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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新娘


在我18岁那年,有一个女孩就说愿意嫁给我,可是我听到的反应,却是化成了笑意,因为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所以我也不以为意的跟她说:“好!好!等妳将来长大!若是还愿意嫁给哥哥!哥哥一定娶妳的!”她听了之后好高兴喔,开心的到处跟别人说她已经是我的新娘了,她好快乐,好幸福喔!可是她却不知道!我当时只是在敷衍她罢了!  
  
    可笑的是,后来邻居看到我,都会故意取笑我说:“耶!怎么没带妳老婆出来啊!然后就偷偷在窃笑!唉!”想不到我的一句玩笑话,她却如此的认真,而且只要是她认识的人几乎都通知了,我心在想,会不会弄假成真啊,但又觉得日子还那么长,不要想太多好了,于是我到她最常去玩耍的公园找她!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而且她母亲开玩笑的说,要我把我老婆带回娘家吃晚饭,我听了也只能笑笑的答应,因为,唉! 她是我老婆啊~~~~~~~~!  
  
    到了公园果然看到了我那六岁的老婆,看她天真活泼可爱的样子,就令人想要去疼她,怎可能去伤害她呢!所以我心里就在想,陪她一起作作梦好了,反正我也没差,而且现在有个六岁的老婆也不错,仔细想想一定羡煞旁人吧!虽然要承受别人的取笑!  
  
    不久,她看到了独自思索的我,高兴的像一只小蝴蝶飞奔了过来,用她那纤细的小手拉着我的手,走到公园的沙堆旁,介绍我们的家庭布置,厨房、厕所、房间的位置,还有家庭成员,我和她还有我爸妈和我们的两个小孩,瞧她那认真的模样,彷佛好象是真的似的,至少对现在的她来说是真的,可是以后呢?算了!不要让自己想太 多,我就陪她走过这一段好了!突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好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可是又说不出口,于是我轻问着她:「怎么了?」她才有点害羞的跟我说,她看电视上的情侣或是夫妻都会亲嘴!所以她也好想亲亲我!我听到后真的是吓了一跳,觉得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早熟啊,还是因为电视的关系,所以有样学样!可是看到她烦恼的样子,我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我跟她说:「妳七岁的时候,哥哥一定给妳亲的,只要妳那时候还喜欢着哥哥!」她听到之后高兴的点头了,因为她跟我说她绝不会变心的!  
有时候,我反而觉得大人对自己的信心,却不如一个小孩子还来的强,因为他们只要相信自己就好了,不会像我们一样,顾虑那么多的事物,到最后都不敢相信自己是否能做到!  
      
    本来想就此带她回家了,可是她说她好想在吃饭前先吃个棒冰,我想了一会儿,便叫她在公园里等一下,自己便去附近的杂货店买棒冰,因为我觉得只要一下子而已,可是想不到竟遇到了国中同学,可能是太久没见面了,所以不自觉的聊了一阵子,聊到一半时想起了六岁的老婆还在等我!所以我赶紧跟他辞别,然后买了棒冰冲向公园去,可是到了公园时竟找不到她了,我想她可能独自回家了吧,于是我也回家了!  
  
    回家大概十分钟后吧!她母亲打电话来问她女儿是不是在我这呢?我听到后讶异的反问她母亲:「不是回家了吗?」于是我们惊慌的在公园附近找寻,都没有发现她的踪影,此时的我好责怪自己,因为我的心好害怕另一种不好的结果,于是我和她的家人挨家挨户的问有没有人看到她,可是每个人都说没看到,直到问到小明的家,小明才说他看到一个大人把小馨硬抱进一辆汽车,然后匆忙的开走了,我和她家人听到心都凉了,泪水竟不由自主的滴了下来,大家哭成了一团,没有人知道要怎么办,如今只能等电话了,因为我们觉得可能是绑架,可是她家又不是很富有,为何挑她家下手呢?如今想那么多也没有用了,于是我们只能等待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案也报了,钱也准备好了,可是就是没有任何的讯息,此时的我们想到了更不好的结果,就是………..已经被撕票了,其实这也是警方的推断,我看到她家人伤心欲绝的样子,我真的好想自杀来负起这个责任,因为那时的我已经快要崩溃了,因为都是我害的,如果那时候我带着她去杂货店,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可是又想到,若她还活着,我若自杀死了,这不是另一件悲剧吗?所以我决定继续等待着,只要有一丝的希望,我都不会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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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雁


雁姐的血染红了她原本就艳艳的床单,那鲜红的颜色至今还能毫不费力的随时触痛我的感官知觉末梢神经

那天逸修哥温柔的捡起雁姐切开手腕的那块刀片用雁姐的丝巾包了一层,一层,又一层,他的眼神异样得像来自地狱的青火暗淡而炙冷

没有谁明白抑或理解爱得真爱得深到头来也是错误啊!我的雁姐`

我从你给我的日记里一张一张撕掉那些你快乐的伤心的忧郁的还有那些让你不再美丽的痕迹,狠狠的,到头来一张不剩

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真的,就算你在地狱也忘不了的人,前世的今生的来世的都见鬼去

