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如果那时我们相爱


你……现在还好吗?

  

这几天的雨一直没有停过。雨水浇在我头上,顺着发丝流淌了下来,我坚持不用伞,因为害怕雨滴落在伞面上发出令人心痛的破碎的声音。

  

你像以前一样爱她吗,你那个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妻子?那时,当她从楼梯上滑下来掉了孩子,我看到你跪在她面前乞求她的原谅,像个孩子似地把头埋在她的怀里痛哭,我就开始恨自己了。我知道,在你心里,她和属于你们的这个家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放你走。

  

但是,你知道吗?你走后,我的天空就像这连绵的雨天,也一直没有晴过。

  

世纪末的最后一个情人节,我情愿那一天消失。我们在南下的火车上相遇,你准确而迅速地叫出我的小名,我依稀记得你那张灿烂的脸,迷人得让我嫉妒。你说,十几年前,在我十岁的时候,你曾是我的邻家大哥。我不冷不热地应付着你,却提不起兴致来与你叙旧。因为那天我“失恋”了。

  

你问我去哪儿,我说,我也不知道,只是想自己一个人坐一次火车,原本想坐飞机的但是没钱!你笑了,有些夸张,我不加理会,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说,那个男人说我二十二岁了还像个孩子。他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去坐火车,然后,就因为这个,他拒绝和我恋爱。这次你没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二十二岁的女孩,你懂爱情吗?”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征服你!

  

三个月后,在西湖边的长椅上,我们接吻了。你说,是我的浪漫、固执和任性打动了你。那时,你和你太太刚过完结婚两周年纪念日不久。我见到过她,很美,美得让人心疼,你很少在我面前提她。你说,以前爱她,现在也爱她,但是和我一起时就全然忘了她。和她一起时,眼前出现的却总是我。但是我知道你很痛苦,你不是那种男人,所以你没有办法心安理得。有种爱就是这样,而这样的爱,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你常说,十多年前,我长得像只小猫,整天坐在小板凳上唱“妈妈的吻”。你说:如果那时我们就相爱……

  

我现在很少再去放风筝,也戒掉了给张学友写情书的习惯。只是偶尔孩子气地掉几滴眼泪,我会在每天临睡前祈愿自己做个好梦。也祈愿你和你的妻子和你们将来的小孩幸福。

  

下次再遭遇爱情,我知道该如何去珍惜它。因为我懂了,这次是真的懂了。


因为爱所以爱


我,浮躁。
  每天的工作之余就是摆弄我的架子鼓和贝司(我管它们叫“宝贝”)。每个无聊的夜晚,我都会不停地重重敲打它们,也是宣泄自己,也是为静夜平添一份感染。可惜,好象总是没有人肯赞同我,每每我敲得起劲,我家的房门也会跟着敲打,随后是一阵阵的喊打声,周围,邻居四起,发出强烈地反抗,那气势是一浪高过一浪。唉!没辙!我只有把我的宝贝们迁到朋友家。我考虑到的因素主要是:他比较富有,买的房位居一个不错的地段,重要的是,四周邻居多为年轻白领,素质比较高,我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
  于是,每天下班后,我都是绕道去他家,抚慰一下我的宝贝们,顺带着蹭顿他女朋友烧的菜(虽然水平臭得那叫一个“绝”,但我还是将就着吃了,好歹不用自己动手)。
  单位让我出去拍外景,我提着包就走了。三个星期之后,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我的宝贝,可怜的是,它们早已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鼓面全破了,贝司的琴弦扒得只剩两根。天啊!我只有高呼:“交友不慎!”
           
  上帝保佑!那小子的良心只被狗叼去了一半,为了补偿我的损失,他把他的电脑搬到了我家,以此来打发我的无聊时间。诶!反正音乐、电脑都是手上工作,我也就只能赞叹自己良好的“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了(换作别人,早该抽他了)。
  无聊的时候,我溜达于各个音乐网站与体育网站之间,日子过得也算滋润。一天半夜,误闯一个聊天室,对于聊天并无太大兴趣的我准备转身就跑,一个名为“厕所和床”的自建聊天室扯了我的后腿,胡乱取了个名字一头撞了进去。
  诶哟!发现里面的人还真不少。我起码在那站了5分钟,愣是没一人理我,看着那些人聊得火热,我都难受死了。“你好!我是这里的主人,欢迎!”一个叫“晴云”的姑娘在给我打招呼,说完还发了张笑脸给我。哈哈!总算有人理我了!于是我疯狂地在键盘上敲开了:
  “张楚的这歌不错!歌名尽管难听,但很实用。”我首先就对《厕所和床》这首歌进行表扬。
  “你知道这歌???”她很惊讶。
  “当然,我还能唱呢。”
  “知音!来这的人,首先都是问我怎么给聊天室取了个这名?你是第一个知道它的人!”
  “一定还有人知道,只是你没遇上而已。”我保持一定的自谦。
  “这歌市场上已经不多见了,我找了很久,依旧没找着。”投来一张哭泣的脸。
  “这首歌收录在《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专集里。不过发行了好几年了。”
  “我很想听听。”
  “得!我这有。下次给你听吧。”查了她的IP,得知我俩在同一个城市,于是对她施以慷慨。
  “真的???谢谢!”她很开心。
  “打算用什么谢呢?”我盘算着好好地调侃一下这个易悲易喜的姑娘。
  “棒棒糖吧?我现在就在吃!”她乐着说。
  “哈哈......”我笑声朗朗。
  ......我们很谈得来。
  “你是学生?”我继续敲打。HOLD ON!怎么搞的?屏幕上怎么不出字了?我又使劲地敲了几个字,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愣了三秒钟才猛然发现-----停电!“搞错!MD!”我重重地锤了一下键盘......躺在床上,想着,其实网上聊天也还成嘛。老听人家说网友见面,不知道这位姑娘长得是什么样?beautiful?OR ugly?我不敢往下想了,心脏不好,受不了多大的刺激。迷迷糊糊中,来电了。That 's cool!bingo!重新启动、拨号、登陆,等我进入聊天室后,“厕所和床”这个聊天室已经注销了,里面没有一个人。唉!失望!我都懒得去断开连接、正常关机,直接把电源一拔,就趴在床上约会周公。
  接下来,我一连几天上网,都没有看见她。有点失落!
           
