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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脚下,看今生”


记得二十几岁时,有个专门研究轮回学说的朋友到家里做客。
  “我们夫妻,下一辈子还会不会是夫妻?”我太太问他。
  “很难,机会不大!”他想都没想似的回答。
  “可是……可是难道这一生夫妻的爱,人一死,就完了吗?”
  “好像电插头,拔掉以后,灯丝就不亮了。”他又冷冷冰地说。
  “那不是太可惜了!”我不平地说。
  “有什么可惜?你几时能记得前生?你记得你上一辈子也是跟你太太吗?你当然不记得。”他一笑,“同样的,你下辈子又能记得这一辈子吗?夫妻缘,只是缘的一种,没有绝对不变的。最重要的是,你们今生是夫妻,看得到,摸得着,最实在!”
  将进二十年了,他的话常在我脑海浮沉。
  很喜欢一个禅宗的故事。有一天老禅师带着两个徒弟,提着灯笼在黑夜里行走。一阵风,灯灭了。
  “怎么办?”徒弟问。“看脚下!”师父答。
  当一切变成黑暗,后面的来路与前面的去路都看不见,如同前世与来生,都摸不着,我们要做的是什么?当然是“看脚下,看今生!”





  103朵白玫瑰


原本以为,和大伟会一直沉默下去,就像我为他写的那篇《飘逝的心境》一样会随着毕业渐渐尘封,不曾想,离别却带给了我更紧的纠缠。早知,该离他更远一点的!

  与大伟的相识是四年前的事了。那年夏天,我十六岁,我梳着一头短发升入中专校园,当我第一次站在军训的队伍中,我就发现了站在对面的他,那精气神儿让我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当然,站在火热的太阳底下,看他的无畏我也有一种为他男子汉的豪情所感动的激动,我想,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吧!可是那时我不懂。来自大连的他身上有一种海风般的粗犷气质,古铜色的肌肤、刚硬的线条、气宇轩昂的神态,深深的锁住了我的目光。偶尔走在路上,不经意的相遇,我们的视线会短暂的碰撞,从他如炬的目光中我读出了一些若有若无的情愫,于是心跳得像个小鹿般欢快而羞涩。

  新生卡拉OK大赛,我唱的是王子鸣的那首伤心雨,那天的表现并不出色,可结束的那一刻,我看见大伟从后排的椅子上站起来,使劲儿的为我鼓掌,我牢牢的记住了那一刻;寒假过后,我的短发已渐渐蓄长,削薄的发式让我看起来不再象个假小子了,当我穿着肥肥大大的迷彩去食堂吃早餐,猛然回头的一霎,我看到我盼望了一个假期的他停止吃东西满是笑意的怔怔的望着我,而我却手足无措、只是呆立在原地回望他……两年中,我和大伟一直处于彼此沉默的状态,而我却感觉到他的目光无处不在,炙热而深情,穿越许许多多的人群,我们的视线总会紧紧的纠缠。

  我把这一切悄悄的压在了心底,我把自己的心动归结为无知和好奇,因为那时我正喜欢着一个男孩,我们相识了许多年,我一直天真固执的以为他是我的真命天子,而恰恰此时,大伟在学生会表现得异常的突出,很自然的,我在心理上有许多的压力,于是我盲目却强迫的压制了对大伟的感情。然而,我只是被我自己假装的冷漠和平静所蒙敝,否则,我怎么会因为他无意间抛给一个女孩一朵折了梗的玫瑰而落寞憔悴,我怎么会总是喜欢远远的看他在足球场上守着那个球门,我怎么会看到我和他的硬笔书法展在相邻的位置就悄悄的欢喜,我怎么会每天三次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要在他的目光里寻找自己才觉得安心?我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心意,也越来越矛盾。此时的大伟已是学生会主席,而我们离毕业已近在咫尺了,在他面前,我不是自卑,而是一分拘谨,如果我的存在对他会造成一点点的伤害和不利,那么我宁愿保持沉默。