逸修哥把你的戒指给你戴上了,我告诉过他你不要的,也许这是你执迷不悟的最后谢礼,别怪妹妹没阻止就这样让他似乎毫无愧疚的戴在你那依然修长美丽的手指上

你不怪谁我知道但就算要怪你又能怪谁,逸修哥本来就只能给你快乐而给不了你幸福你清楚却还是愿意糊涂

雁姐你说我是丫头片子哪明白可究竟最后你明白了些什么??那片血~~~你终究做了让妹妹不想再想起你的事

你很美,真的!逸修哥也这么说,可美丽代表不了什么亦代表不了爱情的永远你自己也这么说,爱得无法自拔不是你的错,有时候上天让两个人相遇并且相爱就像是在给这个世界染指一点鲜艳但却不忘加些灰色而是你自己把它当成死亡的颜色

那天你在朋友家里见到逸修哥后整个人都变了,直到后来你说你有点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天知道我是不是该恨逸修哥或者根本错的不是他?你竟然说只要你爱他就够了```够吗够吗够吗???而他该死只是因为感动就给了你一条没有方向而敢称之为未来的路,雁姐,我的雁姐

伤情是痛啊
我在雁姐的阳台看见逸修哥的身影被落日拉成没有弧度的落寞一直延伸到脚跟,他抬起头似乎在看什么让他放不下的东西眼神疲惫而苍老

很多东西在生命里一旦扩散蔓延我们还来不及感觉它们的存在就已经浸润到骨髓里去了,不知道应不应该感谢它们的存在否则很多快乐之外的东西我们一辈子也休想看透,是啊,爱过之后还有什么?

雁姐死后的一个月逸修哥还是结婚了,我站在路口以一个行人的角色观望着热闹的一切包括新娘的戒指,呵,一样美丽的东西,雁姐,活着与死去的终归不同,她虽不比你美但你再也永远比不上的是得到与得不到幸福后那种看得见摸得着得美丽,还有生命啊

逸修哥的笑就像你说的除了声音以外其他都看不出破绽,但我那天没听见他说过话,雁姐,你都做了些什么?一定要的话你怎么可以选择所有人陪你痛苦?

舍得不再去“顺子”了吗?你很久没去了,你在那里弹了一年的钢琴到今天留下的只有咖啡厅里一往不变的行云流水

很小的时候对雁姐那头长发的倾慕就如立了好几年的志却断断续续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清肠挂面,虽然我什么也做不到,但你何需因为逸修哥一句麻烦而忍痛下手对我的对自己的难过视而不见,做不到的你还是要去做做到了又能如何?你什么都不说但谁都懂,知不知道有一个人他也许永远不懂

来不及了什么都来不及了,这个世界难道会因为你的消失而改变什么?逸修哥都不会啊!可以面对死亡的人是你到死都仍旧天真的人还是你,呵,你还想让人怎么办?陪着你把远及天边一相情愿带进墳墓??

走了就走了吧,早就该结束的不是吗?只是这种结束掺合了太多让人难以置信的的苦难与本不该流失的血液,我的雁姐

回不来了你后悔吗?

给你的只有痛彻心屝那又何苦?
  

煎


天花板上是一只蜘蛛在她视线的空洞里移动,八爪张牙,摩挲冰凉的冷漠,她说要懂得残忍,生活是一日日慢慢煎熬,镜子里的女人虽然不再年轻却也还算不上老,睁着的无望的眼睛空无一物,她无法记起所有的内容是怎样丢失的。于是耳边忽然寂静下来,好象蓦地失聪,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心疼,这是她所最后听到的一句歌词。
                   
    来往的人时不时地磕碰着她的腿,狭窄的走廊充斥消毒水的味道,翻卷熟悉而痉挛的作呕感,她在临门的椅子上,动也不动僵直于一种坐姿。医院是最另人厌恶却经常不得不容忍的地方,空气充满病菌毫无能力地任人摆布没有个人隐私,只有能够走的出去的人才能见到阳光。诊室的门开着,她不必在意里面的谈话也能清清楚楚塞进大脑。
                   
    随后她把举步艰难的他搀出来让他自己坐下自己刚才的位置,拿着单子去划价付款取药,中药房等了很久,这期间她把大夫给的关于痛风这种病的医书翻了翻,三十分钟后她取到一大袋子药包的时候,已经是个痛风症速成医师了。她没回头,拖着那重重的一大袋走在前面,走一截停下来等他跟上来的声音,再自顾自地向前。后面是如何的衰弱痛苦扭曲的身影她不必回头也知道,她却始终不去看,保持着奇怪的距离,活着只有生老病死这四个字的内容,她心想,眼神一直停留在灰蒙天空厚云积压的远点,冷漠而空乏。
                   
    走着笑着哭着失去,掀掉最初憧憬的面纱,人生一览无余的支离破碎,她不忍去碰触那个于之呼吸交融擦却由健康转为衰弱的灵魂,她怕只要戳上一个指头未来也会轰然倒塌。她是大宅院那个习惯于旗袍华美精致的女子,有一天的走出发现眼前的世界人去车横面目全非无所适从,便只好将那最后一袭衣衫一径穿了下去,虽然华美精致早已日渐破败,但也不再有能适合她选择的了。破败早已注定,就象青春的凋谢。
                   
