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好难,找一个相爱的人更难。成功的爱情固然是幸福的,但失败的爱情并不是绝望的。至少可以从中吸取一些经验和教训。而不再重蹈复辙。我爱得很痛苦,我是一个失败者,但我无怨无悔,至少我曾经爱过,这就已足够。
我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很坚强的男人。好象任何打击都打不败、击不倒我。可是又有谁知道,在我坚强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一颗多么脆弱的心。我渴望一份真情,渴望一份真爱。我多么希望在我受伤的时候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让我静静地的疗伤。也许是我把自己的感情压抑得太久。所以一遇到网上的你便被你的真诚所打动。你的一言一语,一字一句。都轻轻地拨动我的心弦。我那颗尘封已久的心也渐渐复苏。我的爱,象一棵被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草,正在悄悄地萌动。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对你的依恋也越来越深。只要一上网,我便能感觉到你那股温暖的气息紧紧地包围着我。我整个人陶醉在幸福中。我真想就这样一辈子陪伴在你的身边。只要一下线,我就会陷入无形的空虚和寂寞中。于是想你成了我唯一的心事,每个梦里我都有会轻唤一个名字,那就是你----琪。我明白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虽然我们从未见面。虽然我爱的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子,而这个影子却是我一辈子的追求。虽然这是一件很芒荒唐的事,可它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 。
寂寞的人经不起相思的煎熬。爱你的心挡不住爱火的烈焰。我的心终于承受不起对你的那你沉重的爱。就在那天,我一连给你发了三封邮件。向你诉说了我的心声。当时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我终于把我想说的话全都说出来了,我心里再也不用藏着那么多的秘密了。我以为从此以后我可以过得轻松一点、快乐一点。可是当我收到你的回信之后,我整个人傻了。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我也顾不得周围有没有人,我的眼泪再也不受我的控制,放肆地流了出来·我已经不记得我是怎样逃出网吧,又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了。
我整整睡了两天两夜,也整整想了两天两夜,也许人只有在受到沉重的打击之后才会变得特别的清醒。也许你说得很对,我们是不可能的是没有结果的。也许爱情原本就是一场游戏,而我却不适合玩这种游戏,因为我太傻、太痴、太执着。爱一个人很痛苦,等待一份没有结果的爱更痛苦。所以我只好选择离开。
因为爱你所以离开你。谢谢你陪我这么长的一段日子,谢谢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我支持和鼓励。我会把你对我的那份情和我对你的那份爱,深深地埋藏在我的心底。直到永远。。。。。。。
忘了我吧。就当我是一缕清风,轻轻地消逝于空气中。
我走了,我悄悄地去正如我悄悄地来。从此以后我将独自一个人走向远方,象一株无根的漂萍,任水漂流,永无定所。直到永远。
记得他说:“当我的女人苦了你了,我五分的爱给了兄弟,五分的爱给了你!”
我说:“爱了就好。”
他说:“第一次心甘情愿坠入深渊,不想回头。”
我说:“爱过才会懂。”
他说:“空气里有种相依为命的味道。”
我说:“缺了会死。”
他说:“第一次为女人淌的泪,只换你一句话......”
我说:“等......你”
他把心留下了,他把心带走了。
足已。
我们共有的那份张扬,狂劲,共享的那份低调,冷漠,以随他走了,剩下的只是深深浅浅的,布满尘土和黄沙的一种叫淡然的东西,它向来是排斥激情的!可是我受不了,受不了没有那种没有激情的岁月,我依靠它而生,爱是空气,没有空气我会死去。
可是他还是走了。公厕里有人在唱歌,那歌声真象他妈嚎出来的,像一个男人没有找到女朋友在那发泄剩余的精力。
我在厕所里吐了,吐了很多。
直觉告诉我,我怀孕了。我感到了生命中的某种东西在示示地闪光,就在那一刻我感到恐惧。
我们的作爱是和谐而美好的,我们都是特疯狂的人,讲究前卫的刺激,我们在床上尝试过许多的花样,他说我的身体很适合他,我们象在完游戏地不断地翻新,我喜欢狂吻他的脸和唇,他的唇很性感,像一朵诱人花瓣上香醇的酒,让我感到一种纯粹的释放。
有时,我想也许就因为这个,我们一直分不开,我们相爱得死去活来,我们早就超越了所谓的道德(狗屁道德),那欲望冲击着我们,带着一种强烈的爱情,走进了伊甸园,摘取了禁果。
我们的第一次是在他家的阁楼里。我很紧张,即使已经故做轻松。
他从背后抱起了我,我感到一股热流流涌我的全身,我不禁一颤。
“植植,我很喜欢你。”他抱紧了我,我喜欢他从后面抱着我,那感觉好似惬意 心旷神怡 微微心动。虽然我觉得他的开场白有点俗气,但我喜欢他这种俗俗的语气,爱太高尚了就成了君子之恋,我爱他,我明白我们都需要完完全全的爱。
......
我感到了某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在也不是处女了,空气中有种空虚的感觉,我没想到,我的第一次竟是如此的不美好,这与我多年的性幻想格格不入,这一夜更等同于性暴力,他的粗暴埋葬了我的痛苦。
我的确怀孕了。我才19岁,我才上大一,这个孩子是他的,可是他还是走了,当那架飞往墨尔本的飞机从我头顶轰鸣响过,我就知道他走了,去了那个该死的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如果可能,我宁愿我就是那只羊。
我必须把孩子作掉,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我和他玩完了,肚子里的孩子,完全是个孽种。
我真的没想到我会怀孕,我们事先是有防范措施的,我真的很意外。我怕我的身体变成另外一种样子,我想永远年轻,我想永远听到别人说“植植是个可爱迷人的女孩”。
“女孩可以作爱,可以同居,但是却不可以怀孕”,这是我一直信奉的信条。
没有人陪我,我一个人去的医院。
医院女人的脸就像一只在秋天的残阳下静静腐烂的水果:成熟,惊人,多汁。她狐疑似的地看着我,然后亮出声音道了一句:“你,过来吧!”
流产的滋味是令人痛苦得想自杀,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如果我知道会有这么难受我都提不起作爱的兴趣来。
孩子作掉了,我跟系里请了假,我的身体需要休息。我很奇怪的是我在那一刻并没有想他,那份深深的依赖变的如此得飘渺了,也许我还深深地爱着他,但是,在那一刻我想我变得更坚强了。
窗外,下起了轻轻柔柔的小雨,下雨会让一些像针尖一样敏感的人缓缓悸动,并陷入幻想。我抽出一本书来津津有味地看,是余杰的《说还是不说》。
我是学中文的,这些书是我必须要读的,事实上我也喜欢读,我喜欢村上春树和菲茨杰拉德及塞林格的肤浅与放肆,而中国现代的作家,我喜欢余杰。
我痴迷文学,写作犹如作爱,双方水乳交融,使生命达到快感。余杰有几句话精辟得让我想喊:“因为有爱,才会有疼痛,因为有刻骨的疼痛,才会产生更加强烈的爱;为了痛,更是为了爱。在写作中,维系着我们的痛以及我们的爱。”
我一直以为,写作犹如谈恋爱,焦灼的,匆忙的,激动的,忧愤的,我惬意于我的文字如火山熔岩一样喷涌而出,犹如MAKE LOVE般的酣畅淋漓。我是个复杂的,多变的,情绪化的,逆反低调的女孩,TO BE OR NOT TO BE这类哲学家都难以解释的问题让我的思想总是常常地绕圈子,我的思想变得很快,像幻灯片一样走马观花一闪而去,频繁彻底,我无法长期地专注于一项事物,也无法把注意力长期集中在一件事情上,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没有这样的东西让我长期痴迷——除了文学以外。
爱情是生活的一种调剂,生活是杯子,爱情是咖啡,爱情是方糖,我只喝咖啡,从不喝茶。
我的座右铭是:“多写作,多恋爱。”片片说我的这句话中透着经典,对于她的看法,我粲然一笑。
片片在S市的一所理工大学读计算机系,她是我高中的同学,是我们班老师当时最烦的学生,老师其实也很烦我,所以他把我们两个现世宝安排在一起任其自由发展,由于我们臭味相投,所以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片片胖胖的很可爱,她的眼睛很迷人,深邃而动人,好象它的焦距总没有落到前面的人或物上,而是落到更远一点的什么地方,给人一种若有所思的梦幻般的感觉。
片片和我有许多的性格极其相似:向往生动,追求快感,宁愿折腾。音乐,诗歌,写作,还有我们那各自该死的考试,必须过四级的英语,占用了我们很多时间。我们在一个问题上达成共识:那就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作好一件事情,可那样会很闷。我宁愿什么都尝试最后一事无成——事实上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个名女人,设想将来写一部颇有张力的小说,横空出世,上面印上我的巨幅照片,在几个城市搞签名售书,面带迷人的微笑——我会是晚生代女作家——植植小姐,我想象着那是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是我生活里的星星,星星会落到绿草之中,晶晶莹莹的,我宁愿赤着脚踏着星星的碎片,我明白也许我会沦落为一个默默无闻的穷酸文人,写作是件很私人化的活动,但他正和我心意,即使它会背叛我对它的热爱。片片说我对文学有点疯狂,在这一点上我和她还是存有区别的。
片片来信对我说她爱上一个无情无义的冷血的家伙,爱的难以自拔。片片说这种爱让她在凌迟的青春刑法中煎熬不已,因为那男孩不太理睬她——我不由想起一句话——幽雅而被受折磨的王尔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名言:“永无止境的恋爱,使一个女人象座废墟,而毫无指望的婚姻使她像一个公共的纪念碑。”
事实上要是要我在废墟和纪念碑中作出选择,恐怕对我来说真是个困难的事,那种更好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同居是明智之举。
我给片片回信说:“顺其自然吧,亲爱的片片,过分的强求有时只能是一种伤害......”我只能这样说,因为对于爱情的强求,我本身迷惑。
我从小到现在迷恋过许多人,朋友,同学,情人,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艺术家,同性恋者,一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有许多种类型的人。
初中的爱情有点有点像小孩子过家家,高中还像那摸回事,我在高中迷恋很多人,高中我成绩不是特别好,我把精力全用在恋爱上了,但骨子里我是个聪明的女孩。
我在高中死心踏地得爱过两个人:一个是作飞机去澳洲充当假洋鬼子的
他——关于他的名字,NICKNAME很多,但我喜欢一个名字:陆离。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他——因为陆离有两个意思1是色彩繁多,变化多端的样子2是摆动的样子——坦白说他充满一种不可靠的浪漫,我是如此怀疑他会突然的变心,像许许多多情场上的浪荡弟子,然而那种动感的激情使我深深着迷;还有一个人是我高三的同学——子峰。
我曾经狂追过子峰,说老实话我第一次见到子峰便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就像许多戏剧性的故事那样,第一眼也许并不美丽,但够吸引,给予深刻的印象,即使是相斥,也能令人暇思万千。
我给子峰写过很多信,记得陆离曾经对我说过:“植植,你的情书比你的作文写的要好许多。”可陆离的情书写的就很差,他除了把“我爱你”翻来覆去一百遍以外,什么新鲜词也没有了,而且是错字连篇,不过我能看的
懂,反正他也不在乎他的高考,他当初说他要出国,不必担心高考作文中有
几个字错字飞舞......然而子峰,他的庐山真面目我都不知道,他从来没有给我写过情书,我那时傻傻地想子峰即使满篇错字我也会喜欢的,可子峰学
习不错,不会写错字,他从未对我说过什么,直觉告诉我说,这家伙根本不
爱我。
这悲哀就如同片片现在的悲哀一样,是欲罢不能的,我感觉子峰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的传闻很多,事实上我早就有耳闻,有一端花天酒地,疯狂刺激的故事......正统的女孩都对这种经历的男孩敬而远之,可我相反,我喜欢他,是那种纯粹的爱。
他有一张孩子般的脸,冰淇淋般甜蜜的微笑,有一点点冷的倾向——只是说有一点点——但这一点在当时我们那个“人才辈出”的文科班算是“鹤立鸡群”了。
于是我下决心追他。
他似乎很怕我,有逃避的倾向,有一天我感到自己真有趣,就像乔治.桑
(我觉得我其实有点像乔治.桑——性格上,经历上,精力上,作风上 ,才华上)可子峰不大象肖邦——有一点点象,有些帅气,除此之外,都不大象
——我那时怀疑他是否听过肖邦的音乐,对于肖邦的音乐,最喜欢的是《幻想即兴曲》那曲子是写给乔治.桑的,和肖邦从前的风格截然相反,肖邦写的特别有气势(据我所知那是他唯一有气势的不忧伤的曲子)——爱情的力量就是他妈的大!
实践证明:我是对的,没戏!要不我早就问子峰你喜不喜欢肖邦,他也没有什么“幻想即兴曲”给我......可我执迷不悟地在高考前还狂追他不已。搞的我在临考四五个月什么也没学。——没怎摸学。
事后,我总结了一番:1我感觉他心里有阴影,我甚至觉得他这辈子或者
要受其影响2他在爱情方面受过刺激3我心里肯定有别的女孩,他肯定拿她衡量别人——换了我,我就不会。我爱过的每一个人都各有千秋,我谁的影子
也没有,总是爱一个全新的一个人,不受以前误导4忽略了子峰的性格:他这家伙根本不相信一见钟情,由此可以推断他看《TITANIC》和《罗密欧和朱丽叶》一般不会感动;还有他一定对象柴可夫斯基和梅克夫人那种柏拉图
似的爱情难以理解,并且在互联网上他不会网恋......
