从不划价。


就这么飘飘然了一年多,后来发现自己这点钱算不了什么,根本就算不上有钱人,于是就又开始想怎么赚钱了。


我的钱也是辛辛苦苦一点一点赚来的,所以我很痛恨那些中了500万的人,不用辛苦奋斗,轻轻松松就变成有钱人了。


我曾经算过命,说我没有这种投机的财运,就得靠自己一点点努力,才会有所收获,所以我一次彩票也没买过。


说说刚创业那会儿吧,真是挺辛苦的一段回忆。


我开的第一个店是在南开区,那种烤串店,面积挺大的,有三十六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面都有一个排烟的大罩子,卖各种烤串和沙锅,还有一些小菜。


天津人喜欢吃烤串的很多,我的店面积大,有几种串是我自己研究的,经过提前腌渍然后再烤,味道很好,所以吸引了很多客人经常光顾。我的第一个“十万”就是开这个店赚来的。


那会儿,我33岁,我媳妇30岁,我们俩在同一个单位,单位不景气,双双下岗。


我还算是个有魄力的人,我媳妇也支持我,不想再给别人打工,想自己创业,可又没有那么多钱,就把房子抵押了,贷了点款,加上自己存的钱,又找亲戚借了点,就开了一个烤串店。


刚开始的时候也挺累的,为了节省开支,我每天一大早就去批发市场采购,能省就省,货比三家,买最便宜的。晚上走得很晚,只要有客人,我就不关门。


夏天的时候,经常到凌晨四五点客人才离开,我也顾不上睡觉,先把每天该用的原料采购回来,我媳妇把孩子送去上学后就来店里盯着,我再回去睡觉。


就这样干了三年多时间,我就把贷款和欠账都还上了,干到第五年的时候,我就赚到了第一个十万元。


后来我又在河北区和河东区开了两家烤串店,也都经营得不错,钱越赚越多,日子越过越好。


李大讲到自己的成功时嘴都合不拢了,虽然过程是辛苦的,可是收获时的快乐胜过了一切。


后来,我就不让我媳妇再跟着受累了,让她在家里专心照顾孩子。我当时也找到了几个得力助手,店里的事情我就不用像以前那么操心了。


几个店的经营都上了轨道,每天都按照程序办事,我也就没以前那么累了,有的时候想偷个懒,不去也行。


有了空闲时间,刚开始也就是找亲戚、朋友打打牌,但我对打牌不上瘾,玩几次就没兴趣了。


后来,在我的店里认识了几个老板,他们都爱吃烤串,经常光顾我的店,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


他们都喜欢钓鱼,也约过我跟他们一起去,可是我没同意,一来是因为自己没钓过,怕出丑;二来就是没有渔具,也不知道买什么样的好。


有一次,我刚到店里,他们几个正好刚结完账准备走,说是一起去钓鱼,非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就被他们拽上了车。


经过这一次我才知道,他们在钓鱼上的花销之大。每个人都有好几个钓鱼竿,最好的渔竿都上万,还有好多零碎,也都得花不少钱。


本来我还想买个渔竿跟他们一起钓的,可一听得花那么多钱,就有点想远离他们了。


可是,我钓着钓着居然上了瘾,心想着他们是老板,我也是老板,他们能买的东西,我也能买。


从那以后,我自然不自然地就想跟他们比,觉得他们有的东西,我也得有,他们穿得起的衣服我也能穿,他们能去的地方,我也能去……


我当时就是一个心理畸形的人,有点钱烧的。买了一万多块钱的渔竿,自己也没觉得有多好;买了上万块钱的衣服,穿上以后也看不出来有那么贵;给我媳妇买了钻戒、项链,她也不怎么戴;就我儿子还不错,给他买的玩具他挺喜欢,一个劲儿地亲我,可没玩一会儿就给玩坏了……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的钱花得特冤枉,根本不值那么多钱的东西,非要花钱买那个牌子,好在众人面前显摆,冷静一想,真有点心理变态。


