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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酸的我追小艾


刚上大学时,我是个羞涩、瘦弱、衣着寒酸的男孩,靠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每月寄来的250元钱过活。上第一节专业课时,扭头借一块橡皮,我发现后坐有个叫余小艾的美丽女孩。那长发披肩的飘逸,那掺和着几分成熟和灿烂的微笑,那文静清秀的面孔,无不让我神不守舍,想入非非。

  课间休息时,我试着进一步认识她,对她说:"嗨,你今天准备去哪儿吃饭?"但我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些什么了。我的师兄说过,追女孩子要舍得投资,投资越大,成功率就越高,最好自己有踢足球、打篮球等"一技之长"。可我这两方面都很差劲,囊中羞涩是必然的,我的"一技之长"篮球跟别人比起来也显得很短。女孩子对于我,就如水中月镜中花,只可以是不花钱的观赏。

  但幸运女神好像看到了我这个可怜虫,有意要帮助我。我和余小艾同时申请进入校学生会生活部,而且都被接受。我们被派到学生食堂做一个调查。由于我天生的胆小、羞涩,和陌生人总讲不上几句话,这个调查耗费了许多时间才完成。报告结果交上去,部长严厉地批评了我们。我对自己连累了余小艾一起挨骂很过意不去,回宿舍的路上,余小艾见我一路无话,便对我说:"大家都是第一次干这种调查,难免要花许多时间,其实我们已经做得不错啦!"

  假如我足够机灵,一定会想出许多逗女孩子笑的幽默的回答,打破这种无话可说的尴尬,可我只有足够的笨,半天都不能把许多中文字连成完整的句子。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害怕似的提出:"余小艾,我想再和你商量一下调查情况,我们一起到小卖部喝汽水好吗?"

  余小艾很乐意地答应了我,但快要到小卖部时,我一摸口袋才石破天惊地发现,我身上竟然一分钱也没有!但对于余小艾这种令人想入非非的小仙女,我能说自己一分钱也没有吗?我只有暗暗祈祷老天爷让我遇上我的同学,这位同学又能借两元钱给我。老天爷真的听到了我的祈祷!在拐弯处我碰到了任小辉,他把身上所有的3元5角钱都借给了我!我祝愿任小辉学习猛进,三年就考上研究生!

  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去喝1元钱1瓶的汽水,而是喝5角钱一碗的糖水,这样可以让我和余小艾多呆一会儿,多谈一会儿。我们用六碗糖水谈了两个多小时,我们把所有关于政治、经济、文学、哲学、音乐、美术的话题都谈遍了。等小艾喝完最后一碗糖水,送她回宿舍,我兴奋极了。我在400米的足球场环形跑道上狂奔,杀猪般大喊大叫:"我爱她!我爱她!"虽然那天下午阳光猛烈,但我真的那样疯狂。

  大一第一学期旋风般过了一大截。寒假对我是恐怖漫长的,因为我没有电话可以告诉小艾我是多么想她,写信又怕被她爹妈发现。虽然离家不远的商店有个公用电话,但我不会去打的,如果我不小心打了一次电话给小艾,我相信将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这样会用很多钱。经过思前顾后的考虑,我决定好好把握当前。

  临近寒假的几个星期里,我和小艾仍旧一起上课、做学生会的工作。但若说我在恋爱,并不确切,我对小艾更多的是离不开,就如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我也并不认为她已爱上我,她始终和我保持着一定距离,就连接个吻也不准。因此,有小艾在身旁,我仍然是个十足的正人君子--不抽烟,不喝酒,不讲别人的坏话。但小艾不在时,我就有点坏了,会抽上几根烟,喝上一两杯啤酒,也会在别人后面说几句坏话。

  但小艾确实和我约会,可见她也多少有点被我吸引。因为我身上经常会一分钱也没有,所以我们的约会大都只限于出外散步。我们常常会去离学校十分钟步行路程的花溪公园。值得提醒的是,去花溪公园我们只会在下午6点钟后,6点钟后公园不用门票。公园有山有水美极了,是恋爱的好场所。有一次在公园里散步碰巧下雨,我和小艾站在亭子里避雨,小艾不由地挽紧了我的胳膊,我觉得她这个动作棒极了,我很喜欢,因此,整整40分钟我站在那里,胳膊一动不动。

  一天下午小艾告诉我,她高中一个同学给她打电话,那个同学在他父亲公司里打工,过几年就是那间公司的头头了。总之,他很有钱,他准备过两天来贵阳请小艾吃餐饭。

  我觉得这个家伙的出现,快要把我和小艾的事砸了,但一细想,并非没有希望挽回。也许小艾不愿最终成为我的女朋友,但我也不愿在寒假前的最后几天失去她。那家伙到来那晚,我在自己口袋里放了20元钱,花两元钱坐公共汽车到那家饭馆去了。

  一路上,我想着那个可恶的家伙在预谋用金钱抢走我的心上人,想着我怎样不怕牺牲,战胜了他周围可能出现的打手,赢回小艾的芳心。等到达饭馆时,我已满怀信心。大步走进餐馆,我看见小艾坐在一张超大型的餐桌旁,旁边的人全都转眼看着我,刹那间,我完全忘了准备与打手的战斗,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沉默片刻后,我坚定地走了过去,抓住小艾的手说:"跟我走!"小艾站了起来,没说什么,也没犹豫,便随我出了这间饭馆会旋转的门。

  我相信,那一刻是我最具有男子汉味道的一刻,这一孩子气的堂吉诃德式的饭馆夺佳人之举,将是我大学四年里最重要、最令我自豪的事。我也将永远对小艾心怀感激,因为从那一瞬间--小艾站起来,牵着我的手,随我走出饭馆开始,小艾就完全属于我的女朋友了,这举动已胜过了小艾讲一千次她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那天回去后,小艾给了我渴望已久的一吻。(文/崔江胜)  

十年前的爱情突然回来了


走进这间演播室,完全是我下属的阴谋。他们说要我做个电视节目,而且保证很好玩。其实我不喜欢玩,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玩的起来?但是我怕伤了他们的感情,只好答应了,可是当我走进演播室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马上要参加的是类似于《非常男女》一样的节目,这使我很难受,老实说,这节目我不喜欢,我对感情是很认真的,这种节目只是在做秀,把爱情当成是玩物!

  看看下属,他们在奸诈地笑,我也只好随着笑,心想,回去后一定扣你们的薪水。在他们奸诈的笑声里,我走向嘉宾台,成了三号先生。

  于是节目就开始了,趁着主持人说废话的当儿,我肆无忌惮地看着对面六位女嘉宾,姿色方面还说的过去,毕竟电视台要保证收视率!我将她们扫视一圈之后,目光停留在二号女嘉宾脸上,因为我觉得和她似曾相识,这种感觉决不是酸溜溜的爱情小说里说的"缘分",因为我看到她的时候,并不是传说中的心头一动心跳加速,而是隐隐有一种痛。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肯定见过她,而且也许以前和她有过一段故事。

  她的目光也停留在我的脸上,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她的目光告诉我她在思考。

  主持人突然叫到我的名字,于是我不情愿地把目光转向那张灿烂的笑脸。灿烂的笑脸下的灿烂的嘴说话了:"苏先生,男,哦,对,肯定是男的了……"我知道他在显示自己的幽默,这种幽默使台下的观众都笑了,他接着说,"32岁,职务是财务主管,爱好读书、旅游……苏先生,你想说些什么?"