  不久以后,事情却发生了转变,我和大伟都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境地。那是十月的一个周未,我青梅竹马的那个男孩到学校看我,校园的甬路上当他的桑塔纳从大伟的身边缓慢滑过的时候,大伟已抱着篮球看到坐在车子里的我,目光中掺杂了让我心疼的苦涩。我转过头从车窗去回望他,那一刻我如坐针毡,之后的两个星期,大伟像空气一样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人群中,我再也找不到那双充满深意的眼睛。一个月后,作为我学生时代的记忆――我信手涂鸦的一本散文集《梦随风过》在校内发行,天意使然吧,为大伟写的那篇《飘逝的心境》凑巧停留在99页,人说九九长久,而这一次,我和大伟却更加的陌生了,因为书中有无数篇为我的青梅竹马而镌写的痴情。其实,梦随风过,我是希望风过无痕,可是我却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这些文章刺伤了大伟的眼睛,也刺伤了我和大伟之间默默流淌的深情。每一次见到他,看到他那种假装的无所谓的洒脱,我都难过得想哭。既然已经知道喜欢的是大伟,我为什么还要如此荒唐?我是真的怕毕业,怕分离,我用这种方法来疏离我日渐强烈的爱意,我错了吗?我不停的问我自己。

  我在忧郁中度日如年,随之而来的毕业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受尽了折磨。北方的小城辽阳,雪出奇的多,我总喜欢一袭黑衣,在冰天雪地中消融我内心的疼痛。终于,我去找了他,纯色的纸页只留下了我的对不起。在毕业离校的前一晚,我们相约,四年来,我第一次肩并肩的和他站在夜色里,在校园外的那条街上,踩着厚厚的雪地,大伟拉着我躲过车流穿过那条马路,我们在冰冷中温热着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当我拿出那条浅灰色的围巾,是我熬了两个夜晚学着赶织的,很粗糙,大伟淡淡的说织得很好,可我分明看到他眼中闪烁的光芒,而同样是我手工折叠的一百零三朵白色的玫瑰晶莹剔透的递到他眼前的时候,大伟的眼神却黯淡下来,他问:“为什么是一百零三朵?为什么不是红色的?”我嚅嗫着答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最喜欢白色……”我们无语的对视,这一夜,我和大伟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我们在雪地上长久的停留,我们之间的误会冰释如水。他摆个酷酷的POSE,说我以后该站在那个方向望着大连的他,他也会望着我,我哭了,眼泪滑到脸颊上,很快的被冷风结成了冰晶。

  我实习的单位早已定好,是到远在西安的一家青少年杂志社做文字编辑,可是我一直在犹豫不决。之后,我推迟了去实习的时间,我甚至想放弃难得的工作机会,因为我不想远离大伟,我想为爱留下。可是,大伟不再见我,他拒绝听我的任何解释,“我希望你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好的未来和发展,你留下来能做什么,你想放弃自己的梦想吗,别为了我耽误你自己,你懂不懂?”大伟的语调激动而生硬,我感到委屈和矛盾,这样的选择摆在我面前,真的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我辗转辗转的思想斗争,我知道,如果没有大伟,那么一切对来讲都没有意义,我是一个感情至上的人。2000年最后一个夜晚,我站在雪地上整整等了他五个小时,我的心也被冻伤了,然而我不怪他,因为我明白他是为我好才这么狠心的,他不想我与自己的梦想擦身而过,其实他不懂,如果可以从新来过,我不要做那些无谓的傻事和抗拒,他才是我最初的梦想。2001年1月1日凌晨2点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他,他的眼神满是忧怨、怜惜和不舍,我失去了所有语言的能力,一瞬间泪雨滂沱,冰凉的手被他握在掌心中,只是不停的颤抖。

  我还是来到了西安,孤身一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用我如水的耐力、用大伟给我的鼓励堆砌起来的信心和坚强开始了我十九岁的路程。生活上的不适应、工作上的压力、性格上的尖锐很快就被现实打磨得服服贴贴,而对大伟的爱和思念却整日整夜的生长。我是一个认死扣的女孩,一旦认定了一件事,便是到死也不肯放弃,我根本舍不下对大伟的感情,于是每一天都是那么难熬,我越发的无法走进人群。我靠着四年中那么多美丽温暖的回忆,维系我的呼吸,组织我的灵魂,然而没有他牵住我的手,我的心始终没有温度,即便阳光暖暖的照着我,我仍止不住微微的寒意。我是那么想他,他满口的大连话从电话中传来,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哽咽,而泪水却不受控的湿了衣襟、湿了两颊,我只能不停的看书、不停的写,只能拼命的努力工作拼命的忙碌,然而无济于是。我把大伟的照片放在我的书包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的陪着我,我自私的允许自己在无助的时候刻骨的想他,想他的眉眼、轮廓。