后来,还跟那几个老板去过几次洗浴中心,我觉得在那里面消费还是挺值得的,真是舒服啊。一度我都想自己开个洗浴中心了,一打听开个中档的都得好几百万,就把想法给吓回去了。


没过多久,我把河东区那家店给盘出去了,又开了家火锅城,比我以往的哪个店都大。火锅城刚装修好的时候,我看着就乐,嘴都合不上,心里就想着怎么数钱了。


我这人可能就是开饭馆的命,火锅城刚开张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不好,担心不赚钱,可没过半年,火锅城就开始盈利了。


李大在开火锅城期间认识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的单位就在火锅城附近,她来火锅城订桌,就这样和李大认识了。


我其实挺本分的,从来不跟其他女人眉来眼去,所以我媳妇对我特放心。


她在家里一心一意管孩子,把双方老人照顾得很好,家里也收拾得很干净,我的衣服每天早上都放在固定的地方,连内裤都是白色的,她把我也照顾得很好。她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我媳妇虽然在家里忙活,可是里里外外的事情也不少,其实也挺辛苦的,可是她从来不说自己累,从来不跟我吵架,有什么事她都自己想办法解决。


她觉得我在外面生意上的事挺多的,就从来不给我找麻烦。我回到家,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看电视,从不让我干一点活。


可是时间长了,我反而忽略了她的存在。


在火锅城里第一次遇到田小宁时,她来订桌,我一见到她就好像身体触了电一般,一点都不夸张,当时都不知道怎么待着好了,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的,在我的经历当中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她长得也不能算漂亮,但就是有一股劲特别吸引我,说文点,她是个很直率的女人,说通俗点,她就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


那天她来火锅城订桌,碰巧那会儿负责订桌的服务员去厕所了,别的服务员也没理她,就告诉她等会儿,她等了不到两分钟就急了,开始嚷嚷,说什么店大欺客了,服务态度差了,以后生意好不了……说了一堆难听的话。


这个时候,我走到了她面前,拿起订餐登记本,二话没说,直接问她要订几点的桌,几个人吃饭……一下子就被我给镇住了,她也没多说什么,按我的提问回答,然后留了姓名和电话,付了一百块钱定金,就离开了。


她是订完桌就走了,我可是好几个小时都没消停,一直在等着她来。就是有种很强烈的想接近她的欲望。就好像是被饿了很久的狼,突然看见猎物时的感觉。


她订的晚上7点的桌,到了7点10分的时候还没看见人影,我就按照她订桌时留的电话给打了过去,她在电话里很客气地说马上就到。


我就这样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她和同事们吃饭的时候,我还让服务员给他们那桌多送了两盘羊肉,让服务员告诉他们是老板送的。


她和她的同事们也感到很奇怪,可是也没有多问。


在他们结完账要离开的时候,我上前挡住了田小宁的路,问她可不可以赏脸喝杯茶?她当时有些惊讶,但还是答应了。


我们去了火锅城旁边的茶社,点了一壶茶。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那个火锅城的老板?”我说是,她接着说:“原来是你送的羊肉啊。”


她好像跟男人在一起不会紧张的样子,我却有点说话不利落。四十岁的人了,虽然外表看上去没那么老,可跟媳妇以外的女人单独接触还是第一次。


田小宁,29岁,未婚,认识李大的时候刚跟男朋友分手两个月,做会计工作,性情中人,极喜极悲的性格。


我们俩都非常直白,那晚在一起喝茶的时候,我就表示了我喜欢她的想法,她也说对我不反感,但谈不上喜欢。


那段时间,我就像年轻时谈恋爱一样,心里异常兴奋,有时候躺在家里的床上都会乐出声,只有我媳妇躺在我旁边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是在家,满脑子都是田小宁的影子。


按道理说,我这个年纪的人是不会有这样的反应的,可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了自己。那会儿还在心里庆幸,觉得自己的心还不老,跟年轻人一样。