    炉子滋滋作响,她急忙跳起来奔过去,滚了的药汤已经扑出来一些了,她手忙脚乱地拧小煤气开关,用文火再慢慢煨,一大罐子草药煮沸后还要煎一个多小时,最后会熬出一小碗浓浓的异苦稠汁。那特有的药香味已弥漫在整个厨间里,她的胃又开始抽缩痉挛,从小她就不习惯任何中药味,但她忍住了,仔细看棕黑的水汩汩搏动和火焰的恍惚,面对每一次苦涩或绝望才终于会明白什么叫“煎熬”。
                   
    很多人不明白她这样一个人怎样懂得去做那许多事的,容忍细细碎碎的日子,细细碎碎的纹慢慢爬上眼角和手指,她也不明白,奇怪着究竟生与死之间她到底偏爱着哪个,不然怎么会坚持苟活却满脑子的绝望,在容忍中一刀刀地割。
                   
                   
    他和她开始讨论离婚,彼此很随意有心无心地。他说反正也是拖累,没准以后治不好瘫痪了,她还不如趁现在还不算老改嫁得了,她说啊好,我一定抓紧努力泡帅哥,别急啊你,说着很自然习惯性地就抚弄了一下他因躺卧而变的有些凌乱的头发。两个人就笑,对视一眼纷纷逃开目光,笑容渐渐漂浮起来,在苍白的空气中僵硬恍惚的脸上。
                   
    她作过一个测试,因了好奇无聊,在一些数字的后面写名字或歌曲名,她在其中写了两个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的名字。测试的结果是一个是她真爱的人,另一个她非常喜欢却不能与她相伴,她笑了笑,把那两个名字一笔笔划了去,她爱的人只是一种遥远的思念,在遥远的地方或恐永难相见,她嫁给了她喜欢的人他却不能与她相伴,短暂的相伴已变成了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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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不要她


小三当时很潦倒,她和我一起住,进出看我的脸色。很显然,她痛恨这样的生活,痛恨我。可是她折翼了,刚刚戒掉毒瘾,经不起一点诱惑,只能困在这十平方的房间里。
    我和潘安合租房子,一室一厅。潘安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常常带女人回来,把空气弄得很暧昧。小三抱住膝盖怔怔的说,开门前得敲一下门,这日子,这日子。
    我冷笑。我并不认为小三对这样的日子有权力指手划脚,她没有出过一分钱房租。潘安是我的朋友,我们有时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有时却为了水电费鸡飞狗跳。潘安之所以叫潘安是完全没有道理可言的,他脸上布满了青春痘肆虐过的痕迹。小三说乍一看觉得狰狞,她不喜欢潘安。
    她本质上是一个庸俗的女人,喜欢帅哥,喜欢帅哥带她吃烛光晚餐,喜欢帅哥在烛光晚餐时送她一大束玫瑰花,九十九朵。我翻过小三的日记,有一天百无聊赖时她写下了以上这些话。
    我把小三的日记从头看到尾,对这个女人充满了鄙夷,当时她还没染上毒瘾,是一个普通女大学生。我们相识时她已经休学很久了,和家人断了关系。而那个诱惑她,给她提供毒品的男人则彻底的抛弃了她。
    小三很惨,化浓丽的妆,坐在酒吧里,住十块钱一晚的旅馆。酒吧里的男人嘲笑她,小三紧闭着嘴,倔犟的不肯跟任何一个人走。我打量她,慢慢的我们开始讲话。在送她回旅馆的路上她说想洗个澡,旅馆里很不方便。
    我带她回家,非常巧,潘安正好不在,一切顺理成章。
    其实我和小三都明白,对于生活她独木难支,而我不过是比另外一些人看上去略平头正整些。那天晚上我去翻小三的皮夹,竟然只剩下三十九块钱,我瞄了一眼酣然入梦的小三。
    小三不再去那家酒吧上班,她甚至很少出门,就窝在房间里把我床底下的书一本本看过来,包括一些我自己都没看懂的哲学类书籍。
    我买许多方便面回来,不特意给小三零花钱,她自己会翻我的口袋,总是拿掉一些零钱,因为不想让我发觉。
    其实不过是心照不宣而已。有时候我会促狭的留几张百元面额的,但小三从来不拿。我可以猜想到她的失望与沮丧。
    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过多久,潘安与小三都不是我理想中的同伴。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一起去看欧洲足球转播,周末打一场保龄球,彼此都把皮鞋擦得锃亮。而事实上潘安偷偷用我的洗发水,我躺在房间里看VCD,有意把声音开得最低。
    我们都看不起对方,都认为对方注定在上海碌碌无为,出头无望。至于小三,她只是特定阶段的一种过渡,我知道她随时会走,就像居住于陌生的旅馆,而她用身体来支付房租。小三在床上逆来顺受,她没有表情,便如死去,有时我想掐她脖子,也许这样能够将她挤出一丝惶恐。
    她的体温永远只有三十六度,夜间蜷缩成一团,脸朝里,留给我的永远是背面,没有任何内容的背面,充满了拒绝。
    那时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就职,付出最多薪水最低,还遭人排挤,我一一忍下。我在等待出人头地的一天,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卑微而谨慎的活着,轻易不敢动弹半步。
    事实上这一天在半年之后就显山露水,我谈成了几笔数目可观的生意,凭着出色的业绩升任部门主管,前途豁然开朗。
    事业略有眉目时,我的生活里早已没有了潘安和小三。
    我永远记得一月十三那一天,小三嚎啕大哭,把自己反锁在洗手间里。潘安满脸是抓痕,他沆沆洼洼的脸更添恐怖。
    潘安惊慌失措,一直向后退,退到墙壁,突然叭一声跪下来,他抱住我的腿,拼命的说子午子午,我该死我该死……
    小小的一室一厅里,有两个人在声嘶力竭。我握紧的拳头最终砸向了墙壁。潘安丢下一笔钱,连夜搬走了。
    我坐在沙发上看他手忙脚乱的收拾衣物,他拎着沉重的皮箱里仓皇逃走,留下了两千块钱。这个山东男人在上海花钱如流水,能有两千块钱已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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矜持的错失