  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而且又不会撒谎,只好说:"我是被朋友骗来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哇,对你的婚姻大事,你朋友比你还着急啊,这就叫做皇帝不急太监急!"

  等观众笑完之后,他又开始问了:"那苏先生,你以前追过女孩子吗?"

  "追过!"

  "追过几次?"

  我想干脆跟他说"28次!""这么厉害!你也够坦白的,难道就不怕女嘉宾躲你远远的?"

  "不怕,我本来就不是到这来找老婆的。"

  他好象有点气沮,不过只一瞬间就调整到正常状态:"你最后一次追女孩子是多久之前的事?别告诉我是昨天啊!"

  我不能继续跟他胡闹了,因为我觉得我的心有点痛:"不是,十年前!"

  "十年内没谈过女朋友,说明你很在乎这一次啊?那为什么要分手呢?"

  "因为那时侯我太傻,不懂得珍惜!"

  十年前,我找到了我的爱,但又失去了我的爱。那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们整天喝酒、唱歌,又一次疯玩的时候,我认识了外系的玲。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我爱上她了,仿佛是命中的注定,于是我就毫不犹豫地发起了攻势,可是她总是拒绝我,说我不是她理想中的伴侣!在我挣扎了很久之后,我终于放弃了,并安慰自己说:"大丈夫何患无妻?"但是心中的痛楚却只有自己能够品尝得到!

  可是突然有一天,玲约我出去喝茶,烛光轻晃中,她说其实她是爱我的,但是她不想使双方受到更大的伤害,所以她一直拒绝我,因为我们马上我就要毕业了,马上就要天各一方了,这种爱情是多么的不切实际啊!

  "但是我终于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我要告诉你,我是爱你的,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和你跳第一支舞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玲的眼中有泪光在闪烁!

  "我想我一定要告诉你,否则,我一定会后悔!"

  那天星星异常的明亮,烛光欢快而忧伤地跳动着,烛光中,我拥玲入怀,并吻了她。之后她非常冷静地对我说:"毕业后,就不要来找我了,我们很快就会忘记彼此的。"

  我茫然地问:"难道就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她摇摇头:"没有了!如果我们能早点认识该多好啊,我们快乐的时光太短暂了,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

  "如果能够早点遇到你,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留在这个城市。"

  一个星期之后,我离开了那个魂牵梦绕的都市,什么都没有带走,只带走了满腹的忧伤和无奈。我曾想联系玲,但是我答应过不去找她,又过了几年之后,我想她应该已有了新的男朋友,而且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于是我拼命地工作,工作……我没有想过结婚,因为我还没有忘记玲!

  而面前的二号女嘉宾非常像玲,只是比玲成熟很多,也苍老很多,三十多的女人不管用多少护肤品也挽留不住飞逝的青春华彩。

  主持人正在问二号女嘉宾问题:"你最后一次恋爱也是十年前?那为什么分手的?"

  "因为那时候我还小,太傻,不知道如何珍惜!"

  "这跟三号先生回答一样啊,看来你们俩很有缘!"

  我认出她来了,她就是我的玲,只是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叫"丁玲",而现在她叫"丁秋华",不管她叫什么,我知道我就是我的铃!我看到她的眼眶里有泪光在跳动,就像那天晚上一样,那种泪光我是熟悉的。

  主持人说开始投票了,之后点票,再之后,当然我与铃是互投的,主持人便很开心,认为他又促成了一对新人,让我们站到台中间,要求我们像某个原始部落的土著一样互相蹭鼻子,我看着玲,没有听他的,我紧紧地抱着她,说:"我爱你,这十年来,我一直在爱你!"

  玲哭了,她说:"我也是!"

  主持人好象有点蒙了:"你们不要这么火辣辣的好不好?也太快了吧?"

  我转头跟他说:"不快!十年前,我失去的就是她,十年后,我是不会再放开她的!"

  ……

  据说,那天该节目的收视率彪升,然后又据说,那个主持人脑筋活了很多,经常制造出一些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文/风花雪月)


MORNING CALL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

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

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 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

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

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 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 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六个女大学生策划的爱情



  1997年9月的一天,新学期开始了,在上海一所名牌大学某三年制大专毕业班的一间女生寝室里,6个女生忧心忡忡地谈论一件事。她们听上一届同学说,这学期陶老师的专业课特别难,考试开红灯的一大串,有的差点儿为此拿不到毕业文凭。大家一阵诉苦后,忽然有人提议:"听说考试题目是陶老师出的。他是单身汉,住在博士楼。我们寝室派个女生去追求他,来个动之以情,总有办法从他嘴里掏出考题信息来吧?这是过关的最佳捷径了,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哄然叫好。接下来的事,就是:派谁去向老师射丘比特之箭呢?"校花"级的女生太漂亮、太风流了,陶老师是不会相信的;太老实内向的也不行,因为打动不了老师。

  "宋丽丽,只有你最合适。"小刘指指丽丽,"长相清秀,性格温柔,一看就是好学生。陶老师肯定会喜欢你。"

  大家全都拍手,可是宋丽丽死活不肯。她说自己1.65米的身材,与矮个子老师在一起不相称,何况自己有了男朋友。可是大家却七嘴八舌地怂恿她说:"既不要你与陶老师结婚,又不要你与陶老师同台演出,身材高矮有什么关系?"

  "为了寝室的集体利益,你就牺牲一点吧。你与陶老师打交道而耽误的时间,我们集体补偿。你的开水我们代冲,你的衣服我们代洗,怎么样?"

  在这种情势下,宋丽丽不得不同意"试试看"了。

  最后,寝室全体女同学一本正经地约法三章:一是追求陶老师的具体细节步骤,大家集体讨论,共同参谋;二是给老师送礼物等的有关费用,大家平均分摊;三是绝对保密,除了本寝室外,绝不对外泄露秘密。大家还一致举起右手宣誓。

  荒唐的寝室决议就这样出台了。



  事情一定下来,6个姑娘立即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了。

  第二天恰巧是教师节,天赐良机,正是送老师礼物的最佳时刻。当时天气还热,大家决定送一把折扇,品位与实用兼而有之。于是大家分工:两个去买扇子,两个借笔墨,两个设计美词佳句……

  次日正好有陶老师的课。下课后,宋丽丽故意到讲台边问陶老师一些问题,等同学们走光了,才拿出扇子,笑吟吟地对老师说:"陶老师,今天是教师节,祝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这把扇子送给老师留个纪念。"陶老师似乎有点惊讶,接过扇子,展开一看,上面有小诗一首:"校园里的花,春风里的柳,老师的面影心上留;几多深夜灯,几番笔耕秋,园丁深情,点点滴滴在心头。"他收下折扇,打量了一下亭亭玉立的宋丽丽,客气地说了声"谢谢"就走了。一天下午,上完两节课后,她们簇拥着宋丽丽来到博士生楼,然后躲在树丛背后。宋丽丽一个人走到楼前,对着二楼窗口喊:"陶老师!"后来宋丽丽说,谁知道这一喊,竟喊出了她终身的悔恨。

  当时,陶老师下楼见了宋丽丽,问清是来讨教难题的,就说:"那就到我宿舍里坐坐吧。"才一会儿工夫,宋丽丽就回寝室了。按预定的计划,她详细向大家描述了所见所闻:这是间双人宿舍,陶老师的床头堆了不少专业书,其中还有几本武侠书,是金庸写的;桌上的碗内有半只吃剩的葱油饼,废纸篓里都是包葱油饼的纸。