我给田小宁买吃的,买穿的,买用的,她要什么我给买什么,一点都不觉得她是为了我的钱才跟我在一起的。


我要拉拉手,她也让拉,我要亲亲嘴,她也让亲,慢慢的,我就进入了她的男朋友的角色中。


她很会哄我,我高兴或者不高兴,她一眼就能看出来,不高兴的时候,她准能在一分钟内让我笑了。


她老家是唐山的,父母现在都在那,她一个人在单位附近租的房子,认识我以后,她的小窝就成了我们经常约会的地方。


她会做饭,不太注重味道,但卖相都不错,看上去很精致,每次都会被她逼着吃好多。


她还给我的火锅城提了很多意见,我都采纳了,效果也很好,那会儿我就更觉得自己跟她是相配的,在一起可以互相促进。


我跟她在一起很长时间了,也没有发生过肉体上的关系,这是让她信任我的一个原因,所以她才相信我是真的爱她的。


刚跟田小宁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是什么都忘了,忘了还有媳妇,忘了还有孩子,忘了还有爸爸、妈妈、朋友……朋友约我,我很容易就能推掉,但家里要是有什么事,我肯定会第一时间去帮忙的,可是那段时间,我媳妇精心打理着家里的一切,一点让我分心的事情都没发生。


我晚上回家晚了,她以为店里客人多;我晚上不回家了,她以为我跟朋友打牌了……


她从来不跟我说反话,我说去南边,她就说好,我说去北边,她也说好,她的贤惠,她的老实,一度让我觉得跟田小宁在一起很对不起她,可是,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不会跟我谈谈心,说说心里话,她就这样把我推到了田小宁的怀里。


好事不会总跟着一个人的,生意上的顺利,情场上的得意,李大也应该承受一些难了。


6月的一天,我儿子的生日,家里人来火锅城吃饭,我儿子特高兴,我媳妇和我爸妈也都很高兴,一家人其乐融融。


可就在我们吃完饭准备回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我们正准备出门,就被服务员给叫住了,说二楼有两个人喝多了,打了起来,让我上去看看。


在饭店里经常能碰到这类事情,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能劝就劝劝,不能劝就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我一上楼,就看见两个人在相互撕扯,脸红脖子粗的,一看就知道喝高了,我就想上去吓唬吓唬他们俩,好快点让他们离开,省得其他客人也吃不痛快。


我刚把一个人拽开,就看另一个人拿起啤酒瓶子想往这个人身上扔,我就赶紧把这个人推开,啤酒瓶子摔在了地上,可是不知道怎么了,我的脖子开始流血,就过了一小会儿,我好像就晕倒了。


我躺在病床上醒来后,看见我媳妇躺在旁边的床上,脸色很苍白,闭着眼睛。


那个啤酒瓶子摔在了地上,那个人的力气很大,把瓶子摔得粉碎,有一片玻璃碎片飞了出来,估计是地上有什么东西给了它力量,我脖子附近的血管被那个玻璃碎片刺破了,我因失血过多而昏迷。


我被送到医院后,就开始抢救,当时医院的血不够,我媳妇就让大夫把她的血输给了我,输出了一个人能承受的最大限度。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她还在昏迷中。大夫说,这样输血很容易引发病症,比如贫血,比如一些器官的功能衰竭。


我觉得我媳妇真伟大,一个瘦弱的女人,内心的力量竟然有这么大。同时也很内疚,想想自己做过的对不起她的事情,觉得很惭愧,觉得这次意外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


经过这件事后,我好像突然醒悟了,明白了虽然爱情可以给我带来兴奋,但这种兴奋不会持续很久,等新鲜劲儿过去了,肯定会归于平淡,只有亲情才是永恒的。


【后话】


李大说,他会在脑子里设想,要是发生那件意外的时候,田小宁碰巧在他身边,又碰巧两个人的血型相同,她会不会也冒着危险,像他老婆那样把血输给他?


