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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




与璇璇相识,准确的说是在一个夏季的上午,那时我刚从学校出来。
借了些钱和朋友阿荣电脑城内租了一间门面,专门做些电脑配件的销售,
有时也教教那些来买电脑的新手。阿荣对电脑一直是情有独钟,因此我从
不和他谈电脑方面的事情,否则会滔滔不绝,没完没了。阿荣最近在网上
泡了一个洋美眉,每天半夜做贼似的,偷偷打开灯在网上漫游,说是要下
载信息。早上多半是起不来的,为次,我配了一把钥匙给华仔,因为华仔
就在附近上班,单位管理比较松散,报个道就行了,很自由的。我不在时,
他就过来。
    刚从劳动局办完事出来,电话便响个不停,是华仔打来的。刚接通没
讲几句,手机便没电了。
    早晨的阳光只温柔了片刻,便恶妇似的将唾焰四射,一下车便飞快的
钻进电脑城,来到阳光电脑公司,华仔穿着条让人担心随时可能落下的来
的肥沙滩裤,从屋里跑出来,在我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顺手递出一支烟,
大声嚷嚷:给你打了几个电话,都断了线,还以为你不来了。
    “打电话有什么事啊?”华仔一脸诡笑地把手搭在我肩上,“喂,有
个美眉哟”。
    “不可能吧!”
    “真的,是刚来报名的一个,正等着你”

    宽大的电脑桌旁,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正坐在那里,看着电脑里我用
FLASH制着的动画MTV,女孩着装简意,却很协调,洗得发白的比利牛仔裤,
苹果绿的体恤,全身充满活力,,大概是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看她,侧过理
着短发的头来,灿然一笑,我不由征住,洁白的牙齿如璀璨的星光。内心
深处不由一阵眩晕。

    “你就是老师?”她伸出手来,“我叫王璇,朋友们都叫我璇璇。”

    璇璇在一家保龄球馆上班,那座高高大大的楼宇,以后的日子里我去
过多次,每次璇璇看见我来接她,总会隔着厚厚的玻璃幕墙,向我挥挥手
臂,然后背着小包蹦蹦跳跳从里面出来。

    璇璇是个挺聪慧的女孩,悟性特强,一些课题稍加点拨便能渗透,很
快就修完所学的内容。璇璇回去了,有时休息的时候也会回来陪我,一起
教教其他新学员,一起打电脑游戏,就这样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璇
璇陪我的时间也汽渐渐越来越多。

    如同往常一样我去接璇璇,来到应朋友们邀请的宾馆,刚刚坐下,华
仔倏地从身后拿出一块插满蜡烛的蛋糕,用火点燃,不知谁把灯灭了,黑
暗中,红红的火苗摇曳出一张张真挚的笑脸。

    “生日快乐!”祈祷一下,许个愿。”璇璇张着忽闪的眼睛将生日蛋
糕推到我面前。

    “许个愿”!一阵欢呼。

    一时间我征住了,踌躇不知该说些什么。

    华仔一旁站起来,挽着我的胳膊,故作幸福靠在我的肩头,学着璇璇
的声音:“只想和你在一起,可以不可以。!”

    璇璇羞红了脸,伸出小拳佯要打华仔,华仔见状,躲到桌子另一头,
高声嚷嚷:“朋友们,你们说可以不可以!”

    “可以”!,夹杂着掌声,又是一阵欢呼。

    我将璇璇的手握住,轻轻的问:“可以吗?璇璇!”

    “不可以”一个极细的声音传出,璇璇娇涩的低下了头。

    在这个雪花飞舞的季节,我们在一起了。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了一
间属于自己的小小天地。相处的日子是那样的快乐,璇璇的真情与调皮总
是让我感动不已。
    有时我正忙着烧饭,璇璇在一旁洗着菜,默默的看着我,璇璇会突然
从背后把我抱住,抑制不住的轻轻抽泣,溢出的泪水洇湿了我的背,璇璇
说她太高兴了,璇璇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怕我像梦一样从她的世界里
消失,那一刻我是多么祈求时光能够停止,祈祷上苍将我俩化为永恒。

    每当我编程到学夜深,璇璇怕我太累,总是让我给她讲故事,直到沉
沉酣睡在我怀中,望着她无邪的面容,我在心底暗暗的发誓,今生今世要
用自己的胸膛保护我挚爱的璇璇。

    家,家的概念多么让人感到亲切,无论多晚回来,总会有盏小灯在为
我守候着,只要亲亲敲两下门,就会有一双手迫不急待将门打开,静谧气
息中,两只柔柔的手臂伸展过来,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着你,在暧暧的
怀里一切烦恼和疲劳都会离你远去。

    好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就在我们将要结婚的时候,一场大火将我苦
心经营的店子,夷为灰烬,站在化为一片废墟的店里,我欲哭无泪,多年
的心血,惨淡经营才到今天的地步,却被付之一炬。我无力的蹲在瓦砾中,
一直守候在我身边的璇璇把手放在我的头上,摸裟着我的头发,将我扶起。
璇璇抱住我说,你不要太伤心了,你始终还有我在身边,只要我们再努力
奋斗,不就什么都回来了!