我最大的教训就是我以前建立的理论“人有多大胆,爱有多大产”真他妈是句鬼话——子峰真他妈冷血——不过我也无所谓,政治老师在高考前强调过“矛盾特殊性原理”很重要,我自认为这个知识点掌握得挺牢固,没想到就栽在这点上了。
矛盾的特殊性!——真他妈的,我考完政治,都想把政治书生吞活剥了。
子峰是我的一个梦,我只能说我的感情违背了规律,我的爱背叛了我的个性——朋友都说“植植其实你很有个性”但我在子峰面前表现不出一点个性,事实上我受不了那种沉默。
这件事搞的我以后也不相信一见钟情,想想我和陆离,是从深厚的友谊发展出来的,虽然我承认我第一次见他就有“感觉”,如果,如果你一定要我换个词,那摸好吧,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有“企图”。
我的身体渐渐恢复了。舍友们没有人知道我请假是因为做了人工流产。
我懒的说——倒不是因为面子的问题,我怕我会被学校开除,而我想在这里多学一些东西,为将来赢得丰厚的稿酬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过话也说回来了,就是开除也无所谓的。我挺向往流浪的生活。冥冥中我觉得自己更是一匹野马或羚羊,或是广袤的草原上奔跑的那种动物,我在屋顶下会有一种水土不服的感觉。
我是生命顽强的野生植物,所以我叫“植植”,向上的如火如荼的,是那种千姿百态地呼吸,随遇而安地沉睡的人。
请假的日子,我开始我的长篇小说《夜晚的诱惑》。名字很空洞,但我还是觉得有种需要释放的东西。
周末我很烦,我约了素素和她的BF。
素素的南朋友昵称叫TOM,素素说她觉得他长的像汤姆.克鲁斯,我倒没觉得,不过我暗地里觉得他要是长的像Leonardo,我就去追他——如果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姑娘的话。我初中和高一迷恋Leonardo就像当年三毛迷恋毕加索一样。但现在我想我会去追一个叫Pierce Brosnan的男人,我喜欢他的《火山的溶城》《007》《天罗地网》......冷酷.成熟.最具绅士风度,或者像一个理查.基尔那样.也行......一句话,我对素素的男友不感兴趣。
我们三个人作在一个沙发上,听着两只小音箱里放出来的黑人爵士乐,我挺喜欢这种音乐:黑色,忧郁,古老的梦境的喘息声,是最富有那种异国情调的音乐。
我们喝酒,抽烟,吃那一大包的东西,和陆离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学会喝酒,烟也会一点点,音乐很好,酒也不错,烟也可以,肚子里塞得鼓鼓的,我心满意足,生活就是这样博大精深,要是有什么麻烦,那就冲它作个鬼脸,一切都他妈的好!我喜欢一种一种饼干,它的中文名字叫“鬼脸嘟嘟”,生活里即使有背叛,但我会混过去的,我个人的感觉胜过全人类。
喝多了,素素和我开始有了新话题,素素问我的初夜在什么时候,我说这个问题嘛,不说。
素素说什么感觉,我说我,我说不太理想,也不大记得了,空虚,难受,空虚,难受,空气发霉,感觉恶心。
素素说她现在还纯洁,她被欲望的鞭子抽打着,死去活来,消魂荡魄,但她的传统观念太重了,她说她发誓不会有婚前性行为。
她喃喃自语,处在激动的幻觉中。
素素活的真有秩序,正正规规,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有一份固定收入,找个好男人,作个好太太,生个好孩子......素素说她将来要嫁个有钱的男人,作个养尊处优的女人。
我说我将来不嫁人,但我会同居,也许我会爱上一个人,爱的死去活来,不管他是乞丐还是杀人犯,我会和他厮守一生,但就是不结婚,对于婚姻的恐惧源于我对失去爱情的恐惧。
素素说你父亲会气死的,我淡淡一笑,MAYBE!
日子在继续,在这期间片片来看了我一次,我说你和你那白马王子有戏吗?片片沮丧地摇摇头。
片片喃喃地对我说:“植植,我都搞的没以前的个性了,爱情累得我世俗得不能在世俗了,爱是个错......”
“《爱是个错》?《南极光》?孙楠?i like him very much”我很想调侃地逗她转移一下话题,事实上我的英语血差!我估计大学毕业四级都过不了,也许我是该先为我的毕业证默哀了。
“植植,我该怎摸办?”片片的伤感和我从前的个性大相径庭。
“别这样‘聪明的男人就算爱极了一个女人,也只是藏在心里,绝不会将他的爱全部在她的面前表现出来。’”
“别拿理论压我,这话是你说的?”片片问我。
“算了,妹妹,姐姐是学中文的,这算什么话,本小姐有哲理的话还有很多呢。”
片片怀疑地一笑。
“好了,我妥协,古龙说的,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我的卖弄被揭穿了,索性再拿古龙卖弄一下。“片片,爱的根本没有错,无论如何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都不是错——语出自古龙《英雄无泪》。”
我似乎说上瘾了,“人们往往事后才发现,真正去爱上一个人,是件多摸痛苦的事,被爱却是幸福的,可是偏偏有许多人宁可去爱而不愿被人爱。”
片片似乎对我肃然起敬,我笑了笑说“别这样,这话是古龙说的,语出自《风铃中的刀声》”我挺卖弄的,心满意足。
“那,金庸说什么了呢?”
“我没看过金庸的书,电视剧到是有,书没有。”
“那,喜欢王朔?”
“有一点,痞子文学。”
“那,我和你拼了。”片片是“金庸迷”。
我呵呵地笑,“亲爱的,我是流氓我怕谁?”
片片终于笑了,笑得很可爱。
“植植,说真的,我现在真的理解你从前的感情了。”
“你指什么?”
“你对子峰的那种的感觉。”
我什么也没说的淡淡一笑,“我的确很喜欢他,可我还是把他给丢了。”
在那一刻,我把我和片片联系在一起,我隐隐的感觉片片和那男孩没故事,就像我当初狂追子峰一样。
片片要我帮她写封情书,我说行,要表示什么,她说悲怆的爱。
我有点烦这类的情书,这不是对子峰的翻版?
但我还是写了,我的写作速度绝顶,这与我坚持八年的抗战地写小说有直接密切的关系,看来持久战还是有效果的。
我把文学当作情人,永远追求不到的情人,我迷它迷的死去活来,海明威说“写作是孤寂的生涯”,其实我自己也不明白,怎摸有一天我会想到使用笔,使用文字,怎摸会从自然衍生出来的那摸多倾诉欲?
我爱纸和笔的交合,爱的强烈——足以呛死一只猫。
那学期我选修了外国文学这门课程。我曾经以为我是个生活中必须有爱情的人,现在明白没有那东西。日子照样过的舒舒服服的。
我这人生活有点西方化,要不然我也不会钟情外国文学,没有那种刺激陪伴的日子里,我觉得去泡图书馆也不错,类似于男孩子打扮得油头粉面地出去“钓鱼”一样,可我钓的可是经典的精神的大餐。我挺爱诗歌的,那段日子我读两个人的诗,一个是那个胡须像草叶,永远保持着造物主用以创造他的质地的惠特曼,他永远以泥土的质朴,泥土的粗犷丰厚,泥土的宽广逶迤,自由地进行着,歌唱着带电的肉体;还有一个是那个一生为爱而活着,而痛苦而幸福的W.B.叶芝,我狂爱她的一句话:“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脸上痛苦的皱纹......”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思索,我一直向往一个人能爱我的灵魂。纯洁的,不洁的,保守的,激进前卫的,充满挑逗因子的个性,能爱我的文采——因为有时在我回想那段疯狂的日子的时候,除了享受和快感的刺激,我感到一种致命的空虚,有时我甚至感到厌恶,但有时我也渴望这种空虚被迅速地消除,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陆离以及我经历的其他男孩子,有时我想我这个人这辈子注定完了,注定要成为一个有很多故事的女人,名声注定不好,我把我的文学梦想作为我唯一不堕落的标志,文学对我来说是大海,大海不会像一条臭水沟,海水有腥味,但大海有自净的功能,所以大海纯洁,大海不脏。
我在图书馆认识很多人,有些人是我第一次见到的,那时我自己不禁暗暗的想:多亏进了大学,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其实喜欢见识许多新鲜的人。
编年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学历史的,这小子家境还不错,交了挺前卫的女朋友,女孩家的钱多的像山,编年对她可谓百依百顺,女孩叫潘婷,跟那种洗发水不相上下,浑身香飘万里,名字好记,足见其父母的超前意识,至于那女孩,坦白说长的不漂亮,但有种天然的气质,从骨子里汩汩流出。
潘婷说是她把编年搞到手的,编年说那小子看起来挺清高,可追起来不是特别困难,尤其对于潘婷是她们系里的大姐大: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缺了——在这之前缺一个男朋友,现在不缺了,真是所谓配套齐全,一呼百应。
我觉得 编年这小子还不错,但骨子里有点软,他挺帅,不过直觉告诉我,编年对潘婷有种无奈,而这种无奈里是有一种悲哀的。
我骨子里不喜欢这种男人。
我收到了一封厚厚的航空信,是陆离的地址,但是是个陌生的笔迹。
一个女孩写来的,事实上我早就料到了,陆离那种沾花惹草的优点,走到哪儿都能发扬光大,有时我甚至想不知他把多少女孩在床上放平,真他妈的!他又有女朋友了!
陆离曾经对我说他的第一次在初中二年级,15岁的少年受了黄色书籍和音像制品的影响“15岁那年我就有种性饥渴”这句话是陆离亲口对我说的,“我甚至产生了强奸的想法”他说着,我充满了好奇“但是没有成功。那天我闯进了女浴室,那女人让我别过来,可我还是过去了,她看上去有30多岁了,然后她尖叫起来,她一呵,我就胆怯了......”
我感到一种恶心,但是我喜欢他的坦率。
陆离说我是和他上床的第三个女孩。
我说你是我的第一个。
陆离温柔地将我抱住“植植,我知道。”是的,第一次,血染浸了床单
从此以后我在也不再纯洁,而他也是抵赖不过去的。
他说他会负责。
我说我不用你负责,我们之间不存在什么责任。
他说“植植,我爱你,我会一直爱你的。”
当初我半信半疑地相信了,但隐隐中已经闻到了不真实的气味,一直以来我不大相信男人的谎言和誓言,我只属于我自己,事实大抵如此。
他还是先背叛了我。
但是在那一刻,我没有叹息,没有压抑,甚至没有一丝象征性的眼泪——他妈的滚蛋去吧!
那一天我在日记里写到:“什么叫背叛?
——我没有背叛你,只是我背叛了你的道德!”
我决心忘了陆离,我没有必要为这么一个家伙痛哭流涕!
在学校的商店门口,我遇到编年。
“来买什么?”我问。
她想喝可乐。”我捕捉到那男人的眸子里一种不易察觉的不自然。
“潘婷在哪儿?”
“宿舍里躺着,今天周末,没其他人。”
我们边走边聊。
“感觉她怎摸样?”我说。
“很疯狂,没别的”。
“那,爱她吗?”
“说不清楚......”
编年的话让我感到了一种无奈,作为系里的大姐大,潘婷是个很猛的女生,在系里的兄弟里,很有号召力,说一不二。
是 潘婷把编年的初夜权剥夺了,潘婷曾自豪地对她的兄弟说编年的持久性欠佳,有待于提高,据说潘婷那晚和他作了5.6次,编年都快懵了——我觉得这也算是男人的一种悲哀。
我不习惯编年。
但我欣赏潘婷——不漂亮却很COOL——一个女人的美貌有时是次要的,气质却居于主导:或者高,或者矮,或者胖,或者瘦,但不能没有一种神韵在其间,气质是很抽象的东西,但借助外部的神情举止外露,一个女人缺少气质,再怎摸美丽也无济于事,——至少我这么认为。
要是我是编年,我一定要让潘婷围着我团团转,而不是相反的行为。
潘婷说她爱编年。
她爱他——像老鼠爱大米
她玩他——像女嫖客玩男宠
她宠他——不像什么,就是宠。
老鼠会吃了大米,嫖客尽兴后走人,留下的或许是一个男人不知觉醒的受到践踏的尊严。
我靠!
天气不错,尽管城市的天空有点脏。
所有的地方都无聊,想来想去我和素素去了录相厅。
我好久没来这种地方了,在高中去过几次,具体情节已经不记的了。
我感到一种困,素素盯着屏幕,我在睡眼之中听到了尖叫,就像深夜里听到群猫的叫春的此起彼伏。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影片的确有冲动。看的多了,书,杂志,就没有感觉了。第一次是是莎朗.斯通与米格.道格拉斯的《本能》,是莎朗的成名作,JUST SO SO ,不过我喜欢那部片子,配乐很是恰到好处,他们作的有激情,有爆发力,关键一点是有爱情存在,片子有剧情有情节,这样的片子我比较喜欢。
然而国产的却很逊色,很缓慢,缺少激情,没有吸引的情节悬念,完全是奸夫淫妇的交合,恶心,没有一点爱情——爱中之性,无论多摸诡秘,也是诉说,无爱之性,无论多摸像摸像样,也只是排泄——就像卫慧说的“对各种欲望顶礼膜拜,但同时又对媚俗肤浅,小市民,地痞作风敬而远之——所以有一点很关键,爱情。
素素说她有试一下的冲动,我什么也没说。素素挺懒散,但骨子里依旧接近正统,不会做特别出格的事——想是一回事,做确是另一回事。
素素说管我借小说,我明白是什么小说,我说找找吧,也许会有。
素素问我第一次看,是什么感觉,我说什么?小说?恩,对,挺刺激,因为那时我还特小。
她问我什么内容,我说是《汉宫二十八朝演义》,厚厚的,是野史,我说文言文。她说能看懂吗?我说努力吧。——其实古代和西方是一样的,他们有时会会乱伦......
我说我高中的文言文阅读作的特别好,一般6题最多错1个。素素呵呵的笑,她说:“植植,你还真的适合学中文呀。”
片片的信总能引起我对中学时代的回忆,她所陈述的白马王子,都会令我想起子峰。
在那段日子里,处于深蓝和魔鬼之间是我。
我对子峰狂追不已。
我是个很能调侃的女孩,天生学中文的材料使我应变能力极强,口才上好,据说子峰也是能调侃的人,但是也许是由于负负得正,我们在一起很少有共同的语言,然后就是各不相让的争吵。
当沉默象蒸汽一样从我们头顶冲开时,我就感到距离在高压统治,我惧怕空气稀薄,惧怕缺氧。
片片说她有种想强奸他的欲望,我哈哈大笑,我到了从前的感觉,爱有时是一种很自私的占有。
过去的事已经不是很重要。
我对子峰爱情的无奈在于那种矛盾,我认为我根本就不在乎他,事实上他不大高兴也确实能引起我的波动。
我回想他的笑脸——尽管稍纵即逝——但实在相隔太久了。他习惯说完,补充似的微微一笑,我喜欢他的笑,蓝色的,like a child!
我其实希望和他像我和陆离那样,满世界的疯跑,有奇异的想法,喜欢独出心裁。
但直觉告诉我,他并不喜欢我这种性格的女孩。
相信片片的处境和我当初差不多。
前段日子看过《像雾像雨又像风》,记得那个叫丽君的女子对英奇说:“没关系,我会等,等你来爱我。”即使在英奇后来结婚......直到后来丽君成了植物人,英奇这才他妈的良心发现地要和她厮守。what a world !what a life!
我写信给片片:“我明白了我们的感情,因为遥远,因为陌生,因为虚幻,因为不可能,才让我们靠的如此近,才让这爱情变的勾心摄魄与无与伦比,才让痛苦义无返顾,势不可挡......。”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当初我对子峰的爱让我觉得我也有份纯洁的爱留给别人,我从来没有想过去爱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我发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子峰现在在一所不错的大学。估计这小子早有女朋友了。
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记得我。
我深知有些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比如说陆离,这个混蛋他妈的骗了我全部的爱情之后,有在那个羊背上的国家里和另外一个女孩调情作爱——这使我更加体味到了背叛的含义。
我已感到无所谓——我就是那样的女孩,在选择背叛与被选择背叛之间,我宁愿选择背叛——但天地良心,我似乎从来没有背叛谁——但是在我感觉到什么事情无法持续的时候,我会先选择离开——陆离的离开,让我感到我的一件东西丢了。
陆离。
东西。
陆离,我亲爱的东西。
我曾说我爱你胜过我自己,可我最后还是把你给丢了。没有你的进入,我会感到空虚的。
陆离,我们曾发誓,我们永远都不分开,疯狂的相爱,疯狂的作爱,直到体力不支的受不了......也许暂时的依赖或者是解脱总归是要面对问题的,一直躲者着——是要发霉的!