这只是个设想,所以会有两种结果,无论是哪种结果,都是可以让李大接受的,不输有不输的道理,输了有输了的情理,总之,李大决定以后不跟田小宁来往了,一心一意跟老婆过日子。



那一年,这一天


      那一年,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不用更多的话,只要以个眼神便能说出对方的心事,他爱着她,她也喜欢他。
       那一年,他牵着她的手去走长长的风雨桥,走到一半,她累了,他说他要背着她走完。躺在他背上,她好幸福。
       那一年,她要去远方考试,他送着她,一站又一站,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分离。
       那一年,他们在划剪刀、石头、布,他让着她,她老赢,因为他喜欢看她得意的样子,她其实没告诉他,她也喜欢看他撒娇的样子。
       那一年,他牵着她的手说,他好喜欢一首歌《快乐老家》,他说,他会为她做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快乐老家,她点点头,说她会等着他。
       那一年,他喜欢把她送回家,久久的站在她的窗前,等待她熄灯,他们有时候就这么站着,他在窗外,她在窗里。
       那一年,他抱着她“我要你做我的新娘,不管多难我们也要在一起!哪怕以后多难,哪怕我们只剩一点吃的,我也要把吃的让给你,我喝汤......”她点点头,再抬起看他时已是泪流满面!
       那一年,他的生日,她赶回来看他,她不愿出去就在家里等着他,他为了她,舍下一大桌客人陪着她,虽然只有两个人,可是好幸福!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总会等到十二点的那一刻, 第一个打进电话祝福她!让她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小女人。
       那一年,他们在一起,面对他人生的最大改变,他对她说“我爱你”。
       那一年,他和她说,我们要个宝宝,要是男孩,我就教他做生意,要是女孩就要象她那样聪明漂亮。
       那一年,......
       这一天,他们开始无止尽的争吵,他不相信她,她也不再信任他。
       这一天,他的副驾驶座上终于做上了别的女孩,可是在电话里他还是说他想着她
       这一天,她回来了,他忘了他的承诺!钱包里的照片换成了另一个女子,只是她在的时候他又换回来。
       这一天,他对着那女孩说他喜欢女孩,他和她之间有隔阂,他会和她分手。
       这一天,她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当所有的事情在他们面前摊开时,他说,是那女孩的错.....
       这一天,她其实还好爱他,真的舍不得他们在一起的这点点滴滴,她想原谅,可是却没有办法面对!
       这一天,当真相一层层的剥开,她不得不再次面对她不愿面对的现实,她泪流满面,却无言以对
       这一天,是她24岁的生日,却是她最难过的日子!她守在电话前等他第一个打进电话,可是却没有,她打过去,他说他在陪客户,她让他说话,可他却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他。
       这一天,他不知道,这一个晚上她都在等着他对她的祝福。
       这一天,她在这里写下他们的故事,只是想告诉他,也许以后他还会碰到比她更好的女子,只是他不会再遇到比她更爱他的人了。
       这一天,她最后祝福他,因为她即将离去,带着那颗爱过,伤过,恨过的心......