    为了还清债,我开始到一所学校任课,璇璇也利用晚上的时间在一家
酒吧兼职,看着璇璇一天比一天消瘦下去,人也更憔悴,我心疼地让璇璇
不去做了,璇璇就是不同意。璇璇说趁我们现在年轻,多挣点钱,以后就
好过了。就这样日子虽然过得很清贫,但我俩的心却更近了。

    苍天为何如此折磨我,在为学生上完家教的一个深夜,没有看见那盏
熟悉的小灯,没有见到翘首等我的璇璇,我的心开始忐忑不安起来,自己
对自己说也许璇璇在加班。来到璇璇打工的酒吧,老板惊讶的告诉我璇璇
早已下班了。一阵不祥的预感瞬间降在心头,我不敢去想。穿遍大街小巷,
翻遍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仍末看见我的璇璇,心力饺瘁回到家。等着我
的是华仔挂满汗水,欲哭的脸,璇璇在回家时,被一辆酒后驾驶的车撞倒
了。

    在医院,璇璇让医生通知华仔过来,璇璇怕我担心,让华仔不告诉我,
说自己很快就会好的。

    赶到医院时,璇璇美丽的面容已盖上了白床单,这不可能,不可能的。
我拼命的从医生手中挣脱出来,我不敢相信世上我最真爱的人睡在里面,
床单被抛在地上,露出那张熟悉的脸,一时之间天眩地转,万念俱焚,我
跪在璇璇的身边,泪如泉涌,双手捧起那张熟悉的脸,将嘴唇放在璇璇冰
冷的唇边,我祈求她如同过去一样回吻我,我相信璇璇没有死,一定没有
死,璇璇只不过是太累了,她想睡一会儿。天啊!你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为什么不用我的生命去与她交换。

    我颓废,整日喝得酩酊大醉,形同枯槁而归,朋友们劝我,我不听,
没有了璇璇在我身边活得还有什么意义,让我也去死吧!到天堂去寻找我
的璇璇,有了我在她身边,璇璇才不会寂寞,朋友们怕我出事,让华仔陪
着我。
    从异乡回来,望着发黄的树叶,一阵秋风吹过,瑟瑟落地,又是一个
秋天到来。璇璇离去已有一年多了,华仔和我坐在一棵老槐树下,饮酒听
风。

    夜很静了,月光透过窗口洒落床前,是哪样的寒冷,澈骨。从床上坐
起,点燃一支烟,月夜中,昔日往事如同电影般,一幕一幕全都浮现出来,
屋里又出现璇璇的身影,璇璇的欢笑,璇璇的声音,在耳边萦绕,顿时一
阵阵温暖涌上心头,再也坐不住了,穿上衣服走出房子,在夜色中,启燃
久为了的机车,仍由它带着我飘荡,从茫然之中清醒过来,我又不知不觉
的来到这里,高楼还是那座高楼,却是那样陌生,隔着厚厚玻璃窗,仿佛
又看见了璇璇,在那辉煌的灯下忙碌着,心中阵阵悸痛,泪已涌出,我怕
在看下去便迷失了自己。
    空无一人的街道显得更加宽阔,灯光依旧阑珊,机车怒吼,疾风在耳
边刀割一样,将脸上的泪吹落,璇璇的身影出现在夜空,璇璇你终于来了,
对着天空大喊一声“璇璇”夜空传出悲怆回荡,疼痛已消失,痛苦已消失,
在这黑的夜里,我飞起来了,我拥着璇璇溶入澜珊的灯火中。




永远丢失的银戒指



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嫁给有钱的男人,我告诉父亲,虽然阿东既没有房子又没钱,但是他能给我幸福。  

  没有面包的生活会幸福?父亲说。  

  阿东去了深圳。他说,世上没有现成的面包,但他决不会让他的妻子跟他受苦。临行前,他送给我一只戒指,纯银的。  

  “你愿意去等一个只买得起银戒指的穷小子吗?”他看着我说,“不赚到盆满钵满我决不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回来。”我说,“哪怕你仍然一无所有。”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它是我心里神圣和无价的爱情。  

  深圳有很多和阿东一样怀揣梦想的异乡人,我能想像出阿东所受的苦,虽然他在信中说他过得不错。  

  我找了份兼职,晚上偶尔熬夜写写稿。我不能替他分担什么,但我可以同他一起努力。  

  中秋节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给阿东挂了电话,我说我想他。他说工作太忙不能回来过节了。我冒雨骑车回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忽然感到头晕目眩,等到发现正红灯时,一辆横行的汽车已经快速地撞了上来……  

  银戒指丢了。出院后我去找过很多次,但没有找到。我难过得不能自己,我竟然弄丢了爱情的信物。  

  这一切,我没有告诉阿东。春节,他没回来。我看着满天的烟花,不禁泪落如雨。烟花再美丽,它的存在也只是刹那,难道爱情也如烟花?  

  我给阿东寄去一封信,信上只有十三个字:分手吧,我已经没有信心再等下去。  

  我辞了职,到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工作,开始与世无争的生活。只是有时突然从恶梦中惊醒,会不可遏制地想他,心便如刀割般疼痛。他怎么样了,结婚了吗?在恨我吗,还爱着我吗?  

