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里,芳芳和洁茹是两个类型截然不同的女孩:一个开朗,一个羞涩;一个豪放,一个娇柔;一个不拘小节,一个精雕细琢。偏偏这两个女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
芳芳除了洁茹,还有好几个朋友。洁茹就不一样了,她只有芳芳这个朋友,其他人待她都小心翼翼的。
在芳芳眼里,洁茹活得过于精致了,仅仅是清洁面部的洗液就是大大小小好几瓶,从来不喝带酒精的饮料,每天都要吃一个西红柿、一个鸡蛋。她告诉芳芳,女性的时尚就是从保养自己开始。至于服装,更是精挑细选,大到外套、裙子,小到丝巾、胸针,甚至内衣,一样都不马虎。芳芳永远忘不了那次陪洁茹去买内衣,市中心大大小小的商场逛了个遍,腿都走酸了,还没选中一套中意的。芳芳真是闹不明白,内衣这东西,穿上又没人看得见,随便买一套不就得了!芳芳自己就是这样,有时图方便,甚至在小摊贩那里买。最后洁茹终于在市百货公司选中了一套牌子叫"爱慕"的内衣。洁茹兴奋地对芳芳说,女人要赢得别人的爱慕,首先得爱自己。
芳芳的生活方式与洁茹完全不同。她喜欢和公司里的男女单身贵族一道飙车,去打网球、喝茶,最大的快乐就是在周末去酒吧喝酒,芳芳觉得很快活,很潇洒。用不着为了保养皮肤而制订刻板的作息时间和饮食计划,想怎样就怎样,有时饿了,吃一块干面包便草草了事。
也许就是因为芳芳的大大咧咧,公司的同事都觉得她好接触,适合当朋友。企划部的英俊小生黄力就是这样,孤独了,苦闷了,叫上芳芳,去喝上一杯,聊上一通,心情就愉快了。甚至工作上的事忙不过来,都叫芳芳帮上一把。
渐渐地,芳芳越来越喜欢跟黄力在一起,每次与他在一起,都只恨时间太短。慢慢地她开始幻想,黄力不再邀其他女孩,只邀请她一人去看电影,去酒吧,去打网球……但黄力好像一点也不知道芳芳的心。每次出去玩,还是大伙儿一起,而且每次芳芳都发现黄力特别照顾洁茹,给她买她最喜欢喝的橙汁,帮她拿包,抱衣服……芳芳从来就没有享受过这些待遇。
是啊,洁茹精致,自己粗糙,因此黄力就觉得没有必要在意自己。在他看来,她从来就没有累的时候,没有需要帮忙的时候。
终于,黄力不再邀请芳芳和其他女孩出去玩了,他只邀请洁茹一人。
一个飘着细雨的日子,下班很久了,公司大楼已经空了,只在芳芳还在加班。透过窗户,她突然看见,黄力一手拿雨伞,一手持玫瑰,在公司大门等着。她猛然想起,今天是洁茹的生日,难怪洁茹没像以往一样,邀请她去参加生日party,原来……她心里酸酸的。这时她看见洁茹跑出来,跑到黄力的伞下,被黄力拥进怀里。
那一天,芳芳的失落感无法言说,她是那么寂寥、落寞。一个人在雨里逛着、逛着,想起那次洁茹说过的话:女人要赢得别人的爱慕,首先得爱自己啊!(贺芒)
男人是女人的天,我命中碰上的男人却是个反复无常十八变的江南黄梅天--眼下还万里无云、阳光灿烂,立马却风云突变、大雨倾盆,时不时夹杂炸雷强闪,震得人猛一激凌;亦或平空滚落几个大小冰雹,砸得人云天雾罩。不过六月的雷雨--来得快,去得也骤,不等我被火药呛出喷嚏,他可能早换回了平时的笑脸;如果我再嘟囔,回敬个"沉默是金",他一准左一声"亲爱的",又一个"心肝儿",涎皮赖脸,非弄得我忍俊不禁才罢休。
第一次领教夫君这德行是婚后半年的头一个中秋节。天上月圆圆,我刚从延安朝圣回来,心情也美滋滋。延安的小米香。我带了几斤,熬了锅小米粥,想给夫君一个意外的惊喜--我们可从未尝过这玩意啊!他进门发现我已回来,当真热如炭火;待到我捧上黄澄澄的小米粥,俏皮地凑上京剧念白:"夫君,请--",竟不知触痛了他哪根疯牛筋,脸色陡转阴沉,眼似铜铃,声如狼嗥,"哗--",盛粥的碗被拂到了地上,菜盆子紧跟着开了花。我可憋气啦:人家大老远的刚进门,究竟错在哪儿?媳妇媳妇,家务不少做,工资没少拿,凭什么我们女人就该做男人的洗衣机、气袋子?一睹气,当晚我住回了娘家。第二天拂晓,他赶过来赔礼,又是下保证,又是扇耳光,说自己不是人,说自小就看见黄色汤食联想到大粪直恶心--
日子长了,类似的杂耍也很玩了几次,有回硬把楼下的老叔吓得心脏病骤发住进医院急救。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找了个爱走极端的丈夫:温顺时天下最好,瘟火时举世难寻。
谁怪自己被公鸡啄瞎了眼,当年受蒙蔽,没看清他的狐狸秉性,而今没奈何,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嫁了根"扁担",也只有硬起头皮抱着走了。
不知哪次和姊妹们闲嗑中,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说一对已安度金婚的夫妇竟从未红过脸。有一天,稀里糊涂的老头子牵出去一头牛,换回来一只羊;又赶着羊去换了一只鸡;再拿鸡去换回了一个蛋,最后攥着鸡蛋唱呀呀地回了家。老婆婆远远迎出来,耐心听完老头子讲述的整牛换羊又换鸡、换蛋的全过程,非但没有责怪,反而笑容可掬地接过鸡蛋夸奖:"老头子做得真好。"
好个"老头子做得真好!"我在笑得直不起腰以后心中细细一品,由不得从内心深深地赞佩起这位伟大的老婆婆来。可不是么?上帝既然让我沦为一个又臭又硬又狂又笨的男人的妻子,根本就是打算把咱打磨成天底下最富涵养的女性。自古真理从诞生之日起就不具备进入家庭的特质,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我们又为什么不摒弃挑剔而学会欣赏呢?