我只是想错过


      孑之抬头去看楼上,她洗的衣服还晒在阳台上,安沙的衣服。
  洗的时候,孑之还含着温柔的心,直到掉出来一张发票,假日酒店的住宿发票。时间就在昨天,可是昨天,安沙晚回来的时候,说是加班。
  看着那张发票,孑之毫无知觉。只是冷冷地洗衣,冷冷地晾晒,冷冷地收拾了一遍房间。或者是,麻木,孑之已经无法找到借口说服自己原谅了。
  每一次,找到安沙出轨的证据,孑之总是一阵疼彻心扉的绝望。她的眼泪已经流了太多的夜晚,现在干涸了。
  她蜷缩在沙发上,等安沙。屋外的光一点一点隐退,冷冷的节灯“忽”地亮起来,透过玻璃穿进来,刺得整个房间都生疼生疼的。
  电话响了,安沙说在办公室加班,晚点回来。孑之说“哦”,然后挂了电话。
  她打开电脑,发一条信息:谁带我走,一个叫“午夜恋情”的ID说:你在哪里,我来接你。我开一辆白色别克。孑之上了车,她明白会发生什么,但她不怕。
  “你好,我叫Candy。小姐,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我可以帮你吗?”孑之冷冷地望去,带着一种嘲笑,一种讽刺,玩味地说:“你做好安全措施好了。”
  Candy一下咳嗽了起来,带着不知所措的吃惊。“小姐,你误会了,我不找小姐。你的样子看起来很清纯。”
  网上不是说好的吗,一夜情,以后谁也不找谁。这个“午夜恋情”网上一副放荡的样子,现实里还这样羞涩。
  第二天,孑之回到家的时候,安沙还没有回来。。她去洗澡。在浴室里一遍一遍冲刷自己,搓得皮肤泛起血紫点点,搓得一片一片的疼。
  和安沙在一起七年了,真的是七年之痒。所以,安沙的谎言一天比一天的多,安沙给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少。以前安沙把自己捧在手心,呵护着疼爱着,现在呢?两个人除了在黑暗里敷衍地****,什么交流也没有了。
  时间总是世间最锋利的刀,割断温情、牵挂、怜惜,在最后的时候,就是彼此的冷漠,在冷漠里伤害,在冷漠里绝望。孑之在等待里厌倦了,所以,她选择了伤害。伤害自己。
  安沙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他轻轻的开门,轻轻的开灯。孑之没有睡,她蜷缩在沙发上,空洞地望着他。
  安沙有点吃惊,但是略略平静了一下,“怎么不睡?”
  “我和别人上床了。”孑之淡淡地说,没有一丝表情。
  “你说什么?你别开玩笑了,我回来晚是我不对,可是那个报告赶着交,很多人都在忙。”
  安沙走过来,坐下,一脸诚恳得说,找不到一点虚伪的痕迹。
  “是真的。”
  “啪”地一声,安沙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她然后甩了一个耳光过来。他开始暴跳如雷!男人不管有多少女人,但是自己的女人只能专一。
  他推搡着、掐抓着、摇晃着、咒骂着。
  孑之不屑地望着他,露出微笑,身上的疼,却是让人快乐。
  扯平了。
  下楼的时候,孑之又看见那辆白色别克。
  Candy走下车,毫无掩饰地惊喜,“你要去哪里,我送你?搬家?你的脸怎么肿了,怎么回事?”
  “你走开,你是谁呀,凭什么管我。”
  Candy涨红了脸,像个犯错误的孩子。他只是拽住孑之的手,非要让她上车。他的眼里是不容拒绝的坚定,带着倔强和任性。
  僵持了几分钟,孑之终于上车了。
  “我们谈谈好吗?那天早上你什么都没说就走了,知道我的感受吗?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们两不相欠,只是一夜情,你懂不懂游戏规则?”孑之硬着声音说。她不想和这个男人有任何纠缠。他只是她报复的工具。
  “你欠我一个解释,为什么和我发生,为什么是我?”他低喃着说。“我发现自己无法接受你的游戏规则,你走了以后,这几天我都在找你,我想你,我觉得自己喜欢你了,你或者会觉得我很幼稚,可是,我就是这样,你嘲笑我吧你说我没有骨气吧。可我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惊喜,可是你想装做不认识,你到底是谁,想做什么?”
  孑之听他急切的表白,有一些温柔涌上心头。把手掐在肉里,让自己清醒一点。