  “我还没有吃饭,饿死了!”“那我一会去给你买个盒饭吧,记住,好好对你自己,我希望你过得好,我很想你!”大伟的声音不停的在耳畔纠痛着我,这份相思快把我熬干了。我把自己扔到西安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在陌生的地方游走,可是我的记忆力出奇的好,曾经的点点滴滴如潮水一般的迫着我的记忆,我拼命的想他,想他戴着黑色的手套勇敢的守门,想他左臂上的那颗黑痣,想他跳高时的坚毅神情,想他跑4×4接力时的满脸汗水,想他远远的投过来的幽深的目光,想他每天打饭时绕过几张桌子从我的面前经过……走累了,想哭了,抬头望着悠长的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早已苍翠欲滴了,俏生生的叶片闪着光微笑着,可我却牵念着家乡那一片涩涩的冷意,牵念着那粗犷的海风,牵念着那高大挺拔、气势磅礴的白杨树,这些都是属于我的大伟的,它们刻在了我的灵魂深处。

  直至如今,我仍然没有和大伟说一百零三朵白玫瑰的涵义,其实在我的数字概念中,一百零三朵白玫瑰是一份百分百的纯纯的爱。接着,我几乎是疯狂的喜欢上了蓝色,蓝色的牛仔裤,蓝色的牛仔服,蓝色波鞋,蓝色的腕表,蓝色的发夹,蓝色的手写原子笔,蓝色,成了我的梦想,成了我的忧郁,因为――大伟最喜欢蓝色。

  我懂了,我该怎么做,我上网给他发了E-Mail,告诉他我想他,告诉他我不会让他失望,告诉他我会回去,我会倾尽自己的全力站在离他最近的位置,也告诉他一百零三朵白玫瑰代表我爱他。



墓碑上的爱


有一种忠贞永远朝气蓬勃。

  比如,英国的马歇丘雪斯郊外有块墓碑,上面居然刻着一则征婚广告:“约翰.费德斯顿,死于1808年8月10日,他很为他的遗妻悲伤,极希望有情人去安慰她。她很年轻,芳龄36岁,她具有一切好妻子的美德。她的住址是本地教堂街4号。”

  天!死者居然在为生者征婚,这难道不是一个最伟大的奇迹!费德斯顿先生已经永远永远睡着了,但他的爱却穿透了长夜,永远闪烁着迷人的光辉!

  有一种呵护永远惊心动魄。

  比如苏格兰商人海密斯的墓碑上就赫然刻着:"海密斯.大卫长眠于此,他哀伤的妻子继承了他经营过的水果店,店址在11号高速公路,每日营业到晚上8时。"

  无疑,该遗嘱表达的信息是:请关照关照这位哀伤的女人吧!果然,凡是看到这个广告的人,都会油燃而生怜悯之心,并决定尽快光顾一下这家小店,以自己的购买行为帮她一把!

如此看来,在漫漫长夜永远醒着的并熊熊燃烧着的,惟有爱,也的确有爱!

艾玛,艾玛,我爱你


啊哈,空气里终于流动着快乐的生气,那是我们以前熟悉的气息。

  艾玛,艾玛,我爱你

  在艾玛求婚100次失败后,我发誓再也不在她面前作半跪状。她说得对,我才30岁,而她已经快30岁了,着急的应该是她。

  说实在,走在大街上看我俩,你会为她打抱不平。本人个子略显瘦小,五官也不太周正,衣着服饰也略显老土。看看人家,一头随潮流黄起来的头发,深色唇膏,近膝靴子,大眼睛长睫毛,也算是深圳街头随处可见的美人胚子。

  我当然有我的制胜法宝。追求她的时候,同事们就下了毒誓:咳,你追不到的!我不信邪,偏要一试。攀老乡,送温暖,安排集体活动,事情却毫无进展。想想,若被笑话会有多惨。但天无绝人之路,一次,她和我的一名哥们兼情敌在沙发上正玩石头剪刀布,看着他们坐得那么近,我相当生气,破坏的冲动油然而生。我大步走过去,当两人惊愕时,我已挤到他们中间坐下。我和艾玛继续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把那哥们晾在一边,冒着和哥们交情破裂的危险,赢得了艾玛的第一个欣赏的眼神。

  首战告捷。我想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要想赢得芳心,我还得拿出过硬的“软件”。在工作上,我潜在的惊人天赋也渐渐表现出来,在人际关系的处理方面我表现了自己的天才,业务量直线上涨,排在公司的最前列。不止如此,我还塑造了一个成功者必备的勤奋工作的形象,是呼声最高的未来的准成功者。

  哀兵必胜。我终于以一个未来成功者的形象赢得了艾玛小姐的左拥右抱。

  尼采说: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鞭子。所以,在拍拖的日子里,她可没少遭到我的埋怨。我说:你怎么长这么高?居然只比我矮一点点,没机会穿高跟鞋了吧。我说:你怎么长得这么漂亮?走在大街上回头率那么高,让我没有一点安全感。她总是内疚而羞涩地笑笑,也装模作样地检讨一下自己,脸上还展开一个会心的幸福的笑,很受用的样子。她如果想法来刺激我,说有谁谁谁追求她时,我总是自信而大度地:不要紧,你可以和他们交往交往,比较比较啦!