  她不是不是改了聊天室的名字了?我突然醒悟。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很难碰上。于是,我注册了一个名为“晴云”的聊天室,这样的话,如果有一天她看见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聊天室,一定会进来瞧瞧的。接下来,就是我的狂等滥等。一连四天,别说是“晴云”,就是“乌云”、“白云”的都没等来一个,倒是来了些什么“小魔女”呀,“孤独者”啊的等等不知名人士,都被我的一句“我在等人!”给送了出去。
  礼拜六,休息。我早早地就拨号上了网,依旧是进入我那空无一人的“晴云”聊天室,然后把我的名字挂在里面,就跑到其它的网站四处溜达了。不知是过了多长时间,服务器上显示“有客来访”,激动得我连忙关闭了其它窗口。可是,让我失望到极点,啊!一个男的。管他呢!我采取不理会方针,他也在那沉默,我们的僵持大约6至8分钟,终于他忍受不了我这聊天室的冷淡和不友好,走人了!我又接着到处游荡。服务器时不时的会显示“有客来访”,我知道不会是她,所以也懒得去理会聊天室里的人。网页浏览的差不多了,抽空打开我的聊天室看看。天!里面的人真不少。哈哈!我看见“晴云”了,她正在那发呆。
  “厕所和床??”我赶紧发话。
  “棒棒糖?”她冒出这么一句。
  “哈哈!没错!暗号对上了,我就找你!”我乐至高潮。
  “你干吗用我的名字给聊天室取名嘛!?”
  “呵呵!找不着你啊,我只有出此一招了。”边说我还边把聊天室里的其余闲杂人等踢出门外。
  “噢!我平时得上课,所以只有周末才能上网,实在抱歉,让你等了。不过,你那天也是不辞而别的哦。我后来看你没来,我就下了。”她解释着,然后又把罪过抛到我身上了。
  “那天是突然停电。对了,你是学生??”
  “不,我是教学生的。小学老师。”
  “哇!好职业哟!你一定很温柔。”其实在我心中,老师没一个不凶的,可是我还是得昧着良心说话。
  “你呢?”
  “我,23,未婚,身高182厘米,体重79公斤,帅,处女座,摄影师兼乐手,爱好篮球、摇滚,个人财产除了月收入以外就是我的宝贝们了。”我征婚似的说着我的个人简介。
  “呵!条件不错嘛。你的宝贝们指什么?”
  ......
  过了一会(其实是过了很久,只是我觉得时间太快),她说她得走了,要赶着去给一个学生访,没辙!我只好放人,不过给了她我的手机号,虽然我不能保证她会给我打。
           
  她走了。我还在网上继续玩着我的泥巴。这时手机响了,接到一个陌生的声音,但很好听。“喂?”......那边没声音,我又继续“喂?”......还是没声音,我急了,喊着:“找谁啊?”那边总算有声了:“我就找你。我叫晴云。”我摔!!!真是激动过度:“哈哈?你怎么就来电话了?我还以为又我哪个无聊的朋友没事浪费我的手机费呢。”“我想看看你给的这号儿是不是真的,还想知道你是不是男的。其它就没事了。”她在话筒的那端乐着。“现在可以证实了,我是个男的!”“那好,就这样吧,我还得去家访呢。噢!我每个周末的这个时候都会上网。”(这算是约会时间吗?)“好的。我等你!”“拜拜!”挂了电话后,我特兴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唉!真有点莫名其妙。
           
  以后,我们每周的固定时间都会在网上碰面。时间长了,我知道她和我同年,但大我3个半月,网龄年轻得可怜,是我们这一个很出名的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失恋了一次。我也把我的所有嗜好,恋爱经验都告诉她。她老说我欠她的东西,我就说:“你什么时候给我把棒棒糖买来了,我就把《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送给你!”“哈哈......一米八多的人吃棒棒糖,笑掉门牙!”......不上网的日子里,我们也会电话联系。她会说,上了一天的课很累,不过班里的小朋友都很可爱;我也会承诺,我发现了一个地方风景不错,改天带着她去拍照。因为她的原因,所以我们通电话居多,一个月下来,双方的电话单也是一笔巨额,她调侃着说:“我们对电信事业的巨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我告诉她,我这人一向很主动,想让她当我的女朋友(我对她的感觉总是很特别,不像对其他网友纯属哥们),她说想想......15个小时又23分她给我挂电话,说她同意了,但希望我对她的感情是真的,不要欺骗她,因为她害怕伤害,我说如果我那样就不得好死。我告诉她,摄影师的工作不稳定,而且有时一个月也挣不到几个破钱,她说没事,教师待遇不错而且奖金挺高,大不了她破费点......就这样,一场网恋轰动性的来了。尽管我们没见过面,尽管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尽管身边的朋友不住的提醒我“毕竟网上的东西不能全信。”我的回答都是,“对!我也觉得网上的东西不能全信,但我就信网上的爱情拿我怎么招?”他们都说,我是中邪了,怕是没的治了。
  一天我接到单位的通知。赶紧给她的办公室挂了个电话,好在她这节没课。“没时间了,我长话短说。刚接到通知,我要去庐山拍外景,这次得去半个月,一会的飞机就走。”“那你得当心点,别冻着,那地方凉。这星期我就不上网了,等你回来给我电话,好吗?”她的话总能让我感到温柔。“我保证!你要什么?”“庐山是好地方,就拍张好的风景照吧,我把它表在家里。”她的要求不高,而且很信任我的专业水平。“成!我一准给你带回张独一无二的!然后和你的照片合成。成吧?”于是,她答应在我回来的时候,我的邮箱里一定会躺着她的照片,我乐疯了,回来以后就能知道她的真面目。电话在一个长长的“telephone kissing”中挂断。
           