  那个晚上,她要去宾馆。他说,去我家吧。至少这个男人是单身,孑之少了一些愧疚。
  他的房间很清爽,很整洁。“你睡我的房间吧,舒服点。”他的话反让孑之吃惊了,不是说好了吗,怎么他变卦了。
  她走上去,把他抵到墙边,手缠上他的腰,手指轻轻弹跳着游离在他背上。这个男人居然全身僵直了,很紧张很无措。
  “不,别。”话没说完,就被孑之堵住。她的湿润的,温暖的舌头探索着,寻觅着,渴望着。然后,他一把反手过来,抱起她,向卧室走去。孑之很惊讶自己的投入,可是她不管了。她听见他沉重的呼吸,听见他喃喃低语,他喊她宝贝。
  孑之醒来的时候,正在这个男人的坏里。他的鼻翼微微上翘,像婴孩样的安静。她挪开他放在她腰上的手,起身。
  Candy直接开车回了家,孑之跟在后面,像个小媳妇。他铁青着脸,提着孑之的行李,塞进了自己的卧室。
  “不管你以前发生了什么,我都不在乎。你回我这里,我养你。只要我回家的饿时候能看见你,就够了。”听他说“回”,而不是“来”。孑之的眼泪决堤而下。她咬着嘴唇,望着他,隐忍住不哭出声来。
  他一把揽过她,重重的拥进怀里。头抵住她的发,摩挲着。怜惜的,疼爱的说:“好了,到家了,我知道你手了委屈,我会好好对你的。”
  孑之“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那些积压太久的怨恨、悲伤、绝望、无奈纷纷挤了出来。她的眼泪滴在他的手上,灼得他生疼生疼的。
  Candy是做证券操盘手,四点钟就可以下班。之前他总是会打个电话回来:“我要回来了,乖乖在家等我。”他的电话一来就放不下,明明马上就回家了,却缠着说个不停。
  孑之离开那个家,别无去处,也就留了下来。她下楼用公用电话给安沙打了电话,说:“明天早上九点,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没有等安沙说话,孑之就挂了。她不允许自己再听他的解释,再给自己留一点幻想。
  她穿着宽松的居家服,躺在Candy的书房里,翻书。孑之终于有时间看那些书了,她向单位辞职了。
  Candy回来的时候,总是轻手轻脚地走到她身后。其实她明明知道的,却不回头,配合着他。他从身后拿出一把情人草,这是孑之最喜欢的话,他却知道。
  他的笑容灿烂无比:“宝贝,我回来,想死你了!”他撒娇地腻向她,开始吻她。
  她沉醉在那吻里。就当给自己一个梦吧,在离开以前让自己迷失一下。他们整夜的纠缠,聊天,怕时间马上就结束。所以,要把每一秒都刻进去。
  孑之的思想里早有了离开的念头,不是因为他不好,只是自己要不起,一场恋爱的结束总是让人千疮百孔。孑之再也没有力气去爱或者恨了,和安沙的开始也是美丽的,也是有着山盟海誓的,到了最后,却是疼的不想再去要。这一场,孑之也怕躲不过一个轮回,还不如自己走开,让爱在最美丽的时候盛开,那也是一种永恒,一种救赎吧!
  孑之已经知道Candy不是“午夜恋情”了。她只是下楼的时候看见Candy的车就上去了,他很惊讶,但是看她那么急切的要离开,也就走了。
  “我好庆幸那天我停在那里买东西,正要走的时候,一个神色苍白却美丽幽怨的女子坐上来,让我开车,那个女孩那么瘦弱、单薄,眉目之间都是忧伤。”
  孑之听说的时候,紧紧靠进他,贴得没有一点缝隙。
  这个男人,为什么不是早一点,为什么不是晚一点,为什么偏偏是现在遇着呢。遇着的时候就注定要分离了。
  孑之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安沙的身边已经有一个妖艳的女子陪伴。他低着头不去看孑之,倒是那个女子张扬地挽着安沙,昂着头斜着眼望孑之,要把素面朝天的孑之比下去。
  手续很快,都没有什么留恋。两个曾经相爱的人终究还是成了陌路,早知今日,当初何苦还去爱一场?
  孑之回到了小城。她仅说出“离婚了”三个字已经让本分的父母惊慌不已。但是他们还是接纳了这个女儿,帮助她开了一家书店。
  她手着书店,偶尔自己写些文章。那些文章都是快乐的,圆满的,那是孑之在思想里的一种渴望。
  她偶尔会想起那个叫Candy的男子,或者已有了新欢,开始另一场风生水起的爱恋,经历一个恋爱的过程。
  这样想的时候。孑之就有一些恍惚。
  爱到了最后,只会有沧桑的感觉,不想去爱,是因为怕受伤害。孑之远远地走开,是再也没有力气经历什么爱恨情仇,那,散了吧,就这样吧!  