她和他的相识,始于很偶然的机会。



  她的好朋友琼嫁给了他的朋友宏。那一天,当她去看望这对新婚夫妇时,他和宏正在楼下网球场打球。她对运动天生有一份喜爱和热情,于是换上了琼的运动装,兴冲冲跑下去加入他们的行列。



  他身材颀长,身穿宝蓝色T恤和白色球裤,显得极其俊秀挺拔。他们的网球打得很好。看着那近乎专业的球技,她倒吸了一口气,顿时为自己刚刚班门弄斧的欲望后悔不迭,转身就往回跑。



  可是宏已经看见了她,在后面喊她“一起玩玩嘛”。



  她收住了脚,硬着头皮走下球求。宏把球拍塞给她。



  她连声解释自己“打得很差很差”,他却温和地微笑,眼神中有丝丝鼓励的光彩。



  他尽量把每一个球都打在得于她接到的点上,对她打飞的球也尽力跑去接上。她有一种和教练打球的感觉。勉强打了一会,她就退下去了。她想他一定觉得很没劲。她为自己羞愧不已。



  吃饭的时候,当她和琼兴致勃勃旁若无人地讨论墙上新挂的字画时,宏忽然抬头看着她,回头对他说:“你还名花无主是吗?我把这位小姐介绍给你如何?”



  他依然微笑地看了她一眼,没摇头也没点头。



  她顿时住了口,收起笑容,涨红了脸。虽然平时她高兴起来可以很活跃很坦然,但是内心深处,她既纤弱又自卑。她不是漂亮可爱地女孩子,她太平凡了。她认定他的沉默已以是对她最大的礼貌和尊重。她埋头快速吃完饭,就告辞了。



  一个星期后,她接到他的电话。他请她周末一起打网球。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哦”了一声。



  他以为她已经答应,便说“到时见”收了线。



  她的第一反应就量把琼抓来“痛骂”一番。怎么还把她的电话号码给了他呢?而他一定是出于礼貌才不得不约她一次的!一定是的!她迫不及待地给琼拨电话。号码拨了一半,忽然一线灵光掠过她的脑海,她记起了那天他和她聊天的时候,他们曾交换过彼此的名片。



  她抓过提包,把它层层翻遍,终于在袋角找到那张已有点折皱的纸片,上面写着“经济硕士”、“副总经理”。她在心里对自己摇摇头。


犹豫再三,她还是赴约了。她对自己说既然有这么好的教练自愿都她打球,又何必拒绝呢?不去白不去。



  从此以后,这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他会在每个周末的下午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打球的时间地点。他们一起打球、聊天,有时一起吃饭,就像一对老朋友。唯一迅猛发展的是她的球技。在她的耐心指导下,她的网球技术一天天提高。和他对打,已经不再需要心惊胆颤,羞愧万分了。



  两个月后,在那固定的时间里,她没有等到他的电话。那一整天她都心神不宁郁郁寡欢。她一直会在电话机旁。每次电话响起,她心中都会腾地升起模糊的希望,但当她拿起话筒时,却不是他的声音。



  夜已经很深了。她依旧靠着坐在沙发里。膝上的书已经摆了很久很久,一页也没翻过去。书面上放着那张名片,那上面很清楚地印着他的电话、call机和手提号码。每一号码她都能随口背出。电话机就放在身旁茶几上,她始终没有勇气伸手拨动那些号码。


她以为她可以很潇洒很不在乎。从他们交往的第一天开始,她就对自己说总有一天这一切会结束的。她是一只丑小鸭,不是白雪公主。她从不探究他对她的看法也不分析自己对他的感觉。她怕受到伤害。她以为她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很好了,但现在当这一切真的开始结束的时候,她何以会如此心伤?