从此我开始信奉起"老头子做得真好"的哲学来。有一次他找衣服发了躁,挺刮刮的衫裤被胡抖乱揉,扔得满床都是。我强压无名火,拉开抽屉向地板上一扣,东一件、西一件,远一件、近一件地瞎丢,以致满房都是零乱的衣裤无法插足。夫君先是一愣;接着大睁双眼,木呆呆地不认识我样;最后抓按住我疯狂翻扔的手,接下来是戏剧性的大转弯,夫君居然一件件拾起零散的衣服,折叠得整整齐齐。得,我反成了无动于衷的旁观者了。
还有一次正吃饭时,我们因一小事发生口角,夫君牛性又上来了,好端端捧着的饭碗"砰"地摔个粉碎。我不骂也不劝,把自己的饭碗紧忙就递过去,他接过来又摔了;我仍然平静,顺手再递过盘子。这下轮到夫君惊愕了。他再无勇气向地面摰鄶,而是大瞪眼珠盯着我,往桌上轻轻一放……从此我才牵牢了夫君的牛鼻子,家中的锅碗瓢盆乱扔"曲"再也没有上演过。
由此我省悟:夫妻的舞台看起来挺复杂,其实也蛮简单。妻子若想远离痛苦、绝缘烦恼,不妨信奉这一乖巧而又深刻的格言:"老头子做得真好。"我敢担保,一旦您真的在自家世界中贯彻好了,最终掌舵的仍然离不开您那柔弱的纤纤素手。(文/菊莲)
记得我和他谈恋爱时便深感他的木讷之苦,他对女人最最爱听的那三个字,总是爱惜又爱惜。仿佛说一回就要掉三颗牙似地不舍,逼急了,他就狡辩,说他是属于行动派的,还大力鼓吹"此时无声胜有声"是情人间最高境界,此时他一点也不吝惜言语,但是每次说完之后充满期待地等待我的反应时,我总是"百毒不侵"的样子,斩钉截铁地说:"我要听,我就是爱听,快说快说!"于是他一脸沮丧。
不幸摊上这样一个男人并没有使我灰心,反倒激起我重塑一个男人的雄心,我决定开办一所学校,招收丈夫做我的关门小弟子,准备脱他的胎换他的骨。
第一步先摸底测验,看看他究竟资质低劣到何等程度。有一个周末早上,我在杂志上看到一段爱情对话,女孩问:"你为什么爱我?"男孩回答:"我不知道为什么爱你,只知道我的生命就是为了你而存在。"我看了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心生一计,这不就是最好的测试题吗?一个傻乎乎的男孩子竟说出了世界上最动人的语言,我想,我丈夫大学毕业,对此必有妙言。
中午他回家后,照例一进门便大呼肚子饿,理所当然地倨案大嚼我辛辛苦苦包了小半天的水饺,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活像老爷似的。
我姿态幽雅含情脉脉地坐在他对面好一会儿,他硬是没有看我一眼,"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谦恭温柔如小日本女人,"你为什么爱我?""什么爱爱的?我刚才没说爱你呀!"好像看星外人一样似的瞪了我一眼,又埋头吞着水饺。这答案离"标准答案"实在太远,简直天上地下两重天,我气得大声斥道:"那你爱谁?说!"谁知道他也大声回答说:"我爱水饺!"一脸坦然无愧,我漫上一阵悲壮,改造男人,真是天高路远。
待他吃饱之后,我立即向他宣布了招收他做学生的决定,而且今晚就开课。丈夫愁眉苦脸大声抗议:都已经结婚了,你我都自己人了,何必把爱情挂在口头呢?我断然拒绝,正因为结婚了,更要讲究爱的艺术。这样才使爱情之树常青。
晚上八点,课准时开始,我面前摆满了书籍,丈夫耍赖,不肯坐在椅子上听课,硬要躺在床上听,我迁就了他。
课足足上了四个多小时,我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从古到今引经据典,从叔本华的《论女人》讲到冰心的《我对女人的看法》;时而朗读英国著名诗人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爱情诗,时而联系实际讲几个发生在身边的家庭悲喜剧,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总而言之,我告诉丈夫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且颠扑不破的真理:女人非得哄她不可,如果是一种感情动物,相信耳朵多于相信大脑,你要是哄得她高兴,哪怕你是"坏"男人呢她也跟着你走,你如果榆木呆瓜一个不懂生活不了解女人心呢,那么她就傻乎乎地认为你不爱她。
"女人太愚蠢太可悲太可怜也太可怕了!"丈夫在课堂上咕噜着不断插嘴,不时伸脚动手妄图调戏女教师。一堂课总算上下来了,下课的时候,我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以后要看你的了!明白了吗?"丈夫一副开窍的机灵劲,当即交上一份答案:"老婆,你放心吧!我会努力的,讲课辛苦了,我去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小有进步,看来这课没有白上,我感到很欣慰。
吃着苹果,我不由的得意起来:多少女人因无力改造傻男人,致使婚姻平淡得像沙漠,寂寞的像沙漠,而我,哈哈,真是婚姻艺术大师啊……一阵疲倦袭来,我睡着了。
"嗨!起来吃早饭了。"第二天早晨,丈夫如往常般把我喊醒,因为我喜欢熬夜,所以早上老拜托他做早饭,我睡眼惺忪地洗漱毕,坐在餐桌边时。发现雪白的桌巾上摆着一个美丽花纹的瓷盘,上面还盖着一块碗,今天的早餐与往常大不同了!我欢呼一声,就去掀那个碗,哈!只见瓷盘上赫然一颗用纸剪成的红心,上面书写三个大字"我爱你!"太让我意外了!"谢谢你,老公!"我高兴地赏了他几个亲吻。"啊,我肚子饿了,现在该吃饭了吧?"我兴高采烈地说,丈夫果然捧出一碗香喷喷的面条,但却不给我,自己大吃起来,边吃还边朝我笑,"你的早饭就是那个红心啊,你刚才不是吃过了吗?""别开玩笑了,那怎么能吃的饱。"丈夫朝我挤了挤眼睛,好笑地说:"你不是说女人最关键的要人哄她吗?怎么当不了饭吃!"说着,他又往嘴里扒了一大口面条,"少贫嘴,拿饭来!"我恶狠狠地说。