幸福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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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诉人:娜娜
  采访人:记者李岚实习生梁靖
  为了他我开始打工挣钱那年我18岁,独自一人背起行囊来到郑州一所三流大学寻梦。看着许多同学都是家长送来的,心里没有羡慕与辛酸,反而更多了一份独立与自豪。可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太久就已消失殆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学校,我感到孤独。内心开始变得失落与不安。于是又想起了顺子,我的初恋男友。
  当时顺子没能考上大学,去了南方一个城市开始另一种与我别样的生活。对于他,感情是复杂而难于言语的。到了大学,周围陌生的一切让我更加想念顺子了。为了能和他取得联系,我不断地从高中同学那里打听他的下落。但一切似乎都是徒劳,似乎感觉到他在故意躲避。就在我近乎绝望时,却在QQ上遇到了他。当晚顺子就给我打电话了,听到久违的声音,我忍不住哭了起来。就这样我和顺子又重新开始了。大一上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顺子从南方回来看我了,还给我带了一个袖珍录音机。考试结束后,我和顺子一起回老家了。并考虑将顺子带回家让父母见见。但顺子却不愿意去,他认为自己现在的处境我家是不会同意的。
  我了解顺子,也知道父亲的脾气。经过反复考虑后就劝顺子回家复读来年再考。他听了我的话只是苦笑了一下。原来就在顺子出去打工那年,他的父亲不幸出车祸去世了。一家的重担全压在顺子一人身上。我明白顺子的内心有多么苦。现实以及生存的压力让他不能不放弃这一切。
  为了能让顺子继续上学,我把家里给我的所有生活费都给了顺子,让他在家好好复习考试。拿着这些钱顺子紧紧地抱住我哭了。当时我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把钱给顺子后他就回家乡复读了,我也开始了艰辛的打工历程。到银基给餐馆收盘子,清早出去卖报纸。那段日子,没曾买过一件新衣服,一天三顿饭也不能超过3块钱。日子虽苦,但一想到顺子我就觉得很满足。
  圆梦后他却离我而去
  2004年夏天,顺子终于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刚开始我们还能经常电话联系。后来为了省钱,更多的时候是靠写信联系。实在想念才打一个电话。但没有想到的是他却又一次离开了我。
  一切来得太突然,就在我还沉浸在幸福与甜蜜当中时,顺子却突然提出了分手。2005年过完年开学后,我感觉顺子似乎变了很多,变得越来越冷漠。写信给他,他要么不回,要么就是随便的三言两语应付了事。打电话给他,总是很不耐烦的样子。一次在电话里,我实在受不了他对我的那种冷漠,就和他吵了起来。结果顺子向我提出了分手。
  曾经为他付出那么多,如今却换来这样的结局,我对着电话歇斯底里地骂了他一顿。电话那头,顺子一直沉默。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顺子为了追求物质生活的享受,在学校找了一个富家女孩做女朋友。当知道事情的真相后,我不再伤心而是觉得凄凉。
  爱上一个比我大20岁的男人
  曾经把感情寄托在一个人身上,突然这个人从你的生活中消失殆尽,总是会不知所措。感觉受到了莫大的讽刺,我如同被人狠狠地打了一耳光。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埂子——我的文学老师。
  被埂子那种中年男人特有的气质与谈吐所吸引,深深地迷恋着他。也许年轻男人给我带来的伤害,成为我喜欢成熟男人的原因。
  埂子比我大20岁,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有家室的人,有一个比我小三岁的儿子,并且他很爱他的这个儿子。但和埂子在一起的那种安全感,让我不顾一切投入到了他的怀抱。埂子就像是我的保护伞,我就是可以拒绝长大的小女孩。
  起初,我把对埂子的这份爱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埂子讲课时,我会傻傻地盯着他看,想象着单独和他在一起的幸福与快乐。而且我能从他那略带忧伤的眼神中读出,埂子并不快乐。很快我得到了答案。原来埂子已经同妻子分居多年。这一切让我产生了去照顾他的冲动,也就更加想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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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自己,也就背叛了快乐