  回答我的只有夜的沉寂。  

  冬天,昆明下了百年罕见的一场大雪。  

  我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封我辗转收到的信,是阿东写的。  

  他说他已经买好了房子,新娘却失踪了,他说有很多女人想嫁他,可他想娶的永远只有一个。  

  我在孤寂的小屋里泪流满面,窗外漫天的雪花飞舞。  

  我多想告诉他,我是多么地爱他。  

  我在这个小镇上的民政福利厂工作。  

  我再也不能戴任何戒指。  

  因为,在中秋节的那个雨天,在那次车祸中,我失去了双手。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作者:佚名A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只有哀哀地看着,因为她不是小公主。   那天,狐狸脖子上挂着一圈野生的姜花,在郊外散步的时候,花环迎风飘动,香气吸引了路过的小王子。   视线相撞的一刹那间,狐狸知道,她爱上了他。   小王子看着火红的狐狸,暗暗地想:天哪,多美的长毛啊,要是用它来做一件裘皮大衣的话,那该多漂亮!   于是王子问狐狸:“你愿意和我回宫吗?”“殿下,我非常愿意。”狐狸的眼眸里流露出欢喜。   B    七月的皇宫,炎热异常,根本不需要什么裘皮大衣,小王子渐渐冷淡了跟他回来的狐狸。   狐狸被思念吞噬着。   是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   心痛让狐狸明白,是不爱一个人更难。   她找不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只有去找小王子。   她恳切地说:“殿下,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情。”小王子想了想,安排了一些事情让狐狸做。没想到,小王子安排了十件工作,狐狸做错了九件,剩下的一件还忘了做。   狐狸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笨拙。   她如何告诉小王子,她这么做,只是希望吸引他的注意。   小王子气极了,想把狐狸赶走,可是看到她那一身火红的皮毛,小王子心软了,那是自己的裘皮大衣埃   狐狸跟在小王子的身边问东问西,仿佛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知道,但是,王子很少回答她的问题。   小王子日理万机,没时间答理这只多话的狐狸。他不知道,狐狸原来也并不是多嘴多舌的人,她不再沉默,是怕沉默会带来遗忘。其实她也多虑了,小王子怎么会忘了自己的裘皮大衣呢?   C    夏去冬来,狐狸的长毛越来越漂亮了,远远看去,就象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冬凉如水,小王子还没来得及做裘皮大衣,就生病了,三天三夜高烧不退。   国王,王后守在病榻前,御医,侍女尽心侍奉,举国上下一片忧心。   只有狐狸静静地蜷在小王子的身边,没有任何表示,仿佛根本不关心。   夜深人静。   国王和王后回了寝宫,劳累的侍女疲倦地打着盹,小王子在榻上不断地发着抖,那么厚的锦缎被盖在身上,仍是冷。   狐狸站了起来,轻轻地走到小王子身边,小心地把火红的长尾巴盖在他的身上,并用她的舌头反复舔着小王子发烫的额头。   朦朦胧胧中,小王子感到寒冷的身体被一团火温柔的包围着,慢慢融化。恍惚间,他仿佛看到床边伫立着一位穿着火红长衫的姑娘,姑娘清凉的手指夹着阵阵姜花的香气,在他发烫的额头轻轻抚摸。   花香随着夜风缓缓地飘进了小王子的心田。   夜复一夜,那花香,那艳红,那抚摸,令小王子如痴如醉。   小王子的身体渐渐康复,他却宁愿长病不醒。   D    七天后,小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   小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   “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勃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   躲在角落里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开心地微笑。   “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了你的美食。”小王子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   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   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小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小王子痊愈后无比的喜悦。   小王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   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   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   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   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   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E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   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   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   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魂牵梦萦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   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   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   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   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   “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1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1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   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   狐狸怎么忍心?   F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   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   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   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埃   那火红的颜色,象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   “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1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   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埃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   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      