  但是,一个人要总是装成满不在乎,该有多费劲。在她的温柔、善解人意、多情等多种药方的化解之下,我的警觉性渐渐瓦解,对她的在乎劲头浮出水面。她和同事去打保龄球,我一时嘴快,“男的还是女的?”她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你不是从不担心有人追求我吗?”

  天机泄露之后,我的日子不大好过了。她这个骄傲的公主,从来习惯了接受赞美和拥护,遇上我这么一个有些性格的,左展右示表现都不见我就范,以为是个多有型的主,稀里糊涂就做了我的女朋友,现在定睛一看,原来我不过在装酷,那份别扭劲!处处要和我作对。

  怪自己心太软给她看出破绽,我感到了她正离去的危机。我当机立断,准备向她求婚,让她成为我的真正俘虏。

  钻戒买好了。我把它戴在自己的小指上,见面就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装成握她的手,把戒指移植到她的无名指上,又故作惊讶地说:哎,哪来这么漂亮的戒指,还是钻石的!老天要你嫁人啦!她惊喜地看着闪亮的手指,用拳头敲着我说:坏!

  她说她要好好想想。我像守株待兔的猎人,眼看兔子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走近,只有屏声静气地等。

  正在我诱惑她走进我布下的天网时,她逃走了,吃了一餐不该吃的饭。

  那个人不该成熟英俊有钱且单身,不该请艾玛跳了一支舞,跳舞后更不该送她回家。转过身,她不该向我吹嘘这样一个有实力的追求者,听得我胆战心惊。单身中年男人的危险,在于不自觉间给你渗透的迷惑。这个笨女子,如何理解得到我的杞人忧天!

  我们的正式战争缘于她的call机。为着出差方便,我带上了她的全国联网call机。北方城市寒冷的夜里,天天收到的是那个 单身恶棍的亲切留言。下飞机后我直奔去找她,一条一条留言摁过来给她看,恶气向她讨说法:你看看吧!她满不在乎为自己开脱:单相思,与我无关!有强劲的对手介入,我再向她求婚时,感觉就像小孩玩耍着把戏没有正题。

  1997年一个有些寒冷的夜里,我突然预感到她正离我越来越远,不可抑制地要去找她。当昏黄灯光照着我落寞的影子的时候,我看见前面的车子里,钻进了一个袅袅婷婷的女人,定眼一看,正是她。

  我看着黑亮的车身飞驰而去。清醒些吧,我自己。人家有香车代步,而我呢,一个典型的三无人员,凭什么和她生气和他争高下?我心灰意冷,斗志全无。

  无奈,只有拿出最后一招:以退为进。我们进入冷战状态,不打电话,不见面,只是做不到不思念。

  听说,那小子下午五点半就会在她的办公室门口等她;听说,他们去了外地度假;听说,他起码在全国各地有一打以上的新旧情人;听说,他对她开始忽冷忽热;听说,他们开始吵架……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得快。这期间她打过电话给我,我不是恭喜她有了新欢,就是讥讽她抛了旧爱,总之没一句好话。感觉到她总想解释什么,迅速堵住了要说的话。拉倒吧!我一个人心痛好了。

  一晃就是两年。1999年12月的一个周末,我百般无聊呆在家里。

  门铃响了之后,恹恹地去开门。天哪,是她,笑靥多了些不熟悉地忧伤。心一下就热腾起来,不用问发生什么事情了。还是我这种三无人员性能稳定,忠实可靠啊!

  让她哭,让她闹,让她笑。墙上一直没有撤下来的我们的合影,增加了我们和好的气氛。想想以前"双剑合璧,天下无敌"的调侃,就忍不住要珍惜眼前。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来,我兴冲冲地下冷落了两年的厨房,要亲自做几样小菜,隆重庆祝千禧年的到来!

  啊哈!厨房的油烟冒出来了,电饭煲里的香气溢出来了,空气里流动着快活的生气,这还是我们以前熟悉的气息。

  两个人,围着昏黄的灯光吃晚饭。她不经意地问我:21世纪就要来了,新年有没有打算?怎么过?请我干些什么?