  6个姑娘在寝室开会分析后,开始了第三步:宋丽丽惟有与陶老师志趣相投,才有可能"情投意合"。寝室当即来了个总动员,分头去图书馆借来金庸的武侠书及有关评论,突击阅读,精心准备。

  于是,他俩谈起了金庸笔下的剑客侠女,由于谈得投机,居然差点儿忘了吃晚饭。

  又一次,宋丽丽早晨去看陶老师,说是没吃早饭,拿出两块葱油饼,一定要给陶老师一块,然后边吃边说:"我的最佳早饭就是稀饭加葱油饼了。"陶老师说:"我也最喜欢吃上海的葱油饼了,又香又脆又软,百吃不厌。咦,想不到在吃葱油饼这一点上我们也志同道合呢。"他哪里知道,宋丽丽过去是从来不吃葱油饼的,手中的葱油饼不过是寝室里的同学买了叫她做样子的。

  天气开始转凉了,大家说应该给单身的陶老师送点枕巾、围巾或领带之类的小礼品表示关心。有的同学还慷慨地献出了自己的新物品。



  学期过半了,大家觉得,功夫不负有心人,从种种迹象分析,陶老师对宋丽丽开始动心了。看得出,陶老师很喜欢宋丽丽。上课时,因为有宋丽丽坐在第一排,他讲起课来似乎特别神采飞扬,回答学生提的问题也特别耐心。

  但是事情没有这样简单。宋丽丽渐渐走进了陶老师的精神世界,渐渐觉得这个其貌不扬的博士很有才华,内心世界也非常丰富。陶老师学识渊博,是名副其实的博士,而做人做事又极有责任心,慢慢地,她产生了崇敬与钦佩之意,开始真的喜欢上陶老师了。

  宋丽丽发觉,与陶老师"谈恋爱"的直接后果是,与过去的男友小贾在一起就感到没劲了。她常常会将陶老师与小贾做对比:一个处事稳重,一个毛手毛脚;一个谈话有文化涵养,一个就只会说些时髦趣话;一个脚踏实地有事业心,一个却只会异想天开乱吹牛……。但是,当"成功"的曙光初露时,随之而来的却不是喜悦而是痛苦。因为宋丽丽清醒地知道,她与陶老师的关系若要进一步发展,事实上是不可能的。陶老师的外貌、经济条件与自己的理想还有一段较大的差距,再说父母也决不会同意她嫁给江西"老表"的(她曾侧面地试探过父母的态度)。宋丽丽进退两难,陷入了矛盾痛苦之中。

  宋丽丽只想学期早一点结束,好早一点结束这场感情游戏。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12月的一天,陶老师忽然匆匆找到宋丽丽,告诉她:最近接到江西来信,他母亲在老家乡下给他说了门亲事,非要他马上回去商定不可;女方是镇上的会计,模样长得也不错,可是他写信回家一口回绝了,说自己在上海已经有了女朋友,没想到他母亲不放心,居然突然一个人来到上海,非要亲眼看看儿子的女朋友不可。他一时束手无策,不得不请她帮忙。陶老师说:"不论我们俩今后的关系怎样发展、怎样结局,请你与我母亲见一面,好吗?哪怕几分钟也行,否则我没法向家里人交代。"

  宋丽丽大吃一惊,这不是婆婆相媳妇吗?事情越闹越大了。她可不能与老人家开玩笑呀。可瞧着陶老师那种为难的神情,又不忍拒绝他。于是,犹豫再三,还是在陶老师的陪同下,与他母亲见了一面。事后陶老师说,他母亲非常满意。宋丽丽听了,心中一时犹如打翻了五味瓶,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鲁莽决定了。但是一切似乎为时已晚,事到如今,只有先应付完考试再说了。



  他们学校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考题由任课老师出,试卷则由别的老师批阅。学校规定总复习不能划范围,不能暗示考试重点,否则要受处分。宋丽丽知道陶老师为人正派,而她也不愿意凭借与陶老师的特殊关系去为难他,硬要他违背学校规定"泄露考题"。不过,宋丽丽是很聪明的,她虽然并不直接询问陶老师这个题考不考,但她会采用间接迂回、旁敲侧击的方法来综合推测考试的大致要点。考试前夕,她终于大体弄清了考试的重点范围。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感到心理极度不平衡:自己这一学期来,感情受到了多少折磨,全都是由于你们瞎起哄,出了这个馊主意造成的;现在你们倒一个个坐享其成,听我讲完题目,就好顺利过关了,这不是太便宜你们了吗?而我考完后,与陶老师的这笔感情债怎样了断?恋爱到了这个份儿上,好意思说声"拜拜"就拜拜"吗?一系列的后事,你们能代我做吗?欺骗老师的罪名不是蒙在我头上吗?她有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苦恼、一肚子的愧疚,却没地方倾诉,于是突然冒出了一个报复的念头。

  考试前一周,寝室全体女同学都眉开眼笑地围着宋丽丽听她讲题目,宋丽丽装作胸有成竹的样子,对她们进行了一次考前辅导。但这是一次"黑白颠倒"的辅导:凡要考到的,故意说成是不会考;凡不会考的,倒说成是必考无疑。

  期末大考终于开始了。宋丽丽一看陶老师所教专业课的试卷,几乎都是她意料中的内容,自然神态轻松自如。她用眼角瞥瞥其他几个女同学,她们个个眉头紧锁,还不时长吁短叹,心里不由得掠过一丝幸灾乐祸:"痛苦"大家尝尝吧。回到寝室后,5个女同学一起追问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究竟是老师戏弄了你,还是你在开我们玩笑。宋丽丽沉默不语,半晌才说了句:"我就知道这些,有什么办法?"不久,成绩公布了,寝室6个人中,两个开红灯,3个勉强及格,惟独宋丽丽考了个88分,名列全班第一。这一下,寝室里大乱了,大家纷纷责怪她背叛当初的诺言,宋丽丽先是垂头不语,继而大哭道:"你们就知道要考题,知不知道我的痛苦?"大家都愣住了。看得出来,得了第一名的宋丽丽的确并不快乐。

  经过几个不眠之夜后,她约陶老师到阅览室见"最后"一面。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她向老师摊出了全部底牌。她最后说:"请老师原谅我的年轻无知,我不会忘记我们相处的这段日子,不会忘记你对我的种种帮助。我知道你真心待我好。我只有祝老师幸福,祝老师早日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心上人。"其实,宋丽丽知道,无论她怎样辩解、怎样抚慰,都无法弥补老师心头的创伤。宋丽丽等待老师责骂,骂她是女骗子,是道德沦丧的女学生……可是陶老师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听她叙说。最后,沉默了片刻,陶老师看了她一眼,缓缓地站起来,一声不响地走了。宋丽丽望着老师离去的背影,眼泪禁不住涌了出来。(文/rubyr)