"好吧。我看在你昨天是老师的份上,给你一碗面条吃吧!"丈夫装出了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从厨房的一个角落变出一碗面条给我,然后谆谆教诲道:"你现在明白了吧?昨晚你的教学很不成功,有误人子弟之嫌,你说了女人一大堆坏话,言下之意好像是说对付女人不必去爱,只要去哄她骗她就行了似的,光耍嘴皮子是吃不饱的……"
听"学生"说出如此有水平又有情有意的话,作为老师兼老婆的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顾不上辩解,我三下两下,就把一碗面条吃个底朝天,作为对他的赞许。(文/红雁)
峰仿佛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淡出好几个世纪了,直到那天遇到他,我才知道有些事情并不是像自己所预料的那样。人常常会自以为是,但是只有在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才是真实的自我,有很多事情到最后常常会出乎我们自己的意料,也许直到那时我们才会承认,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不了解自已的人就是自己了。
其实我早该觉得那天的与众不同,从来不在街上吃东西的我那天却拿着冰淇淋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大吃特吃,已经好久没穿裙子的我却穿了一件长及脚踝的长裙,而且还选了一个人气最旺的星期天去无聊地逛街。说是逛街,其实不过是在看街,在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左看右看,其实什么都没看进去,正在百般无聊之中,忽然,一个身影挡在我的前方,同时惊喜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静,真的是你么?!”我睁大了眼,看着眼前的这个熟悉的陌生人……猛地,我想起了他是谁!(我仿佛听到心砰地一声巨响)我就这么呆呆地看着他,直到手中的冰淇淋融化了滴在我的裙摆上才慌乱地找纸巾擦拭……一张纸巾递到我的面前,我默默地把裙摆上的冰淇淋擦去,然后抬起头:“谢谢你的纸巾,峰!”这竟然是我们分别六年后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相见,就算我假想一百遍也绝对想不到这样的局面。
其实我和峰都不算有故事的人。当初在小学时,峰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我们在快毕业的那一年成为了同桌,像我和峰这样要好的同桌在班上简直是快要绝迹了,更何况还是男生和女生。所以常常班上有同学开开玩笑说:“学习委员和文娱委员刚好是绝配。”我们听了也只是置之一笑,我们都很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也从来不为外界所影响。但是后来监近初考了,老师决定要调整座位,班主任有意要将我们调开,理由是“让好生辅导差生”,调整座位的决定在班上一宣布,没想到峰激动地站起来:“我只要静作我的同桌!”老师一时呆了,随口就问:“你就那么喜欢静吗?”此言一出,全班哔然,我也窘极了。可是没想到他竟然一字一顿、很认真地回答:“是的!我喜欢静!我只要她作我同桌!”后来,我们一直作同桌直到初考过后,但是从那一天以后,我们之间好像总有些什么东西,不再像从前那样无话不谈了,我们常常在班上谈得很开心,但是放学回家的时候,变成了一前一后默默地走着,直到我家门口,我们会互道一声“再见”,这样的情况一直到毕业的最后一天。初考过后,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中学,但是不是同一班了,也几乎不再有什么联系。但是每次放学的时候,不管多晚,我总能碰见他,我们仍然是一前一后地走着,不说一句话,是到我家门口时,依旧还是那声“再见”。后来我来到了这座城市求学,在学校里,每逢节日,我总能收到他的贺卡,我也会在节日之前算准时间寄出我的祝福,我们从来没有写过一封信,贺卡上也只是很土地写着“祝你……”一句话轻轻淡淡。还记得他寄来最后一张贺卡上写着:“现在我看身边的人好像蒙着一层纱,你也是这样吗?”我在贺卡上写道:“如果你在纱的这边看别人,殊不知别人也在纱的那边看着你呢!”从此沓无音信。我们之间好像真的有了一层东西,但是我觉得好像那是比纱还厚了许多的什么……
六年后这样相遇的情形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但是那天早上我们还是谈得很愉快,不过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不提起过去,即使实际上过去并没有什么,也许我们心里都觉得提起过去会伤感吧,或者我们都不愿意去刨根问底。从那天不期而遇后,我们又见了好几次面,每次见面都很开心,他说他的校园生活,我说我的,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好像又回到了我们曾经有过的那段无话不谈的时光。有一次我偶然问起峰为什么会报考这座学校,他忽然一脸正经地对我说:“因为我知道你也在这座城市。”我一下子不知所措,话到嘴边却不知该说什么,我只是低下头,默默地感受心里的那份感动。有一次他还送给我一包花籽,并且预言花开的那天,一定会带给我惊喜的。我于是把花籽种下花盆,天天细心地照料它,希望它快点长大开花,看看它到底能带给我什么惊喜。在那个月里,我很开心,相信峰也是一样。