  庐山的风景真的不错。我一直没忘她接待给我的任务,于是就趁着一个假日爬到“五老峰”采景。人说五老峰上看日出不错,为了拍下这一幕,天不亮我就往山顶爬,一路上很多露水还有雾,缥缈的云烟十分的美,但我始终没有停下脚步去小息片刻,我只想赶紧到山顶......
  回来之后,一直没和她联系。家里的电话因为没缴费电信局给停了,手机也丢了,每天都是听着自己敲着那不成音调的架子鼓,只是会拜托朋友去看看我的邮箱,因为那里有很重要的东西在等我。朋友从网吧回来,告诉我说那姑娘长得不错,很秀气,绝对是美女,并且说我们俩不般配,因为她太安静了,而我则显得放荡不羁。诶哟!真是刺激我!有这样损我的朋友吗?又过了几天,他告诉我,那女孩发了封mail给我,他“顺便”的“帮”我看了一下,都是些关心的话,问我怎么这么久了也没个电话,不知道回来了没有,还叫我多注意身体......
  接过朋友的手机,我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通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在哪?”一得知是我,她迫不及待地问。“放心!我很好。不过我现在不在北京,在温哥华。临时被单位调过来学习的,所以前段日子也没给你打电话。”(我祈祷她的话机是没有来电显示的)话筒的那端没声音,我又继续说:“我收到你的照片了,很漂亮,可惜我大概不能见你了,因为我打算在这边定居,不回北京了。”“真的吗?”她的声音很小。“出国一直就是我的心愿,你是知道,我这人没定点的,停不住。”我小心翼翼地说话,不想伤害她(其实我已经给了她很大的伤害)。“那很好啊,恭喜你达成心愿!国际长途话费很贵吧?不多说了,就这样吧,希望你不要忘了我这个网友。”听得出来,她很难过,声音在梗塞。“小丫头!不会忘了你的。祝你幸福!”我故作轻松。
  挂了电话之后,我哭了,其实我已经很多年不落泪了,但这次是为了她。
  其实,我没有走,我依旧是待在北京,只是我住的不再是以前的房子,而换成了医院。那次在庐山,为了找一个好的角度拍照,我攀到了岩壁,因为露水太滑加上云雾朦胧,不慎摔下了山崖,幸好被人救起。接着就是长时间的昏迷,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看见这个世界,由于头部受到撞击压迫神经,我失明了。这件事我不想让她知道,也不想让她等我,所以编了个谎言(我最终还是欺骗了她),但我没有后悔。因为爱她。所以离开她。
           
           因为爱所以爱
           
  因为爱,所以爱,命运经不起安排。愉快太短暂,分别来得太快,因为不想让你受伤害。真爱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一个未完成或无法完成的故事,也许是一个缺憾,但也可以光华美丽。晴云,希望你能原谅我,祝你幸福!

世纪未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是在江南一个优美的小镇里,自小怕冷而又胆小得要命的

我却在白雪飘飘的北国修完了学业后,毅然决然地来到了一个遥远的

南方小岛。到达这个海滨小城的时候,正是火红的凤凰花缀满街头的

季节。

    凭着年轻和那本火红的烫金毕业证,混身于名牌大学生队伍的我

很快就有了一份工作,生活也就安定了下来,我开始了自己梦想中的

白领打工生涯。日子就那样平平淡淡地翻过了一年多。

    认识丹是一个很偶然的偶然。

    半年前,我从一家公认不错的单位跳槽到了另一家私营单位,原

因只是想换个工作,换份心情,希望能以忙碌来麻木自己。那时,我

与伟的矛盾正在日益加剧。与伟一年多的交往,他的夸夸其谈、哗众

取宠似的懒人哲学、暴戾的性格、膨胀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让我

渐渐地麻木了。伟自己是高中毕业,在极力将自己装扮成大学笺同时,

又在积极地否定着所有的大学生。那时他是一家小工厂的小主管,工

作的性质决定了他所打交道的圈子,也决定了他身边永远围着一群爱

顺着他、捧他的人。我们真正地走到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地步。

    丹是我的新同事,平时话不多,有些内向。但在我们这个以对外

客户服务为主的热闹的小办公室里,他的内敛却更突出了他在工作上

的出色。那时,我因了伟而不乐意回家,不乐意接他的电话,不乐意

见他一面,上班时精神不振,不上班时则整天整天在外闲逛,以消磨

时间。我的失意、我的落寞几乎是完完全全地写在了脸上,烙在了心

头。丹几乎是看透了我所有的心伤,默默地帮着我应付一些工作上的

琐事。丹的细心、沉稳、处变不惊的从容以及极广的专业知识、儒雅

的风度,更突出了伟的肤浅与粗俗。

    终于,在一阵风雨过后,我和伟之间总算是趋于平淡了,或说是

结束了,真真正正地结束了。我也决定离开这个小城,留下所有的心

伤,一个人回家。

    临走的前一天,丹给我打传呼,我们一起去了咖啡厅。那时我已

辞职,我们不再是同事。虽然我记得所有他对我的好,记得我们相交

以来的点点滴滴,可是毕竟我已经决定要走了,我掩饰着自己所有的

落寞与消沉。而丹是那样的细心,几乎只是一眼便看穿了我所有的伪

装。我们谁都没有开口,不忍心打破那一份美好的平静。分别时丹拦

了辆的士说要送我,我无言。玻璃把车内的冷气和车外的燥热完全地

隔开了。许久,丹说话了:“琦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可以放弃你,

惟有你自己不可以放弃自己!”回到了江南小镇,我常把自己锁在屋

子里,一个人默默地反省自己的过去,审视所有的得与失。日子一天

天地过着,转眼就三个月了。丹执著地每天一个电话地往我家打,每

到晚上九点,我床头的电话铃便准时响起。通话时间从每天的半个小

时,增加到每天的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甚至更多,两地相隔一千多

公里,丹是在用他的所有工作所得在牵着那条电缆!丹每天给我说教,

从人生、哲学、文学到工作、处世,他几乎无所不谈,我则每天告诉

他在家发生的小趣事。渐渐地,与他的通话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习

惯。没有那个电话,我则坐卧不宁、寝食难安。一天晚上,丹在听完

了我的笑话后,沉默了好一会,说道:“琦儿!回来吧!三个月了,

我真的很想你,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忘掉以前所有的不愉快,

就当那是我们上辈子做错了事,老天要罚我们,所以才让我们这么晚

相逢!回来,让我们一起牵手去走以后的路!有什么罪让我们一起去

赎,所有的喜怒哀乐你都分我一半!”那一刻,我不禁热泪盈眶。丹

的点点滴滴都浮现在我的眼前:从第一次的相见,到他主动帮我做案

子;从他热心地教我用Flash 作动画,到帮我设计情人信笺;从我打

游戏输了主动帮我报仇,到加班的日子天天打车送我……所有的这一

切,我不是不感动,而是不敢感动,怕只怕感动也是一种伤害!而当

他不顾一切地只身一人来到我的家乡时,我真的没有任何理由再拒绝!