12月的爱


暖暖一个人站在车站上,这时候的天还没有全亮,暖暖身后的火锅城也还亮着灯。暖暖觉得自己是寂寞可悲的。凌晨四点的早晨,就像一杯冷却了的咖啡,已是蹦冰冰冷冷。暖暖靠在广告灯箱上,一口一口喝着那罐不是滋味的啤酒。暖暖看到那些过路人朝自己看着,那种眼神除了不解之外,更加深的是只是鄙夷。暖暖知道他们在想想些什么?一个凌晨不回家的女人,一个边喝酒边抽烟的女人,会是好女孩吗?暖暖不想去读解别人的眼神,他们是不懂自己的。
   暖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暖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喝啤酒想抽烟?暖暖不知道他看到自己这副摸样会是什么样?但是想这样做就这样做了,暖暖知道自己的固执和任性,他是不喜欢的。所以才会那样,所以他才会转身消失在暖暖的视线中,暖暖没有看清他的表情,或许只是因为看的太清楚想逃避,暖暖只知道他说的那些话。
  不要听那么多,不要,暖暖只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冲出公司的大门。没有回头,但是泪早已流淌了满面。他不懂,他真的不懂。
  暖暖喝到第三罐啤酒时,他出现了。暖暖远远的看着他,暖暖不知道他看到自己没有,但是应该看到了,他走了过来,但是暖暖却绕到了灯箱的后面。暖暖看到他的影子。暖暖知道自己和他之间只是隔着一个灯箱。可暖暖却没有勇气走过去。暖暖喝着一口啤酒混着眼泪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背对着他。暖暖想他会追上来,搂着暖暖说:“我爱你。”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暖暖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就在自己不远的身后,或许自己可以转回去,走到他身边,对他说声:“早安。”
  暖暖转过了身,他看到了暖暖,暖暖也看到了他。暖暖想或许一切都可以重来。暖暖走了过去,一步、二步、三步……刚想试着对他微笑,他却上了公交车。为什么会是这样?暖暖看到他回过头来的最后一眼,暖暖想他会留下来,可是当他上了车后,暖暖听到一个破碎的声音,暖暖对自己说:“或许这一切都完了。”
  暖暖真的想就这样死掉,或许什么烦恼也就没有了。但是暖暖想到他对自己说的话:“逃避并不会解决事情。”暖暖突然明白其实他也在逃避。他也一直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什么都不爱,爱的只是他自己的感觉。暖暖突然想到他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其实什么都明白了。他在暖暖的身上只是再找另外一个人的影子,或许这一点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暖暖想对他说:“我不是她。”就像歌中所唱的那样“我没有办法替她爱你,爱你的人现在是我。”
   暖暖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去面对他,或许还是会说一声:“你好!”然后,然后什么都不是,爱他的时间也只剩下十五天。
   十五天,十五天之后,暖暖会离开这里,但是在这之间,暖暖想去买一包520香烟,然后用一天的时间抽光里面所有的烟,爱也就这样的枯萎了,除了奇迹。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矫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个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人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他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这可是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就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的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商店里买CD,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有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谭加荣)


愛情與等待


基本上,有人認為結婚是在嚴冬裡跳入冰洞,做了一次,一輩子都記得。我們
結婚是在盛夏,不過那種跳入冰洞的感覺倒是很實在。幸好溫度有一個好處,只要
不太離譜,很快就能適應了。

  結婚以後,我親愛的老婆把訓練一個標準丈夫當成她的職志。果然她收到了很
大的成效。包括我從此失去了亂丟襪子的權利。用完書籍必須物歸原處。拿了錢要
寫記錄。還有我隨時必須把房間保持在某種程度以上的整潔。

  收拾房間對我從來不是什麼大問題。就一個理性的成年男子而言,當一個房間
的亂度超過了他的忍受度,他自動會收拾。因此也就沒有任何環保問題。

  我親愛的老婆本來可以接受我的理論。可是漸漸她發現每個人的忍受度原來是
大不相同的。往往在一個房間的亂度還未達到我忍受度的二分之一時,她早已氣得
人仰馬翻了。於是規則很快改變了。

  亂度以她的忍受度為限。並且收拾的人是我。

  「為什麼要規定以妳的忍受度為限呢?」我可不滿意。

  「因為我們是一體的,親愛的。」

  「那為什麼不是以我的忍受度為標準呢?」

  「親愛的,」好了,一個腮吻就解除我的武裝了,「我們的生活氣質可以降低
沒關係,可是我們的生活品質一定要提升,你說是不是?」

  「那為什麼是我收拾呢?」

  又一個吻。「因為你愛我,疼我呀。對不對?」愛情暴力。

  現在你大概知道了我們家的公正,公平,公開是怎麼回事了。雖然說都有一定
的規則與法律。可是規則的制定與頒行學問可就大了。

  向來我是嗜書如命。不管走到那裡,無趣的時候,只要沒有書,我就會全身不
自在。生命像是一場慢性疾病,到處充滿了無聊。因此我得隨時帶著書本,像是吃
解藥一樣,不時和這場無聊病作長期抗戰。不但出外如此,在家裡更是這樣,從廚
房,浴室,廁所,客廳,到餐廳,都有書本埋伏,以備我不時之需。

  但是我親愛的老婆可不這樣認為。

  「親愛的老公,你為什麼要把垃圾到處亂丟呢?」

  「那是書,不是垃圾。」

  「如果是書,為什麼不放在書架上呢?」

  「那有特別的意義啊。」

  「我實在看不出來,苦苓的《校長說》丟在沙發上有什麼意義?」

  「只有那種書的每篇長度,剛好適合電視廣告的長度。」

  「那抽水馬桶上面那本馬克斯的《資本論》,你又怎麼說?」

  「我看了會想大便。」

  「我不管你怎麼說,你把書弄得想垃圾。」

  「親愛的老婆,那是書呀。」

  「如果你不把書裝到架子上或是你的腦子裡,我實在看不出書和垃圾有什麼差
別。」

  書權之不得伸張,可見一斑。

  最近我看莊裕安醫師寫的書《一隻叫浮士德的魚》,裡面提到出門不帶書,比
不帶錢還要叫人不能心安。看了真是直呼爽快,覺得於我心有戚戚焉。想我們當初
談戀愛時,在適度的光線、角度、氣氛之下,我稍舞文弄墨,談書論藝,我親愛的
老婆那種著迷的眼神,與今日的書本垃圾之爭,實在是不可同日而語。是可忍,孰
不可忍。我當下決定非得再出來為書申訴一番不可。

  在一個陽光明媚、空氣清新的早晨,我買了一大捧的瑪格麗特花,插滿了家裡
的花瓶。並且還難得地做了一頓早餐。就在我親愛的老婆快樂地享用著咖啡、荷包
蛋、火腿三明治,我愉快地回憶起我們當初的情景。

  「妳還記得當初我送花給妳的情形嗎?」

  「你當初還說永遠不讓花瓶裡的花凋落,還說花是你不變的心情,我怎麼會不
記得?」

  事實上那句話是在生死存亡的時刻說出來的。因為有個傢伙也和我一樣頑強地
在她住處的花瓶插花。我的處境真是危急的。根據我親愛的老婆後來的回憶,如果
那傢伙的英俊瀟灑有八十分,那麼我只能得五十九分。雖然我從沒見過我的對手,
可是每次我坐在她的客廳,那盆觸目驚心的玫瑰花就會囂張地湧入眼簾。每回花都
新鮮得很,我可以確信那時剛剛換過。

  我們坐著聊天,吃東西。可是我不再覺得那麼有趣。一大捧玫瑰花,好像是自
己的領域掛上了別人的國旗。再也沒有比維護自己的主權完整更迫切的事了。從此
之後,我也加入了買花的行列。我的花是瑪格麗特,淡淡的小白花。