转身而去,我还是哭了


转身而去,我还是哭了

作者:佚名

说一段旧事,故事距至今已过去二年了,以为早已将它深锁在记忆里,不再开启,可是就是在这样的夜晚,环绕天边的盈月,让少女的心事在月夜中忽隐忽现。。。。。。
  记不清何始开始,我喜欢编织爱情诗和爱情故事,总是想为自己编织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让每个人为我哭,为我笑,于是开始渴望一个身影来陪伴我的身影。直到遇见了他。。。。。。初见他时,惊讶于他那深邃的眼睛里跳动的火焰,炽热的让我无处躲藏,一直期待缠绵悱恻爱情的我意外的直想逃开。二十岁生日那晚,他说单独要为我庆祝生日,我委婉的拒绝,理由是我要和所有爱我的朋友一起过生日,他听后苦苦笑笑对我说:“那晚上我就不来了“ 我奇怪于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可是还是没有追问原因。
  第二天清晨一早醒来,对着镜子扮鬼脸对自己说生日快乐时,他打来了电话,叫我推开窗口往楼下看,丈二摸不着头脑的我傻傻的推开的窗,只见楼下平时空旷的空地上,横横的排着几个大字,细细看去,那是几个用玫瑰花儿拼凑“生日快乐-馨儿“,那一刻泪水潮湿了我的双眼,望着呆站空地的他,我大声喊着“傻子。。。。。。“风一样的冲到楼下,“傻子。。。。。。“我对着他说,他轻轻擦拭着我眼角流下的泪水说:“不傻,只要这眼泪是为傻子而流,那就值“。望着他那灼灼生辉的眼睛,刹那间我执着的认定要把承诺交给这个傻乎乎的男子。。。。。
  每段故事的开始都是温馨迷人,接下来的日子我像个快乐的小仙女,点着我的仙女棒想把快乐传输给每一个人,在那鲜花绽放的季节,木芙蓉,玫瑰,栀子花。。。。。。
  大朵大朵的红,白花儿开得绚丽夺目,微风轻拂过,少女芬芳的爱也在这季节里散发。。。。。。
  记得有一次他带我和一些朋友去郊区爬山,一向体力不支的我望着高高的山顶直打退堂鼓,爬到一半就想放弃,他在一旁悄悄对我说:“你可以的,努力坚持,爬上山顶后你不会后悔的,你会见到你想看到的,相信我“。就这样在他的打气下,我气喘喘的总算到达了目的地,站在山顶上听着大风儿呼呼声,我直追问他,有什么让我感兴趣的事物,他贼兮兮的笑着:“真的想看?那好吧,你注意了。“说完他找了个最高点,环看着四周的大山,突然大声呼叫;“我-爱-馨-儿,我-爱-馨-儿。“我一时被他给吓傻了,而周围的朋友却相视大笑起来。我恼羞成怒,一记粉拳朝他挥了过去。那晚大家在山顶上过夜,夜幕降临时,抬头看看星空,那会儿星月们似乎离我们特别近,他指着那挂在天上的那轮盈月对我说:“我一直觉得你就像月芽儿,永远都那么亮,那么美,“我娇嗔的看看他,嘟着嘴说“我不要做月芽,总是一个孤孤单单的挂在天空。“他轻拂着我的头发,笑着对我讲:“傻丫头,月儿有星星陪的,我会是月儿身边最亮的星星“。
  我痴爱旷世才女张爱玲,有一次我对着他背张爱玲一段名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那也没别的话可谈,惟有轻轻地问一声 ,噢,你也在这里?“背完后,他沉默许久,点上了一根烟,低低的问我:“馨儿,我是不是配不上你。“我开玩笑的回他说:“你现在才发现呀,所以呢我做你女朋友,是你三生修来的。“他还是低低的说;“对呀,就像你刚才背的诗,我就是听不懂,我也不会背。。。。。。不过“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说:“配不上,现在你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好命苦呀“我俏皮的大叫。可是粗心的我当时却没有发现我和他之间已经有了缝隙。知道他和她的事情,是在纷飞的雨季,当从别人口中听到他还有个她时,我恍惚迷离,记忆象突然断了电,脑袋呈一片空白。那天,天下起绵绵细雨,不知为什么,似乎老天总是让伤心事和雨天有关,我淋着雨独自一人在街上走了好久,好久,不觉得累,秋风细雨却让我全身透着飕飕寒冷,之后大病了一场,妈妈也许了解了原因,所以在这期间他来找我,妈妈总是把他拒之门外,躺在床上,我总是想起那句他对我说的:“我会是月儿身边最亮的星星。“
  病好后的一个日子里,接到一通他的电话,电话那头他沉沉的说着;“对不起,馨儿,我想见见你可以吗?“接着我听到哽咽的声响,我知道他哭了,那一刻我心好痛,我告诉他我会去找他的,我要他给我一个理由。再见到他,似乎他也憔悴了好多,忍不住问起了他的那个她,他咬了咬嘴角,用那充满血丝的眼凝望我一会,无奈的说:“其实我并不太爱她的“我苦笑着瞅了他一眼,他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说:“相信我,和她会在一起只是因为她和我比较相似,我曾说过你象个月芽,月芽除了亮,美之外,还是那么高,那么遥不可及,馨儿,我一直以来都很怕失去你,我和你之间差距好远,而她的出现只是让我的失去的心理有些平衡,她是那么普通。。。。。。“ 听了他的一诉话,我震惊,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和我一块,他曾那么累过,我一直在埋怨他对我的背弃,却任性的没仔细声讨过是否有自己的原因,刹时我不在责怪他,其实认认真真的想想,从来我都在享受他对我的爱,我却没有为他考虑,付出过什么?“她长什么样,她人好吗?“我对着他问。他抬头看了看我:“她也是个好女孩,不是太漂亮,可是人却善良,和她在一起,有种很被人疼,被人需要的感觉,这是你从来都。。。。。。,所以我忍不住自私的想享受这种感觉,我真得不想伤害你的,馨儿。“我走到了他的身边,看着这个满脸内疚的男人,轻轻的对他说:“我现在不怪你了,真的,好好对她好吧!也许你说得对,我和你只是两条交错的平行线,本来应该没能交集的,“他对我说;“馨儿,我们从头来。。。。。“我摇摇头:“你不是说我像高高的月芽吗?那就别再想过去了,我有我的骄傲,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回头的,你会了解吗?好好对她,伤了一个后,别再做伤第二个的傻事“。那天之后,我就很少有他和她的消息,我也不在去刻意的关心这,我的伤痛随着时间的飞逝也渐渐淡淡了,而滚滚红尘中,别人的爱情仍然日复一日的上演着。
  两年前我因为我的骄傲结束了我的初恋,可是那时当我面对他转身而去时,眼泪还是掉了下来,为我那逝去的二十岁的梦――转身而去时,我还是哭了。。。。。。。