  我脱口而出:请你买菜、拖地板、请你过日子,请你做我的煮饭婆

柔软嘴唇的小鱼


 在我嫁给他以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不肯表达爱的人。

  我教他无数遍——盯着我的眼睛,深情地对我说:我爱你。可是他嘻嘻一笑,像个孩子一样逃了。

  我闭上眼睛,请求他给我一个吻,他却呲起牙,学着小狗的样子吓唬我,又向我嘴里吹气,把我的脸当气球。

  我在街上牵他的手,希望在寒冷的冬天,他大大的手掌给我温暖,可是他只给我灌了热水袋,不肯与我拉拉扯扯。

  我将头枕在他臂弯,他熟睡便将我滑脱,并转过身去,以背向我,他还和我抢被子。

  闲时无事,他喜欢玩飞膘,我骂他玩物丧志,他辩解:“我还小……”

  这样一个男人,如此的不解风情,粗糙平淡,我怎能没有怨言?

  可是,1999年12月20日的夜里,天气聚冷,我蜷在被子里看影碟,他在旁边改稿子。渐渐地,我睡着了,如此舒服温暖,我怎能不安睡?!梦里,我梦见一只白嘴唇蓝脊背的小鱼,它一下一下啄我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那么柔软的嘴唇亲近我。我醒了。我发现,他正在用手指摸我的脸,轻轻地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在我的面颊上,印满他指尖爱怜的涡纹。

  他害羞了,笑了,说他只是看看我,睡着了没有。他转过身去看稿子,他长着很长很浓密的睫毛,他的手指刚直,但我还是梦见一只长着柔软嘴唇的小蓝鱼,它一下一下啄着我的脸,它是那样深深地爱着我。





牵挂他,就嫁给他


如果没有牵挂,爱情怎能拥有回味悠长的深刻内涵?如果没有牵挂,你怎能把对恋人的爱体现得细致入微?
  那天傍晚阴沉沉的。快下班时,我的办公室聚集着几位二十妙龄的青年男女。

  其中有位女孩要结婚了,正盘算婚礼的费用。大家叽叽喳喳地谈论着结婚的话题。

  另一位女孩说:“我要找对象呀,他最好有房子,哪怕是两居室;最好他在单位挣钱多,衣食不愁;最好他有大学文凭,仪表也要体面些。”几位年轻人纷纷赞成。有人说:这年头,没有房子就要吃苦,单位的效益差,日子就要过得紧紧巴巴。

  那位准备结婚的女孩突然问我:你说,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是房子?是钞票?

  说话间,外面的天空突然电闪雷鸣,雨声大作。年轻人把目光投向我,等着回答。我沉默片刻,问:如果你恋爱了,就要谈婚论嫁了,请问,你会牵挂他吗?譬如在这样的暴雨天,你是否牵挂他──他怎么回家?年轻人都愣了。他们又把目光投向窗外的雨线,无言以对。只有那位即将结婚的女孩,若有所思,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这时,我的呼机响起,上面是妻子的留言:下雨了,别骑车了,坐出租车回家吧!我向几位年轻人读了妻子的留言,然后说:结婚了,就意味着实打实地过日子;爱他,就要牵挂他,牵挂他了,就结婚吧!

  在那个雨天的傍晚,我告别了年轻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望着车外大雨激起的水花,我回忆起热恋时对她的牵挂。初恋时,只是忙着约会,渴望着耳磨鬓擦的心雨低诉,渴望着拥伊入怀的怦然心动。可是,当爱情面临着婚姻的门槛时,那种热恋的情感,已经化为对她一事一物的牵挂。我记得,在婚前的一个夜晚,当雷雨惊醒我时,我忽然夜不能寐。我牵挂起她──那简易的平房是不是漏雨?雷雨声是否惊扰了她的梦乡?深夜,我冒雨去探望她。她情不自禁地扑入我的怀抱,说:“我们结婚吧!”

  如果没有牵挂,爱情怎能拥有回味悠长的深刻内涵?如果没有牵挂,你怎能把对恋人的爱体现得细致入微?鲜花是情,拥吻是爱,思念是恋,而牵挂则是设身处地为恋人作出奉献。许多时候,牵挂,绝非鲜花的浪漫和拥吻的缠绵,但牵挂是一对恋人走入家庭的钥匙。它预示着你们的爱情之树,即将萌发出新的枝杈,即将凝结成鲜美的果实。  