  她等待了两个星期,他不再有一丝消息。



  她把网球队拍收了起来,和朋友出去玩了几天几夜。她害怕一个人静静呆着,她变得不敢面对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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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思


 半夜时分,我奇怪地醒过来了。努力睁大眼睛,看到的仍是一片茫茫的黑暗;仔细地用心去静听,除了深深的沉寂之外,再感觉不出其他。    
  悄悄披上晨衣,走出夜的黑暗与沉寂,来到那个很美丽的紫色阳台上。白天的喧嚣与嘈杂已离我远去,仰望天空,满天灿烂的星斗似乎在提醒我:不要错过了这样一个美丽、静寂的夜晚。    
  然而,今晚我只能独享这个清凉的夜了。暮春的夜,独倚栏杆,独赏星光,往事的记忆便自然而然、不由自主地伴着凄凉而沧桑的感觉浮现在脑海里了……    
  碧绿的芳草地,青翠的竹林,“哗哗”的小河,河边的垂柳……这是我们的乐土,唏和我的,因此我们给乐土美其名曰“唏露园”。    
  我们曾经把青青的竹叶做成一只只小船儿,许上一个个美好的愿望,然后把它们放进小河,小船儿载着我们的希望,顺着那“哗哗”的流水,飘向远方远方……    
  我们也曾经把花籽埋在泥土里,看着它们发芽、长叶、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的心底便漾起收获的喜悦……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当时间的秋千荡过我们的童年、少年;当青春的眼睛开始憧憬未来的梦幻;当爱情的种子已开始萌芽时,我的母亲来了。    
  那个金色的秋天,母亲从遥远的异地来到我所客居的姑妈家。她要把我带到那遥远的地方去,接受她自认为的“现代文明的熏陶”。而我,想到我即将拥有的梦幻般的一切时,年轻的心灵也满怀欣喜。    
  离别的前一天,和唏一同来到“唏露园”。凝望着这片美丽的乐土,那有着共同欢笑、镌刻着成长足迹的乐园,面对着唏,想到即将告别这熟悉的一切,我的心忽地涌上了一种难言的伤感。    
  八年了,这儿的一草一木都在我心灵上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凝聚着我对于过去美好生活的怀恋,深深的离情使我有些凄伤。    
  然而,当我把我的手伸给他时,我发觉他的眼光有点异样。他的眼睛里燃烧着一星炽热的光彩,仿佛要烧熔我整个的身心。我的脸颊滚烫,心中却荡漾着少女火一般的激情。不知不觉中,我的头靠在他宽阔的肩上,唏随即搂住了我,紧紧的。我们贴得那样近,彼此能感觉到两颗心在不同的心房内跳动,跳得那样快,那样兴奋。    
  刹那间,我感到他是我整个的生命,整个的世界。要是时间能静止该有多好,离开他是多么痛苦啊!    
  当夜幕笼罩我们时,我从他肩上抬起头:    
  “没有离别的痛苦,就没有重聚的欢乐。不久,我们又会在一起的。”    
  “但愿如此,希望总是美好的。”    
  可是,我们终未尝过重聚的欢乐,美好的希望终究是空。当初的热情,像一朵美丽的火花,美则美矣,无奈不能持久。而且,等待并不意味着爱情。    
  虽然,我们都没有等待下去,虽然,我们都能在各自的天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始终未能忘记“唏露园”,忘记唏和我共同拥有的乐趣,忘记我们青春时代最初的感情。因为,一年之中,迎春花只开一次;一生之中,初恋只有一回。    
  晨衣的下摆被风吹得飘动起来,我的思绪由于微觉寒意的双腿而飘了回来。天空东北角的那颗小星星正眨巴着眼睛,调皮而严肃地看着我。哦,星儿,寂静的夜晚,当我的心在私语时,只有你静听;当我的心在思念时,只有你相伴。这是何等的幸福啊!    
  于是,星儿和我都会心地笑了。  

看着她这样的离去


看着她这样的离去。。我的心碎成千万片。。
我们还是相爱的。但是造化弄人呀。。。

她是我青梅竹马的恋人,我们是7岁时认识的。我的父亲在蓬莱当兵,

我和母亲一起去了蓬莱,那时我还不大记事,唯一记得就是遇见了她。

她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子,我们第一次见面是我父亲带我到她家串门。

一进门,就听见一个动人的声音,“妈妈,你说的那个哥哥什么时候来呀?