在我和峰见面一个月之后,有一天,我偶然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她出差途经这座城市,我们聊了好久,真的是从天南扯到地北,不知怎的,她忽然提到峰:“静,你还记得峰吗?”我感到她似乎有话要说,于是我问她:“怎么?”“峰的女友为了峰放着名牌学府不去,跟着峰在你们那儿就读呢,你没有听说吗?”我无瑕顾及回答她的问话,只是问她:“难道峰的第一志愿不是这所学校吗?”“哈,峰那个人心高气傲,他的第一志愿当然是北京了,只是听说他一时失误,只好‘屈尊’了……”后面她再说了什么我全没听进去,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挂的电话。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第二天,峰打来了电话,他对我说了好多话,终于感到我的不对劲,忍不住问我:“静,你今天怎么了?”我沉默了,最后终于还是说:“峰,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她的感受?她为你放弃了那么多!”峰一下子哑口无言,许久才用低哑的声音开口:“你都知道了?”“是的,都知道了!”我们默默地挂了电话,从此,那天之前的一个月成为快乐的回忆……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有一天,我竟然又接到了峰的电话。他在电话的那头问我:“静,那盆花开了吗?你看了吗?”那盆花我已经把它放在窗台上任凭风吹雨打,我不想也不愿再去看它了,在接电话的时候,我往窗台上望了望,只这一望,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我以为我会哭的时候却没有哭,但是现在却控制不住自己了……)那是一盆太阳花,那是从前我曾经说过:“好想念当初校园里的太阳花呀!在这座城市里已经绝少看见了……”峰的声音又把我拉回了现实:“静,你还在听吗?”“是的!”我相信他已经听出了我的抽泣。“……你愿意出来见面吗?”有一刻我真的动摇了,但是最后我还是做出了决定,我对峰说:“峰,你听过一句话吗?”“是什么?”“相见不如不见。”……沉默沉默,但是我们都没有挂下电话,最后,他说:“好的!我明白了!”我们轻轻地放下话筒。我知道这次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但是我怎么能伤害到另一个无辜的女孩呢?窗外不知谁家在放一首老歌“轻轻地,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我捧着太阳花哭得一塌糊涂……但是,直到至今,我仍然不后悔。
1994年夏天,外婆的小店好极了,她眯着眼睛坐在阳光里穿针引线,满头银丝闪闪发亮。每逢熟识的人来家里做客,外婆就会抢着说"来喝喜酒啊!外孙女要结婚啦!"如果是她那些老姐妹,她们会很诧异地追问外婆:"就是那个不会做针线的女孩吗?"外婆喜滋滋地,然后微微叹回气,说"是啊,就是她,终于嫁出去了!"
那个不会做针线,终于嫁出去的女孩就是我。
我很理解外婆急迫喜悦的心情。这些年,外婆没少为我的婚事发愁,她颠着一双小脚东奔西走,年轻的女孩常有爱情的烦恼;在我这里却成了外婆的烦恼,外婆把这归咎于我的不懂针线,并将此迁怒于和她一样为我的婚事着急的父母头上,她教训他们"我早就说过,女孩子不会针线怎么能嫁出去呢?"我的父母一副追悔莫及的神情,并不时地附和着"是啊,当初怎么没想到呢!"
这事总让我觉得好笑;女孩子们会不会做针线是她个人的爱好,最多只能算一项技能,和爱情有什么关系呢?未免有些夸张和牵强了吧!我那老外婆的思想还停留在年轻时代,她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屑于那种简单的手工劳动了,她大概还以为现在的年轻人的定情礼物还是什么绣花鞋之类的吧?
然而,我却没有想到,会不会做针线却真能成为衡量爱情的砝码。
22岁那年,我和另一个女孩同时爱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那个女孩相貌平平,其他方面也是一般,在这场爱情的竞争中,我自信稳操胜券,可是那个女孩却成了最终的胜利者,原因是她打得一手漂亮的针线活,那条鲜红的围巾在那个男生的颈间灿烂了一个冬季;那份温馨与爱意,用那男孩的话说,会温暖他的一生,而她的贤淑让他觉得她无比的美丽。
我并不为自己不会做针线而感到自卑,我知道自己有着别人无法企及的优点,然而这件事情给我的打击还是不小,我甚至审视自己是不是真的像外婆说的那样"没有一颗温柔的女儿心",那一段时间,我潜心静气地坐下来跟外婆学做活计;讨得外婆好一阵欢欣,然而,终因男孩的离去和我的气急败坏而告一段落,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一定要让他为自己选择一个煮饭婆而后悔;而我一定会找到一个懂得欣赏我、真正爱我的人。
日子就这样在外婆的无奈,父母的焦急,我的悠然中过去了,直到阿健的出现。那年春天,我应邀参加一家杂志社的笔会,在爬山的时候,一不小心,衬衫的袖子被树枝刮破了,因为是在山上;没带替补的衣服,又没有针线,刮破的衣服被风吹得"呼拉拉"煽动,别提多难堪了。正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同来参加笔会的阿健递过一个针线包来,我又惊又喜,急忙缝将起来。阿健见我笨拙的样子,就把我纠结在一起的布片上的线拆掉;没一会工夫;阿健就把刮破的地方平平整整地缝好了。我一边道谢一边问'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一手啊。"阿健笑了,他说"你别忘了;我是军人啊!"
也许是缘分吧,我和阿健相爱了;然后;我们俩携手迈进结婚殿堂。婚后阿健很自觉,凡是遇到衣服开了缝、纽扣掉了等等问题,他都不声不响地一个人解决掉,有时甚至还要帮我的忙。
有一次;阿健正在缝袜子上的破洞;他的一个朋友突然造访,那个朋友见状笑道"阿健,都讨老婆了,你怎么还干女人的活?"阿健答:"我比她会缝啊,再说,我的老婆,我不心疼谁心疼!"