我想我不够爱你


今天,夜依旧很黑,空气依旧是冷冷的,星星依旧闪烁,我心痛的以为自己不爱你,而眼角流下的泪却告诉我,我爱不够你。   我想我不够爱你,在每次我想对你说我爱你时。   你知道人是不能够付出的,每一次的付出都代表着伤害。我害怕被伤害,在那个没有月亮的夜里,我对着你那十一朵玫瑰说,因为我不肯闭上眼睛迎接你的吻和你那句我爱你。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每次你需要我时。   你知道离开是逃避,我害怕在你的需要中迷失自己。而我又在每次离开后选择默默的帮助。我想这样至少你不知道我是谁,谁又是我。我的生命灰色而单调,你的却不同。所以,你知道很多事情都没有必要去真的明白什么,那么,或许离开可以告诉你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不够爱你,在每个你想我的深夜。   你知道,想是一种爱怜,而我最不需要的就是爱怜。因为我害怕如果我有一天失去你的爱,我会怎样。所以我宁愿从来没有过。毕竟这样少了它我还可以活着。然而我还是会在深夜,冷冷的空气中坐着,看窗外的星星。每个星星再那时变成你的微笑,忧郁而深沉。单星星不是你,所以我不在想你,在深夜。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每次你对我笑时。   你知道笑是一种危险的讯号,而你的笑又如此的绚烂有魅力使我无法面对。我害怕自己会融化在你的笑里,而融化后我就不在是我自己了。可我现在还是我自己吗?你每次面对我的笑容都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在我想告诉你所有的答案却没有说出口时。   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我柔弱却坚强。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别人的爱。医生曾告诉我,不知何时我会突发心脏病而亡。我想象我这种连自己生命都掌握不了的人是没有资格爱别人的吧。每次当你看穿我假装快乐的眼睛时都会问我为什么?我只有摇头,你可能不知道我是不能,也没有大笑的权利。所以我早已学会了别人的快乐和悲伤与我无关。然而我却会因为你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但是我却没有告诉你,我想也许简简单单的朋友更适合我们,我想这是因为我不够爱你。   我想我是不够爱你,我没有告诉你明天我会去动手术,也许永远也下不来,也许永远都看不到你了。今天,夜依旧很黑,空气依旧是冷冷的,星星依旧闪烁,我心痛的以为自己不爱你,而眼角流下的泪却告诉我,我爱不够你。    

爱情的长度


在现实里我们形体的距离近,心的距离远。在网络上我们形体的距离远,心的距离却近。由虚幻到真实是一段不小的距离,我庆幸借了网络的一臂之力。
爱情的长度
那时,在现实世界的我从来没有爱过。
也许是因为我过分时髦的打扮,我穿颜色鲜艳的各种前卫衣服、金光闪闪的头发短而乱、我的妆是满脸的金粉和银粉、很凶地吸烟。这是我存在的“形式”,我总想为这个单调的世界抹上一两笔重彩。我的装扮令见过我的男人对我侧目,但决不娶我。
但这些并不代表我是一个坏女孩,我从不认为表现形式就代表本质。相反,我文静、善良、单纯、带着自然无羁的天真,否则我也不会妄想在网上撞来个爱情大运。
在网上认识“坏男人”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对于我这个记忆弥足珍贵。坏男人博学多才谈吐幽默、喜欢我从网上对他做的一切小动作。我们谈得投机,这是现实中我不具备的一种能力。现实中男人的眼神让我紧张。尤其是我的上司——秦扬。他永远用挑剔的眼光看我,尽管我的饿创意、策划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我和坏男人越聊越投缘了,一天没有消息受不另外,他不避讳对我欣赏。我一边看屏幕,一边在烟头的明灭中忽然流泪了,我开始感到爱,这是我27年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想如果有一天他提出见面,我决不能以现在的模样去见他。我惊讶自己惊讶自己竟然为某个人改变自己了,在这个舒适的海滨城市,我第一次想做个让人见了舒服的人。
在我准备改头换面的犹豫中,坏男人出差了,临走前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我,他说他将有好长时间不能上网,没说让我等他回来。后来就真的有一个月,我没在网上见过他,也没收到过他的电子邮件。我的头发却在有意无意蓄了起来,有所期待地化起淡妆。
转眼到了下雪的时候,没有他的消息,我的头发已盖过了耳朵。可以穿薄纱裙了,他仍没有出现。我重新“存在形式”,已泯然于众,与传统接轨。只是等待总要有静物相伴。烟还是没有戒掉。秦扬被派去日本了,我的工作压力很大,但仍坚持每天上网找坏男人。
我改变这么多完全是为了他,可他却不见了。即使在外国也是能上网的,除非他在西藏高原,可他在那种地方呆那么久干什么呢?我原本不是爱哭的人。后来的几个月我的眼泪大量流失,我思念和他聊天时的那个我,那是一个充满了希望的我呀。
秦扬回来的时候,我因为彻夜加班。不堪入目地横卧在接待室的沙发上。长发铺下去一大片。清晨的阳光照着我,透过落地玻璃窗,一个人挺拔地站在外面。我奇怪他的目光竟是那么像我想象中坏男人的目光,温柔的像他身后的朝阳。回过神来,我们都把对方吓了一跳。或许两个人都在想对方怎么变化这么大呢。秦扬说他正在度假,顺便回公司看看。过了一会他说:你的变化真大,我简直惊艳了!我请你吃饭吧!我说,你还不如说你请我的头发和裙子吃饭呢。他说我只能请你的胃吃饭。
在他面前,我全然不顾长发飘飘的斯文。咕咚咕咚大口喝水,他连连摇头,真是秉性难改啊。我们说话还是针锋相对,却不如以前那么生硬了。两个人妙语连珠,都有取悦对方的意思。吃完饭,他要开车送我回去,我执意要散步回去。他居然弃车陪伴,两个人暗暗较劲,生生走了六站路。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就索性脱了鞋拎着走。他也效仿,行人纷纷侧目,还以为某个地方的大门没关好,让我们俩给跑出来了。我第一次发现,秦扬原来也是一个性情之人。
秦扬又去日本了,我若有所失。具体的等待更折磨人,我下意识地打开邮箱。坏男人突然出现了。
你的头发很漂亮,如是能把烟戒了就更好了。去年来日本是为了让你尝尝思念的滋味。今年来日本是为了偿还你的思念。有一点小忠告,就是你喝水的动作还是不太优雅,岂不坏了长发飘飘的景致。
是秦扬,这个家伙。我一时间发寸大乱。回国的时候,秦扬打电话要我一定去接他,在去机场的路上,我心血来潮去买了顶红色的假发套。秦扬一叫我就大叫:啊呀!丑死啦!他一路指责我不该弄这么一个头,他父母见了会晕过去的。直到结婚那天,我一直带着这个假发套,正在招呼客人的秦扬转过身来,看见长发飘飘的我,眼睛眯成一逢缝。证婚人问,你们谈恋爱多长时间了,秦扬说跟她的头发一样长。