要知道他在家是独子,打小就没离开过家。爱情是个深坑,但是丹却

让我相信,跳下去会有他接着我!

    终于,在圣诞节前三天,我如约来到了这个海滨小城。在千禧年

的种声敲响之前,我们携手走进他的家门,与他的家人一同守候种敲

响的那一刻,因为那是一个新世纪的开始!

    丹笑着说,他总算是在世纪末将我“扛”回了家!



花开花落


遇到静安的时候我正落魄。
  
我没有钱没有工作正在失恋,靠着父母养活我。
  
   其实说起来也不是很惨的际遇,每天在家里看看书听听音乐上上网,拿着身体不好心情不好当借口连饭都可以由保姆端进来窝在卧室里吃。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闷透了就拎个包出去溜达溜达。这种生活相当惬意,偶尔有远方的朋友来拜访,我还可以穿着旗袍披着披肩手拈一根七星烟吞云吐雾斜倚在酒吧的沙发上冒充小资。所以当我很颓废地窝在床上双目无神的惨呼:“我很惨,我真的很惨……”时,我还要防着我一个大学毕业后被炒过无数次鱿鱼的同学瞪着一双极度鄙视的眼睛来踹我一脚。但我还是觉得落魄,那种发自心底的唾弃自己。
  
   静安坐在我对面,点了一支烟,用他那种温和的毫无杀伤力的笑容对我微笑。我手边放着一瓶杰克.丹尼,冰凉的水珠象眼泪一样沿着瓶身曲曲折折流了下来,描出一道道奇怪的纹路。
  
   “我现在很落魄。”在一阵长久的沉闷之后我想似乎该找点话说。面对静安我从来不需掩饰自己。
  
   我听到静安发出几声闷笑,清清嗓子之后接下了我的话:“我知道你很落魄,所以今天晚上我会买单。”
  
   我闷哼一声,不顾形象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会买单。就算我不落魄的时候你也会抢着买单。但……我真的很落魄。”
  
   再一次念叨这句话之后我重归沉默。
  
   其实我真的很落魄。每个人都觉得我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在他们眼里我有快乐的资本,比如说工作稳定衣食无忧,比如说父母宠爱千依百顺,比如说有事业成功风度翩翩的男友。但我其实不快乐。
  
   静安打电话约我出来的时候,我刚从广州回来没几天。在那个陌生的城市生活了将近半年。半年南国生活使我丢了原来的稳定工作。我尝试着象这个城市里大部份女人一样重新开始来证明自己,但后来发现现实远不如我想的那么容易,习惯了安逸生活的我根本无法投入到那种杀人不见血的竞争里去。于是我只好每天无所事事呆在家里吃吃睡睡,平素的气定神闲全无踪影。男友工作繁忙让他分身乏术对我无暇顾及。于是每次在一起时相安无事但逢着他出差时我就心浮气躁涕泪纵横,在电话里作弃妇状每每口角不断。也许是激情过后归于平淡,也许是爱情过后的抽离,总之当我准备回到杭州的时候有一种壮士断腕的决心,而那位被我叫做老公的先生也是一脸无所谓,替我订了回程机票来了一通“你自己一路小心”的电话之后无影无踪我不知道他在世界哪个角落对着哪个红颜知已微笑调情。
  
   于是,我没有男朋友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每天过着寄生虫的生活。刚到家时看着父母同情哀伤的眼神灰头土脸痛不欲生但我哭不出来。杨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曾经爱他爱得要生要死,放弃了身为女人的自尊换来了一段半年的恋情。我期盼着这段我用心血浇灌的爱情能开花结果,但结果并不象我想的那么单纯。
  
   绝望到极点我苦苦压抑着自己保留残余的自尊。
  
   静安在那个时候回到了我的生活圈子里。
  
   “静安,你有女朋友了没有?”我懒懒的开口。
  
   “没有,我这不正在等你嘛?”依旧是那副痞子的语气。
  
   “静安你个臭流氓!”我妙目横生啐了他一记。
  
   跟静安永远都是那种若有若无的暧昧气息。曾经一度我以为我会成为他的女朋友。我念高中的时候,静安回校参加校庆。我从此认识了这个高我四年的学长,之后保持书信往来不断。照他的话说是他眼睁睁的看着我从一个干瘪瘦小的黄毛丫头长成了珠圆玉润一掐能掐出水来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我念大学的时候静安开始工作而且事业一帆风顺。他买了车子闲着没事天天来接我上学放学。大三生病住院的时候身体虚弱寸步难移,是他背着抱着我上下楼梯。我穿着棉质的病号服乖乖伏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干净的肥皂气息,暖洋洋的感觉溢了一地。若那个时候静安跟我求婚我没准儿一个感动就答应嫁给他了。那个时候不懂爱情只会憧憬,和静安尤如两只胆小的鸽子互相靠近。静安没有开口跟我求爱,有一天我恍然明白跟他只会象两条平行线永无交叉的一日。后来我们开始淡然他有女友我开始和杨恋爱。
  
   “静安,做我男朋友吧!”我抬头看了看他一脸的平静。静安就是静安,习惯了我语出惊人,唬不到他。“我需要一个男朋友来体贴我关心我,但是,对我又没有什么企图,除非我愿意。”
  
   我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否则我无法从杨的影子里脱离,他是一个太有魅力的男人。谁说的治疗失恋的最好方法就是找另一份恋情来填补空虚,也许这话有一定道理。静安是最好人选,他知道我和杨的点点滴滴。他也是个聪明的男人知道如何安慰一个受伤的女人。我知道他的过往,我不需要再花时间来了解我身边的男人是如何样一个人。
  
   静安成了我的男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我去了上海念书。校园有时候也是一个逃避的好地方。静安理所当然的随行,他公司总部就在上海。
  