那一刻,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忽然明白,这些年来,阿健在怎样地迁就我,在怎样缝补着我们的爱。
古老的爱情总是有它古老的模式,外婆懂得它,却说不明白,可是,等我可以说给外婆听的时候,她却已经不在人世了。
论据一:她们美丽
纤细的身躯、轻盈的体态、光滑的皮肤、七彩的花纹……女人与蛇共享造物主的恩宠,同是这鸿朦荒凉的天地间的绝艳。
论据二:她们会咬人
更不幸的是,她们有毒。从常识来看越美丽的蛇毒性越重,或许不会致命,却往往无药可解,而且发作后的症状各不相同。我的一个位好友,原是极其挥洒自如神仙一品的人物,早些年被咬以后居然从此便没有在凌晨两点之前睡着过,纵然强令躺下也是辗转反侧,万般痛苦之状,颇让人有兔死之悲。这种极其恐怖的毒液,名叫"相思"。
论据三:她们缠人
这点大伙儿都应有过体会,没有被女人咬过的人或许会是有的,没有被女人缠过的却是绝无仅有。
综上所述,毫无疑问,女人同蛇一样,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动物。
但是……她们一般不会主动攻击别人,往往只是懒洋洋的在草丛中游弋,只要别去踩她们的尾巴。
她们有七寸,是的,七寸!扼住那里,她们便会变得无比温柔,任你抚弄;她们可以为你去死,或者,生一大堆孩子;她们的香舌会卷过你的全身每一个细小的毛孔。
这七寸便是---爱。
去爱她们吧!全心全意的去爱。为了避免被咬,我们别无选择。
女孩子长大了,她开始在早晨擦肩而过的行人眼里,晚上浴间的镜子前渐渐发现了自己的秀丽,那是同年龄的男孩子远远比不上的美好与可爱。那时候男孩子们还在最后的发育阶段,笨手笨脚的,不是矮个子,就是细竹竿,他们跌跌撞撞地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摸索着,来不及注意到自己的风度和眼界都是如此的青涩!
而女孩子的心已经如此细致而成熟,渴望着爱情了。她们的梦中常常有面容不清的男子温柔地出现,有时他们甚至是飘着将军的长发的那一类人,年长、温厚,风度翩翩,稳如泰山。
爱情的故事在女孩子心里上演了一千遍,以致于她们都焦急了,都觉得自己老了,害怕自己将来成了一个孤僻的老处女,无法找到心目中的爱情。她们有时的心情就像失眠者一样,愤怒、哀伤、焦急而沮丧地等待着黑夜过去,又害怕自己彻夜不眠而希望时间停留,独自听着钟表响亮地走着,心里说:'好了!好了!我的一生竟然是这样子!'
在这时候,任何微小的爱情的消息,都是平地惊雷。
有一个女孩子,就是这样的情形中的女孩子,在大学里读书,到了冬天的情人节。那一天学校里处处是红玫瑰,可并不是属于她的,有情人的女生拿着属于她的那枝花,没情人的女生到街上去卖花,那些大度的懂得自嘲的女孩子,把在情人节卖玫瑰做成了一件浪漫的事。而她,在心里盼望着有一个人在这一天能送她一朵玫瑰,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朵玫瑰花。
那个晚上,有人敲开了她寝室的门,送给她一朵非常漂亮的红玫瑰,它还用白色的满天星密密地围着。可是,送花人却是一个她从来不喜欢的男生。
那个晚上,终于收到了情人节玫瑰的她心里充满了失望,因为她一生中的第一朵红玫瑰,不是她所爱的人送来的。
爱情的第一朵玫瑰常常不是十全十美的,这可是独自渴望着它许久的女孩子从来没想到过的事,而这却是许多女孩子都将要遇到的事。
这时候的女孩子啊,就可以知道生活的某一种真相了: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东西,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夜空上那颗最大最亮的星星,都是因为你心里的浪漫眺望而变得大而明亮的。
爱情也是这样。
情人节是个浪漫的日子,冬夜的寒气激红了年轻的面颊,年轻人的爱情非常敏感,非常害羞,于是,他们总是躲开一切有人、有眼睛的地方,那也许是一棵老梧桐树后,也许是一个陌生的墙角,前面有一缕楼上人家窗帘下的灯光。在那样的角落里,女孩子学习第一次亲吻。无数的电影里,爱情中的女孩子总是和她爱的人亲吻,等她再张开眼睛时,那眼睛温柔而又明亮,全都是爱情的甜蜜。
然而,事实也许是,第一次亲吻时,你惊奇地发现,原来嘴唇相接的时候鼻子会不知怎么办,嘴唇湿湿的,凉凉的,似乎有点脏。从来被教育的,是不吃别人咬过的东西,也从来不用别人的杯子喝水,而去亲吻另一个嘴唇,那到底出格了多少?心好像被惊吓住的兔子一样定了定,然而逃之夭夭,没有一丁点感觉甜蜜蜜的地方。
回家去晚上刷牙的时候,似乎格外精心一点。
这时候的心里,真是沮丧。
也许是一个少女时代纯真的梦想,对亲吻的梦想破灭了的缘故吧。将来,慢慢地,每个女孩子都会习惯它们,适应它们,然后迷恋它们,但是,最初的一刻可不是星光闪烁,鼓乐齐鸣,像想象中的那样。
你会为第一朵玫瑰和第一个亲吻懊丧的。
这个时期,你因为获得而打破了一些梦想,这是必然的,你获得了真实的同时,总要失去一些幻想的东西,它们永远都不会是一样的,因为你是一日日一夜夜小心而珍惜地造出这些幻想来的,所以当它们被现实打破时,你的心里总有许多的悲伤与失落,因为你不愿意这样的事发生。这时期,你因获得而失去。在点点滴滴失去幻想,失去纯真,失去青涩的过程里,你迅速成长为一个女人,你开始学习懂得爱情。
这是一个麦田时期,你得割下金黄美丽的麦棵,才能获得雪白的麦粒。
圣诞节前的一个夜晚,大片的雪花在空中飞舞,纽约市郊的一所教堂里,仍有灯光透出。
白发苍苍的老牧师已经在白天主持了三个婚礼,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对新人站在他面前。他们身后是寥寥无几的双方亲属。
新郎新娘着装朴素,一望而知属于生活并不富裕的那种阶层,然而他们气质高雅,可以看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
老牧师已经累了,他渴望早早结束这桩平凡的婚礼,以便早早上床休息。简洁的仪式很顺利地进行着,年轻的新郎新娘带着一脸的庄严,甚至所说还有一点儿悲戚,一言不发地受着众人的"摆布",与白天的三个婚礼那喜气洋洋的场面相比迥然不同。
"显然他们也累了。"老牧师想到,他又戴上花镜,例行公事地开始了那句每个婚礼都不可或缺的问话:"莫里斯先生,您爱您的新娘子吗?""我……我不能肯定。"沉静的新郎迟疑着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家属们和老牧师都安静下来,他们显然对新郎的回答感到震惊。牧师注意到端庄的新娘也是一怔,但又旋即恢复了常态,依旧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