爱他就粘他


“我爱你”“我不爱你”———男人与女人,天生的欢喜冤家,仿佛就是为彼此纷纷扰扰纠缠而生。
爱情的游戏,说到底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于是才会有他追她,她粘他的恋爱追逐。
不过,物极必反,追得急了她会恼,粘得过了他也会怨,你是否要掂量掂量?



A“要的是一杯水的温柔,她却给了十桶水的斤两,哎哟哟,太幸福了,幸福得叫我吃不消……”

  汪靖的一天通常是这样开始的:早晨七点半,不用闹钟闹,一双小手就把他胳肢醒了,迅即一双鞋子被套在了他脚上,半梦半醒之间一声“乖啊,洗脸去哦”把他催眠进了洗手间,然后“啪”一下一方被搓湿了的毛巾好像天上掉下来一样搭在了他脸上,等他再抬起头来,眼前清晰起来的镜子里就显出身后老婆那张笑盈盈的脸。

  接下来更不用提了,吃饭、换衣、出门……老婆像个陀螺一样围着汪靖转个不休,汪靖幸福得简直糊涂了,有时真有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感觉。自己但凡在家做点什么,老婆总在身边掺和着,那种情形要说是关怀体贴不错,但你也可以说是越俎代庖、喧宾夺主,汪靖被照顾得简直要喘不过气来了,明明是想自己做的事情,弄到后来要么自己反变得多余,要么被催着赶着有种匆迫感。

  这是女人的母性吗汪靖搞不懂。上班去每隔一个钟头,电话就挂进来,“你现在在做什么呢”……”太太在那端甜声问。汪靖明白太太不是在查勤,是无穷尽的关心能量在起作用。汪靖没有自己的单独社交空间,所有他去的地方太太都必然紧随在场,不是忙着帮他倒可乐,就是叮嘱他酒别喝太多。汪靖不禁暗骂自己是不是犯贱,一个女人给你这样料理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可是他就是觉得闷,觉得老婆像块药膏贴在身上,虽然有疗效,皮肤却痒得慌。


B“谢天谢地,她终于去粘那个‘小男人’了。”

  一听到儿子呱呱坠地的哇哇大哭声,邱露激动得哭了,程恺更是心花怒放。但谁也不知道程恺的高兴里面还有一小撮“不可告人”的自私念头:小宝宝一来,这一下邱露该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掉开去了,被粘的滋味,就像闷热的梅雨季身上偏得罩着的一件衣衫,不好受啊。