  倾诉人:伪情 男 25岁
  采访人:记者端子
  她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来自农村,农村人似乎更强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也因此被迫成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也就陷入了情感的伤痛。
  我与柳相识在2007年年初,那天一大早我就被媒人带到她家去相亲,临走时母亲给我下了一道“将军令”:“这个女孩我已经见过了,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人长得漂亮又懂事,这么好的女孩不好找,如果这个你再看不上,以后你的事我就不管了。”听了这些话我的内心无比伤痛,也许是因为我在家相亲的次数太多了吧,但始终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为此经常和父母争吵,但是每次争吵后又会心痛、后悔,深感不该让父母伤心,这一次我没有和母亲争吵,也不敢再说我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因为如果坚持自我,母亲肯定又会生气,而且还会用话来刺激我,她总是说我出去打工这么多年了,没有看到我的一点成绩,甚至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带回去过,怎么能让他们放心之类的话,这些话会让我越发愧疚。
  一毕业就来到这个城市,为梦想而努力着,对于打工起步的我来说,辛苦了那么多年成立了一个小公司,可以说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一次的失败让我多年的积蓄全部输了进去,人生每一次选择都是一个赌注,而这次的赌注输了我的全部,我没有告诉家人,因为我不想把自己的失败告诉家人,事业的失败让我心情灰暗到了极点。我有一个相爱三年的女友,我们在一起非常快乐,她很关心我,是个温柔大方又懂事的女孩子,我与她在一起感到很幸福,无论我做什么事情她都很支持我,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她懂得安慰我,我们从未争吵过,因为我们懂得体谅对方,每当我们彼此遇到追求者的追求,我们都一同请那个人吃顿饭,所以和好多追求者也成了朋友,因此我们都很信任对方,同事都说我们是天生一对,每当听到这些话,我就感到很幸福。
  自己的公司倒闭后,女友每天都安慰我,哄我开心,后来她的父母逼着让她回家。她父母一开始就反对我们,因为在她家她是独生女,而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她父母想让她留在身边,而我也不想抛弃父母,我说我们在郑州买房,他父母还是不同意。她很爱父母,但也不想离开我,一开始她都是欺骗着父母和我在一起,我知道她每次和她父母撒谎后都要大哭一场……
  看到女友渐渐憔悴的面容,我最后采取了一个违背自己的做法,就是说了一大堆伤她心的话,其实我比她更伤心,她抱着我哭了一夜,第二天我强制把她送回了家,在我们分别的时候她说:“我知道你的那些话都不是发自你的内心,我知道你是最爱我的,我也有很多苦衷你是知道的,我希望你以后能坚强起来,不管以后怎么样,我都是爱你的,我感觉我们只是暂时分开,我想我们还会在一起的,不知道是多久,因为我们是相爱的,我们的爱没有到尽头……”
  我很爱她,直到现在我还想念着她,我所做的决定是为她好,我希望她过得幸福,后来等心情好点的时候我也谈过几个女朋友,但是都因感情不和而最终分手。
  想到父母这些年越来越多的白发,我能理解母亲的心情,她也是为我好,因为父母年纪也大了,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我能有个“家”,能生活得幸福,我想天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生活得幸福,想到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是为我好,我怎么又能让他们再为我伤心。父母的忧愁让我无法再坚持自我,我跟着媒人去了。
  在去柳家的路上我的内心很矛盾,母亲说这个女孩很好,如果我真的看不上怎么办?母亲会不会再生气?为了父母,我只能背叛自己,我安慰自己:反正怎么过都是一辈子,也好让父母得到一些安慰,为了父母我背叛自己的感情无所谓。其实,我心里真的很难受。
  媒人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对我说:“今天你见的这个女孩真的很好,刚从学校毕业回来,家庭条件也不错,一般的男孩还不敢给她介绍……”他的夸奖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是默默地跟他走。其实,谁也不了解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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