我靠!臭男人!GO AWAY!他妈的滚蛋!狗日的!!!!
我在夜晚来临时,燃着了一支烟。屋里黑糊糊的,两扇窗像一双巨大的眼睛,令我陷入了肆意的狂想中而无力自拔。
我出生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我从未见过我的母亲,据说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一个男人私奔了,当然,那个男人不是我父亲。父亲找了另一个女人作了我的继母;坦白说那女人也他妈的不检点——不过我就当做没看见,因为我犯不着和自己过不去,真他妈的婊子!!!!经常,我听见从她的房间里传来疯狂的尖叫声,真他妈恶心!!!!——不过她也知道我很懂事,她会给我许多钱——何乐而不为?而她也不会干涉我的私生活,我和陆离,我和其他男孩,她统统不管!!!
这是一个很奇妙的家庭。我和那个女人共同维持着这个家的秩序。在父亲眼里,我是他的乖女儿——这也是那女人的功劳。
我和那个滥情的女人在道德上共同背叛了我的父亲,虽然我是他唯一的女儿。
背叛是为了避免伤害。
日子在滴水。
最近我什么东西也没写,灵感在打喷嚏。
唯一有点变化的是素素和TOM同居了,我和潘婷成了好朋友。
素素的小屋在学校的附近,TOM不在时,那里就成了我和素素狂欢的窝点。素素是我特别依赖朋友。
至于潘婷,我们在一起也是无话不谈——去他妈的道德,所有忌讳的话题:作爱,自慰,高潮,液体,流动,冲动......统统不在话下.
虽然我和潘婷是有许多故事的女孩,但我总觉得冥冥中我们的志同道合存在存有一种差距,那就是我觉得她堕落,我不堕落,或者她比我堕落,也或者,我们都堕落。
“堕落”是个非常奇妙的词儿,而每个人的尺度不同。潘婷和我都会交许多男朋友,可我不会随便和别人上床,我的生命里存有一个度的限制。但我不会压抑自己——可是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我爱那个男孩,我必须爱他——然而潘婷却不大讲究这个,她或许是真心爱编年,但编年毕竟缺少经验,潘婷总嫌他不持久。潘婷会疯狂的上网,在聊天室钓凯子,聊天室无聊的人多,一夜情可以随处找;不过潘婷还很舍的投资,找鸭子来,一次200圆,一晚300圆,绝对帅哥,绝对疯狂的享受——我靠!这个疯狂的女人!!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的灵魂有一种东西在熠熠闪光,它分泌出一种力量的物质,它在暗中告诉我说:别堕落,别堕落——所以我一直觉得我并不堕落,而是住在堕落的边缘.
一个周末,我买了张火车票去了S市去看片片。
我爱片片,她就像我的一个影子,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像市场上出售的光盘,有时候真分不清是正版还是盗版。
在S大的图书馆,我见到片片的白马王子.在最初的那一刻,我突然的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悖反:黑色的T—shirt,冷漠的神态,傲慢而浅薄的气质——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我的种种记忆被复苏,种种记忆......黑色的衣服,头发。微笑......
子峰,是你吗?天才的,温柔的,歇斯底里的......有毒的花,花上的泪 ,但却冰冷无情......我所有喧闹的心情都没有了,那是一种强烈的被抽空的感觉。
子峰。
罗曼.罗兰曾说:“一个女人并不总是明白她为什么热爱一个男人。”我相信这句话,就像法国作家安德烈.莫洛亚《爱的气候》里的至理名言:“一个真正去爱的女人永远没有自己的个性。”那段日子,我对子峰若断若续的爱情阶段性的奇异。
他不爱我,但是我知道我是爱他的,我甚至不知道是我爱他重要,还是他不爱重要,我拼命地克制自己,像一个丧家之犬一样混混沌吨的过了高三,整天都在一种纯粹的发泄中:食物,音乐,录象,还有旷课......
子峰,没有你,我无法去过那种洒脱的生活;没有你,我无法触摸快乐......我在那一刻痛哭流涕地想:“我完了,我他妈完了,我的生活被人控制了~~~~~~~~~~~~~~我不想这样,可是我......”
我对片片说:“我想明天回去。”
“植植,不会吧~~~~~~开什么玩笑?”
我还是回去。
我靠!
我真想骂人!为什么想要回去?
靠!
操!——见鬼了!
回来以后,他们都说“植植变了一个人”。
自峰在遥远的B市。
读大学。
想见他。
理智?靠!不理智!——去他的吧——只想见他。
地址,机票搞定。
不过正值暑假,担心那小子不在学校,不过我已经想好要在B市呆一个暑假,开学赶回去。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摸奇怪。我不知道。生命里有东西使我死命抓住这些,已经模糊并依然模糊下去的记忆残片,敲骨吸髓地用它继续我的生活——真他妈不可思议!
我他妈,在那一刻——我想说的是,见到子峰,他正搂着一个女孩的腰枝。
他的确有点吃惊。既而笑了笑:“植植,怎摸是你,很高兴见到你。”
我的目光从他身上转移开,留在了那女孩身上。子峰笑了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这是我高中的同学。”
“你好。”女孩微笑了,坦白的说那微笑很美,柔如春风中花朵的颤抖。我认为她是个很美的女孩——是的,一种在不自觉的天真和神经质的情绪下控制的美。
我的心里开始了阵阵醋意,天地良心,当初陆离和其他女孩调情时,我都没有这么苦味过。
找我什么事?”子峰在调侃。
“没什么,来探亲,顺便来看看你,其实没想到会遇到你。”不知道是什么酸甜苦辣逼的我嫣然一笑:“怎摸你没回家?”
“她是本市的,不放我回去。”
子峰笑了,笑得挺可爱;女孩笑了,笑的挺美。我感到他们周围被幸福的光环包笼罩着,是一种当局者明,旁观者也明的幸福——我看得出来,我也笑了——我怎摸能哭?
在走的时候,我留下了地址。
子峰。
什么?
有空来看我。
我会的。
我的心在滴血——作为一个自负的女人,我必须娇惯我那不知多少的胃口,迁就我那不断扩张的野心。我害怕我的转变,我是如此的企求我自己必须沉浸在向来自己的生活中,那我知道那才是我的一种本质,而并非现象,就像作爱所达到的疯狂......
我的激情比我血管里的血液还要疯狂。
我向往极限。
但是没有极限。
正无穷。负无穷。或者是数字本身。
我要死在这里了。
子峰,
杀了我吧。
我一个人回到了我住下的旅馆。其实我在冥冥中作出了决定,就在这里呆一个假期吧,爱他,征服他,搞定他。当然我承认我的选择里存有软弱的成分,爱情使我背叛了性格,靠!又他妈完了——SHIT!!!!
城市的夜晚有一种诱惑的游动,像一条神秘的蛇,爬行着,蜿蜒游动。我有一种释放的冲动。我是喜欢夜晚的,它拥有着世间一切的罪恶和美好,失重与轻浮——是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注的羽毛。光明的烟雾,以及寒冷的火焰......
我选择了一家迪厅。我的舞跳的不错——这到也无所谓,忌讳什么?——玩的就是心跳!至于说效果,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
我一个人进了舞池。我疯狂的扭动身体,我在那一刻感到我自己或许就是一条舞蛇,往事像幻灯片一样走马观花的过着,却是那摸清晰而又模糊,我的背叛,堕落的危险,边缘的呼唤,难以阻挡,难以控制的向我涌来,还有爱的压抑。
......玩到凌晨。
爽!
中午一觉醒来,看见阳光像金色的匕首挑过窗帘的缝隙插入我的房间,有一片金灿灿的阳光在地板上,有一种末世的感觉。
我想到子峰,在那一夜我似乎感觉我在玩变所有的感情,文字,爱情与激情以后,累了,我想我需要依靠!他的冷让我深深的着迷——我想我爱他,很爱。我听到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说:“植植,你他妈的混蛋!!”
挑件了衣服,我要去找他。女人的天性使我在镜子前犹豫不绝,紧身衣勾勒出性感的曲线,我在镜子看出妖冶。靠!算了,穿的休闲一些,省得整的自己像某些女人......我无无所谓,到是怕子峰觉得不自在。
我痴迷他的眼睛,那瞳孔的深处,黑漆漆的,浓重重的,液体旋转出不可思议的图形。
餐厅里。我和他。“在大学过的好吗?”子峰问我。他的身上有种气息,好象是Davidoff的cool water,蓝色,高贵,充满诱惑,我心里一阵冲动。
“有点无聊,但可以解决。”
然后......
然后我们彼此不再说话,沉默像蒸汽一般从我们头顶顶开,我们好象又回到从前。
靠!你说话呀!
子峰。
什么。
什么什么,你真不明白?
恩。
靠!听着,我爱你。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原来示爱就这么俗气,可我再也找不出什么词来了。
植植,我和她已经......
我不在乎,只要你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的,植植。
子峰,说你爱我,说你爱我......
我直直的盯着他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清澈的另人心动,为了能让这双眼睛折射出一种纯真的神情,我他妈不知付出多少!
说你爱我,子峰。
植植,这是背叛和伤害。
你他妈不是男人。我激动了,我也无法掩饰激动。
对不起,植植,我欣赏你,喜欢你,但不爱你。
“是吧。”我哈哈大笑,我用筷子夹了一个朝天椒吃下去——如此野蛮的吃法——一种丝心裂肺的辣——此生第一次
我对子峰说:“生活真美好,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如此纯粹的东西。” 在那一刻,我流了泪。
......
我想我是喝多了,酒精蒸发着内心的苦痛,烧的我灼热。我真的落了泪,我不管它们会流向何方,我只要带者我的伤感一起蒸发。
子峰送我去的旅馆。
子峰。
什么。
你过来。
然后,我。
我出其不意的抱住了他,我甚至感到太阳的神韵,在疯狂的舞动着橘红色的光耀,是如此近怯的烤炙着我,太阳的种子从我的面颊种变我的全身。
我爱你,子峰。
我不能不死不活的冒烟。
我要燃烧。
我渴望被点燃。
他的吃惊无法抵御我的突如其来。
他抵制,他不知所措,他茫然......直到屈服了,进而变得疯狂。
抱紧我,子峰。
吻我。
狂吻我。
我们滚在了一起。
一次变质,一次质变。
一次升华,一次顿悟。
他是男人,他需要。
我知道。
知道他需要。
我一个人收拾了东西。
我突然感到生命中有种孤独的味道。
我在步行去机场的路上遇到了子峰,是偶然 巧合。
子峰和他的女朋友似乎兴致很高——他在追逐她——lovely girl!
我慢慢地,缓缓地步行着。
我听到子峰的声音在飘荡:“你要跑到那里呀?”——是一阵欢笑。
我感到一阵耳鸣,虚脱得要命,子峰显然没有看见我,我终于明白了在爱情中“我的眼里只有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目光是飘渺的,失落的。
我并不知道,那时,我和子峰都处在边缘。
生命的边缘。
在公路上,关于生命与死亡的对白是屡见不鲜的。
当车子风一般驰来时,我本能地用尽了全身最大的力量把子峰推到一边.....
......
我感到眩晕,感到了天昏地暗,万劫不复。黑暗,疼痛难忍,红色的魔鬼在滴泪......
我再一次睁开眼时,我感到一种隔世的感觉。
我看到了所有的人:片片,素素,TOM,潘婷,编年,还有许多在学校中的哥们,还有子峰。
我突然兴奋起来,我有拥抱每一个人的欲望。——身上像刀割一样的疼痛难耐,我感觉出我心跳的微弱。
他们都在流着眼泪。
但我笑了,我看到了我的床前摆满了向日葵。我知道,肯定是亲爱的片片。
只有片片知道,在所有的花中,我最爱向日葵。我盯着这片葵花,它犹如黑暗中偶尔出现的一片阳光,金灿灿的是生命,也是喧闹的孤独。
我想起了我亲爱的凡.高,他内心深处燃烧着烈火般的情感,他珍惜亲情,渴望友情,追求爱情,但是他在临死前,什么也没有得到。他从来没有背叛什么,只是生活在背叛他。
我想起了我自己:叛逆的植植,善良邪恶的植植,把文学当作情人的植植,那个生命力像野生植物那样向上的植植 !
如果有来生,我还想作个女孩,我希望我还是叫“植植”——如火如荼的,顽强的生命的呼唤。
我想起了所有的激情:阁楼上那个背叛我的男孩陆离的万般柔情,那个伙同我共同背叛父亲的继母,还有那个我自己背叛自己个性去狂爱的子峰——记得他月夜下英俊的轮廓,进入时的疯狂,我想我是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了,爱的走火入魔,爱的不能自持——这代表我并不堕落呀!
“子峰......我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在那一刻我知道我有多摸爱他。我感觉有泪趟过,我有想见他的欲望。我想我需要他,需要明媚的阳光,让我漆黑,让我沸腾。子峰,过来.....
他走过来了,作在我的身边,轻轻地温柔地抚摸着我的碎发——我感觉到我的身体象冰一样地化开,像阳光照在温煦的河水中,我感到太阳似乎穿过树叶照下来时,犹如利箭,一支一支地穿刺阴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水流正直泻而下......像我的生命。
“植植......”我看到子峰的眼中有一种晶莹的东西。我说不出话来,我想起了从前和子峰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子峰,我对你的爱,在阳光下闪闪烁烁,比呼吸还热,比生活还真,可是我受不了那种那种畏缩的爱的压抑,更不能忍受内心情感的憋闷,我为自己的所爱化为一种具体的行动的澄清。
死亡之花在绽放,我知道子峰还有话说。可是我听不到了,他的脸像春风一样远去了,他的笑很迷人,迷人得另我融化......
再见子峰,
再见天使,
再见我的毒和我的爱。
天堂里没有背叛......