  「淡淡的小白花,永恆的浪漫,勝過無數個短暫的激情。」

  流言不斷。有人告訴我,冬日的午後,他們在校園裡的楓林大道漫步。然後是
我的對手是有車階級的高能力消費者……。我只是窮學生一個。當時我所做的事是
每天心痛地帶著一把新鮮的瑪格麗特到她的客廳,然後面帶笑容地把花瓶上的整把
玫瑰花丟掉。

  「老實說,你那時候怎麼有那麼多錢買花?」事隔這麼多年,我的老婆倒想起
了這個問題。

  「嘿,妳別看花開得正美。我自己縮衣節食,三餐吃泡麵,餓得都快枯萎了。」

  「我就是覺得你很討厭,想把你嚇跑。可是你卻像個牛皮糖似的。」

  「我買到最後,連花店的老闆都同情我的遭遇,硬是鼓勵我,賠錢也要賣花給
我。那一陣子就是做夢都會見到玫瑰怪獸。好不容易把它砍掉,不久又長出來,愈
長愈多,幾乎要把人吃掉。」

  「倒是有點被你的毅力感動。」

  殷勤,體貼,誠意,耐心。體力與精神的拉鋸戰。金錢與時間的消耗戰。雖然
我漸漸有了一些優勢,可是仍然可以看見玫瑰花。敵人仍在茍延殘喘,我還可以感
受到他存在。是不是我的努力還不夠?是不是我仍需等待時機一舉殲滅玫瑰王子呢?

  終於機會到來了。

  「那時候雖然和你約六點鐘,可是愈想愈不甘心,就這樣掉入你的愛情陷阱。
於是決定不理你,自己跑去逛百貨公司。我想試試,看你到底多有耐心,如果你失
去耐心,不等我了,那就作罷。萬一你真的等我,可是卻對我發脾氣,那也作霸。」

  事實證明歷史是站在我這一邊的。等到十一點半我親愛的老婆從百貨公司逛回
來,她可睜大了眼睛。

  「你怎麼還在這裡?」

  「我們約好的,六點鐘,妳忘記了嗎?」一臉忠厚老實樣。

  「我是記得。可是你等這麼久,難道一點也不生氣嗎?」

  「不會。我反倒是擔心,怕妳出了什麼事。」

  「現在我回來了,你怎麼說?」

  「看到妳回來,我就放心了。」全世界最溫柔的男人,「好了,那我回去了。
好好洗個澡,祝妳有一個好夢。」

  「你真的不生氣?」

  「我一輩子都不會對妳生氣,妳知道的。」

  在那一場決定性的戰役中,我的柔情似水大獲全勝。不久玫瑰王子節節敗退,
被我消滅的無影無蹤。

  「我是覺得像你這樣的男人,雖然沒有絢爛的外表,可是你有耐心,對我又很
好,可以容忍我,或許是比較可靠的吧。」我親愛的老婆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的。

  我的瑪格麗特戰爭的勝利並沒有為我帶來很久的快樂。我很快發現光靠一個男
人,要使花瓶的花永遠不凋謝,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不久,瑪格麗特被換上了
花期較長,花型相似,花價也比較便宜的小雛菊。

  「瑪格麗特太嬌嫩,我覺得溫室的花朵根本配不上妳的氣質。所以要改成小雛
菊。看似嬌弱,其實堅忍,有傲骨,多麼叫人傾倒啊。」

  慢慢換成了小雛菊。漸漸,花朵並沒有凋零,只是看不到了。

  現在我親愛的老婆望著那捧瑪格麗特花,有點出神了。

  「你不是那麼有耐心得人,我知道。」親愛的老婆發問了,「那時候你為什麼
那麼有耐心?」

  現在終於問到了重點了。我必須告訴她是因為有書的關係。那天晚上,我從六
點鐘到十一點半,正好看的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她回來得太早了,螞蟻把小
孩般走那一段都還沒有看完。在往後無數次的等待中,我真的一點也不生氣,因為
我有對付無聊的最佳解藥——書。書對我們的愛情作出了這麼偉大的貢獻,因此,
無論如何,我們不可以把它當成垃圾對待。

  我抬起頭看到我親愛的老婆,看到她臉上的表情。我立刻明白,書——完全不
是她預期中的答案。我猶疑了一下,馬上作出標準的正確回答:

  「那是因為我愛妳啊。」標準答案!愛情暴力有一次成功地蹂躪了真理。

  我親愛的老婆可滿意了。她心滿意足地看著瑪格麗特花,好久,終於回頭告訴
我:

  「下次買小雛菊就可以。別老是出手那麼大方,知道嗎?」



我最温柔的俘虏


  今年27岁的吴羽是古城襄樊一名年轻的广告人。94年他从美院毕业,不到一年就创办了个人创意工作室,几年来在广告圈内如鱼得水,加上他家庭背景相当好,为人又风趣自信,引得不少美丽少女为他倾心。
  想不到的是,吴羽最后竟爱上了一个只受过四年小学教育的农村女孩许小芸。且听听吴羽自己怎么说。

  许小芸,我最温柔的俘虏

  18岁那年,我考上大学时,父亲和我约法三章"上大学要好好专心学习,不许偷偷谈恋爱。"母亲到底嫌太严厉,含笑补充说:"也不是说一定不许,有合适的,将来可以和你一齐分配回襄樊的,性格文静、修养好,相貌、知识、为人都和你和咱们这个家庭相配的你也可以考虑,婚姻大事是你自己的事,父母不会干预的。"说是不干预,但这套话就已先替我把框框定好了,所以大学四年我过得单纯得很。

  94年我从美院毕业分配回襄樊,在机关做得不开心,就出来自己干了,是父母把节余的六七万元稿费拿出来为我打下了基础。我平时粗心,小事情不大顺父母的意思,要表示孝顺只有在择偶这一项上了。有时接触到一个女孩,彼此有好感,我就首先想到父母会对她怎样评价,那一道难关会不会过得去?我又是干广告的,见到的美女多了,每个人总会看出缺点。一晃我这个"王老五"已经25,还从没有认真牵过一个女孩的手。

  97年我的工作室接了一单法国公司的活,他们在中国取得了矿泉水包装权,准备装瓶后运往法国销售。那几天我简直钻进了资料堆,查中国美术资料,也查法国美术资料,拿出一个大胆的创意:灵感得自那幅名画《泉》,瓦罐中的水从一个少女蓓蕾般的肌肤上凉柔地滑过,如果把这女孩换为一个中国女孩,不是既让消费者有似曾相识的认识感又有东方特色--女人是水做的骨肉?这个创意很快被客户通过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找一个中国女孩做模特。

  去了好几个现代大都市,摩登美女如云,就是找不到我要的那种感觉。忙了有半个月,我都灰心了,想随便找一个就算了。那天在成都一个朋友家吃饭,正喝着酒说着话,朋友家的保姆突然让我眼前一亮。小保姆穿着一件主人穿旧的绿色碎花锦缎夹袄,底下一条有些短的黑裤子露出浑圆的脚腕。可能刚来不久,脸上的神情是羞涩的、歉意的,同时也是天然的、干净的。那种肤色、那份姿式,不是美,而是韵致。我就这么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从客厅到厨房,从厨房到卧房,再从卧室到客厅。主人都觉得尴尬了,问:"你认识?刚从老家宜宾来的,我妻子的一个远房表妹。"我却兴奋地一拍手,"就是她了!"这一吓,把那女孩手里的茶碗都吓到了地下。