   我和静安两人住在上海某处的一幢房子里。白天我上课,晚上我和静安在家里。我把我在广州的生活又复制了一遍,重复着对静安做着我曾对杨做过的一切,除了做爱。我买菜做饭,细细研究着静安的口味,我给静安洗衣服熨衬衫,早上起来给他挤好牙膏给他打领带,晚上替他铺床放洗澡水,我替静安买衣服买鞋子买袜子买内衣内裤;我穿着静安的大T恤跪在地上抹地,我跟静安手拉着手五指交叉穿行在夜上海衡山路的酒吧间,他微笑着看我穿着真丝旗袍或中式肚兜用流利的英语矜持又不失身份地接受酒吧里老外的奉承,他替我赶跑跟我走夜路的小混混……跟他生活在一起发现静安的生活习性和杨惊人的相似。比如他们都抽七星,比如他们都爱在早上喝豆浆吃油条,比如他们喜欢用同一个品牌的剃须刀,比如他们都穿固定牌子黑色的内裤,比如他们都不爱穿牛仔裤,比如他们都剪那种有些酷又不失斯文的平顶,比如他们鞋子都是四十二号……
  
   有时候我会有一种错觉以为还是跟杨生活在一起,始终脱离不了杨的世界。
  
   有一天我在厨房里一边煲汤一边跟静安闲聊:“静安,妈妈今天打电话来了。”
  
   “是吗?说什么了吗?”静安在一旁替我择菜。
  
   “没说什么,我妈说给我去算了个命,呵呵,其中居然有一条说叫我嫁比我大一岁或者四岁的男人,这样会比较幸福。静安静安你大我几岁?”我记得那年我二十五,静安二十九,杨三十四。
  
   静安放下手中的菜,抹干手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喊静安来端菜。看着乳白色的鱼汤在锅里微微地翻滚,静安在背后环住我的腰,温热的气息呼在脖子上,有些痒。
  
   “嫁给我,我娶你。”我回头看了看静安,他眸子里很平静。
  
   我闻言一怔,垂下颈子,踩了他一脚:“静安,你想老牛吃嫩草啊?我不喜欢老男人!”
  
   静安朗声笑了:“你这个鬼灵精,怎么都整不到你?”饭桌上我和静安神情自若,但我忘不了适才他略带苦涩的笑声。
  
   我在念书之余给杂志社写文章,稿费寄来随手往抽屉里一扔。忽然发现那堆信封里竟然有了不少的人民币,感觉这笔钱象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拉着静安去买旗袍。上海的秋天并不特别冷。那天我请静安喝酒。回到屋子微醺,打开音箱听音乐,抱着静安的腰在屋子里摇摇摆摆,舞步凌乱。半睁着眼睛听着他的心跳,然后感觉到一个温热的吻在唇角。我迟疑了一下,闭上了双眼,感觉着他的舌尖在唇边挑逗似的轻舔慢转,静安的手在我身上游移着,他的舌灵巧又滑溜,身上有着好闻的淡烟草味,我开始迷乱。
  
   静安的手指很灵活,他毫不费力地解去我旗袍上的小扣子,温热的手探进了我的衣内,轻而易举的把我抱起放在床上,我清楚的感觉到身体的饥渴,跟杨最后一次做爱是在半年前。
  
   “啊~~”低低的呻吟在屋内响起,不知道是从他或是我的口中逸出,指尖划过他光裸的背,我看到静安健康的肤色,有力的臂弯。手无意中抓住床单,那是杨喜欢的天蓝色。顿时性致索然。
  
   静安感觉到我的刹那间的抗拒,他停了下来,眼神里尽是不解。我调整着紊乱的呼吸,很困难地挤出一个微笑:“我不习惯跟一米八几的人做爱,我有恐惧症!而且,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非礼你。”杨一米七八米,静安一米八三。
  
   我痛恨自己的卑鄙和拙劣,看到静安铁青的脸和额上的汗。
  
   门关上了,我以为我又失去了一个世界。
  
   听到浴室里哗哗的水声,然后是静安披着浴袍走了进来,微笑着对我张开了双臂。我再也忍不住扑到了他怀里,嚎啕大哭,那是我离开杨后第一次哭了出来。这晚静安睡在我的床上,我窝在他怀里,相安无事。清晨醒来我看到他俊朗又安详的笑脸。
  
   那一天之后我发现杨和静安还是有着很大不同的,比如静安喝的豆浆是咸的而杨喜欢喝甜的;比如静安会帮我下厨而杨不会;比如静安不喜欢在饭后抽烟而杨喜欢,比如静安喜欢咖啡加两块方糖而杨只喝清咖;比如静安头上只有一个旋而杨有两个;比如,静安的声音比较温柔而杨的声音多了一份霸气……
  
   我的学业快要完结,我自觉坚强得可以承受原本属于我的一切,于是静安有一天把一个女人带到了家里来,那是个文静温顺的女人,象只小鸟依在静安的怀里。静安对着她说:“这是我妹妹。”
  
   静安结婚那天我是伴娘。看着他平静熟悉的笑脸我心里有些失落,但随即释然。
  
   那一年我收到了毕业证书,那一年我进了上海一家大公司任职,那一年静安结了婚搬出了我们在上海的窝。我很平静的接受着种种动荡。
  
   再跟杨重逢是在一个秋天。
  
   他打电话来说从美国回来要我去机场接。电话里声音平静若无其事仿佛不过梦一场。
  
   深秋的上海有些微的寒意,梧桐叶子偶尔被风吹落。虹桥机场人潮涌流,我站在门口百无聊赖,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了身穿米色风衣的杨。象许多年前的第一次见面。他依然帅气依然沉稳依然出色,我依然看到他会心跳,只不过,又添了一份隐隐的心痛。
  
   互相拥抱,问候,叙旧,我看到他后面跟着几个同事其中有一个女孩寸步不离在他身后好奇地探头探脑,杨笑了:“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在美国的同事,薇妮。”
  
   我对她点头微笑:“酒店我安排好了,晚上我做东,一起去吃饭。”
  
   晚饭后的酒吧是我和杨曾经来过的一家,时光倒流。三个人围坐在桌边,我穿着旗袍斜倚在沙发里,衡山路上的夜晚人流不息,酒吧里灯光昏黄又闪烁不定。
  
   杨的声音还是那么性感:“我回来了,有想我吗?看来,你过得不错啊。”
  