。。。。。。
一只脱离了雁群的北飞孤雁带着满身的疲惫,毫无目的的飞着。他不知道哪
里才是他的栖身之所。当他飞过一块相当贫瘠的土地时,他实在太累了。于是他
落了下来。"你好",一个幼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是谁?大雁转过身来看了一
看,没有什么?于是他问道:"是谁在和我说话"."是我".大雁顺着声音望去,原来
是一株小草在和他说话。他走了过去问道:“有事吗,小家伙?"小草用她那大胆
又纯真的眼光望着大雁,嘻嘻的笑:“没什么事,请问你可是大雁吗?”大雁被
眼前的这个小家伙逗得直笑。是的。我是大雁。问这个干什么?"嘻嘻,没什么事
。小草眨眨眼睛:其实我很羡慕你,知道吗?你可以飞那么高那么远,一定去过
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东西。能不能给我讲讲?求求你。"大雁感到有些得意。这是
他离开雁群后第一次感觉到的一丝优越。“好吗,就给你讲讲”。于是大雁就一
桩桩的讲起他的各种经历。而小草聚精会神的听着,不时的还要问些问题。就这
样,他们聊的很晚。
第二天一早,小草从梦中醒来,发现找不到大雁了。她很着急。她拼命的喊
着:“大雁,大雁,你去了哪里?”“我在这里”大雁从高高的空中冲下来落在
小草的身边,“怎么了,小家伙有什么事?”我,我以为你离开了。小草略带哭
声的说。"哈哈哈",大雁豪爽的笑了起来。:"有你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在,我
怎么舍很这样样离去"。我只是去找个有水的地方去梳洗。顺便带水给你。对了,
还有。大雁又拿出一大堆五色石来。问小草,喜欢吗?干什么?小草不解的问道
。我要用这些东西装饰这里,让这里变得美丽。"我太喜欢了",小草的心里感到
了一丝丝的甜蜜。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大雁会守着小草,张开翅膀为她
遮风挡雨。天气好的时候,白天大雁都飞出去为小草带来水及各种各样的美丽的
石块,贝壳,琥珀,玛瑙来,和小草一起装饰他们这块贫瘠的栖身地。到了夜里
,大雁都脯伏在小草的面前和她聊天。小草的善谈和内在的气质使他感到惊奇。
他感谢上天为他创造出这样一个美丽的精灵,他很满足,他发现他已经不再孤寂
,他发现他喜欢上小草的美丽与单纯,他知道自己离不开这里,尽管这里很贫瘠
。而小草也逐渐变成美丽的花儿,他每天都要送给雁阵阵的轻香,到了夜晚,她
会轻摆他那柔弱的枝叶,抚去大雁一天的倦意,她会用好那清纯嗓音为大雁歌唱
,她感激大雁为她所作的一切,她感觉得有东西可以依附。那就是大雁的忠诚。
他们一起看星空,数星星望月亮,互吐知心的话语,他们谈思絮,他们谈幻
想,他们谈他们的陶醉,谈他们的忧伤,他们各凭自己的幻想,以天真憨直的信
任,把青春,爱情,和各自所残留的一点孩子气全部交流了。他们就这样过着快
乐的时日,白天改造他们的栖息地。这本来贫瘠的土地已经变得充满生机。夜晚
,他们继续谈他们的话题,可他们都谈什么呢?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一堆孩子话,可
能还被人认为是一些废话,可对他们来讲,可能是世界上最美的话题。他们感到
满足,他们觉得生活在一种幸福无边的状态里,也许可以称作一个灵魂对一个灵
魂的赞叹里。
在这美满的时刻,他们随时都会感到难过,一片从鸟巢里落下的羽毛,一支
折断了的树枝,一片风吹来的枯叶,都会让他们感到伤感,望着发怔,沉浸在淡
淡的惆怅里,让他们感觉到泪水汪汪,恨不得哭一场。与此同时,他们又会开怀
大笑,笑的无拘无束,笑的很有趣,有时就象两个男孩子一样。
不知不觉,他们一走走过了春季和夏季,尽管他们过的很快乐,但始终有一
种无形的压力在一步步和向他们逼进。这就是秋季。小草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要
结束了,她开始珍惜每一刻与大雁相处的时刻。她显得更加快乐,其实她心里很
悲伤,但她不愿意把这种感觉带出来,她怕大雁为她而难过。其实大雁何偿不知
道小草的心理,他很明白残酷的现实就要出现,他尽可能的呆在小草身边。
风来了,是秋风,当它扫过小草的时候,小草禁不住瑟瑟发抖,大雁见到了
,走过去张天臂膀,把小草拥在怀里,用体温温暖着她。小草依偎在大雁的怀抱
里,心里非常感激,她真希望把这一刻变成永恒,但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风实在看不过去了,它叫着大雁。"喂,大雁。你在干什么。你知道,你不可
能改变什么,你还是赶快去南方吧,冬天快来了,你在这里是禁不住的。"大雁抬
起一双泪眼望着风儿,他恳求着:"风呀,风呀,你能不能迟些来,或是带来一些
暖的空气?"风摇摇头,叹了声气:"大雁呀,你知道的,一切都有天意,你不可能
改变的。"大雁痛苦的摆了摆头,语气坚定的答道:"即便是死,我也不可能一个人
离去"。风摇摇头,无可奈何的带着一声悲鸣转身离去了。
小草在大雁的怀里,她听到了大雁与风的对话,(一滴晶莹的露珠从她的花
瓣上滴落)她明白大雁对她的感情,她也知道没有什么可以让大雁离去,她为她
这一生能认识大雁而感到欣喜,他感谢大雁为她所作的一切,但她不忍心让大雁
为了她而葬生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突然间,她想到一个好办法,她可以和雁一
起离去。于是她问大雁:喂,大雁,你知道我这生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大雁想了
想摇摇头:不知道。你可以告诉我吗?"其实我的愿望很简单,我很羡慕风儿,云
儿,还有象你们这样的鸟儿,你们可以自由自在的周游天下,可上天偏偏让我做
一株小草,他选择了土地做我的父母,他们禁固着我的身体,我好想和你们一起
去遨游于天地之间。"说到这里她开始哽咽了。大雁呆呆的望着她,他很理解小草
的心情,但他却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话来安慰她。"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小草止住
了哭泣问大雁。"什么事,你尽管说好了。"大雁答道。"把我带上青天吧,我好想飞"
,小草充满幻想的说:"能和你一起飞上蓝天感觉一定是很好的"。"不行,不行",大
雁急忙摇头,"你一旦离开土地你的生命不会才久的。我不可以这么做"。小草苦笑
了一下,:"你知道的,我在这里生命也不会长久,求求你了",说着说着,小草不
禁流下泪来。大雁明白了。这可能是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他点点头:"怎样
才能把你带上青天呢?"他问小草。"你只要把我的花朵一一摘下来串起来挂在你的
脖子上就可以了,因为那些花儿是为你所开放的,那里包含着我的灵魂。至于我
的根呢。我把它留给我的父母(土地)了"。大雁默默的点点头,依照小草的话做
了。他小心翼翼的采集着花朵,生怕弄痛了她。然后一支一支的串成了一个美丽
的花环,把它挂在自己的颈上。然后他对着小草说:"我们可以出发了吗"?"可以了
,我们出发吧。"
于是,大雁展开双翼腾空而起。他们飞上了蓝天,但大雁不敢飞得太高,因
为高处很冷,他怕冻坏了她的身体,他也不敢飞的太快,因为空气会带走她身上
的水分,会使她过早的枯萎。他用体温温暖着她,用他的泪水滋润着她。他不想
让她过早的死去,他已为他们想到一个理想之地——石。水爱情岛,他们一起向
着那里飞去。
经过了一段很长的飞行,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他们在上空盘旋着,被这
美丽的景色所吸引,这真美,他们不约而同的说道。此时,小草的生命已快走到
尽头,说话已没什么气力,大雁望着她。此时他的心里已不再难过,因为他已经
打定一个主意。“喂,许个心愿吧。"他对小草说。小草拚尽最后一丝力气说道:
“永远不分离”!大雁点点头突然之间向上高高的拔起斗然间收起翅膀向下急速
的坠去,小草此时已明白大雁的心意,她想劝阻,但没有那么去做,因为她知道
,大雁不会舍她而去。他不会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承担这种痛苦,永远在一起
。或许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永远在一起。他们就这样向着地面堕去,没有痛苦,没
有悲泣,只有一种极度的欢乐,极度的欣喜,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将永远永远的
在一起······
次年,在这个风景雅致,气氛宁静的世外桃源地方生长出一种植物,它们相
互拥抱着,相互依偎着,相互盘绕着分明是一对情侣。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连理枝
。后来许多情侣都来到这里,他们在定情石和真洁潭前定情,然后会到连理枝的
面前乞求他们的爱情可以天长地久。
我的爱情很有意思。第一个爱上的,也是最后一个爱上的。
不是没有喜欢过别人。事实上,和他分开后不久,我就有了第二个男友,紧接着,第三个、第四个……我似乎从未缺少过男朋友。一个好朋友,一个男朋友,是我一贯的生活方式。也曾为其他人哭过、笑过、心痛过,只是,时过境迁,留下的只是一个一个名字。
我不是个游戏人间的浪子。事实上每一次恋爱,我都很认真,都会想到未来,希望永远!我最好的朋友说我是个没有爱情就无法存活的人,的确如此!
只是——我的爱情太浪漫,这个世界太现实!一个怀旧的渴望永远的女子,被动地吃着“爱情快餐”。也许是我不够好,也许真的是报应,谁叫我砸碎了最珍贵的那一份情呢?
于是越来越多地想到他,想到从前,想到一起淋的那场大雨,想到一起折的那盒星星,想到一起学的那首歌,以及,一起记的那本日记……那个时候的爱情,太纯洁,太浪漫,太美丽!可是,正如大话西游中的那段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而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人生中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我后悔,可是他早已没了音讯,只留下一句“我恨你!”
我开始找他,想对他说一声“对不起!”请他原谅我的幼稚和无知,原谅我的倔犟和虚荣,原谅我……
可是真的很难找!中国很大,我只知道他在上海,上海很大,我不知道他究竟在哪?
于是给每一个叫他名字的邮箱写信——“你好!对不起,打扰了!突突,是你吗?如果是你的话,请接受我深深的深深的歉意!回来吧!”……
于是,给每个我所知道的网站发寻人启事——“你好!可以帮我找一位高高瘦瘦的80年出生的男孩子吗?他叫突突,请代我向他说一声‘对不起!’请他快回来!”……
……
我孜孜不倦地找他,我好朋友劝我说:“算了吧!应该是找不到了,中国这么大。”而我说:“我一定要找下去,只要有一线希望!”
初三我们高中同学聚会。一下车,我就看见了他。心跳就似乎停止了般!那一刻,我想,也许是上帝眷顾我吧!可是我真的太紧张,原本想过的见了面一定要说的那一句“对不起”,就在唇边,却怎么也跳不出来。我托了我的朋友转告他。而我,只是躲在角落偷偷看他——长高了,帅气了,开朗了,也成熟了。可是有些小动作还是没变,还是那样喜欢用手摸下巴,喜欢用手指顶着额头,喜欢……很想亲口说出那一声“对不起”,很想问一问这些年他过得好不好,很想……可是,害怕、惶恐阻挡了所有。每一句和他说的话要镇定了许久才敢说出口,真怕被他听出言语中的颤抖。看着他离开聚会,我心痛得无法呼吸!好想叫住他,要他不要走,可是还是吞了回去!
那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总在想该不该约他出来聊聊,我真的很想知道他过得怎么样。可是,我害怕,害怕听到他的拒绝,害怕他说:“你是谁呀?我不记得了!”而我,却宁愿他恨我,也不要他忘了我!想了一整夜,还是决定不见他。真的太惶恐!
初四一大早我就逃出门去,想忘记这件事,忘记那种感觉,隐隐约约中,觉得自己还在爱他,可是我知道不能回头了。太悔,太恨,太痛苦!
晚上到家的时候已经夜深了。刚打算睡下,不再想他,电话响了。是他——“明天晚七点,一个人,多乐!”一瞬间全都明白,心热得发痛,而眼泪就要掉下来。
第二天一天都过得神思恍惚,等着七点的到来,却又害怕七点的到来。好容易,天黑了。一个人走过去,却迟迟不敢进去,心一下子仿佛要跳出来似的,脚步也在颤抖,深呼吸了几次,总算鼓起勇气,却发现,其实,我早到了。
那一天晚上聊了很多,知道他早已不再恨我了,知道他即将毕业找工作了,知道他以后将不再回来,知道他过得挺好的。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他说的,“为什么爱上一个人只要一年、一月、一天,甚至是一分钟的时间,却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他(她)?!”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一把锋利的刀在我的心上划过去的声音……
第二天,我们几个好朋友聚会,因为明天,也就是初七,他就要走了。离愁在我的心口打着转转,很惆怅,很想说一句“我爱你,我舍不得你走。”可是知道说也无用。我们明天就要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从此不见!心里好酸,眼泪有好几次就要掉下来,生怕惹得大家都不开心,只好背过身,轻轻拭去。然后提醒自己不许哭,以后一定会相见的。好在每年我都要回无锡老家,要路过上海,一定会相见的,一定会!这样子才好一些!
晚上,去喝茶聊天。朋友提议说,我们玩个游戏吧!抽牌,抽得最大的和最小的那两个人要出节目,比如说拥抱,比如说深情对视,比如说用口传牌……
大家都很认真地玩着。大概知道这是最后一夜吧!以后再不可能如此相聚了,谁也没有推托,谁也没有耍赖。即使拥抱,即使牵手,即使表演深情对白,大家都很入戏。而我和他几乎没有遇上过。可是遇上的这一次节目要求是“咬脸”——任何一块地方。于是我听到他在问:“可以咬嘴唇吗?”仿佛等了这一句话良久,我急急地点头,然后闭上了眼睛。
他凑了过来,真的咬了我的嘴唇一口,然后——吻我!
这一个吻很长,很深,我们仿佛用尽了全身的爱情,仿佛六年的等待只是为了这一吻,可是我也分明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真的要离开我的生命,忘了我,忘了从前,从此两条平行线……
他走了,走进他的世界,留下一个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的我,把一个吻当做一生爱情的结束。我爱他!曾经爱他,永远爱他!
故事说完了,今天我回到家,打开我的邮箱,看到他发给我的信,他说他现在很好,他说他想给我唱首歌——“我知道再没理由,做你男朋友,就让你从此多我这个朋友,让我为你解忧……”空气中真的漂来他的歌声,我笑了笑,然后——泪流满面……
手里握着邮差刚送来的杂志,我立在门边,仍不敢确定发表这篇文章是对是错。他是否会看到,是否会猜出“青果”是谁?