  那女孩只有19岁,叫许小芸。回到襄樊,因为不好让她拍裸体广告,这个我设想已久的创意只能穿着内衣拍,却始终拍不出味道。在摄影室,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一套接一套地换衣服,拍出的效果都不如人意。足足忙了近20天,眼看交活期已到,用掉了十几卷菲林,还是没能达到预期设想,我累极了。在最后一天晚上,我在圈椅上默默坐着,小芸给我端来了一杯茶,轻声问:"是我做得不好吗?"我轻轻摇摇头,终于告诉了她我的全部想法。这张照片效果要的就是她那种天然自由的肤色与毫无掩饰的纯洁。最后,我叹了口气,说:"这不怪你,是我开始创意时没想到咱们中国国情。"她轻声问了一句:"你是说,这张图片只在法国流传吗?"我点点头,就看见她下定了决心说:"我愿意按你的意思拍。"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摄影室里,她轻轻把所有衣服褪去了。我的呼吸都凝住了,她举起那一罐清水,顺着头发,顺着颈、顺着圆润的肩头泻下。女人和水真是一种最天然的结合。正面、侧面,那一卷菲林拍得真是顺畅极了。最后一张时,我看到她的泪从眼中流下,我心中一痛,似乎有什么东西已被生命中最本质的感动抓住,牵引,不可忘怀。

  最后那张侧着身的,流着清纯之泪的,以泉沐浴的照片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我的客户还额外给了我百分之六十的奖金。我和小芸分别的日子也到了,当我把多于报酬三倍的厚厚一叠钱交给她,她没说什么,也没有什么兴奋。第二天一早我就叫人把她送去武汉,再坐飞机回成都。坐在电脑前,我的心绪却不能平静,老在想着许小芸镜头下泪光闪闪的脸,觉得好想再看这个女孩一眼。忍不住就拿起电话,借了朋友的"本田",自己开车赶往武汉,一路上我的思绪都在飞扬。在孝感我就已知道赶不上飞机起飞时间了,可我还是到了天河机场。不出所料,到成都的班机早在1小时前就离开了。我顿时有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

  这时小芸却突然站在了我面前,不声不响地看着我,我又惊又喜,问她为什么还没走,她轻声说:"我只想留在武汉,离你近一些。"我不顾一切把这个女孩紧紧地拥在怀里,她爱我,这个世界上我已获得过很多:学历、成功、名誉、奖牌,但她是我最温柔的俘虏。

  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这是我的女人"

  小芸这姑娘真的什么都不懂,我觉得这段爱在她心中比我心中更纯洁。这段合作中,我始终想的是工作,她却不曾在意钱,甚至不再在意她十九年来被耳提面命的东方女性道德。为了我,她在最后一刻抛弃所有矜持,赤裸地坦露了她所有的情感,哪怕让自己一个清白的女儿身做为广告张贴在异国的街头。

  我在武汉租了一套屋,小芸没有说什么就与我同住了,每天早上一醒来,只要她看见我在身边,眼神就是无限欣喜的。而半夜,看着她熟睡的恬静的面孔,我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这是我的女人。"

  但男人的激情来得快退得也快。一个月后,我开始心不在焉起来:我能娶这个女孩吗?她只上过小学四年级,脑子里还有许多农村妇女"可笑的愚蠢的"的思想。她怎么做我的家庭主妇?怎么能自如地溶入我的社会圈?怎么能习惯父母对她的冷落--不,我父母根本不会同意,在受教育程度问题上,他们的"门第"观念是很强的。

  有时我抽着一支烟,心里就开始烦了。小芸却不说什么,她只是非常细致地收拾屋子,好像这个临时筑起的巢就是她一生一世的家,对于这段感情,她比我付出得要多,但比我平静。男人有时只是个孩子,有时我看着她在厨房忙那些家常菜,一种不可抑制的感动就会从心中升起,我会走过去从后背抱住她,说:"我要你给我生个孩子。"是真的--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希望她给我生个孩子的女人,是她--而不是那些穿着高跟鞋、中性服装,在办公室工作的时代女性。

  可我还要工作,冷静下来后,我拿了3000元生活费先给她,就独自回襄樊去了。临走前我把她抱在怀里,说:"你尽量花,别怕不够,我会赚很多钱给你的。"

  小芸没说话,眼中流露着一丝不安定的信任与难确保的幸福。走出门,我立马自己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会赚很多钱给她的--这算什么?她要的不是我的钱,我的财富,而是一个承诺,一个认可,一场婚姻,是相约到白首。

  站在武汉的街头,我心中一阵疼痛,第一次开始觉得自己的浮华无行,不算一个男人!

  回襄樊后,我努力工作,也每天和小芸通电话。周末一有机会,就赶去武汉,去享受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契合,最诚挚的温柔。但面对小芸的纯情,我总是觉得自己很卑鄙。回到家里,回到父母身边,回到地板打蜡光洁的客厅,听母亲弹奏起巴赫的"奏鸣曲",我就怀疑:能把小芸引进这个客厅吗?我是独子,承受了父母很多的爱和心血,已有许多乖张得到父母纵容与谅解,能再强加给他们这样一个儿媳吗?

  忽然有一天我心中闪出一个念头,作为一个广告人,我曾成功地包装过那么多商品、美女、时髦。为什么我不能包装好小芸呢?把小芸包装成一个在朋友面前拿得出,父母眼中过得去的女人?

  我开始行动了。第一招想到的就是英语,只要小芸的英语能学成我这样,父母就会相信她是一个受过良好高中教育,由于家庭不幸没能上成大学,却一直苦学不辍的奋斗女孩吧?再就是化妆和服装品味,以及学做精致菜肴。还有,让小芸少看些电视剧,起码养成爱看三毛、席慕蓉那个水平……

  说干就干,我专门托人带小芸到交大听英语课,还给她请了一个家庭英语教师,又让她上了一个服装设计班,三天两头带她上商场买衣服,我为她这么操心她是高兴的,但眼底全是疑惑,她对自己全没有自信,不知道这么"包装"会有一个什么结果。要说她不认真是冤枉她,"I、me、my"每天搅得她头晕脑胀,那些繁琐的化妆步骤总让她手心出汗,指头发颤。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没有了以前的轻松,她总是被搅得睡眼迷离,最后,到了吃饭时间,她才一下活跃了,看她那么精神抖擞、兴高采烈地去做饭,我也不知道这是可爱还是可怜。

  为什么我一定要给我爱的人换上一套流行的包装呢?