另一种天荒地老




若老房子还在,西面的红砖墙上一定还会有毛笔的印记
  如同渗入毛细,无法抹去,就算风吹雨打。没有怀疑。

  老房子倒下了,于是无法知道那些砖是否完整或者成了粉末
  换一种形式,消失了或者延续着,我们能否感觉呢?
  ——题记


  西面的墙上印记,是弟弟用毛笔画上的一颗心,由一支丘比特箭穿透。
  左面写着我的名字,右面写着林夕的名字。
  黑色歪扭的字迹笔墨未干的时候,在墙上张牙舞爪,尤其触目惊心。

  我和林夕在弟弟身后,看热闹般地等他涂完,却没想自己成了笑柄。
  林夕唇边露出一丝难以琢磨的笑,伸手如老鹰捉小鸡般提起弟弟,放倒在墙边那棵银杏树下。
  抬头,漫天的金黄色,让人晕眩的美。
  耳边,肆意渲染的笑声回荡在童年的时空里。
  那年,林夕十八。我小他十岁。

  而我十八岁的时候,外公走了。

  小的时候,我喜欢算术。书房里,外公教我,一加一等于二。
  我抬起小脸,认真的说,一加一等于外公加林夕,所以该是二。
  餐桌上,我指着小虾,举起筷子对外公说,我要许多。外公夹给我两只。
  我看林夕。林夕将一碗虾放在我面前,我安心吃饭,没有动虾。

  林夕会拿着大大的“小拖把”毛笔,写公公整整的字。
  我为外公磨砚台,铺宣纸,倒茶,于是外公教我如何捏笔、如何搭架子写字、如何摆稳每个字、如何欣赏名帖。。。
  林夕会与外公对弈。外公眉开眼笑、林夕喜气洋洋、我安安静静。
  银杏树下,落日、小桥、流水,平和静谧的画面。

  林夕抱着流泪无声的我,在外公的遗像前坐了三天三夜。
  我们不停地添纸,烧香,磕头。
  感觉掉入深渊,一片漆黑,只是无止境地下坠。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地抱着林夕,那悬崖边唯一能够抓住的东西。

  那以前,我一直相信永远。尽管林夕不信。
  看着外公外婆平凡生活的恩爱,过着平淡却不平庸的闲适生活,感受温暖关爱的包围,习惯爱与被爱的平衡。我以为一切都是关于天长地久。
  直到外公的放手。

  看着一下子苍老了好多的外婆,第一次对天长地久产生怀疑。
  在我手心,曾经放过外公青筋凸起却依旧强壮有力的双手。我无法将最后无力下垂、停止感觉的那双手联系起来。更无法去想,那是曾经牵起外婆一生的、却又突然松开的一双手。
  长久呢?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呢?
  一切怎么可以这样轻易,这样毫无预兆?

  然后我背起行囊,远走他乡,开始求学生涯。
  我试图将一切的答案在漂泊旅程中找寻。我以为天涯海角,世界尽头,一定会有我要的答案。
  因为我依旧相信——天荒地老。

  几年后,我回来了。没有答案,却带回一身的风尘、一脸的沧桑。
  老屋没有了,墙上的印记无处可循。
  外婆在新公房里每天念经,与世无争,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观世音”。
  但她从不会忘记每个祭日为外公点香烧纸钱。
  林夕的事业已经小有所成,人也愈加成熟稳重。
  我不会忘记那些纯真的年代,那些单纯的快乐,那些从没有开口的爱恋。

  一直记得外公的一句话,清澈直视的眼睛透视着坦荡的心底。
  林夕是从小到大唯一能够与我对视的人。迎接他的目光,迎接我的目光。眼神的交会,读着彼此、净化着彼此。
  在那样的目光中,我以为看到了天长地久。

  那目光依旧清澈见底地直视,坦荡无一物。穿越喧闹的人群,落在我的眼里。
  可是这次,我没能破译这其中的玄机。
  木木的没能等我好好地体会,我已经着白色婚纱来到他的身边。
  一位美丽温柔、淡雅脱俗的新娘挽着他的手,笑靥如花。站在新娘身旁,表情平淡如水的女子,是我。
  新娘是大我九岁的姐姐。
  喧闹的喜宴上,我突然找到了答案。

  原来这世间关于一切天荒地老,只是个传说。
  有人它等了一辈子,换来的惟有一瞬。有人等得不耐烦了,半途而废。或许世间还有各式各样的人,用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诠释着。

  以后,可以不再有林夕,因为变成了姐夫。
  听说他们过得很好,平凡安定的生活。这曾是我向往的。
  但我想,也许这一切可以在林夕——我的姐夫和姐姐身上延续下去。

  三十岁的时候,我也终于嫁人了。
  姐姐和姐夫因为移民去了日本,所以没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新郎是我在网上认识。现实里已经不信了永远,我以为在精神的网络世界却可以得到。
  他是一个口口声声爱我,想要我的男人。在网上,我赌上了我的真实,他用上了他耐性。他明白我这样的女人缺少的是精神,可以在悬崖下坠抓住的东西,而不是所谓空洞无法温暖的爱一个字。
  所以他赢了。