我只知道,除了他,也许不会再有人能读懂这篇文章。
他叫浩,是好友婕堂兄的死党,也是那所大学颇有名气的才子。记得那天是陪婕找她的堂兄,恰巧赶上他们系搞一崐场篮球友谊赛。
浩并非场上主力,但他专注的神情却相当引人注目。赛后,在堂兄的介绍下,我们相识了。当时只觉得他很和气,笑起来让人感觉暖暖的。以后便常常随着婕到大学去玩,参加他们的Party,自然而然同浩的接触越来越多。外表普通的浩相当优秀,他的文章不时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可他对于这些看得很淡,每当我称赞他的作品时,他只是笑笑,算是接受。
我欣赏他的性格,也因此喜欢接近他、同他交谈。他善谈,有许多时候我都是在作一名尽职的听众,听他讲他的生活、他身边的故事以及种种看法和观点。他是个细心的人,很懂得如何去关心别人,对于我们几个小他两三岁的女生,他总是很宽厚,任我们疯、我们闹、甚至提一些过份的要求。因他的包容,婕和其他几个女孩一致决定认他为大哥,而我却没有。我不想只当他是兄长,我想要的是另一种感情,而他似乎不懂。
在他们结为兄妹的那天,我们去酒店庆祝。大家都非常开心。他问我,为什么不象她们一样认他为大哥。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回答。我说,我只想做你的朋友,以朋友的身份接受你的关心与呵护。可是,我当时更想说的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默默地爱你。
然而,这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我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却不敢向他倾诉。如果他只把我当妹妹,我无法想象自己将如何面对他。挣扎是痛苦的,在无法承受煎熬之时,我终于将心事倾注于笔端,让一切化为文字寄出。我选择了他常读的杂志,希望他能读到、读懂。
今天,文章刊出来了,正赶在情人节前的第三天。正在我踌躇着要不要翻开杂志之时,婕来了电话。她带来了令我兴奋的消息...情人节卖花去。
很好的提议使我暂时抛开烦恼和她聊起细节,一共七个人,大家可以分成三组。我与她加上她堂兄三人一组。
情人节的大清早我还未起来,婕的电话就充当了起床号:“我们不用三个人一组了,浩同你结伴。”
“他不是有事吗?”我掩饰住自己的惊讶问。
“是呀,他原本是说有事,可是昨天又打电话给我说可以改天。”
就这样,原本应该同婕在一起的我与浩配成了一组。
我们的花很新鲜,价钱又适中,所以销路不错。浩和往日一样并无异常表现。他一定没看到我的文章,我想,失落感顿生。
天色渐暗时,桶中的花剩下不到二十支,浩突然对我说:“替我留下九支,其余的卖完我们就回去吧!”
我点头,却为了他的话心中泛起痛楚。他要留下九支玫瑰,一定是送给他心爱的女孩。
记得婕说过,送九支玫瑰是希望与对方长久相守;“青果”也曾在那篇文章中提过...能收到九支玫瑰的女孩该是多么幸福!
直到夜幕降临,我们才把花卖光。街上的行人渐渐稀少,卖花人大都已收拾离开。
“该把它们重新包装,至少绑在一起才好.”我把那九支单包装的玫瑰递给浩,竭力保持平和。他望着我,温柔地笑着,“是应该绑起来,还有丝带吗?”
从提包中摸出所剩无几的丝带,递给他。
“不多了,应该还够。需要帮忙吗?”
“不了,我自己可以。”他接过丝带,客气地回绝我的好意。
是啊,亲手包起来才能显示他有多么重视她。真切的心痛在胸中浮起,让我无法再看他。
“小姐,还有花吗?”
“抱歉,刚刚卖完。”回答他的同时,我十分讶异。看他已步入中年,很难想象还会接受年轻人的浪漫方式。
“噢。”他失望地看看空空如也的塑料桶,轻应了声,突然发现浩手中握着九支单装的玫瑰。“那花,可不可以卖我一支?”
“我已经买下了。”
“让我一支好吗?只一支?”他仍不死心,似乎有些恳求。也许是因为现在的街上已没有卖花的人了。
“对不起,我不能卖。”浩答得很坚决。
那男人神色有些黯然。“早些过来就好了,她一直喜欢花,若不是从孩子口中得知她希望情人节得到一支我送的玫瑰,我还不知道。”
他象在自言自语,说完,一脸遗憾地离去。
“难道只差一支?”我问盯着男人远去的浩,语气中的责备远比我想象的严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了那个男人,还是在妒忌浩对于那个女人的情意。
浩收回目光,看着我,“我怕她会介意。”
我无话可说。他要把花送给爱人,自然希望送这最能表达心意的九支,八支又算什么?而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责备他呢!我转过身不再说什么。
“如果是你,会不会介意?”转过身,我不解地望向他。
“我是说,如果你的男友把原本准备送你的玫瑰让给他,你会不会介意?”他小心翼翼地问,象是怕说错了什么。
我会吗?应该不会。只要对方真心爱我,我甚至不会介意他是否在情人节送我玫瑰。那只是形式,不是吗?“我不会。”十分肯定地回答他。
“为什么?”
“玫瑰代表爱情,但它并不能换回真正的爱。真爱是心灵的相通,是全心的付出,就象他。”
我望向渐远的中年男人的身影。“他不知道送玫瑰有何特殊之处,但他知道自己的妻子希望得到,所以会在忙碌一天后替爱人寻觅玫瑰。也只有到了他们手中,玫瑰才会绽放出炫目的光彩。”
“所以,你不会介意把自己的一朵送与别人。”
他替我接下去,同时露出释然的微笑,冲我说:“等我一下。”
然后他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男人的方向跑去,我看到他从花束中抽出一支递与他。男人想从口袋里掏钱,被他拒绝了。
“谢谢你,为他。”等他走到我身边,我说。
“他已经谢过了。”他站在我面前,温柔地笑。
好喜欢他温柔的笑容,却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悲伤。也许以后我再也无法见他此时的笑容了。
看一眼昏黄的街灯,我说:“走吧。”
他并没动,仍旧立在我面前,深深地凝视我。
一时间,我被他看得无所适从;他从未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想说话却不知如何开口,只能立在原地,目光停伫在他手中的玫瑰上。
他突然伸长长臂,把花捧到我面前:“送给你,情人节快乐。”
我惊讶得无以复加,花真的是送给我的吗?这些代表爱情的红玫瑰?
“收下它。”见我怔在原地,他走近一步,“你说过并不介意少一支的。”
“可是,为什么送我?”也许他只是怕我一个人过情人节寂寞而安慰我。依他平时对人的体贴,这种事他……也许能……做出来。
“难道在情人节送女孩子玫瑰还会有其它理由吗?”他笑得依旧很温柔,回答却很鬼。
我立在原地,不去接他的花,不去看他的脸,更不去望他的眼,只是盯着他手中的玫瑰。至此时仍无法肯定他的感情,因为自始自终他从未表示过他是爱我的。
我有此激动:“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你只是想安慰我,这大可不必。没人送花我一样可以快活地过情人节。我不需要你的怜悯。”我的脑子乱成一团,根本理不清头绪。
浩收起笑容,“别这样,听我说好吗?昨天我看过一篇文章,文章讲述了一个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一直默默地恋着一个男孩子,却不敢向他表白。其实她很傻,她不知道他也爱她,而且和她一样傻。他也矛盾,也不敢表白,怕表白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其实,他并没有女孩描述的那般优秀,在真正需要勇气的时候,他却是那样懦弱、胆小,使得两个人一样痛苦着。我很喜欢那篇文章,更喜欢女孩的名字,‘青果’,一颗未成熟的果子,美丽而富于诗意。”他看过了,而且读懂了!
突然之间,我好想哭,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最终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他被我吓倒了。他曾说我是个坚强的女孩。
而今天,我的泪因他而落。
他把花抛在桶中,一把拉我入怀,他把我紧紧拥在怀中,用他的温柔罩住我:“其实,我很早就爱上你了。当你坐在我身边认真听我讲故事时,我就认定,你会是我今生的最爱。可是,我不敢肯定你对我的感情,我怕说过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你懂吗?”
我怎么会不懂!一直以来我不也是这么想的嘛!
他低下头望着我含泪的眼,“我很矛盾,所以当婕策划今天的活动时,我推说有事不想参与,我不敢与你共度情人节。但是,昨天,我看到了那篇文章,我才知道……”他突然打住,不再说下去,只是温柔地望着我。
呆在他怀中,我不再抗拒,我明白,今后的日子将不再孤单。因为,有他相伴,有爱相随!
心怡和雅痞在网上结婚了。他们挣来虚拟的货币去买房子,在虚拟的集市里为对方买浪漫的礼物……
在他们的虚拟小家里,他们共同维持着一本爱情日记……
心怡很喜欢去一个叫红茶馆的聊天室,她在那认识了她后来的“丈夫”雅痞。心怡是那种崇尚古典的女孩子,她不会象一些“新新人类”的女孩们一样在聊天室里很招摇的和大家打招呼,她始终坚持着自己恬静自然的表述风格,在这充斥着浮华气息的红茶馆里更让人觉得她好似一朵独自绽放的莲花。
雅痞是那种很幽默很机灵的男孩,第一次和心怡聊天就把她逗的对着屏幕呵呵的笑了半天。不过真正打动心怡的是雅痞在红茶馆BBS上几篇很有文采的帖子,这让她感觉到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痞子,无愧于那个“雅”字。
从此心怡上网后第一眼就是看QQ里雅痞在不在线,当她看到那个彩色卡通头像的时候就会不由的生出一份找到依赖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她的那个从不上网的男友在现实中带给她的感觉完全不同。
有一天雅痞对心怡说我们结婚吧,心怡当时被惊的张大嘴巴怀疑雅痞正在发高烧的时候,雅痞紧接着又发过来一个写着网址的MESSAGE。心怡输入了那个地址,那是一个可以让网民们在里面发帖结婚结盟买房子挣钱喂宠物养花聊天的虚拟部落。
心怡很新奇于这种虚拟的网上生活方式,她很快就和雅痞在部落里接上头,之后就是赚取了足够的等级和金钱,然后在部落婚礼殿堂里成了雅痞的网络新娘。
当心怡每天回到她在网路上的虚拟小家的时候都会感到一种很温馨的感觉,雅痞经常会从部落的市集上给她买来一些礼物,也许是一枚钻戒,也许是一朵玫瑰。虽然这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是她分明感受到了雅痞的那份细心的关怀呵护和真挚的深情。她也会精心的伺弄着花园里的花草,然后把一朵美丽的郁金香采摘下来放在雅痞的桌子上。
当他们在一个小区住长了的时候,就去忙着挣一些虚拟货币买房子,把家从丘陵搬到森林又从森林搬到海滨。在这个家里,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烦扰,只充盈着琴棋书画诗酒花的浪漫情调;没有现实中和男友经常的争吵,只充溢着与雅痞的关心和欢笑。
虽然雅痞远比她的男友更了解她的内心,她的情感,她的思想,但心怡的心里很清楚,和雅痞只可能是在网路上去共同营造这份虚幻的感情所以心怡时刻的提醒着自己不要太用心,不要真的沉下去,仅仅把雅痞当作一种意象出现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
当她发现事实上人的感情常常会不由自主的时候,心怡干脆把自己想象成是在很投入的玩一个角色扮演游戏。
在一个傍晚,心怡习惯地坐在电脑前,她看到了雅痞发给她的一封短信。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南方寻求发展,作为一个编程人员在这个城市里没什么太大的前途。同时雅痞说此去前途未定,他未必能象以前一样经常回他们的小家了,落款是爱你的雅痞。当心怡看到这封信的时候,雅痞已经在南下的火车上了。
心怡依然坚持着天天回家里看看,在两个人共同书写的爱情日记上信手写上一些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话。她盼望着有一天,再一次看到雅痞在日记上写下那些让她感到开心和温暖的话。他们之间有个约定,无论谁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要在爱情日记上写下几笔。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一个人在这里敲敲打打,抬头看看窗外月光遍地洒,只是为谁在牵牵挂挂,总是习惯了嘻嘻哈哈,无意中会想起你说过的话,红尘十丈里坐想天涯,奔波生活中忙碌挣扎,大概人生就是这样的吧,总得把自己的蓝图描画,选择过了就要一路走下,不能再回头再左顾而言他。还不知道你能不能再记得这里,就算自言自语好啦。”
在爱情日记上写完了这些,心怡关闭了电脑,她在想,明天雅痞会不会回家。
和孟尧认识时,钟丽刚满20岁。那是春天。春雨过后,校园西苑紫藤枝上刚爆出的嫩芽像塑料制成的假叶。年轻的钟丽穿件短袖高领紧身红毛衣,白牛仔裤,明亮而创任性的眼眸在弯曲的睫毛下闪动着青春的光芒。是因为一个眼神还是一句问候,回忆里已不重要,反正在紫藤花下,钟丽和孟尧认识了。钟丽一直觉得她和孟尧的认识是必然的,仿佛命中注定一般。
因为,当高高的、头发微长微卷的孟尧背着摄影器材在春风中朝钟丽走来时,钟丽便有一种好熟悉的感觉。仿佛多年养成的在紫藤花下晨读的习惯就为了等待孟尧的出现。她不由得迎着他走上前去,而他也极自然地冲她笑了笑说我想拍几张春天的照片。
这便是故事的开头。很多年后钟丽想。那时钟丽是大三学生,孟尧是报社实习记者。他们相恋了。一年后,钟丽毕业进了一个机关做档案工作。尽管荒废了德语专业,但对朝九晚五的生活钟丽是满意的,因为她的工作是孟及其家人为她争取的。她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县城。
人们都以为这对年轻人不久就会结为伉俪了。
钟丽也这么想。
孟尧租了一间房。报社单身宿舍不够住,于是让没有宿舍的青年职工在外面租房,房租单服60%的帐。孟尧把房间给钟丽住。虽然只有12平米,但比钟丽一直住的4人间条件好多了。钟丽立刻布置了一番,温馨得像新房一样。
钟丽从心里把小屋当成了家。她甚至悄悄准备结婚用品。孟尧下了班都要来小屋,等钟丽回来了便带她也去吃饭。附近的馆子都吃了个遍,钟丽说以后别费钱了我做饭吧。
钟丽真的开伙了。买了电炒锅、电饭煲、液化气灶具及碗筷,围上围裙,蛮像个家庭主妇的。孟尧连声夸她是贤妻。后来孟尧便干脆在小屋住了下来。
关于同居,一开始钟丽总怕被同事朋友知道。后来看周围人们普遍如此,也就自然了。何况人们都夸钟丽眼光好,孟尧年轻有为,帅气潇洒,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人。
然而,钟丽去常发孟尧的脾气。也许是因为她的女伴们纷纷披上婚纱的缘故吧。很多次从婚纱相馆门口走过,钟丽会忍不住驻步观望。毕竟,她和孟尧已相恋五年了。特别是有了那次经历后,慕名其妙地,钟丽常常想到结婚。
那是一次痛苦的经历。躺在人流手术台上,听到机器操作的声响,肉体虽然已因麻醉而无知觉,但思想中却分明听到小孩的哭声。后业好几天,钟丽都不理睬孟尧。
孟尧看出了她的心思,正色说:“我才26、27岁,事业才起步------结婚,以后吧……你不能等几年?”
这问话让钟丽忍无可忍:“姓孟的我不是嫁不出去,你也不是我唯一的归宿。因为你根本有配结婚,去做你的大众情人吧!”