  渐渐的,武汉我去得少了起来,我已快27岁了,父亲的一个老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叫卢薇,外资公司上班,家教很好,父母是政府官员,举止高雅。在父母的鼓励下,我慢慢和她有了约会。

  那天下午,和小芸通了电话,心情忧郁。坐在工作室,外面下着大雨,卢薇坐着"的士"来了。她撑了一把白底红花伞,和她的衣服很相配的,隔着玻璃窗我站了起来。她冲我扬了扬手,我叫她快进来,可她看着门前那段宽宽的水渍看着自己的鞋就犹豫起来,对我喊:"过不来啊,明天再见吧。"就钻进出租车走了。我木立在那里,我已忙了一天,没有吃饭,不由想起如果是小芸,她会捧着一盒饭送来,根本看都不看地上的积水就走进来。我忽然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穿了外套就冲进雨里,半夜里我才赶到武汉,看见我一身落汤鸡又被自身体热烘干后的样子,小芸说:"怎么了?"我抱住她,说:"明天就到我家,我要娶你、娶你。"

  小芸激动得嘴唇都白了,她不说话,说是给我去拿干净衣服。半天在卧室没出来,我过去从门缝里看到,她坐在梳妆台与大床间的地板上,抖动着双肩在哭泣,我的泪也流下来了,这个女孩等我这一句话原来已等了这么久,付出了这么多尊严,承受了这么多屈辱。

  但第二天我们却闹翻了。一早起来小芸就精心地打扮,一身她最满意的套裙加白皮鞋,这就是她眼中的"现代感"。我却只觉得土,便拉她到佳丽广场去买,买来买去买不好,我就急躁了。小芸分明已很伤心,低着头从我手中接过一套又一套我选中的衣服去换,出来后我觉得不好,就再换。最后她穿了件红色的套衫,现在想来,她肯定喜欢那份红色,喜庆之色。我却吼了起来:"谁让你穿它的,土透了,土透了。"

  小芸一张脸空白地望着我,她被我吼懵了,两行眼泪从面颊滚落。她进更衣室换回了原来的衣服,低声说:"我先走了。"

  我呆立在那里,心里也空空的。她走后,我才觉得好孤单,孤单得受不了。想起相识的日子,第一次我是看到她穿着主人的旧衣服而注意到她的,第二次我是看见她赤裸坦诚的身体与生命而爱上她的,可我为什么一定要给这个我爱的人,从肉体到精神到生命都换上一套流行包装?她不合适,这可不是她的错!我一个人在快餐店坐了会儿,想回去向她道歉,可到了家,房里是空的,她走了。

  我发疯地冲到楼下,楼下却空空的,我不断骂着自己"混蛋"。那以后的三天,我痛苦极了,头发蓬乱,所有的风度都已丢掉。第三天,突然BP机响起,我接到三医院一个好心人打来的Call机,说一个女孩在妇科候诊时晕倒,身上有我的号码,问我是否知道她的身份,请去一下。我飞快地招了一辆"的士"赶到医院,小芸已被好心人扶在了旁边的木椅上靠着睡着了。我伏在她身边,哭了,她手里拿着一份病历,可能我的泪水刺激了她,她醒过来,第一声就问:"到我了吗?"

  原来她是来流产的!因为害怕,激动与虚弱,晕倒了。我流着泪握住她的手说:"对不起,对不起,小芸。我不配你,但还是请你嫁给我!这次咱们谁也不去见了,包括我的父母,咱们直接去登记,领结婚证。"

  那年7月,我陪她飞回宜宾开介绍信,然后,我们登记结婚了。99年3月,我抱上了自己的孩子,那天不只我笑了,小芸笑了,我的父母也笑了。我觉得生活真美好。哪怕这个妻子不太适合这个时髦的时代和我的职业,但我只想和她一起慢慢变老。(文/阿甘)





六个女大学生策划的爱情
请在花凋之前爱上我
曾经心痛



请在花凋之前爱上我


暧昧的东西,是否往往最漂亮?

  办公室有办公室的暧昧,你暗恋我,我暗恋你。

  短期的暗恋感觉愉快,但暗恋期一长,便变得心急和惆怅。

  当那瓶香水放在Sara面前的时候,她着实吓了一大跳。怎么,他会送礼物来。

  然后他说:"是客户的新产品。"

  "啊。"她的口和心同时说了。啊,原来只是这样。于是她只好把脸朝向他,说:"又开始忙了。"加上一个苦笑。

  "可能要飞到法国或者苏格兰,我和你今年有游埠命。"他俯下身来告诉她。

  坐在Sara前面的女同事听到,掉头来插嘴:"Sara不要去,明益阿杰。"

  Sara只是笑,啊啊啊,明益自己才对。

  那是玫瑰味道的香水,名字是NightRose,形象成熟而性感,牵连着爱情。亚洲区还没有显著的推广活动,而阿杰和Sara便代表他们的客户进行亚洲区的推广。最终大家决定,先到法国的Grasse了解制造这种香水的环境,然后再到英国苏格兰参观他们的玫瑰花工场。

  Sara开始庆幸自己的运气。全组七个人,阿杰不一定选中她,可以是阿敏,雅倩、Mandy、阿Paul,甚至是一级靓女jojo,偏偏就是拣了她。Sara也有问过阿杰,阿杰只是说:"你会说法文又在欧洲居住过,你最适合嘛。"嗯,也是真的,条件上Sara最合适。

  心情开始忐忑,十天行程,真要好好把握。要否部署妥当?譬如搜罗性感但高贵的内衣以防万一,又或是带两瓶有催情作用的香薰在某一个令人软弱的夜使用。总之,这个行程很重要。

  也说不出为什么硬是迷恋他,也只不过是男人一个,高高瘦瘦架一副眼镜,钱又赚得不多,顶多就是那笑容,很自然很真诚。然而他对着客户都是如出一辙的笑脸。有时在开会的时候,Sara看着他的笑容,那么的假惺惺,更加怀疑他究竟值不值得。

  但爱情大概就是这样,毫无理由,就算有也是多余虚假,爱上一个人都是不可理喻的。Sara叹上一口气,她不是不明白。

  在飞机上,这一男一女开始互相认识对方。成熟的人都晓得大方得体互相照顾的必要,阿杰为Sara递可乐盖毛毡,她小睡的时候又替她关掉头顶的小灯。Sara微笑,连声谢谢。在假寐的时候她在想,终有一天吧,终有一天他的体贴关怀不会再是表面的礼貌,终有一天是出自他对她的爱。

  好,努力,加油!

  于是平日温柔的Sara变得更温柔,而能干的一面亦当然不地隐藏,甫一下机她的法文便派用场,与客户有说有笑,她眼角一瞄,看到阿杰因她而自豪的神色,心里当下舒了一口气。是的,就是这样了。

  在巴黎留了一夜,两人转乘火车到达Grasse,一到?便不得了,四处漫山遍野的玫瑰花园,红白色黄色,一天一地都是,空气变成了玫瑰花味的香氛,要多浪漫有多浪漫。

  阿杰仰脸吸上一口气,很陶醉。Sara站在她身旁,试探地问:"挂念香港的女朋友?"

  阿杰笑:"若果她在这里,会开心到发狂,她最喜欢玫瑰。"

  Sara点点头。嗯,我也喜欢玫瑰呢!她伸伸手,也吸了口玫瑰味道的空气,合上眼睛,在玫瑰的包围下许了心愿--

  请让他在玫瑰花中爱上我。

  一片凋谢了的黄玫瑰花瓣从她的愿望尽头飘过来,落在她的短发上。她伸手把花瓣握在手中,凝视阿杰的侧脸。她双手合拢,渴望着愿望成真。

  行程很顺利,Grasse的香水制造厂令他们眼界大开,两人也拜会了香水公司的总裁和"鼻子",即气味测试员,他为他俩即时调制了小瓶香氛,告诉Sara这是爱情香氛,只要涂在唇角,然后吻到深爱的人的唇边,爱情的魔力便能发挥。

  Sara和身边的人都呵呵大笑,只有听不懂的阿杰不懂如何反应,于是Sara便告诉他:"这是客户送给我俩的新香氛。"

  "那有什么好笑?"