  我在平凡琐碎的家庭生活中,已经遗忘了刻骨铭心。
  他是一个体贴入微的好丈夫,为我打理着一切,给我被紧紧包围的充实。
  安安静静地,我和他携手走过一程。
  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让我明白:原来天长地久是有的,只是打上了期限,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而纯粹的天荒地老,却真的只是一个传说。

  当我和他互相陪伴着走过的第十个年头,我得了不治之症。
  生命尽头的最后一个夜晚,他紧紧抱着插满针管的我。
  于是思绪飘了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守灵的夜晚:
  单纯,美好,虽然有怀疑,却依旧执着地相信永远。
  放手的一刹那,儿时外公青筋凸起却依旧强壮的双手、林夕紧握的如同悬崖壁般救命草的双手,再度被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


  天荒地老的传说,在生命终止的一刹那,终于被我等到。




再见亦是朋友




  他和她分手了,正如当初她所料的。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从第一天开始,我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她无奈地笑了笑。

  

  "你....?"

  

  "我们还能是朋友,你以前能继续把她当作朋友,现在也能把我当作朋友,对不对?"她鼓起勇气,一口气说了出来,松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答。

  

  "当然"他也笑了笑,有一点点诧异。显然他怎么也想不到分手的气氛是如此的和谐。没有眼泪,更没有冲突,而且还竟然有微笑。

  

  ..................

  

  她不想分手变成永别,她相信再见亦是朋友。这大概也是受他的感染。她苦笑。

  

  在几个月前,她早就料到她和他不会长久。是预感也好,是女人的敏感也好。她是明白他的。或许她对他的好感就是起源于他对她那已远离身边的女友的深情。她觉得这个男人好伟大,虽然痛苦着女友的背叛,可却也无怨无悔地仍用心来为她守侯。

  

  她为他解闷,用欢乐来感染他,可同时也在不知不觉中被他感染着。他向她诉说着他和她的过去,她静静地听着,虽然心中有点打抱不平的感觉,但没有妒忌,没有数落她的无情,只是觉得那个女人好幸福。她虽然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但是却拥有两份爱。

  

  "如果她又回到你身边,你会不会......"她小心翼翼地问,甚至有点后悔问了这么个蠢问题。

  

  他低头不语。

  

  其实她当时好想对他说,如果他仍喜欢她就不要介意别人的眼光,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管它呢!只要自己认为值得。

  

  可是他的不语令她没能把这话说出口。她明白男人有男人的尊严,不是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孩所能任意解剖的。何况她在他眼里只是个小妹妹,她只是他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倾诉对象。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重现了快乐,她也感受到久违不见的愉快。也说不清到底是谁使得谁快乐起来。这已经不重要了。在空闲的日子,她总是和他一起度过的。当突然而来的触景生情使得他怔了一下之外,其余的时间,似乎在他心中已没有了她的影子。但是她感受到了,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他每一怔,她就觉得那女人又多了一分幸福。

  

  有时在他情绪低落时,他还是会对她讲起那个她。她仍是微笑地听着,说几句暖洋洋的话安慰他。她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惊讶,她当时已经察觉自己对他的感觉已经渗入了朋友以外的其它东西,可是为什么自己还能如此平静。她不愿想得太多,她只愿快乐轻松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重复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了那三个字,她毫无准备,呆呆地好似是没了知觉。他笑了笑,说了句"小女孩",就当她是被动地接受了。其实他也是明白她的,他不需要她的任何言语。

  

  再直到有一天,那个她又回来了。她隐约感觉这样的日子要结束了。她甚至从不想去争。她一直就是不喜欢与别人争夺的人。心在人也会在,心不在了,人在身边也毫无意义。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你争我夺,唯独心,决定权在主人那里。她仍和他继续书写着快乐的日子,直到笔里再也甩不出墨水。她平静地准备接受结局的那一天终于到了。

  

  她尽力地克制住了,她把分手的一天变成了和谐的,湖平如镜的一天。几个月的梦醒了,她是笑着醒的,能回复到几个月前的他和她,一如既往的朋友,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

  

  枯黄的秋叶在风中凋零,寒冬过后,在春风中又会绿意盎然。



总是站在雪地里




    阿东说有一次他经过可可的身边,她笑着伸出脚好象要绊他,

那神情可爱致极。也就是那一次, 阿东突然发现她还只是个小姑

娘,他决定要象个大哥哥那样照顾她。

    那天的结果是阿东居然真的摔了一跤,引起了我们的哄堂大笑。

后来他告诉我,他本来是可以避开的,但迈腿的那一刻脑海里升出

了刚才那个念头,于是就真的绊了上去。

    可可满脸通红地扶起阿东,嘴里一连串的对不起,她说她没想

到真会绊倒阿东,她本意只是想做做样子。

    “那天我真的一点也不生气”阿东说。

  

    阿东比我晚两个星期进公司,第一次看到他时他很随便地冲我

笑了笑,我也笑了笑。就这样我们成为了朋友,有时候我们俩会躲

到办公大楼外面抽烟,就象在读高中时那样。高中时抽烟怕被老师

看见,刚进公司时抽烟怕被公司前辈看见。

    两年过去了,我们抽烟时再也不怕被谁看见了。阿东成为制作

部的重要骨干,而我则被认为是策划部的少壮派代表。通过努力我

们有资格在任何时候坐进休息室时抽烟。其实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出

色的创意就是在休息室里抽烟的时候一起搞出来的,那里几乎成为

我们的另一个办公室。

    