他比我大几岁呀?”他的父亲热情的把我们父子迎进门,说道:“老胡,带

着你家的大公子也来了,来来来,随便坐。”接着就看见阿姨牵着她的手出

了卧室,说:“看,你的小哥哥来了,叫呀。”她有点害羞,不肯叫,还是

我先看了口:“阿姨好,妹妹好,我叫胡渤,渤海的渤。”她咯咯的笑了,

说道:“哥哥好~~我叫于蕊,就叫小蕊好了。”从那以后,我们就天天一起

玩。有谁欺负她,我就和谁翻脸。

我们一起上了小学,一起考入了同一所初中,她在五班,我在三班。我们天天

放学一起走,从没有间断过。。但是我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相恋,我们那是

的关系很纯洁,但是忽然有学校有了一种潮流,就是给别人介绍对象,怎么

回事呢,就是看见那个男生和那个女生比较好,就说他们谈恋爱了,那时有很

多人都给配了对象,是真的,我也是,当然是和她。但是我们没有解释什么,

我们虽然隐隐的觉得喜欢对方,但都还是没有确定,因为这件事,我们反而

更加的确信对方是喜欢自己的,我们那是心里都甜西西得。

我从电视中看了言情片,知道了什么是浪漫,在她要过生日的时候,我装着

忘了,一点不想以前还问她想要点什么礼物,我知道她很生气,她甚至怀疑

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在过生日的前一天,她还不理我,希望我能

记起点什么,我的心中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我总是装糊涂。

那天过生日,她第一次没有请她的朋友们去一起过,第一次在教室中哭泣,恨

我的不是,我知道,但是我装作不知道,一天就这么的快要过去了,到了晚上

我给她家打了电话,她很生气,想不接电话,但是还是忍不住我给她打的第7次

电话,当时我真的怕她不接电话,那样我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她还会继续误解

我,我温柔的对她说,“出来吧,我带你到一个地方。
”
她出来了,我用接我哥哥的摩托(那时有摩托是很风光的事)带着她到了海边,

在海边的的阁楼中(她的朋友还有我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从一个老大爷的手中

花钱要到的钥匙)朋友们都等着她的到来,给她过生日。

一进门,她惊呆了,我分明的看见她眼中激动的泪花,她太高兴了。她高兴的

跳起来抱住我。朋友们欢呼着,那个生日是最好的狂欢节。

生日晚会结束了,朋友送给她礼物後,都离去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她哭了,抱着我,只是抱着我,她今天太高兴了,是我给她安排的。。是的。。

是的。。

我们坐在椅子上,向拥着,在那个美丽的夏夜的晚上,我第一次地吻了她,很甜蜜。

我永远忘不了,永远。。。

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就连双方的家长都有意无意的谈论着我们的将来,我们知道

了,当然是乐在心里面了。

也许世界上的事总是不想人们的想的那样的称心,她妈妈的一个在美国定居的弟弟

忽然回国了,说是要带她出国,我知道后心里焦急万分,我把她约出来,问她怎么办。她说她不会答应的,但是有什么用呢,她还是要走的,父命难违呀。。那个家长

不想自己的孩子以后会有好的生活,好的前途,那时说的戏言,都无情的向我们袭来。我甚至有一种厌世的感觉,双方的父母百般劝说我们,还是我的母亲说了,我的

舅舅也在美国,我要是想延续这种恋情,这有努力的学习,以后也出国,这样才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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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玫瑰


那一年我18岁那时一直希望平静的生活里有些波澜,希望在某个午后邂逅一位白马王子,希望在某个雨天遇上一位护花使者……
    
  那时喜欢做梦,而在那个八月的黄昏,真的像做梦一样──我收到一束玫瑰──蓝色的玫瑰,花丛下还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长发的你,祝幸福美丽……”字很特别,每个字都有一笔拉成了潇洒的弧线,给人一种很“飘”的感觉。
    
  我将那束花插在小屋的窗前,微风拂过,满屋花香。给我送花的人一定是位暗恋我的男孩。
    
  就这样,八月远去,蓝玫瑰渐渐枯萎,我找了个透明的盒子将干了的花一瓣一瓣装起来,将那张字条压在最底层。
    
  以后每一天,我都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期待着第二束玫瑰,但我有些迟疑:第二束会在什么时候送给我呢?我的生日在冬季,我想生日的时候他肯定会出现的吧?
    
  九月,我踏入了大学的校门,宿舍里我一直将那盒蓝玫瑰放在床头,我喜欢那股清香,而且爱极了蓝色,军训时许多同学都剪掉长发,可我却舍不得剪,我怕送我玫瑰的男孩会认不出我。因此,在大学我得了个“长发枝花”的绰号,我的 T恤、毛衣、围巾、帽子、牛仔裤除了浅蓝便是深蓝,这倒使我有了独特的形象,从有意识到无意识,我居然连笔记本、钢笔、文件夹都换成了随意的蓝。
    
  大二生日的时候,同学送来一大堆礼物,居然是清一色的蓝色包装,而且还有两根奇特的蓝色蜡烛和装了 99朵玫瑰的小花篮,那是用蓝色的彩带折成的一朵朵玫瑰──撒了玫瑰的香水,跟真的一样,当蜡烛燃亮、歌声响起之时,我感动得哭了,真的,好幸福。他们告诉我,十一个人每人叠了九朵,正好四朵,愿我永远开心,永远如玫瑰般美丽。
    
  上大三的一天,大四的华托人送我一箱子卡片和一封信。那些卡片全是蓝色的画,画中全是我的人和影,有清晰的,也有模糊的。卡片的背后用不同的笔迹画满了我的名字和蓝玫瑰,信中说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喜欢我了,喜欢我那“朴素和高雅的蓝”,喜欢我那“清瘦的面庞”,喜欢我“月牙儿一样的笑容和透明的唇”…华是爱我的,我清楚地知道。
    
  第二天,我十分紧张地赴了华的约会,我支支吾吾地告诉他我三年前就收到别人的蓝玫瑰了,我的所有蓝色全是为了“他”,我一直在等“他”,我无法接受你,真的,对不起……
    
  华苍白的脸仿佛很尴尬,笑了笑就走了。后来听同学说华临行前喝了很多酒,直到被送进医院抢救、洗胃,昏迷中还在念着我的名字……
    
  很快就大四了,圣诞节的夜色异常美丽,同室的女孩一个个地打扮好,纷纷去约会,只留下我。面对那从没有间断收到的、来自不同男生的情书和那一整箱卡片,我此时只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
    
  蓝色的你呀,你在哪里?!
    