吵完架,钟丽一个人跑到校园西苑的紫藤花下痛哭了一场。然后,她搬出了孟尧的小屋。
贺谦像一道大菜在最恰当的时候端上桌呈献给钟丽色香诱人的光彩。贺谦也属狗,比钟丽大一轮。和孟尧相比,他更成熟稳重,在某机关要害部门负责。钟丽决定嫁给贺谦。
结婚那天孟尧不请自到,钟丽好紧张。孟尧只是笑咪咪说了些祝福的话便走了。望着孟尧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钟丽感到心被什么扯了一下,噼噼噗噗无数念头在心底炸响。
婚后的日子平静极了。贺谦是个好丈夫,踏踏实实过日子。钟丽像个孩子似被宠着。明明被疼爱着却常常怀念恋爱的感觉,怀念玫瑰花和香槟酒。好多慵懒的午后坐在沙发上织毛衣,会恍惚觉得是坐在紫藤下耀眼的阳光就要从头顶泻下来……过去的日子并没走远,它们都活在钟丽记忆深处。望着贺谦温的面容,钟丽会在心底轻轻叹口气。
这时钟丽突然厌食、消瘦、恶心。贺谦说定是有喜了。喜讯传遍贺家上下,婆婆开始纳虎头鞋,贺谦更是承揽了所有家务。但医生的结论不是怀孕而是急性肝炎。钟丽看到贺谦失望的样子心中很内疚。同时也有些失落。想自己是不是贺家传宗接代的工具呢?
钟丽开始厌倦这种生活了。
一年后,他们平静发离了婚。
钟丽辞去机关工作,离开了昆明去了丽江。
丽江,美丽的地方。钟丽帮朋友照料一个艺术画廊。此时。一个名叫岳飞的洋人走进了钟丽的视线。
岳飞是新西兰人,有一双很蓝的眼睛,汉语讲得很流畅。钟丽的妩媚,钟丽的沉默以及像玉龙雪山女神般神秘的忧郁,改变了岳飞的行程。做为北大留学生,丽江只是他了解中国民俗的的一个驿站,但手捧盛着酥油小茶盅端坐着钟丽的小画廊却成了岳飞旅行的绺站。看画、品茶,成了岳飞的必修课。
“你不快乐,为什么?”岳飞认真地问。
“是吗?”钟丽问。“那又怎样?”
“我可以帮你。”岳飞真诚地说。
钟丽仍笑笑,点燃香烟,丝丝缕缕的烟涌在她清朗的脸庞。“怎么帮呢?”钟丽问,神情严肃起来。
“跟我走吧。”岳飞握住钟丽的手。“出去读书,旅行,或者,嫁给我。”
“别开玩笑,你是向我求婚吗?”钟丽忍不住笑了。“我们认识不到一个礼拜呢,为什么提到婚姻呢?”
“你说过你才22岁,在我们这里可领不到结婚证哟!”喧嚣远了,烦恼远了,夜来香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这是软坟温香的夜晚。也许这样一个东方岳飞多年后仍细啜慢饮,但钟丽,只当是一个插曲。
当岳飞在四方街疯狂寻找钟丽时,她已和何总飞往深圳了。异国风情固然让人神往,可钟丽不愿也不敢把下半生押赌注般投在所谓爱情上。在率直的岳飞和猎色的何总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何总是个大老板。钟丽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傍大款”。
其实自己错了,是因为以前没有看透生活。钟丽后来想。生活是什么?年轻时以为是“宽衣长剑浪迹天涯,寻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年老时又瞬息万变认为是“坐看风清月白云轻天蓝。”
其实生活就是生活,一个个不期而至的章节。
两年后钟丽回到昆明。巧的是,才出机场便遇到孟尧。他仍穿他爱穿的茄克拉链衫,头发有些散乱,在晚风中微微拂动着。
“我说呢,今一早这眼皮就跳个不停,原来是要遇见你?”孟尧微翘的嘴唇和飞扬的眉显露出他特有的傲气秘朝气。
他没有问钟丽从哪来到哪去,自然而然地接过钟丽的箱子搂着钟丽并肩走到大街上。
“我饿了。”钟丽说。
初秋的风凉凉的,在耳际飘逸成一种温柔。坐在露天风味餐厅里,望着孟尧的眼睛,那眼睛浸泡在高脚酒杯里滋生出些许情绪,不是激动,是伤感。这沮丧的眼神定格在酒时在,更增加了红酒的浓烈。钟丽什么也不说,只是吃菜,偶尔看一眼孟尧。
“慢慢的有你来到我身边,点一盏油灯……”好象又听见那首歌,那首孟尧爱唱的歌。往事像泛滥的春潮似的一个劲往上涌。终于,汇成了串晶亮的泪从钟丽脸颊落下。
孟尧,我们是同一类人啊,聪明有余温厚不足,竭力想彼此接近但我们尖锐的触角会抵碰。
钟丽伸出手,轻轻抚摸孟尧的脸颊。
她明白,这10年以来,她爱的一直是他。
我要一个你,一个小小的你。钟丽心里说。我要一个可以把所有今天、明天都给我的你。
钟丽住在孟尧家。
孟尧正准备结婚,未婚妻是妻是他同事,那天孟尧是送她到外地出差的。
孟尧的家------他的准新房在布置得富丽、雅致,婚纱照上的新娘明眸皓齿,有几分像钟丽。
“钟丽,过去的事……”孟尧看见钟丽凝视他的结婚照似乎想讲点什么。钟丽摇摇头笑了:“不要讲过去,也不讲将来。我只是借宿几天,你知道这儿我没有亲人,好吗?我不会影响你的生活的。”
几天后钟丽找到住房离开了孟尧家。孟尧说:“钟丽,你变了很多。你准备做什么?”
钟丽只是淡淡一笑:“我不影响你的生活,你也不要关心我的生活。如果有缘再相遇,我们仍是朋友。”
钟丽真的从孟尧生活中消失了。以致孟尧有些怀疑和钟丽相处的那几天是不是做梦。
钟丽在城西开了家茶道馆,生意不错。她和一个只媒面一次的男人办了结婚证,五天后又换成离婚证。代价是付给那个男人两万元钱。目的是为腹中胎儿领取生育证及围产保键卡。
生活,其实是多么简单啊。钟丽终于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一个可以养活自己及孩子的自由职业;一份可观的收入;一辆小车。还有一个孩子。孩子有着和自己爱过的那个人一样的微翘的唇、飞扬的眉。尖世奔波,江湖险恶,因为有孩子,世俗也是天堂。
钟丽开始织小孩的毛衣毛裤,这个孩子将在新世纪的春天来访这个世界。或者正是紫藤花开的时候呢……
想写这个故事很久了。
却总是提不起勇气去写。当你失去了最爱的人之后,你永远无法当作它不曾发生过。
为什么突然又有勇气写出来了呢?我想或许是我真想走出阴影了吧!
她,阿妹,很俗的一个名字吧!当然她后来改了个听起来好一点的名字,不过,我还是
喜欢这么叫她。
阿妹是我的国中同学。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一开始,我蛮讨厌她的。总觉得她天
天都在为那一丁点的美丽,和教官玩躲猫猫游戏,无聊死了!当然像我长得这么平凡,平凡
到走在路上,与我擦身而过,立即就忘的女孩子,是不太需要妆扮的,反正再怎么去精心打
扮,还是那一副拙样,所以依我的个性,我是不会把精神浪费在容貌这档子事上的。
对于阿妹的印象,仅止于知道她和我同班而已。其他的,管她去呢!
会真正注意到她这个人,是在她的生日舞会上。
说真的,我真的蛮惊讶她会邀请我的。虽然她的理由是,我是班长,当然应该邀请我去,
到现在我还是想不通,她既然请我,为什么不连其他班级干部一块儿请呢?
我本来是不太想去的,打算请一个同学帮我把礼物带去给她,就算了事。在她生日前一
天晚上,她打了个电话给我,请我务必要参加,这是我第一次私底下和她讲话。
天啊!我本来还想说「不」的,但是「好」那个字就是脱口而出了。这下可好了,挂上
电话之后,我开始烦恼该穿什么衣服去参加舞会。
阿妹的家境很好,我担心自己穿的不得体,会显得格格不入的。但是我说过,我平常不
太打扮自己的,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呢?只有一件婚礼制服。
为什么我会说是婚礼制服呢?因为每次跟家人去喝喜酒时,我都穿那第一百零一件洋装。
在我的衣柜里,只有叁件裙子,两件是学校制服,一件就是洋装,其馀的,都是裤子。我痛
恨穿裙子。
这和阿妹恰恰相反,她只有一件长裤,就是学校制服,其他的,全是裙子。如果真要问
后来我为什么会和阿妹亲如姐妹,我想,一切该是早就安排好的吧!
最后,我还是穿上了那件婚礼制服,把头发梳理整齐后,就搭公车到她家去了。
在舞会里,很无聊,我也不会跳舞,拿着一杯果汁就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喝着,看着舞
池里的人群,舞动着我不懂的舞步。
阿妹依然像只花蝴蝶般,翩翩地飞舞着。她穿着一件火红的小礼服,很合她所散发出来
的气质,火似的身影,燃烧着整夜的热情。真搞不懂,我来这里做什么?本来想要早点离开
的,但是之前阿妹趁着没人的时候,突然告诉我,有话要跟我说,叫我等到舞会结束。
所以我像个呆子一样,黏在墙上当朵尽职的壁草。想当壁花,呵呵~我还不够格咧!所
以还是乖乖地当根草吧!
好不容易终于捱到舞会结束了。佣人们在忙着收拾善后,阿妹拉着我到她房间去。喝!
果真是有钱人家的公主,走进她的房间里,就像跌进一个粉红的花丛里。天啊!我快窒息了,
我痛恨粉红色这么女性化的颜色。
阿妹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果汁给我喝。天啊!她的房间里竟然还有冰箱!
「筱岚,我可以这样叫你吗?」阿妹似乎有点紧张呢!
「可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话,有点怪怪的。
「你可以叫我阿妹,我奶奶都这么叫我。」蛤?什么阿妹?
「阿妹?你的名字好像不是这个吧?」我提出了我的质疑。
「我知道,这是我的小名,只有我奶奶这么叫我,虽然我奶奶过世了。」喔~「对不起,
让你想到不开心的事情。」一时之间,我似乎看到她美丽的脸庞上,闪过一瞬间的忧伤。
「没关系,现在我好多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她奶奶和我叫她阿妹,她不
准别人叫她阿妹,只有和她最亲密的人才有这个特权。
「阿妹,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呢?」我导入正题,希望快点讲完,就可以回家了。
「筱岚,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不会是叫我帮她买化妆品吧!
「什么事啊?」实在是有点纳闷说。
「呃。...我想请你帮我补习。」蛤?
「为什么?去请一个家教就好了啊!」这是哪门子的忙啊!
「不能请家教啦!你先听我说完。...」
原来阿妹喜欢上一个男校的风云人物,他功课很好,运动方面也很罩得住,几乎可以称
得上是全方位的学生了,我以为这种人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咧!可是听说对方眼光很高,
阿妹的外表,的确可以符合美女的标准,但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她的功课不是顶好的,
她对这方面有点自卑,这是后来我发现的。
而我在班上,顶着一个班长的头衔,功课也在水准之上,我想我唯一可以拿出来骄傲的,
就是学业,每学期的第一名,非我莫属。这是在一颗渴望不平凡的小小心灵中,唯一可以傲
视群伦的地方,只有在课本里,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分,小小的自信。
阿妹希望我能够帮她补习,让她的成绩好看一点,在她的心里,一直是把我和那个小说
里的奇男子归为同一类,她以为和我在一起,说不定可以沾染一些好学生的气息,让她和那
个奇男子的差距,不会显得那么悬殊。
真是的。只有在她那奇特的脑子里,会产生这样的逻辑。
或许是看在她提出了优渥的酬劳分上,我答应了替她补习。
一个星期叁天,一次两个钟头。虽然说七点开始上课到九点,但是通常我一下课就和她
一起回家,在她家吃过晚餐,上课到九点,又在她家和她聊天,一直待到十点,她才叫她家
司机送我回家。
阿妹其实是一个很寂寞的小孩。从小父母就离异,她跟着爸爸一起住,但是在家里却很
少看到她爸爸的影子,我去她家替她补习了一年,从来没看过她爸爸,一次都没有。
一开始,我并不想去她家用晚餐,她只提过一次,后来就没再提了。有一次,因为我爸
妈去喝喜酒,家里没开伙,妈妈叫我去阿妹家用餐,我才勉强提早去她家,那时阿妹一个人
正坐在餐桌前摔盘子。
十足的大小姐脾气。我推过她家的管家李妈妈,走到阿妹面前,甩手就是一巴掌。打得
全部的人是目瞪口呆的,尤其是阿妹。她捂着自己的脸,彷佛不敢相信,我真的打了她。
「为什么摔盘子?不吃饭就叫李妈妈不用煮你的晚饭,摔盘子!耍大小姐脾气吗?有钱
人了不起啊!如果我是男生,我会喜欢你才怪!」当时我气极了!
我蹲下身去,捡起那些碎片,李妈妈冲过来叫我不要捡,她会收拾。一个不小心,我就
划破了手指,血汨汨地流了出来,我也不理会,只是随意拿了一张面纸,压在伤口上,转身
就走到她的房间里去。
阿妹跟着我走进房间里,来到我身旁,抓起我的手,往她嘴里一放,就好像我被毒蛇咬
了一样,在吸吮我手指里的毒素。
「不要这样!有碎玻璃,会割伤你的嘴的。」我抽回我的手。
「对不起!以前我奶奶都是这样帮我疗伤的,她说这样会比较快好。」
阿妹坐在床上静静地说着。
「算了,肚子还饿不饿,我去叫李妈妈再准备一下,我陪你一起吃。」
说真的,我肚子饿了。
「你要陪我一起吃饭吗?」阿妹才问完,我的肚子就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你没听到我的肚子在抗议了吗?」我笑了笑地拍拍自己的肚子。
从那晚开始,我们就天天一起吃晚餐,替她补习的日子,我到她家去吃,没有补习的日
子,她到我家来吃。那时我才知道,阿妹一个人吃晚餐,已经吃了五年了,从她爸妈离婚开
始,就没有人陪她一起吃晚餐了。
我不知道我教得好不好,但是我知道阿妹很用功,虽然她不是很聪明,但是至少我教她
的东西,她都会再复习,交代的功课,也会按时地做。虽然她还是一样地爱漂亮,一样地爱
出去玩。
但是,她的功课的确渐渐地有起色,不仅老师发现了,同学也注意到了。每次考试,她
不再是班上的最后几名,虽然没有名列前茅,但好歹也进步到中等的程度。拿到成绩单,总
是能够看到她开开心心地向我炫耀着。
我答应她,只要她有进步,我就帮她写一封情书给那个奇男子,虽然我知道这样不对,
但是我想这是一种手段吧!那个奇男子,是她用功读书的原动力,我跟阿妹说,对付那种男
孩子,不能用主动示爱的方式,一定要用奇特的方式,去吸引他的注意。其实我也不知道要
怎么去吸引一个男生的注意,我只是希望阿妹能够先好好用功,其他的,到时候再讲。
她功课进步了,我就得实现我的诺言,我叫阿妹去开一个邮政信箱,理由是要保持神秘
感,不要让那个男生太早发现。
我是个很相信星座的人,我想叫阿妹去查那个男生的资料,不是件难事,把他的生日血
型弄到手之后,我就开始针对这个男生的书面个性去写一封他会注意的情书了。为什么说是
书面呢?因为在我不认识他之前,仅能从一些基本的资料去揣测他的性格,就好像赌马一样,
资料搜集齐全了,看准了,就下注喽!其他就交给命运去决定啦!