    可可进公司第一天阿东就笑着说:“我就叫她可可。”

    “为什么?”我问

    “没有原因的,我只是觉得这样的女孩就应该叫可可。”

  

    我抽烟时能想起的另一个人是抽烟男孩,在我的怂恿下他在网

易上也发过文章。

    情人节那天他终于鼓起勇气给暗恋已久的女孩送了花。

  

    阿东从没告诉我他的过去。他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他说在校

园里就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海滩。

    他说可可给他的感觉就象那片沙滩一般几乎未受什么污染。

   “这样的女孩已经很少了。”我看见他吐出了个漂亮的烟圈。“

也许我能为她做些什么事吧。”

    

    工作越来越忙,在压力大的时候阿东会去找可可说说话,而我则

会想起那天的风筝。我说那只风筝是绿色的,而琴则坚持是蓝色的。

为此我们争论了很久都没有结果。

    琴出差一个月了,有时候我非常非常想她。

  

    阿东教可可打领带,因为可可想学,因为他愿意教。中午休息的

时候他从衣箱里拿出备用领带,看着可可左绕右绕,可可总是把领带

结打得很大,他就笑着说她笨。可可后来说那条备用领带质地不好所

以打不起来,她逼阿东拉掉正戴着的领带。麻烦来了,上班的时候阿

东自己也打不好领带,他左绕右绕总是把领带结打得很大。比可可打

得还要大。最后是我替他打好的。

  “其实我一定要在家里才打得好领带。”阿东很心虚地解释。

    

  我每天都在网上连载一段叫作《最后那一刻她说--我爱你》的

文章。说实话,这个名字太煽情了,做作得如同旧社会的地主婆。这

篇小说越来越让我难以驾驭,成为每天让我头痛的必修课。但是既然

开了头总得写完吧,或许之后花两个月的时间修改一下还会成为好文

章。

  文章里的她现在真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拿不定主意是该把这

个故事写成一场阴谋还是一个遗憾。写到哪里算哪里吧,反正还能改。

  

  琴在北方出差,可能那边现在还下着雪吧。

  

  可可实习结束后依然和阿东保持着联系。实习结束的第二个星期

她得了急性阑尾炎,阿东每天下班都到医院陪她。他告诉我可可是知

青子女,父母都不在上海,所以他更应该好好照顾她。

  我问他是不是爱上可可了。他说不知道,他说自己正站在临界点

上往前一步是爱情,往后一步是关心,他现在只想原地不动。

  

  那天在酒吧里他又说琴长得很象杨恭如,“想极了!”他说。

  我说她出差已经很久了,我很想她。后来我问他:“难道你从来

没想念过什么女孩子吗?一定有吧?”

  他的笑容突然不见了,脸色阴郁下来。闷声不响地喝了很多酒以

后告诉我在那片沙滩上曾经走过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女孩子,但他最后

失去了她。

  显然我触到了阿东的痛处,这使得我颇为不安。我问他可可呢?

他说可能对可可来说自己太大了。他是这样说的:“差了整整五岁,

你我都二十五了,而她才二十岁!!”

  偶尔还能碰见抽烟男孩。虽然我们属于同一行业里的不同公司,

但并不象冤家。元旦的时候,我们约好一起去玩彩弹射击,但后因

他加班没去成。他和阿东都是那种偏瘦的男孩,而且都总是带着微

笑,给人宽容而且坚强的印象。

  

  琴冰雪聪明,除了保龄球和网球外,我要赢她些什么总得付出

特别多的努力。她每天都会打个长途给我,我发现夜里的电话铃声

竟然成为我最渴望听到的声音。

  我想在哪个双休日偷偷跑到北方去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她个惊

喜。但是她告诉我在那边的项目特别难做,每天都要到凌晨一两点

钟才能回宾馆休息,而且没有休息日。我想如果我去的话她是没时

间陪我了,两天时间几千块钱的飞机票只换来一个短暂的见面,可

能不太值得,只好作罢。

  

  我知道可可也是每天都给阿东打电话。周末我们三个人出来泡

吧,我问她找比自己大几岁的人做男朋友最理想。

  “是不是最好大三岁?”我问。

  “不是,三岁太少了,我想找个成熟一点的,最好是不多不少

大我五岁,就象你一样。”她回答。

  “是象阿东一样吧?”我笑着打趣,发现她不好意思地偷偷看

了一眼阿东。而阿东的心意仿佛在远处,他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

什么也没说。

  

  阿东说他想过了,他并不爱可可。而且可可对他的也不一定是

爱,只是很少有人象阿东那样照顾她,所以她才觉得阿东很亲近。

阿东说:“我想明白了,我其实只是想呵护她不受污染,我很自私

我只是想看到这种纯净的不受污染的状态,我照顾她只是想让她替

我保持这种状态,就象我心里的海滩。”