  当我收拾行装准备结束我的大学生活时,我把这件事写信告诉了我远在广东的表姐。而表姐的回信让我一下子呆住了,那束蓝玫瑰竟然是她送我的!她说:“我只是为了祝贺你考上大学,没有别的意思,难道给女孩送花的必须是男士么?不过这也好,大学的几年正是你初恋的年龄,是这束特别的玫瑰稳住了你年轻浪漫的心,让你学习更有冲力,也让你的生活总是充满了希望……初恋都是美好的,但初恋的年龄却多是不结果的花期,何不留着一份纯洁美丽的心清,等到真正懂爱时,再去寻找一生的最爱与幸福呢?……”

  读着表姐的信,我无言以对,沉思良久。回想这四年的时光,如果没有那一束蓝玫瑰我将是什么样子?我有些木然地将表姐的信和我四年的心情一并放人了那装着蓝玫瑰花瓣的盒子,我在想,蓝玫瑰的故事就只当我青春里一个梦的片段吧,因为今后的路还很长、很长……
  

就这样把你错过


我是个懒散的男人,和广州这座城市里那些为生计而早晚奔波的男女比起来,我的生活要简单很多。我的生存问题在家里就可以解决,利用电脑,为一些公司做做文案策划。  
  
  我是一个经历比较混沌的男人:35岁,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又离了。离婚对我来说,是一件伤感的事。离婚后不久,我辞职了。我这种天性懒散的男人,实在不能容忍朝九晚五。虽然自由的背后,有时充满了空虚和寂寞。当没有文案要做的时候,我心里会特难过。站在窗口,看着这座城市,傻傻地发呆。然后,睡去。  
  
  那天,我在沉睡了十多个小时以后,在清晨醒来。沐浴着新鲜的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像只蜗牛,很久没有探出头了,便背着包,走出房间。  
  
  走在街上,看着周围那些男人女人的脸,大清早就堆满了紧迫感,只有我不紧不慢的,对于自己的无所事事,我有些惭愧。  
  
  就是在这个阳光很好的早上,在街边的那家快餐厅,我遇见了柳,那个因此而改变我生活的年轻女孩。  
  
  上午九点之前,这家餐厅推出的是特价。咖啡可以凭空杯免费再续,汉堡也比其它时段便宜一半。不过,人并不多。只有我这种非正常职业的人,才可以不紧不慢地来享受这种实惠。我坐在落地的玻璃窗前,大口喝着咖啡,大口吃着汉堡,有些得意,又有些无聊。  
  
  注意到柳,并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而是她的行为令我觉得可爱无比。在我眼皮底下,我看她拿着一只和这家快餐厅一样的空咖啡杯,从门外大模大样走到收银台前,请服务生为她续了一杯咖啡。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顽皮举动,我偷笑着看她熟练地完成这个“空手道。她端着那杯咖啡,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椅上。知道我在看她,便回头做了个鬼脸。  
  
  阳光透过餐厅中的玻璃,照在她光洁的脸上,逼人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瞬间,便包围了我。  
  
  我忍不住走上前去。她见我靠近她,眉毛一挑:怎么?你想告密?我微笑着摇头,我说,你光喝咖啡,不觉得单调吗?我可以请你吃汉堡和冰淇淋。她瞪了我一眼说,你别以为我没钱吃东西,我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咖啡才香呢?我叹口气说,你这不叫“换”,叫“骗”。她顿时无语,有些脸红。我连忙改口。她又笑了起来,我才不管你怎么想呢?  
  
  后来,面对我端来的汉堡和冰淇淋,柳还是胃口大开,像个饥饿的小老虎,风卷残云。见我一直微笑地盯着她,她边吃边咕哝:看什么看?心疼钱了?这可是你自愿的。看着她,不知为何,我心生爱怜。  
  
  在餐厅门口分别时,柳突然问我,哎,你不能老让我叫你哎哎吧,我已把芳名告诉你,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整个语气,江湖味十足,我忍不住大笑,脱口而出:李寻欢。柳纤纤地笑得更夸张:李寻欢?你还小李飞刀呢!虽然,在以后交往中,我一再纠正。但我的真名还是没给她留下记忆,我真的成了她眼里的“寻欢大哥”。  
  
  柳的出现,彻底打乱了我平静的单身生活。爱的冲动因为她,与日俱增。可是,我从没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去向她表白。我有时笑自己,在柳面前,仿佛又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年少时光,少年时的我羞涩无比,人到中年,却还何以如此?我回答不了自己。  
  