新郎自己打破了宁静。"我并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她,我只知道她在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而我则一直对她抱着一种无与伦比的依恋之情。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我就知道,我的余生要与她拴在一起了,我们必将在一起相携相挽着走过一生中剩下的所有日子。小时候我是一个十分依赖父母的孩子,等我长大了,除了我的父母,我的那份情感又在她的身上发掘出来,即使我们有短暂的分离,但我的心是充实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好像仍在我身边,我不能想象真要失去她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清楚地记得我们大学刚毕业时同甘共苦地度过的那些日子,我带着外出找工作未得的一身疲惫与沮丧回来时,她会端出仅剩的一块面包,并撒谎她已吃过而让我独享;当然我也记得自己没钱给她买高档的服装与昂贵的手饰,她却穿着破旧的衣服安之若素;她背着我出去给饭店端盘子洗碗,回家来却仍强撑笑颜骗我在富人家里找到了家教的清闲工作。我只知道我将因她对我所赐的一切恩惠而感激她,我只知道我将用我的后辈子去为了她而努力奋斗,我只希望不再让她重新经历以前的那些艰苦日子,不必为了房租电费和明天的面包发愁,不必再去忍耐那些我们曾经为之忍气吞声过的呵斥与白眼。我不知道我的这种情感相比她的来说有没有资格叫做爱,我只知道对于她对我所倾注的爱来说,我的这些情感太渺小了。所以我说我只知道她爱我,并不知道我是否是在爱着她。"
所有的人都沉默着。端庄文秀的新娘眼里蕴着晶莹的泪,但她努力克制着不让它们掉出来,她抿着好看的嘴角,秀气的下巴痉挛着。
这次是牧师打破了沉寂,他将脸慢慢地转向新娘:"尊贵的小姐,请问,您爱莫里斯先生吗?"
"我……也不知道。"她清了一下喉,继续说下去,"我也只知道他爱我。虽然他不能给我买汽车、别墅和高档服饰,而我到目前为止的渴望仍只是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在我心中仍是最能干最无可替代的。我们没有汽车代步,但我们一起背着背包郊游却让我感觉快乐如在天堂;没有高档礼服,我们不能参加豪华的宴会和沙龙,但我们一起在陋室里和着舒缓的钢琴曲跳舞时,却让我觉得我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公主与王子;我们有时只能吃上面包与白开水,但我们点起蜡烛坐下来吃时,那种情调胜过了任何豪华的烛光晚餐。我知道现在我们仍然很穷,但我记得去年情人节时,他将一枝红玫瑰递给我时的那副又得意又调皮的神情,可谁又知道.就为了买到花店里这最后一枝处理的玫瑰,他捏着仅有的50美分在店外的寒风中整整站了两个小时。我们是很穷,但我们有纯真的感情在,我相信凭他的才干,找们终有一天会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将为了让他成功而奉上自己的一切。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爱,我不知道用'爱'这个词来表达这种情感还够不够。"
新娘说完已是泪流满面,教堂大厅再次静下来。老牧师这次没有说话,他越过众人的头顶望向大门,却又像在望着大门以外的什么地方。
屋外,雪不知何时已停了,大地一片银白。远处传来风琴伴奏着的《神爱世人》的旋律,稚嫩的童声轻轻重复着最后一句,"让爱永埋心底,让爱永埋心底。"月亮从云中出来,将屑屑的银辉洒在这片圣洁的土地上……
小媛是我们单位旁一家公司的职员,人不算太漂亮,但很有韵味,尤其难得的是她比较聪明,对深圳情有独钟,好象深圳就是专门为她这样来闯天下的人划定的,来深圳不久,就满口的洋词儿,什么:"有空你电我啦!""我骑电单车过去啦!""平治房车啦!"虽然我比她来深圳早得多,但听她说这些新名词还是蛮新鲜。
小媛是怀着满腔的抱负过来的,来了以后就找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据说干好了能转户口。那一段时间,小媛对待工作也确实是没说的,业余时间还去自修了大专文凭,总之,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谁知造化弄人,就在轮到小媛这一批人转户口的时候,她所在的公司却因老总出了问题,人去楼空,各奔东西了,小媛两年来的努力付诸东流,欲哭无泪。那一段时间,是我们俩接触最多的时候,我劝她再重新找一份工,她却像一个霜打的茄子一样再提不起精神了。
然后小媛就开始了她的半流浪生活,做过文员,搞过推销,当过导游,再见她的时候,她又眉飞色舞了,原来她在做导游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令她心动不已的有妇之夫,我暗暗惊讶爱情竟然能让她这样鬼机灵的人如此地神魂颠倒。她让我去她的"家"坐坐,我和她走近那个叫什么村的村口时,见很多靓女进进出出,不禁说道:"你们这儿住了这么多漂亮姑娘!"小媛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说:"咳,都是些'二奶'!"进到她"家"里,我说:"你的家也真够漂亮的。"小媛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都是他弄的。"这么说,小媛也成了被人包起来的"二奶"了。
想到她刚才说的话,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事:某地举办鹦鹉说话大赛,一只鹦鹉在掀开布罩后拿腔捏调地说了一句:"哟,哪里来的这么多鹦鹉?"结果,那只鹦鹉得了第一名。看着小媛志得意满的模样,我想笑,但又忍住了。
后来的日子,小媛经常给我汇报她的情况,两年后,她慢慢地觉得自己等老了,对他的吸引力越来越低,而他的老婆却不急不躁地和小媛打起了一场拉锯战,她租的房子也被他的老婆搅得住不成了,小媛只好另立门户,但她仍在等,她说:"这么多年都等了,再放弃不是更可惜。"说这句话时,小媛一脸凄然,一脸迷惘。我不知如何劝她,又想起那个鹦鹉的故事,别的被包起"二奶"的人多少还算一只拥有笼子的金丝鸟,而可怜的小媛只是一只被铁链锁住了脚的鹦鹉。(艳峰)
也许每个女孩都精心的编织着一个美丽的梦,然后,她会小心翼翼守候着这个梦,一如守护着易碎的水晶......