   我吸了一口烟,微眯着眼睛透过袅袅的雾气,转头看到窗外风卷落叶,笑了:“哪里,我现在很落魄呢……”。
  
   快到冬天了,花开花落又一年。

爱如烟花只开一瞬


很多很多年以前,我住在天宫里,是鸟后凰的婢女。我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出尘。因为我有一身晶莹通透的羽毛,纤尘不染。那些羽毛又密又长,层次分明,细腻柔软。

  那时,我很美丽。

  

  天宫的清晨就是人间的春,天宫的正午就是人间的夏,天宫的黄昏就是人间的秋,天宫的夜就是人间的冬。我的职责就是每天的夜晚为鸟后舞蹈,为她的宴会助兴。每当我舞蹈的时候,一些纤细的绒毛就飘落到人间,化为雪花。那时的雪花并不寒冷,如同柳絮一般绵软,仿若蜜糖一般香甜。那时我无忧无虑,快乐非常。

  我以为我会快乐永远。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凤的情景。那天夜里,银鸾殿里张灯结彩,金碧辉煌。雕花的石柱,琉璃的酒樽,艳红的蜡烛,各色的水果,所有的雍容和堂皇让我眼花缭乱。可当凤进入大殿的一瞬,这一切都变的黯然失色。

  他是那么地与众不同。他的眼睛神采飞扬,他的声音雄浑有力,他的每个动作都气势非凡。他是我们的帝王。可他并不象传说里的那么盛气凌人,不可一世。他看见我的时候,甚至对我微笑了。那一刻,我不知所措的低下头去,心儿在胸腔内乱碰碰地跳动,脸儿发烫,连翅膀都不自觉地颤动起来。

  那个夜晚,我的脚步比原先轻盈,我的动作比以往舒展。我每次抬头,都能迎见凤微笑注视目光。整整一夜,我都精神焕发。

  那是我舞的最好一夜。也是我舞的最后一夜。

  后来我听说,那年的冬天,人间的雪下的很大。雪花细腻而甜蜜。

  

  宴会散的时候,凤走到我的身边,停下脚步。“你叫出尘?跳的很不错。要什么奖励?”他的眼睛黝黑黝黑的,清澈而深邃,映出我发红的脸庞。“奴婢不敢。”我慌张答道,“奴婢只求能经常见到陛下就心满意足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说出了连自己都吃惊的话。凤大声的笑了起来。转身离去。我是那么惶恐的幸福着,却没有看见,鸟后赞许的微笑里那转瞬即逝的怨艾。

 在凤离去之后,凰打碎了盛满寒冰的白玉瓮。那些寒冰落入凡尘,化为冰雹。

  

  第二天的清晨,我在雾气氤氲的小溪旁采摘鲜花,凤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帝王,您是那么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他嘲我微笑。“如你所愿。你又看见我了。”他从身上五彩斑斓的羽翼中拔落一根和眼睛一般黝黑锃亮的羽毛,递给我。“好好收着,见羽毛如见我。有什么愿望,就拿了羽毛来找我。”我小心接过。“陛下!我只有一个请求。我、我只愿能经常见到您。”我抿着嘴,低下头去。 “呵呵,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再见你的。”说完,他转身离去。那是怎样的一个清晨啊。空气里溢满了甜蜜和莫名的忐忑。那根锃亮的羽毛里充满了希望和幻想。在多年以后的回望里,那闪动着幽蓝的黑色竟是绝望的开始。

  

  很快地,我被鸟后召去。她剪水一般的眼睛深不可测。我第一次发现她的冷漠高傲的可以让一切热情死亡。她在冷漠里向我微笑。我不寒而栗。“出尘,昨天你跳的很卖力啊!”她的声音冰冷地漂浮在我的头顶,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你可知道,你的那场美丽的舞蹈,冻死了人间多少的生灵!”她笑容消逝的就如同被抽掉一般迅速。我觉得寒冷异常。“你必须受到惩罚!”我的每一根羽毛都变的僵硬。“可陛下,我并不知道我的那些纤细绒毛会使人间变的寒冷啊。我只是在做好我该做的事情罢了。”我轻声说。“你还不知悔改么?!”我血液的流动逐渐缓慢。“陛下,我知错了。我以后不会再犯了。”我的声音变的更加微弱。“已经太迟了。”她满怀怜惜地看着我。我在她流转的目光里窒息。“你要被罚下人间,变成一只普通的鸟儿。”

  

  我被从天宫推入凡间。流动的空气在我的身边燃烧。我那长而洁白的翎羽在燃烧里碎裂,分解,变成粉末。我的嗓子在燃烧里变的嘶哑。在眩晕里,我恍惚地看见燃烧着的余烬落入了一条流淌的小溪中。灼烧的疼痛在冰凉中异常的明显。我不顾一切的汲取着河里的水。在抬起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自己映在溪水中的容貌。那一刹那,我想到了死亡。那种绝望的黑色。如同凤赐给我的那根羽毛。我想起了他那清澈温柔的目光。不,我不能就这样消亡。他答允过还会见我一面的。我要等到那一天。

  

  凡间的鸟儿都远离我。因为那些被烧焦的羽毛是那么难看。我在被厌恶里活着。有时,我路过一些鸟儿的身边,他们会衔起石子向我掷来,甚至用坚硬的喙在我的身体上留下伤痕。我只能在蛮荒苦寒之地生存。我选择了坟墓旁的枯树,至少那里还有袅绕的香火伴随着我的孤单。所有的苦难都没能阻挡我的希望。我的帝王,为了您,我将一刻不停的舞蹈着,直至我们相聚的那一天。我高举着您的那根羽毛对着苍天发誓。清晨,我在晶莹的露珠前舞蹈,夜晚,我在璀璨的星辰下舞蹈,日复一日,日月交替,冬夏变迁,不知过了多少年。

  

  在那个冬日,所有的鸟儿奔走相告鸟王凤要降临人间的消息,虽然他的来临并不是因为我的舞蹈,我却依然欣喜若狂。我终于可以再见到那尊贵的天颜了。您的目光还会温柔如初么?您还会记得我么?