他,是天秤座的,理性到有点龟毛的星座。所有事情等他分析完毕,中共的飞弹老早就
飞过来把他家屋顶给炸了。而阿妹是狮子座的,天生的霸王,不过我想,那个奇男子,绝对
不会是虞姬。
我不喜欢当霸王,也不喜欢当虞姬,我啊!我喜欢当观众。哈哈~信寄出去之后,刚开
始阿妹表现得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我知道她的性子,最会装了。我也不去点破她,只是随
着日子一天天地过,信箱依旧是毫无讯息,其实才过一个星期而已,但阿妹是个急性子的人,
她患得患失的样子,我看了也不忍心,只好跟着她在街上疯狂地采购,那一阵子,真是把我
给折腾死了。
「阿妹,别难过了啦!那个男生算什么?换一个啦!」
我摊平在她的床上无力地说着,之前才陪着她走了叁个钟头,又买了一堆东西,要不是
我跟着她,我看她很有可能会把整间店全给搬回家。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嘛!他讲话好温柔,我有预感,他一定会对我很好的。」
狗屁预感!我在心里不屑地想着。
「有那么多男生喜欢你,为什么不选一个就好了?」
我向来就是这样,有现成的东西,我是不会再花心思去做。
「可是他真的很特别,只有他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只喜欢我的外表。」
难道人真的那么贱吗?越得不到的,就越拼命地想拿到。
「你不要因为只有他拿蛤仔肉涂自己的眼睛,就说他眼光特殊。」
废话!被蛤仔肉涂到的眼睛,一定会被肉汁刺得很痛,看人的眼光,就会显得特别不一
样啦!眼睛有毛病的人,眼睛一定跟普通人不一样嘛!难道这个就叫特殊吗?
「反正我会让他喜欢我的。」阿妹口气还真不小咧!
我也懒得和她争论。隔没几天,终于收到奇男子的回信了,看来我的招数奏效了,接下
来就看阿妹自己的造化。
一开始,似乎进行的很顺利,我除了帮阿妹补习功课外,还帮她补一些课外读物,听说
那奇男子,不仅要求女孩子,要有外表,还得兼有内涵。说什么希望女孩子能够和他一起成
长,说得挺好听的,实际上就是,要能看还能够用。
后来我觉得那奇男子简直就变成我的教授了,只要他有提过的人名,书名,阿妹便开了
一张书单,叫我去全部买回来,然后我得乖乖地把书看完,然后整理一个重点,让阿妹背起
来,然后她和那奇男子约会时,才有话题可聊。天啊!这是哪门子共同成长啊!
什么杜拉托也夫斯基啦!我还拖拉古司机咧!才一个十几岁的国中生,就看这些东西,
他以为他是天才吗?我只知道我不是笨蛋!我才不要跟阿妹一起笨下去!
后来我为了这件事跟阿妹大吵一架,我气得不帮她了。
后来,有一阵子我很少跟阿妹联络,反正在赌气嘛!我和她在冷战耶!总不能叫我天天
跟她东家长西家短的,要不然怎么能叫冷战呢?
突然有一天,李妈妈打电话到我家来,通知我阿妹自杀了,正在医院里急救。
什么?我当场呆掉了。没事自杀干嘛!
要不是我妈妈接过电话,问清楚了哪一家医院,全家赶到医院里去探视阿妹。阿妹也常
来家里吃饭,妈妈简直把她当做是第二个女儿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女孩,上头有两个哥哥,
所以在家里,我也算是挺受宠的,阿妹来家里吃饭后,大家就把她视作家里的一份子了。
好不容易才看到医生走出手术室,告诉我们,要好好照顾病人,不要惊动到她。
等到阿妹被推进普通病房后,护士说,阿妹只想见我一个人。
我急着走进房内,看到阿妹苍白而瘦弱地躺在床上,心里一阵酸楚。一千个一万个为什
么,在我的心里冲击着,但是我只是搬了张椅子,坐了下来,静静地削着苹果。
「对不起。」阿妹虚弱地说着。
「不要说话,我削苹果给你吃。」我故意忽略过她手腕上的伤。
「我现在不能吃东西。」天啊!我真笨,气死我了。
「那我自己吃好了。别说话,多休息。」我起身去拉起窗,替她盖好被子。
「不要这样子,问我为什么。」她哀求着。
「我不问,快睡觉。」我又坐了下来,闭起眼睛。
「筱岚,求求你,不要生我的气。」我没张开眼,但是我听得出来,阿妹在哭。
「我没生你的气,快点睡觉。」我不敢问她,怕自己的怒气,会一溃决堤。
「筱岚~我真的很后悔,原谅我好不好?」哎~这样子我还能生什么气?
「为什么?」我淡淡地问了一句。
阿妹只是低声啜泣着。我就知道!我也不打断她,只是坐到床上,抱着她,不断地轻抚
她的背,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不论是同情也好,关心也罢,总之我知道,阿妹需要我,一
如我需要她一般。很难去描述的一种感情,我很肯定彼此之间,不是爱情啦!
后来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有些傻,阿妹是个很任性的女孩子,虽然她爸爸没有给她亲情
的温暖,但是物质上,却是从来没有缺过一样,而我仅有的,就是那不值几个钱的温情,我
一直把阿妹当作自己的妹妹,她所缺少的,或许就是这个吧!
而我缺少的,大概就是一个弟弟或妹妹吧!身为一个老么,我小时候最常抱怨的,就是
为什么妈妈不再生一个妹妹给我玩呢?为什么永远都是我被人家玩呢?心里非常不平衡。
我常常在想,要是我有一个妹妹,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我真的好想当一个姐姐喔!所
以认识阿妹后,她需要什么,我就会尽力去满足她,她的物质生活,自然有她爸爸罩着,我
能够做得,就是给她温暖的亲情。
等她哭够之后,我拿了面纸,拭干她的泪痕,扶着她躺下,盖好被子,安抚她睡觉,告
诉她,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她睡着之后,我本来想到外头打电话跟妈妈说,今晚不回去了,我要留下来陪阿妹,但
是她是一个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人,连睡着后都紧握着我的手,不让我走。为了不惊醒她,我
只好放弃出去打电话的念头。
后来,我才知道,阿妹是为了那个奇男子自杀的,哎~傻瓜!那个男的有什么好的,事
后一次都没来看过阿妹,我常常在心里感叹,这么做,值得吗?
其实现在我才了解,那个男的,也没有错,该怪的,就只能怪阿妹要的,他给不起而已。
阿妹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爱。
然而她要的爱,是全心全意的付出,不容许一丝丝的保留。她对他很没安全感,因为他
对待朋友,和对待她是一样的好,阿妹感受不出自己在他心中的特别,依照阿妹的个性,自
然是会大吵大闹啦!
其实阿妹可以放的,但是爱情就是偏要跟你作对,她不甘心,不肯放手,逼得他喘不过
气,也逼得阿妹走上绝路。傻瓜!自杀就会挽回一切吗?
错!自杀只会失去所有。
这件事情之后,阿妹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她不停地参加各类的舞会,认识了许许
多多的男生,但是她从不交男朋友,她说那些朋友,是单纯的异性朋友,反正就只是一块儿
出去玩,吃吃喝喝的朋友而已。我没多说什么,只要她不伤害自己,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我考上了一间着名的高中,阿妹也考上一间五专。
国中毕业之后,虽然我们的生活空间变了,但是阿妹依然天天来我家吃饭,彷佛变成一
种习惯,饭后的一个小时,我都会帮她复习一下课业,这点我很坚持,我跟阿妹说,她要交
几个男的朋友,我管不着,但是人生不光只是交朋友而已,随时的充实自己,只会让别人更
欣赏她,做个里外兼有的女孩,是多么令人称羡的啊!
阿妹听到我这么说之后,才乖乖地念书,不敢多说第二句话。我很了解阿妹,她是个很
亮眼的女孩,对于来自于众人爱慕的眼光,她甘之如饴,她喜欢成为大家的焦点,众人的话
题,所以只要能够让大家更喜欢她的方法,我想她都会照办的。
在阿妹十八岁的生日那年,她一反往常地,只邀请我到她家去。本来妈妈是打算煮一桌
好菜,就我们一家子庆祝的,但是她说她已经十八岁了,长大了,不希望妈妈太操心她的事,
她要学着自主,所以她不要别人帮她举盛大的生日派对。
她希望我陪她一块渡过她人生唯一的十八岁。
说真的,我很感动,因为在她心里,我的确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
那天晚上,我准时地到了她家,一进门,我就怀疑她是不是把她家的厨房给炸了。满屋
子的烟,到处都是面粉蛋壳,乱七八糟的。我喊了好一会儿,才见她慌乱地从厨房里跑出来。
「阿妹,你在做什么啦?你还好吧?」我捂着鼻子问她。
「我。...我是想自己煮几个菜,做个蛋糕,让你惊喜一下,我的手艺嘛!」
天啊!我的确是够惊的,但是喜嘛!我不敢确定。
「傻瓜!你有这个心意,我已经很感动了,而且今天你是大寿星耶!让你亲自下厨,是
准备陷我于不义吗?让我回家被妈妈骂,阿妹生日还欺负她,叫她当煮饭婆。」
我边笑着边替她收拾这浩劫后的现场。
「没有啦!我真的会做菜啦!李妈妈前几天有教过我,她在的时候,厨房那些东西,都
很听话,不敢乱动,但是今天李妈妈一休息,大家都造反啦!根本不理我。」
她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又很帮我的忙。
「去饭桌那里坐下,这里我来清,坐好不要乱动。」天啊!我真苦命说。
「我可以帮忙的!」她大声地说道,却仍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不敢乱动。
「你啊!上楼去把自己弄舒服一点,我带你去士林夜市扫摊,吃垮他们!」
阿妹这才开心地跑上楼去。
那天晚上,我们姐妹俩,疯狂地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回到她家,只看见两具体躺平
在她的床上,我们笑着对方的肚子,像是怀了五、六个月的身孕似的。
「来,让爸爸听听小家伙是不是在妈妈肚子里头捣蛋啊?」
阿妹把她的头贴在我鼓鼓的肚皮上,假装很慈祥的样子。
「亲爱的,有没有感觉到儿子在运动啊?」我还作势的把肚子往上顶了顶。
「有耶有耶!将来一定是奥运选手。」说完阿妹已经笑得不可开支了。
「好哇!你笑我肚子大,来!我要打鼓!咚得隆咚!咚得隆咚!」
我双手在她肚皮上乱拍一阵。
「好啦好啦!我投降啦!」
后来我们躺在一起,说以后要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取什么名字,还说以后要让他们指腹
为婚。天啊!只有两个疯女人,才会想得这种馊主意,都什么年代了,早就不流行这古早玩
意啦!
阿妹真的累了,她很快地就睡着了。
我起身走到楼下,打开了音响,这时广播放了一首歌。
你那忧伤的眼神让我心疼
为什么深锁你的门
我知道你强忍的泪水
不肯轻易留给谁
总是不说一句话总是沉默
如何能够开启你的门
是不是你习惯一个人
不必有爱也不必认真
你一定流过泪在过往的岁月
也曾经为谁心碎在疲倦的天空
难道说你的梦不能为爱再感动
你一定流过泪在过往的岁月
也曾经为谁憔悴
我看见你的眼有不懂的伤悲
宁愿我流泪头也不回
你那忧伤的眼神让我心疼
为什么要深锁你的门
是不是你习惯一个人
不必有爱也不愿认真
范俊益.你一定流过泪
突然觉得很感伤,在那件事之后,就很少听阿妹提起过自己的感情生活,我只知道,她
不断地跟着一大群朋友出去玩,平常晚上,她离开我家后,就和朋友出去唱歌、跳舞,假日
就一块去烤肉、爬山。反正什么名堂都有,时间排得满满的。
只要她功课维持一个水准,我也就懒得管她。有时候妈妈会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也
一概否认,我们是知道她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会撒什么谎。但是这样的她,才
让人担心。
她一直是个很活泼的女孩,会这样封闭起自己的心,我想,她当初一定很爱那个奇男子
吧!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突然听到阿妹下楼来到我的身旁。
「筱岚,你是不是很担心我?」哎~能够有个人可以担心,其实也是件幸福的事啊!
「阿妹,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以不回答。」我拍拍身旁的位子,示意她坐下。
「嗯。...」阿妹静静地坐在我身旁。
「你还爱他吗?」这是悬宕在我心里多年的一个问题,我一直忍着没问她。
「不爱了,但是我会怕。怕自己会再一次陷入,那种感觉很可怕,很无助,我真的怕,
怕自己会无法自拔,甚至可以失去一切,只为了能够拥有一个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爱情观呢?是这么刻骨铭心。我一直无法体会这种感觉,我以为,这只
是写小说的人,为了欺骗读者的眼泪,所刻意营造出来的一种感觉罢了!或许有一天,当我
真正爱上一个人时,我就能体会那种深切的感受了吧!
「所以你选择不再爱了吗?逃避可以解决问题吗?」我静静地丢出了炸弹。
「或许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是至少会让我碰不到问题,这样我就不会那么难受。」
哎~这又是另一种我无法了解的心态。
「算了,想这么多也没什么多大的作用,只要你好好的,别让我们担心,就万事OK啦!」
我摸摸她的头,像个妈妈似的,赶她去睡觉。
「筱岚,这些年,真的谢谢你,你就像个好朋友、好姐姐一样地照顾我。」
说得我乱不好意思的。
「喂~都是六年的老朋友,老姐妹了,说这些做什么!太见外了吧!」
我有预感,阿妹有话要告诉我。
「筱岚,我。...我打算休学,到英国去游学。」蛤?这太突然了吧!
「怎么好端端地突然要去游学?」一定有内情。
「我跟我爸谈过了,爸爸不反对我的决定,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下个月就走。」
怎么这样子啦!
「阿妹,我只问一次,为什么?」我突然生起气来,现在才跟我说,分明不把我当姐妹!
「我怕你会骂我。」果然!
「你不告诉我,我才会骂你!」我最讨厌一件事情,我是最后才知道的人。
「其实,我上个月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对我很好,教我很多事情,他好厉害,知道好多
好多东西,和他在一起,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笨,配不上他,我决定要好好充实自己,等我有
足够的水准可以与他匹配时,我才要风风光光地去找他。」
哎~这小妮子,原来爱情真的很伟大,可以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改头换面,只为了博取
心上人的一个欢心。
「真的想通了吗?不后悔喔!英国很冷的耶!」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个人。
「我不怕,而且我可以去住我妈那里,她搬到英国去好一阵子了。」
这个我倒没听说,阿妹很少提起她妈妈的,爸爸也很少提。
「哎~只要你自己想清楚,我都会支持你的。」我还能说什么呢?