  都结婚三年了,每次和太太出入某些场合,都被一些场面上的人乐呵呵故作逗趣地问:“什么时候发喜糖啊”原来是误把他们当作还在热恋中的男女了,只有热恋中的男女才会一副情浓化不开的样子。被人错认,程恺很不好意思,等对方一走开,就赶快挣开邱露紧紧缠着自己的手臂,“露露,你自己去找那边的女孩说说话吧。”“我不,我就要和你在一起。”听到太太发嗲的声音,程恺心里一阵犯晕。

  这也罢了,有一回程恺邀几个哥们儿上门来看球赛,图一个“议论”风生的乐趣,邱露也还是腻在边上。端茶送水是尽主妇职责,但她偏喜欢一迭声即兴发一些愚不可及的外行评判,听得程恺几个哥们儿耳朵堵得慌。更糟糕的是看到一半邱露竟然睡着了,一头歪在程恺怀里,程恺很窘,他的哥们儿比他还窘,这之后程恺不大敢请人上门一道儿过球赛瘾了。

  事后,程恺对太太慷慨陈词,邱露却不屑地反驳:“我们是夫妻嘛,不粘你粘谁”程恺没辙,一番思量加一首儿歌无意中的刺激,一个制造baby的“阴谋”于是就诞生了。女人总想做男人的贴身小背心,不料男人需要的却是一件可穿可脱的春秋外套。


C“这样吧,每天粘我十分钟,好不好”

  许敏哪个许敏就是那个老婆总是尾巴一样跟在后面的许敏呀。同一间公司四百来号人,有三个叫“许敏”的,所以许敏甲就这样被区分出来了。

  许敏有一个娇小玲珑的太太,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见得多了嘛。因为单位离得近,工作不重,管束又不严,姗姗有事没事就往许敏这儿跑,午饭更是铁定在许敏的单位食堂吃。同事们拿许敏开涮:“羡慕你啊,有人帮你洗盘子。”下班时分,不用说,姗姗准点报到,夫妻双双把家回,这也算公司风雨不落的“一景”了。

  有一天,同事之间背后开玩笑:“以后找老婆别找许敏那样的,老婆天天跟着,克格勃一样,一举一动都在她眼皮子底下,累不累”不巧这话正好被许敏听见了,回家的路上就冲姗姗大发脾气:“都是你,一天到晚粘着我,不知道的人还当我是‘妻管严’”。姗姗一听也火了:“你听好了,从明天早上零点零分零秒开始,我再也不粘你了。”

  果真,一夜过后,姗姗没再踏进许敏公司半步。有同事好奇探问,许敏很“大男子气”地回应:“让她改改习惯,整天跟着我像什么话。”这“习惯”改得彻底,就连在家里,除了几句必要的搭腔外,姗姗也淡淡然不怎么搭理许敏。那种看电视时像只小猫儿蜷偎在他身边诸如此类的小动作通通没了。一个月下来,许敏突然觉得寂寞得不行,又一个月熬下来,许敏终于打起白旗:“咱们讲和,这样吧,每天粘我十分钟,好不好”“谁稀罕”“那我粘你。”“神经”姗姗笑出声来,许敏松了一口气。两人达成“协议”,那股“粘”劲儿仅作“内部参考”,关起家门来表现。

爱,经不起等待


深更半夜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没头苍蝇似的跌撞奔向电话。拿起听筒,对方挂了。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我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躲回床上,我真觉着冷了。想起了自己久别的恋人。想到失眠。去年秋天,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找她。我到了她家门前才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未等我问怎么了,她就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于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我身上擦。我不明所以,只是茫目的拥着她,告诉她:“你不会没有家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误把自己反锁在了门外。

  她有一双极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站在你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难将她发现。可我依然爱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给我的唯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她穿着我送给她的白色t恤。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曾送她的唯一一件衣服。仅仅四十块钱。是堡狮龙季末打折时随意买来的。可买过后,她久久不肯穿。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清我自己。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为了她。往昔的时光是美丽的。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

  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不论是我激动还是我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

  相识三年之久,她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眼神中的失望,惊的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

  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可是没有。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夺走了她,我的爱人。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和她同院的一个兄弟把这件事告诉我后,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接着我扶起他,“我说哥们儿,今天可不是四月一号呀,别跟我开玩笑成么?”

  他缓缓向我道出了她的出殡日期。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我和她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泪水滂沱的我终于明白,为何当初她那样的依恋我。当时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她永远地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我的感觉再次错位。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让我的爱人就睡在我身旁。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因为,爱经不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