  

  馥郁芬芳的花瓣雨飘落凡间,凤踏着冬日的朝阳出现在万丈霞光里。所有的鸟儿都打扮的娇媚动人,他们簇拥在他的身旁,高声赞颂着他的功德。只有我,高举着那根黑色的羽毛,在焦黑丑陋中沉默着。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希望的光芒。他终于注意到了那根羽毛。他用充满疑问的目光注视着我。“这根羽毛,你是从哪里得来的?”他的声音雄浑依然。“陛下,我是出尘啊,您还记得我么?”我热泪盈眶,颤声问到。“出尘,出尘,”他低头冥思片刻,“不,你不是出尘,出尘是洁白高贵的,你却是这么肮脏。”他的眼神变的漠然,目光空洞。“我真的是出尘啊!”我在他的面前舞蹈起来。动作和那夜一样优美动人,甚至更佳。可他看都不看就转身离去了。我在一片嘲弄声中独自起舞。当他的背影消失不见的时候,我看见那根黑色的羽毛在幽暗的月光里化为一缕烟尘。我的灵魂在舞蹈中支离破碎。

  

  许多年过去了,我有了新的名字,叫乌鸦。我已经适应了离群索居的生活。我依旧居住在香火缭绕的坟墓旁,只是我已经忘记了如何去舞蹈。我在天空中飞舞着,发出难听的鸣叫。

  我的嗜好是索魂。  

 

等待是一种美丽的轮回


其实一生寻觅的爱情、事业诸如此类的东西,因为彷徨,猜疑,总是失去得到,快乐悲哀与共,这就是自己的人生。

    

    淅淅沥沥的雨滴打在额头上,冰冷的如同滴打在自己的心里,带着零下一度的心情回忆的时候,我选择在自己的记忆中以文字的方式对过去细细地回味和品尝,姑息着心底深处那份不舍,让它一点点地蔓延和荡漾开来,明知故犯地拿起却又放不下,让自欺变得浪漫起来,让逃避也变得积极起来。所以我说,回忆,很多时比现实本身美丽。

    

    世界上最教人感动的是当你在漆黑的夜空中看见流星飞渡,或许你来不及看清流星在消失的那一瞬间最耀眼的光辉而它就消失了,或许你来得及看到流星那一霎的弧独来不及许你心中的愿望,但是你却因此而有着莫名的感动,因为遭遇太美,因为刹那即永恒。

    

    怀一颗真诚的心在平淡的人生中寻求一份真实,掩饰真实的想法,就为了内心一份最宝贵的真实,因为真实,拥有一颗宁静的心。 

    

    我常常喜欢坐在湖边的一角望着飘扬在空中那五彩缤纷的风筝,形状各异、栩栩如生。似鸟展翅高飞,似龙腾云驾雾。风筝的主人将手里的线或松或紧,驰张有序地或放或收以调试着风筝的高度,让飞舞在空中的风筝随着主人的意愿任意驰骋,这看似自由飞翔的风筝又在主人的掌控之中,飞得再高再远也飞不出主人手里那根细线的牵控,给主人带来无限乐趣的同时最后都要回到主人的身边。

    

    由此也想到爱情,两人经过热恋后走入婚姻殿堂,约定牵手一生,经历了激情之后的夫妻慢慢都要进入平淡期,原来的花前月下变成了柴米油盐,原来的海誓山盟变成了喋喋不休,原来的朝思暮想变成了束缚行动的种种羁绊,然而这才是现实的生活。面对婚姻男女主人如何才能将掌控在手中牵动着婚姻的那根细线做到该放则放,该收则收,让婚姻在他们的生活中像一个看似自由的风筝任意翱翔,却又能不让婚姻之线因任何一方拽的太牢太紧而失去自由的空间,也不致因断线而失去了心爱的风筝。

    

    夜色中斑驳的影,在风中蠕动,淡淡的月光,透过窗纱,照在静静的澄碧湖,任凭思念像春日的小草,爬满整个意识的空间,将留恋的爱情扼杀在悄无声息中,往日里,思念总是掩盖着孤寂,压抑着痛苦,此时此刻,思念于我是一种飘然的月光。

    

    人生如海,有风平浪静,也有狂风巨浪,风平浪静的时候,日子过得清水一般,平淡而真实,用刀也削不出一点沉睡的往事。

    

    本以为是得到了廊桥遗梦似的爱情,却忘了那种爱情只能是一次相约,只能是终生的怀念,才更完美,才没有后遗症。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幸福,每个人也各有各的不幸。

    

    我的不幸也许多过于任何人,从骨子里我是个坚强寂寞的人,爱情来临时的时候,不会发觉,当失去它的时候,就会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就会知道曾拥有一段爱情,抬头望望这片白净的天空,我想,这里也许曾经飞过一只候鸟,或许也停滞过一只风筝,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不肯让自己流泪,不肯让自己心情低落,不想脆弱,多少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抬头望望天空,不让自己的泪水流下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常常喜欢静静地一个人独自喝酒,静静地坐在湖边,静静地遥望着远方,静静地坐着发呆,静静地看着出神,其实此时喝酒也并不全是为了喝,而总是喜欢透过玻璃杯凝视着杯口那袅袅升起的濛濛酒雾,闻一闻溢出来的香味,用舌尖仔细品味那竹叶青清苦的味道,心中会浮想联翩,也许人的一生就如这杯酒,需要你慢慢地去感受,它虽然有点苦涩,但在你细细地去品味后,会感到后味的无穷和苦尽甘来。一杯竹叶青,细细地荡涤着我心灵中的尘埃,唤醒着因担负过多责任而麻木的激情。此时的竹叶青已不在品,只在其中的味了,酒是一汪清泉,是一缕清风,令人安静悠闲,心胸豁然开朗,每次过后,心中总有一番畅然与领悟。我的心中竟有了一种天真但不可知的想法,如果给生活以一杯酒,让人们的心都沉静、清澈、透明,该是多好的意境,该是多么地令人向往。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思念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


思念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种经验
  强烈思念记忆中的某一个人
  但是却因为各种原因…
  担心自己被拒绝
  或是害怕自己过于唐突
  而让你一直裹足不前
  让这份思念
  停留在心中苦苦的折磨




  不知道你有没有谈过一段
  很刻骨铭心的爱情?
  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
  非常思念的人?
  可是没有那个勇气去
  跟那个人碰一下
  或是打个电话给他/她?