  "因为这其实是杀虫剂。"

  "杀虫剂?"阿杰不肯相信。

  Sara笑得更灿烂,心想,你便是那条可爱的小虫了。待一个玫瑰盛放的晚上,便把你杀掉。

  法国的客户都以为Sara和阿杰是一对,为了增加沟通的气氛,他们都没有否认。事实上,二人又确实似是恋人,相衬的外表和气质,当肩并肩走在街上,当鸽子在头顶上飞过,当四处都是玫瑰的气息,任何漂亮的男与女走在一起,也是恋人模样。

  只有会听广东话的才能得悉真相吧。阿杰差不多每隔一天便向香港的女朋友报告,小酒店的房间没有独立电话,阿杰只能在梯间的转角处使用公用电话,逐个逐个零钱投进去,然后等待女朋友的声音。

  夜间,玫瑰花的气味更盛,浓郁得如梦境的侵袭,似真似假,把人迷掉了。站在致瑰花味的蕴郁中,她看着他情深款款的背影,心,忽然的便痛了。

  走廊的灯亮一会灭一会,为的是节省电源,在这忽明忽暗之中,Sara宁静简单的五官也就变得诡异凄清。是否,爱上一个属于别人的人都教人变得狠绝凶悍?是否,太渴望得到一个人都使善良变成邪恶?

  在玫瑰花前许的愿望是否不能成真了?怎么,已第五天,他还没对自己动情,一心悬着的是遥远的她。

  放弃她吧!背叛她啊!若你不能离弃她,但愿天降横祸,把她从人世间铲除掉……

  Sara在黑暗中偷偷走回自己的房间,在墙边蹲下来,哭了。快忍受不了。对他的渴望,对她的狠毒。在太激烈的时候,总是人不似人。

  由Grasse往苏格兰,依然是漫天的玫瑰。更浪漫更苍凉,玫瑰一丛一丛依傍山崖,海鸥一群群在海角打转,小桥伴着清冷的河水,垂柳处处。空气中的玫瑰味道清淡凉薄飘远,随着伸手一挥,落在手中的不再只是玫瑰花瓣,还有早来的枯叶。

  阿杰说:"苏格兰的秋天来得格外的早。"

  "还不就是,"Sara把弄着枯叶。"应是最后一期玫瑰盛放了。"

  已经开得太尽。花瓣无力地裸露着她们的花蕊。

  都苍老了。

  Sara转脸向阿杰微笑,阿杰为着她的可爱上前揉了揉她的鼻子。

  她的心轻轻抽动,她知道,她渴望这些亲密。合上眼睛,跟在他的身后,她默默地怀念那不是故意的甜蜜和亲近。

  唉。花也快凋谢,请你在花凋之前爱上我吧!若果在花凋之前你也不能爱上我,我知道,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假若,你不能屈服在花凋之前的绮丽与苍凉,假若你还是不被这花香所感动,我知道,你一世不会动心。

  我是知道的我是知道的。Sara掩脸,为着自己的痴心。

  也差不多了吧!也该开始行动了。只剩下三天。

  格外的温柔,眼神格外的迷恋,身体故意挨近,不信你不被迷倒。

  漂亮迷人的女郎解放了热情,Sara不相信,年轻男人可以不动心。

  Sara问了:"你喜欢你女朋友些什么?"

  阿杰好像有点明白了,于是答得非常生硬。"她人很好……"

  Sara忽然笑了,非常妩媚。"我呢!你会怎样形容?"

  阿杰笑了笑,说:"很迷人,男人都想把你据为己有。"

  满意了。要求不用太高,虽然她期望他会详细举例,诸如聪明、具责任心、大方……但通通都不说,只说些表面的话也不要紧,完全及不到她的本质也不要紧,只要是甜美的话便好了。

  "我喜欢你。"Sara把方糖加进阿杰的咖啡内。

  阿杰定睛望着面前的女子,没有抗拒也没有欢欣。有时候桃花来的时候会措手不及,不懂反应。

  是的,花凋了,他没有拒绝她也没有爱上她。应该哀伤吧,他并不是自动自觉。但她不管了,渴望得太久的东西总容易将就将就。

  她终于得到他,纵然并不完全如她想象。

  也忘记了是谁先吻谁,在最后的那一夜,终于也发生了。并不算是太有情调的吻,过分地急速,他的欲念有些反常的兴奋。她也没所谓了,急速与温柔,他也同样在眼前。

  窗外的玫瑰花在尽力作最后的吐艳。Sara真想知道,她的美丽,她身体的温柔有没有使身上的人爱上她,花凋之前啊,爱上灵魂爱上她的人爱上她的身体,什么都好,她不会介意。

  依然地急速,她眯着眼睛,忽而,被自己的努力、自己的痴情感动了,那么爱一个人……

  就在最后的一刻,Sara落泪。

  他怜惜地,细细碎碎的吻着她的脸,然后起来往浴室走去。

  Sara知道,他并没有爱上她。

  在他围着毛巾坐到她身边的时候,Sara便肯定了,这不过是一次肉体关系。他是多么的一本正经,仿佛正与她开会商讨公事。

  感觉可悲,但Sara还是笑了,朝窗外一望,她说:"今晚是玫瑰的最后一夜,明天便不再有。"

  他躺下来休息,她哀伤地抱着膝盖凝视他,她知道,他听不明白。(文/游埠)





我最温柔的俘虏
曾经心痛
长发飘飘



曾经心痛


对她,我是否真爱?我一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那天大家都玩的很疯,我喝了很多酒。我跄踉着晃到了阳台上,浩拉她在侃山。我不知绊到了什么东西,然后便吐的一塌糊涂。

  浩和她过来扶着我,她的发丝垂在我的脸上,柔柔的,很软、很舒服。

  过了很久,我知道她叫菲儿。我感觉她更应该叫飞扬,因为她的发丝飞扬,她的笑容也飞扬。

  一天中午,我百无聊赖的走在街上,看着人群在我面前涌来流去。阳光从拐角射过来,她便出现了。风从她的背后吹过来,她的发丝便在她的脸上飞舞。那一刻我知道我的思绪被她绊住了。

  以后,很自然的有了第一次约会。有第一,自然有第二、第三次。

  我从来不曾说喜欢她,她也不曾说过喜欢我,直到有一天。

  那天,她突然收到美国的信,告诉她,她唯一的亲戚在美国去世了,要她去继承遗产。她没有告诉我信的事,却约了我去看电影。

  我们都没留意电影的内容。她只是紧紧抱住我的手臂,仿佛要抱住什么。她一句话也没说,直到电影散场后,她突然问我:"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找不到我,你会怎么样?"我拍拍她的手,笑着说:"傻瓜,你能飞到那里去呢!"她便沉默了。

  我送她到楼下,她幽幽的看着我,眼光中好象有些什么。她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但终于没说。我在她的注视下有点尴尬,只好挥挥手走了。转过拐角时,我仿佛看到她的眼中有泪光在闪动。

  过了一个星期,我去找她,已然人去楼空,只留下贴在门上的一张薄笺:我不曾懂你,因为你从不曾懂我!!!我放逐自己,酩酊大醉之后酩酊大醉。

  多年以后,我在另一次聚会上看到她,她的穿着已然大不一样。她的发丝依然飞扬,但她的笑容却多了一份忧郁。我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中午,阳光映照着她的笑容,风儿舞弄着她的发丝。

  她没注意到我,我悄悄的退去。我狂奔而逃,泪水沿着我奔逃的轨迹洒落。

  我终于知道,我曾经心疼!!!(文/joe_viga)





请在花凋之前爱上我
长发飘飘
爱情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