  我们常常在那家快餐厅用餐,柳很信任我,常常讲她的故事给我听,说她的单亲家庭,她的初恋,经历还挺多。她总是睁着那双大眼睛俏皮地说,你把我这些故事掐头去尾,再添枝加叶,不就可以写东西换钱了吗?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敲她的小脑瓜,佯装生气的样子,训斥她的小财迷思想。的确是个孩子,我暗自叹息。  
  
  面对柳那无法抵挡的青春,我心驰神往。但离过婚,以及相差15岁的年龄,成了我跨不过去的一个障碍。尤其,她说话时看着我的那份信任和纯洁的眼神,常常让我觉得自己的爱是一种非分之想。就这样,我把自己压抑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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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片枫叶


初次见面,男孩就掩饰不住内心的失望。眼前这位衣着朴素甚至有些落伍的女孩就是领导们经常提起的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虽然,他们接下去的谈话愉快而融洽,男孩也不得不承认在女孩不施粉黛的外表下漫溢着无法遮盖的聪慧与灵秀,但他还是觉得她并不是自己理想中的恋人。

    男孩很优秀,从名牌大学毕业后,短短三年间就从诸多普通的公务员中脱颖而出,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市长助理。年少得志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前途无量。所以男孩认为自己未来的妻子必须是既下得厨房又入得厅堂的,应该拥有娇好的容貌,这样才可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迎接公众的目光,在将来的仕途中助自己一臂之力。  
  
    从未与异性约会过的女孩,在帅气挺拔的男孩旁边显得略为拘谨和羞涩。“这可与她有口皆碑的工作能力极不相称呀。”男孩私自想。在这之前,女孩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与被众人极力称道的勤劳孝顺男孩是早有耳闻的。他一边打量着身边的女孩,一边想着回头怎样和月老上司解释,他和她之间只能发展纯洁的友谊。  
  
    他们的感情在平淡如水中走过了炽烈的夏天。两个人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纯友谊关系。之所以一直没有明确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是因为男孩觉得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越来越离不开女孩的帮助与慰籍。

    远离亲人的男孩得到了女孩无微不至的关怀,已经习惯在一天的忙碌之后,到她家享用美味可口的家常菜。饭后,一杯温热的茶送到他手中,疲惫倦怠之时,耳边总会有温馨的话语叮嘱他要少喝酒多休息。工作上遇到什么难题和不开心的事,女孩不但是他最好的听众更成为了他最好的助手与参谋,有时只是一句不经意的提醒,也每每使得他茅塞顿开。女孩深知他是个极爱面子之人,所以每次无论是像母亲对待自己孩子般的嘱咐叮咛还是犹如同事朋友一般地出谋划策,总能做得恰当好处又不饰痕迹。

    男孩在感激之余暗自赞叹女孩过人的才华。但这一切都无关爱情,他依然没有爱上她。他仍固执地认为和她在一起时只有舒适温馨却毫无爱情应有的激情与火花。毕竟她不是一个懂得风花雪月的浪漫的女子。  

  转眼间,已临近深秋,女孩被派往美国公干,可能会去很久。离别时,没有寻常恋人之间应该有的依依不舍,女孩只将自己熬夜织就的围巾披在了男孩的脖颈。

    而此时男孩早已在一次宴会上结识了市长的千金,他将她送上飞机后匆匆赶赴那个玫瑰般芬芳甜蜜的约会。那个在五星级酒店的餐厅内等着他的可人儿娇媚而迷人,她会向他撒娇,会说很多的甜言蜜语满足他男人的虚荣心,更重要的是她有着显赫的家世。如果能与这位市长惟一的千金结合,那么他的仕途将会光明一 片。

    于是男孩一次次地迷失自己,在那位千金的飞扬跋扈前委曲求全,在她故意当众给出的尴尬与难堪中强做笑脸。但终于有一天她当着他的面公然与别人打情骂俏时,他再也无法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了,他  
们激烈地争吵起来。那位可人儿的嘴角满是嘲弄的意味,冷冷地说:“你以为你是谁?”这一刻他才恍然,原来自己也只是她众多消遣者中的一个。  
  
    生平第一次,男孩将自己灌醉了,躺在寂寞而冰冷的夜里,声声呼唤着都是女孩的名字。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也会如此深切地思念一个人。不,不仅仅因为脆弱。人只有在陷入异常混沌与清醒时,才能听见心底深处最真实的声音!可酒醒后,男孩又不禁疑惑和犹豫起来。  

  就在他最为痛苦与迷茫的时候,女孩从异国寄来了一个航空快件。他急急地拆开那个薄薄的信封,抖落了两片粘在一起的十分完好的枫叶。他一时无法明白女孩为何要给自己寄两片寻常不过的叶子。  
  
    在一方素笺上,女孩写道:我找遍了整个秋天的枫林,只有这两片叶子是粘在一起的。就像你我的心,虽然远隔重洋,但却时刻依偎在一起。  
  
    男孩顿时热泪盈眶。原来在女孩羞涩的外表下包藏着的是一颗如此诗意又温婉的心灵。握着这两片枫叶,男孩终于知道谁才是自己想一生一世与之携手共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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