  因为思念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就算过了一百年,一千年…
  只要你还是会想着他/她
  那你就是幸福的

  思念是伴着春雨
  轻抚脸旁的一缕清风
  是秋日随风飘荡的一片黄叶
  是一池碧水荡起的阵阵涟漪
  是黄昏里古筝曲
  低吟的幽幽琴音

  思念总凝聚着
  浓浓的向往和期待
  总燃烧着
  急切的企盼与渴望。
  期待久别重逢的欢欣
  渴望意外相聚的甜蜜

  思念
  是心灵的栖息
  是感情的慰藉
  是精神的享受
  是淡淡忧伤中的喜悦
  是温馨中的片刻孤寂

  思念
  是流淌在心灵深处
  一首无字的歌
  隽永,悠长
  有人值得你默默地思念
  是幸福的
  你能让远方的某个人
  默默地思念
  是欣慰的

  思念
  是孤独中开放的花
  带着几分忧伤
  几分惆怅
  甚至还有几滴晶莹的泪滴。

  然而,正因为如此
  才现其独特的美丽
  才蕴含特有的温馨
  和对未来的更加炽热的向往
  这种思念
  有可能直到老直到来生
  纵使两不相见
  纵然千里相隔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年少时,曾经以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甚至是三个人,四个人的事。后来才明白,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我们用爱情来成就自己。

    我们爱过一些人,互相影响,互相改变,一天,纵使分开了,那些改变和影响却永远留在自己身上,比爱情还要长久。无论如何,我们已经没法变回当天的自己了。

    不管你爱过多少人,不管你爱得多么痛苦或快乐,最后,你不是学会了怎样去恋爱,而是学会了怎样去爱自己。

    我们透过爱情来自我完成。

    我们从来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爱一个人。我们追寻爱,只是寻找遗落在某个地方的自己。我们因为爱人和被爱而了解自己。那些被我们爱过的人,只是孕育着我们的人生。

    有一天,我不得不承认,我可以不爱任何人。我最爱的,只有我自己。

   爱是不自由的,只有在自我完成的时候,才会自由。

    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我巴不得把他吞下肚里去,从子宫直到心房,永不分离。可是,有一天,我却又想把他吐出来。我已经自我完成了,把他吐出来,才可以还他自由,也还我自由。

不愿逝去的爱-我的大学爱情祭


 还不知道网络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一些虚拟飘渺的东西,喜欢一个人做梦。记得,中学的时候    
,老师在前面上课,而我却老是走神,老是想些不现实的东西,比如我是个什么大英雄啦,我喜欢    
的女孩也喜欢我了,等等。    
  现在是网络的时代,网络,也给了我们一些有自己的虚拟的个人空间,于是,现实中难以作到    
的,在网络里就是存在的,于是,就有了,男孩和女孩的故事……    
      
  在大学里,同学都喜欢在图书馆里学习,而我也不会例外的。我们几个兄弟都喜欢一起到图书    
馆学习,有时还会一起研究对面的漂亮女孩,男人嘛,呵呵,总是摆脱不了男性的本能。何况我    
也是个喜欢漂亮女孩的那种被大家说成的"花花公子",可我不是那种纨绔子弟,而只是喜欢认识    
漂亮的女同学而已。    
  那天,说来也奇怪,我们下午下课后,那些兄弟懒得动弹,而我还有些东西没看完,第二天上    
课还要用的,所以,只好一个人跑到图书馆,一个人学习了。    
  人都说,刻意去找的东西,你是永远也不会找到的,而,就在你就要忘记你要寻找的愿望的时    
候,她却突然出现了#¥%……    
  哦,奇怪,自习室里的人为何这么少,一看表,天啊,现在是晚饭时间,大家都在吃饭,只有    
少数的几个人还在那里拼搏。嗨,没办法,谁叫我这几天偷懒呢,只好补偿了。    
  我找到一个空桌子(嗨,大学里,学习的桌子不知为何特别抢手,所以,很少有空地方)。打    
开书,开始看那些实在看不进去的东西.这时,自习室的门开了,进来一个穿着羽绒大衣的女孩,鲜    
艳的红色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她的脸藏在长长的头发和蓝色围巾里,她在找空位置,渐渐的走    
过我的身旁,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的脸,一张美丽的脸庞。我的心里暗暗的庆幸:幸亏今天来了,    
能够见到这样一个美女。    
  可惜,我旁边有个座位,可……我的书包放在上边,可惜呀……    
  她在我的后面坐了下来。    
  渐渐的,就在我要放弃一些想法的时候,真是老天捉弄人,她的上面的灯突然熄了,看样子是    
坏了。我心里在偷偷的庆幸,也许是老天在帮我,不可以错过这个机会,对,上……    
  于是就发生了下面的这一幕……     
  boy:同学,这有个位置,你可以在这学习。     
  girl:谢谢。    
  女孩坐到男孩身旁,静静开始学习……女孩拿出一盒糖,拿出一个伸到男孩那边,适意男孩接    
下,男孩笑了笑把糖放到口里。男孩写了一张纸条递给女孩,就在这张普通的纸上,开始了男孩一    
生第一次恋爱。    
  他们写到:      
  boy:谢谢你的糖,样子成熟的你还吃小玩意,有意思。    
  girl:这并不能说是糖,是一种爽口的东西。    
  boy:陌生的女孩,留下你的    
             姓名:    
             电话:    
                           好吗?    
  girl:请先留下你的。    
      the boy 写下了他的电话,姓名!    
  boy:你的呢?    
  (    the girl 摇了摇头    )    
  boy:为什么?    
  girl:没有为什么,你为什么想知道?    
  boy:作个朋友。    
  girl:我想知道交你这个朋友有什么好处吗?    
  boy:好处?哦?可爱的女孩,说吧,你指什么……    
  girl:比如说,主要是学习,其次是玩!    
  boy:学习 玩=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知道了,可爱的女孩!    

本文章共5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5  

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


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谁接你呀,和你有什么关系,快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冻得够呛,两只手快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的投资方还坐火车来?
  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 二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以你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的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更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去喝酒。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我认输了。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把她送到楼下,她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手套竟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哈尔滨人管粤语叫鸟语。

本文章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