阿妹到英国去,也有好一阵子了,我和她陆陆续续地,都有在联络,知道她在英国过得
很好,一样地受欢迎,漂亮又活泼的女孩子,就是这点吃香,走到哪里,都有人会喜欢她,
她不仅仅只有男孩子缘而已,其实她在女孩子圈里,也是一大堆姐妹淘,阿妹是一个拥有特
殊魅力的女孩子。
在信里得知,她和那个男孩子,也都维持固定的联络,后来我得知那个男孩子,是水瓶
座。
哇咧!她怎么老是喜欢上一些龟毛的人咧?我对任何一个星座,没有特别的喜好或厌恶。
只是水瓶座的通病,就是点子多则多矣,但是就是龟毛了点。叫他们立方案出鬼点子,
这个他们很擅长,但是叫他们选一个来实行时,他们就开始没法子做决定了,每个方案都很
好,每个点子都很炫,实在无法选择,对!你替他们选了一个以后,他们又开始觉得这个方
案,好像漏洞百出,这个点子好像不够新奇,假如你发火了,强制决定了其中一项,他们又
会觉得你太专制,限制他们发表意见的权利。好,那就全部由他们决定好了,自己做不出什
么决定,他们又会觉得你在推卸责任。
这不是龟毛是什么?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他们了。
反正阿妹喜欢就好,我没意见。
不知不觉的,一年过去了,阿妹的游学也结束了。
我到机场去接她时,觉得她彷佛沾染了一身金色的光采回来,亮得几乎让我睁不开眼。
她也不急着复学,说什么想要好好疯狂玩几个月,说真的,我希望这次她的付出是值得
的。我想我永远无法为了爱情,这么地付出我自己吧!当然这只是我现在的想法罢了,以后
会怎样,以后再讲。
如果我们真能预知未来,那到底庆幸会多一些,还是后悔会多一些呢?
发生每件事情的那一天清晨,太阳永远都是稳稳地从山头上升起,一切平静地让你无法
察觉出一丁点异样的气息。
我只是隐隐地觉得心神有些不宁,情绪有些浮躁,说不上来是为了什么。
中午阿妹还来过电话,说晚上会晚一点到家里来吃饭。我懒懒地跟妈妈说了一声,又继
续睡我的午觉,星期天的下午,我向来是有些靡烂的。
睡得正甜时,又来了通电话,我懒得起身去接,是妈妈接起了电话。
过了一会儿,妈妈冲到我房里叫醒我,说阿妹出事了。
我立刻惊醒。阿妹出事了!赶紧套了件外衣,就骑上了车,载着妈妈出了门,赶到医院
去。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回天乏数了。阿妹再也没有办法像上次一样幸运了。
这次,她醒不过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次,她只留下一句话给我。
「筱岚,对不起。」
我再也没有力气问为什么了。
事后,当我去她家收拾东西时,李妈妈交给我一卷录音带,是阿妹自杀时,正在播放的。
我忍不住拿来听,里头只有一首歌,从头到尾,播得都是同一首歌。
我打扮因为害怕平凡
我疯狂因为喜欢自然
我惊慌因为学不会撒谎
我歌唱因为渴望温暖
我流浪因为梦在远方
我紧张因为学不会伪装
一次又一次的刀割
心碎要到什么时候
一夜又一夜的淹没
感觉我已不再是我
就这样开始被迫冷漠
烧在胸口的火却说
如果没有爱等于没有我
我怎么能够麻木退缩
有血有泪的人都说
如果没有爱就等于没有了梦
黄一雄.没有爱等于没有我
我找到她的一本电话本,查到了那个水瓶座男孩的电话,冲动地打了电话过去,是他本
人接起来的,突然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唤他吃饭,过了一会儿,他才腆地告诉我,是他女朋友
在催他吃饭了,他问我找他有什么事,我只是淡淡地说,对不起,我打错电话了,然后就把
电话挂上了。
阿妹,下辈子如果我还能转世为人的话,我一定要变成男生,给你,你最需要的爱。
他生长在京城,是个生活没有什么要求的男孩子,他按部就班地上完
了高中,又糊利糊涂地考到了这所离家很近的大学。他并不用功所以成绩
很不好,但是他并不在乎,什么事都架不住不在乎,所以他活得很幸福。
他有一个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在东边的一所文科大学,两个人在紧
张的高三生活中忍不住爱了起来,就这样,他也不怎么学习,整天腻在东
边。真的很幸福,他老想。
在大二的一个午后,他正百无聊赖地徜徉在校道上,下午的课他不想
上了,可和女友又没联系上,所以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就这么瞎溜达。
一个红色的影子被他不经意地发现了,那是一个女学生,穿着一件红
色的衣服,他是很不喜欢红色的,偏偏他的女友又很喜欢穿红,为了这个
他没少和女友吵,但是最后都是他投降,因为他太爱女友了,也就顺着她
了。
那个女孩很适合穿红色嘛。他想,一边用挑剔的目光向她行注目礼。
他成长在京都的中学里,所以很小就学会了在马路上盯着女孩看,哎?!
她怎么长得那么象那谁呀?他突然觉得是他的女友过来了,只是那个
女孩更健康,更。。。丰满。他揉了揉眼睛,真象。
那个女孩大概发现了他,而且好象被他的放浪的眼神激怒了,狠狠地
瞪了他一眼。嘿!小妞还挺辣!他满足地笑了,还冲她吹了声口哨,以示
他的为此而骄傲。
他很快就忘了她。但是却总是在学校里这里或那里地遇见她。他想,
真是有缘,可惜我已经很幸福了。想完他啧啧嘴,踩上破车去东边了。没
去看她是否看见了他。
日子就这么过去,他也就这么混,除了期末嗑书忙点、学期初补考烦
点。还行,挺好。他想,并把烟圈努力地吐地很圆。
转眼到了大四,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他却一点也不急,他的成绩虽然
不好,但是,找个糊口的事干却相对的容易的多。等毕业就和女友结婚。
他总是为他的如意算盘感到得意,他觉得他的人生也很不错嘛。
可是有一天,女友和他吵架了。开始他一点也没当回事,老夫老妻了,
吵吵更熟么。可是说到第四句的时候,他懵了。女友说:你总是这样混的
话,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分手吧。他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女
友,不,前女友远去。他依稀地想起了最近女友老是用幽怨的眼神看他,
后来那眼神渐渐地变成了鄙视和怜悯。原来如此,他后来去小店买了一包
香烟,一个打火机和一瓶二锅头,平装的那种。那天晚上他醉倒在寒风里,
就那么睡了一夜。
他在家里躺了一星期,他反反复复地想:我是在混吗?不是呀,我只
是不愿意去追求那些虚无的物质生活罢了,人生本来就不长,何必那么累,
只要有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小窝,有一张软和的床,有一柜子好书不就行了
么?这样过一生比在豪华的别墅里担心股票的涨落不是快乐多了么?这世
界到底是怎么了?
回到学校后,他天天看书,课本、闲书都看,他想从书里找到关于生
活的答案。
一天,他从图书馆里出来,夹着两大本书,他想找个教室赶快看看。
在校道上,他又看到了那个已经在他记忆里尘封很久的红色身影。一
袭红色的大衣,仍然挡不住那种冷峻和理性。他霍然停伫脚步,然后匆匆
走开,他感觉到她的眼神犀利地射到他的背上,他不想让她看见,他的眼
睛里蕴染着一点泪光。
他动心了。
后来的日子里,他有事没事地老去校道上逛荡,每每遇见她,他总是
用一种很真诚的目光迎接她、注视她、远送她。而她只是默默地瞟他一眼,
就走自己的路。
他打听到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和班级,竟然是他下一届的,那个提供信
息的哥们一边汇报一边对他说:别打人家主意了,她的追求者能塞满半个
科学会堂,可是她却一点都不动心,她正考G呢,看来是要往新@!#$蹦。
他静静地听着好友的唠叨,他并没有想要去塞科学会堂,他只是想:
她曾经看了我好几眼呢。知足了。
后来有一次他向她行注目礼的时候,她忽然有点不自然,等她走过去
后,他才突然想起,她的脸刚才红了一下。他乐得差点没掉进校道边挖开
的沟里。
不知是从谁那里听说,她是上BBS的,于是他狂买机票,或者蹭别人的
机器上BBS,面对一堆使用者,他老纳闷:会是谁呢?于是他老是泡在网上,
但是也不乱打听她的消息,他自我解嘲地想:如果上天有这段因缘的话,
她会出现的。
日子好快,马上就要毕业了,他向往地想要走上社会,他太想去见一
见外面的世界了。他决定在网上留点什么,可是写点什么呢?他想到了她,
又想到了将要到来的离别。于是他在BBS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
《如云女孩》,他把想说的话都写了进去,然后就静静地等待毕业。
离开的那天下午,他在主楼的高台阶上和她不期而遇,他们都停住了
自己的脚步,就那么互相凝望着对方的眼。他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点羞
涩,一点幽怨,还有。。。。一点落寞,他想,她一定从自己的眼睛里看
到了泪光。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望了很久,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褪色了,人的形体慢
慢地融化在阳光里,只有两双深深的眼睛和两颗慢慢跳动的心。
僵局由他打破。他转身离开,头也不回地走进阳光里,身后没有声音,
没有,一切都没有,只剩下一个已经褪了色的红尘还在等他去逃避。他只
记得,那消魂的时刻,持续了整整一分钟。
那天晚上,他喝得烂醉,在回去的路上,他大声地喊:我,今天,爱
了整整一分钟!他到了已经熄了灯的13楼前,大喊:哎!你!我们今天终
于相爱了,我们爱了整整一分钟呢!
然后,他迈着踉跄的脚步,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学校,没有回头。
没有人在意这个撒酒疯的毕业生,全学校只有一个人,在那天夜里,
无声地哭湿了枕巾。
男孩女孩刚刚恋爱不到一年,一天,女孩突然问男孩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男孩很奇怪,问:“什么事?”女孩没有说,只是让男孩答应她。男孩答应了。
一个月后,女孩病倒了,查出来是白血病。女孩是学医的,明白自己的日子不多 了,于是在那段日子里,尽量地和男孩厮守在一起。男孩并不知道女孩的病情有多严 重,只是很奇怪女孩的行为,心中有一丝隐隐的、不详的预感。直到那天,在女孩的弥 留之际,男孩才知道女孩的病情如此严重。在女孩的病榻前,男孩紧紧握住女孩的手, 泪流满面。女孩用微弱的声音对男孩说:“还记得你答应过我帮我一个忙吗?”“记 得。”“我想在我死后,你能将我的骨灰撒在世界屋脊之上,最好能是珠穆朗玛峰上。
你能答应我吗?”“能!”男孩没有犹豫。女孩含笑闭上了眼睛。男孩恳求女孩的父母 不要将女孩的骨灰埋葬,至少等一个月。女孩的父母很奇怪(他们并不知道两人之间的 约定),但是他们答应等一个月。男孩走了。三十天后,就在女孩父母准备将女孩的骨 灰安葬的时候,男孩回来了。几乎没有人认得出他。男孩瘦了、黑了,但也结实了。男 孩再一次恳求女孩的父母,让他带走女孩的骨灰以完成女孩最后的心愿。女孩的父母看 到男孩眼中的真诚,答应了。于是男孩带着女孩的骨灰踏上了世界屋脊。
三个月后,一支中日登山队成功的登上了珠峰。令人惊奇的是,在珠峰之巅发现了男孩的尸体。男孩的手中抱着一只骨灰盒。据说男孩的脸上挂着微笑,一付幸福的样子。而在他的登山包里,有足够他一人12天的食物!在男孩的身上找到了一本日记和一封遗书。日记是男孩的,而遗书却是女孩的。
男孩日记的一部分:
*月*日 晴
今天的天气很好,但对我来说,却如同阴霭密布。我最心爱的女孩离开了我,永远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而她最后的愿望又是如此的难以实现。我究竟该怎么办呢?
*月*日 多云
我爱她吗?无可否认的答案:是的!那么为了她我愿意做一切吗?答案还是:是的!!那么她最后的愿望你能帮她实现吗?答案仍然是:是的!!!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月*日 阴
我没有想到登山训练这么难。每天16个小时的强化训练我真有点吃不消了。有人问我这么做值得吗,我只是一笑,不可置否。我知道我不能跨,否则,我无法实现她的愿望了。
*月*日 晴
今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我必须赶到她的家,我要带她走,我要实现她的愿望。
*月*日 多云
她妈妈交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她刚病倒就写好的,由于上次我走得匆忙而没来得及交给我,让我务必打开看。看完后再考虑怎么做。我很平静地看完了,但我的决定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我要带她走!我一定要!他的父母叹了口气,他们也许认为我不应该这么做,但是他们最终还是答应了我的恳求。
*月*日 晴
今天我们到达了拉萨,我带着她游览了布达拉宫。她应该很高兴,这里曾是她梦中来过的地方。我们准备在这里休息两天,准备好登山的用具。高山反应已经使我两天不能吃好饭、睡好觉了,但我必须坚持下去。
*月*日 雪
我们现在在5700米的登山大本营里。按照正常的路线,我们应该在四天后登上8848米的顶峰。上帝,保佑我们吧!
*月*日 大雪
风雪很大,我们偏离了路线,但幸运的事很快我们又找到正确的路线。明天就可以向顶峰冲刺了。我们都很激动。我们会成功的!
*月*日 晴
今天中午12:33分,我们终于登上了海拔8848米的世界第一高峰!我们兴奋地抱在一起!我的行囊里还有足够12天的食物,可我知道,她是不愿意走的。于是我决定留下来陪她。如果有人发现了我们,请将我和她就埋葬在这世界屋脊之上,谢谢!
女孩的遗书:
上大学时认识了你,我知道自己找到了这一生的至爱。我害怕失去你,想永远和你在一起。虽然我也知道你同样爱着我,但是既多心又小心地我还是不太相信你的真诚。我不止一次地想如何才能让你永远的不离开我呢?一次在宿舍中和舍友们开玩笑时说如何才能在自己死后让自己的老公陪葬。有人突发奇想,说不如让老公把自己的骨灰撒到珠穆朗玛峰顶,如果他真的这么做的话,那么他也不会活着回来!好损的主意!有人说这个办法太缺德了,把一个大活人往死路上推。但我却想: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你会答应我的。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于是请你帮我一个忙了,但我当时只是抱着一种玩笑的心理。
当我得知自己的病情时,我就决定瞒着你,不想你为我太难过,同时也害怕你因此而离开我。我知道我会在我不行的时候告诉你请你帮什么忙,但是,我也舍不得你就这样为我,为一个死去的人完成一个需要用自己生命来换取的愿望。可是我多么想我们生不能在一起,能死在一起该多好呀!这样做未免太自私了吧?可我真的很想,很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爱我。你是个很守信用的人,这一次你会吗?
我很自私,自私到要你来为我陪葬。你可以不做,没有人会责怪你,因为那是要用你的生命来换取的。其实只要在我活着的时候你对我好一点,不要离开我,呵护着我,我就很满足了。
我爱你,我希望在以后的岁月里你能常常记起我。如果我有来生的话,你任是我的唯一选择!
永远爱你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