曾读过许多美丽的童话,甚至相信青蛙会变成王子,与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她终于了解,并不是每个童话都有圆满的结局......
相遇
认识他,是在那个晴朗的下午。
她静静的走进妈妈的办公室,出乎意料的是,夕阳的余辉中还坐着一个陌生人。妈妈一见女孩,便露出了宠爱的笑容,说:"快叫叔叔好。"
他忙站起身来,显得略有几分局促。
她打量着这个陌生人,黝黑的皮肤,深隧的眼睛不大,却是炯炯有神的。他的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两个字:沧桑。她拼命的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因为他给她的唯一感觉是,似曾相识。
她一反温文有礼的常态,只是略点点头,便走了出去,只留下他一脸的尴尬。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如此无理,她只知道她不想叫他叔叔......
后来,她得知,他是公司的新职员.
相知
他有一把破吉它,残旧的已有些走音,颇有玷污音乐这嫌。而他却总是不厌其烦的反复弹奏着同一个曲子,有几许哀伤,有几许落寞。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曲子,但她知道这首歌中一定有个美丽的故事。
于是,那个美丽的夏天,在那棵桂花树下,种下了他的吉他的低诉和那个专心的倾听者小小的身影。
那年,他二十三岁,而她,只有十六岁,七年,就宛如一堵厚重的墙,隔在了他们中间,却无法隔断心与心的交汇。
渐渐的,她发现了他脸上细细的疤,他低声说,那是一次打架留下的,她没说话,她还发现了他臂上的烙印,她也没有问,因为,她如此清楚的知道,他曾经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过去。那些,都是她根本无从想象的。她知道,她永远走不进他的世界......
他,也慢慢的了解了这个小女孩,是的,只是个小女孩,他对自己说。她是董事长的千金,是学校里的佼佼者,第一,永远是她的,他还知道,她热爱着音乐,弹得一手流畅娴熟的钢琴。是的,她是上天的宠儿,得到了上天特有的眷顾,她是那么清纯,如同一张白纸。她是那么的相信他,信他的每一句话,在他清澈的眸子前,他只觉得自惭形秽,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但他没有想到,这个乖巧,文静的女孩会给他带来如此大的惊奇和震撼。
承诺
她问过他的生日,他随口答了,"生日",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只是一个奢侈,日复一日的忙碌,他的生日已经被世人所淡忘,甚至于他自己---除了她。
又是一个美丽的夏夜,女孩蹑手蹑脚的走进他的宿舍,把藏在身后的一件东西轻轻的放在桌子上,她又蹑手蹑脚的退了出来,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笑容。她却不知道,眼前的一切已被树下的一个人尽收眼底了。"你在做什么?"他问。女孩陡然一惊,双颊顿时飞起一道红云,幸好在夜色的掩盖下,他并未在意。"你看看不就知道了?"女孩调皮的说。他迫不及待的冲进房中,一眼便望见了那支箫,在那一瞬间,他的心已经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胀得满满的。是的,无意中他曾跟她说起过他喜欢吹箫,他喜欢箫那特有的忧郁的音色,喜欢那箫索的感觉,心细如她,自己何等幸运,竟拥有她的关心。哦,原来桌子上还有一张精致的小卡片,上面几行娟秀的小字:我相信,每个生命都是一颗闪亮的星,每一个生命的降临都是值得庆祝的,不要忽视自己的生日,正如不要忽视自己生存的意义,珍爱自己,好吗?他深深的凝视着这个女孩,"谢谢你,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也是最珍贵的一份,第一次,我感觉到自己存在,如此重要,我答应你,我会珍爱自己的生命的。"女孩笑了,眼中闪耀着几滴泪光,但她是满足的,会心的笑着。
价值
星期日是上帝休息的日子,他们也不例外。女孩跟着大家来到了闹市中,满眼的人潮,掩饰不住她心中的落寞,不觉的,她落在了大家的后面。不知什么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轻声问:"喜欢什么?我送给你。"看到她,女孩笑了,眼中闪着欣喜的光彩,"我现在什么也不要,我生日的时候你要送我一份大礼哦,不许耍赖哦。"他点点头,笑了,他并不爱笑,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真正的笑出来。但他仍忍不住指着一串风铃问她,"这个好吗?"女孩笑着摇摇头。他又指着一串银制项链,问:"这个呢?"女孩依然笑着摇头。他知道,她是喜欢这些小东西的,她是不想他破费。"那......"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女孩就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想把整条街都买给我吗?"他也不禁哑然失笑,唉,这个女孩,真拿她没办法。不觉中,大家都已走远,只有他们两个,默默的徜徉在喧萧的街头。夜晚中的广州,是霓虹闪烁的,是光怪陆离的,是满眼繁华的,可是在他们眼中,一切那么的微不足道,他们眼中,只有彼此,也正因为对方的存在,才使这条街道变得光彩夺目。
女孩突然指着一串佛珠说,"我就要这个,请问多少钱?""两元",他颇有些窘,"这有什么好?不如我再买别的好一点的东西给你,好吗?"女孩望着他,"它是不漂亮,可是我喜欢,这就够了,有些东西的好坏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你说呢?"他望着她,望得心中的每根神经都有些隐隐作痛,是的,他认输了,他被她折服了,他知道他永远拗不过这个执著的女孩。于是,每个一串黑色的佛珠,幸福,却已在彼此心中蔓延开来。
安全感
女孩一天都沉浸在幸福中,经常对着手上的那串佛珠痴痴的笑着,她的眼神是柔和的,是迷离的,还有几分迷蒙。一天,就迷迷糊糊的过去了。放学时,她却意外的看到了他。"你妈妈叫我来接你的。""哦,她低低的应着,迟疑的望向那架摩托车,掩饰不住心中的恐惧,胆小如她,是从来不敢乘摩托车的。他仿佛已经看穿了她的心事,"怕吗?"她微有些迟疑的点点头。"那,你相信我吗?"她注视着他深隧的眼眸,她找到了一种感觉叫作信任。于是,她微笑着,却坚定的点点头,上了他的车。是的,她相信他,有他在,她什么也不畏惧了,抱着他的腰,感受着他的体温和厚重的呼吸,她知道,这就是安全感,他是她的避风港。
相守
不觉中,已到了桂花盛开的季节了,空气中飘溢着桂花脱俗的气息,泌人心脾。女孩一心沉醉在幸福中,竟没留意,一些流言蜚语已经在城市的上空中飘荡,桂花香中,竟混杂了一股硝烟的味道。
他们对坐在桂花树下,女孩喜欢与他谈话,她在别人眼里,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只有他,尊重他,平等的与她对话,把她当成知己,使她感觉自己已经长大,天知道,她多么希望快点长大啊,为了他,她要长大。
"你知道你是哪种女孩吗?"女孩笑了,"你说呢?""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哦?你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贬我?"女孩说,笑容,却已不自觉的在唇边漾开了,笑容是醉人的,犹如陈年的佳酿一般甘醇。"你是个很矛盾的女孩,你时而文静如平静的水,时而活跃似跳跃的火,你是个很吸引人的女孩。"他低下头,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是这么小,我一定会爱上你的。"女孩的笑容凝在了唇边,她向他的脸望去,努力的想寻找些什么,却只捕捉到他满眼的狼狈。他没有再说话,低下头,拨弄着吉它,却已换了个旋律,只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在轻轻的唱:
第一次在你温柔眼底
我找到安宁
若不是因为你
我依然在风雨里
飘来荡去我早已放弃
怎么拥有爱情
我怎么拥有你
一生一世飘荡都是为了你......
女孩听着,听得呆住了,听得痴了,全世界都已经是一片孤寂,只有一个执著的声音,在唱着:"若不是因为你......"她抬起头,满眼的泪水,却只坚定的吐出几个字:"我要学吉它,我要学这首歌!"
从那天起,女孩发狂般的练吉它,一直把细嫩的手练得红了,肿了,甚至长出了小小的茧,她手中的吉它,却只是些断断续续的音符,低低的,宛如在呜咽着。他无法再忍受女孩如此虐待自己,他捉住她的手,粗声说:不要弹了,你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不是弹这个的,用钢琴弹这首曲子吧,我不要你的手因此而粗糙。"女孩呆呆的望着他,梦魇般的点点头。
离别
两日后,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他辞职了,他的行囊只有几件衣服和那只箫,还有,就是女孩的满心牵挂。吉它,他留给了女孩,他走的潇潇洒洒,了无牵挂,可是,他真的了无牵挂吗?
女孩抱着吉它站在雨中,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嘀",一滴水珠打在了琴弦上,不在是泪水还是雨水,女孩耳边,还依稀萦绕着那熟悉的歌声:若不是因为你......
雨,依旧在浠浠沥沥的下着,落在他的身上,也落在了她的心里......
尾声
三年转眼就过去了,顺理成章的,女孩考入了名牌大学,三年的时光留逝了,三年,足以磨灭任何记忆,却无法洗去她心头的那一场梦,是的,只是一场梦,她却依然精心的守护着它。
大学的生活就仿佛一潭平静的湖,平静得甚至没有涟漪,她以为,她会平静的蹉跎掉她余下的岁月,可是......
在她二十岁生日的这一天,她接到了一盒不知从何而来的磁带,当她打开收音机,听到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时,她几乎窒息了,"生日快乐,祝贺你,终于长大了,我欠你一份生日礼物,我始终记得,希望你不要怨它来得太晚吧。你一定在恨我,恨我走得决绝,对你,我只能说抱歉。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应离你远远的,因为我不配,不配拥有你的关心,更不配拥有你的爱。我是地狱里来的人,与你一起的日子,只是一场梦,一场美丽却永远无法成真的梦。所以我只有选择离开,因为我不能让我自己伤害你。记得吗?你说过,你不希望我抽烟,于是,我戒了,为了你,我真的戒了,可是,在我离开后,我又开始抽了,于是,我明白了一件事,就是有些事就像个泥潭,陷下去就再无法自拔了,但我仍然庆幸,庆幸我离开了你,我终于没有拖累你。"接着,是一片死一般的陈寂,她屏息着,感受到他的呼吸。"可能,你收到这盒带子的时候我已不在人世了,不要为我难过,死对于我来说是种解脱,你不能想象我这几年过得是什么日子,对不起,我没有兑现我的诺言,我没有珍爱好自己,我辜负了你的心意,忘了我吧,你应该拥有锦绣的前程和一个真正值得你爱的人,我在你的生命中只是一个过客,也请你为了我,珍爱你自己。我只能说,从不后悔认识你,与你一起的日子,是我生命中最矛盾也最快乐的日子。接着,便是那熟悉的声音,低低的唱着那首歌:若不是因为你......
她的泪在滴落,她知道,她的梦已经破了,她精心守护的水晶也已碎了,一如她的心......(文/凋零的孤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