  “但是你离不开她,如果有一天她象《最后那一刻她说--我

爱你》的‘她’一样永远消失了,你会发疯的。是吗?”我问

  “是的。”他承认

  “每一个空闲的时刻你都会想起她,是吗?”我问

  “错了,是无时不刻。”他说

  “那你是爱上她了,你最好别骗自己。”我说。

  “也许吧。……别烦我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拼

命抽烟,拼命喝酒,沉默不语。

  这时酒吧里放起了一首叫《加州旅店》的老歌。

  

  抽烟男孩告诉我,他现在和那个女孩感情很好。在外滩散步的

时候我曾经远远地看到他们。女孩小鸟依人地走在他身边让人羡慕。

  而我的琴还在北方出差。我找到当初做那只风筝的小孔,她肯

定地说风筝是蓝色的。

  到北方去看她的念头再次向我发起进攻,我反复盘算却始终没

有结果。

中午休息时间快结束的时候阿东和可可打了个电话。可可正在

离公司很远的肯德基里独自吃午餐。她和他开了个玩笑,“如果你

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肯德基,我就嫁给你。”而我们还有三四分钟就

要开工了。阿东说别以为我敢来。可可说你肯定不敢来。阿东看了

看手表,然后拿起外套就向外冲,他对我说:“替我请个假!”

  那天的结果是阿东真的在二十分钟里赶到那家肯德基,但他没

有进去,只是隔着玻璃墙和她打电话证明他能来。

  后来他跟我解释说他还没做好爱她的思想准备。

  

  可可找到工作了,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她还会打电话给我们,

但是次数越来越少了。我们叫她出来泡吧,她也难得答应我们。阿

东依然是老样子,见谁都随便地一笑。但我知道很多时候他心里都

很沮丧。

  

  我在网易上看到抽烟男孩写了几篇非常伤心的文字。这才发现

我有很久没看到他了,不知道这些文字是他现在写的,还是过去的

旧作。

  

  周末的阳光很好,我和阿东打了一上午的网球,结束的时候我

们都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我们在球场边休息了很长时间,彼此都

不说一句话,那时候我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有一阵子我感到

莫名的空虚就平时引以为傲的随意和应变也在刹那间荡然无存。

  阿东突然说:“我总是站在雪地里,四周是白茫茫的一片,虽

然洁白却让我看不到路。”

  ……

  

   琴离开上海已经两个月了,再过十天她就会回来。我想我再也

等不了十天,我决定立即去北方。

  琴说北方正在下雪。

  我要和琴一起看看北方的雪,我要告诉她无论雪有多厚,只要

她在我身边我总会找到路。


握住分手时的痛




纠缠的十指曾经能握住轨乐的时光,如今却握不住软软的沙,因为它会从细细的指缝中溜走,犹如逝去的感情,渐渐消失。审视手掌,隐约可见的除了掌纹,就只有沙粒留下的浅浅的痕迹。轻轻抚摸它们,想把它们抹去,痒痒的,触动了,触动了回忆。

清是我认识不到三个月的男生。看上去,有其他男生少有的“傻气”。出于一种“物以稀为贵的心态”,我开始留意他。更有意思的是,我发现他也在留意我。当彼此的目光相遇时,常常心照不宣的朝对方笑笑。很快,我们就交换了电话号码。于是,煲电话粥就成了我那段时间闲暇之余唯一的活动。

“上网吗?”在一次电话里他问我。

“上的,怎么?”我以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他。

“那就进聊天室聊聊吧。”

“好的。”

于是,我们转移阵地,开始打网战。这一战一打就是大半年,可谓是场持久战。

再一次回到现实里,是后来的一次网聚。我们算是网友吗?不,因为相逢不在网,何以称网友?所以那次网聚,我们都开了天窗,翘聚去玩DDR ,度过了一个快乐的一天。第二天,我意外的收到了他的E-mail:早想约你出去玩,昨天终于实现了,那是一次与会吗?嗯,我很期待你的答案。只有傻瓜才不懂他话里的意思,也只有傻瓜才会say no,因为他确实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动心了。

接着发生的事,就和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一样,我们携手走入了属于我们的感情处女地,这片地带是空白的,等候我们去上色。一个星期过后,它是红色的,因为感情是浓烈的。一个月之后,掺进了灰色,因为有了争吵。二个月之后,加进了蓝色,因为有了了解。三个月之后,混进了绿色,因为爱在加深。四个月之后,揉进了黄色,因为产生了默契。五个月之后,染上了米色,因为感情已趋于平稳。到

了第六个月,却全换成了紫色,成了一片伤心地。我已经见不到来时的路,摆在我眼前的只有离开的路。我可以肯定那不是来时的路,因为路口有了醒目的标语:分手。“有原因吗,有原因吗?”我大声的喊,可是空荡荡的四周只充斥我的回声,没有他的回答。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我轻轻取下那块标语,揣着它,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我常常把玩这块标语,细细品味“分手”二字。“分”:一“刀”

把“人”划开——肯定会痛。总以为爱情就好比左手我右手。找到适合自己的人,应该像左手找到右手一样。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三只手能和其中的另一只配对。因为没有一只手能像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可以握的那么自然,那么牢,那么贴切。所以分手一词,用来描绘感情的结束,是在贴切不过的了。我也常常问自己,分手有原因吗?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男人不喜欢女人了。会从喜欢变成不喜欢吗?会。因

为感情会淡,人也会变。当时的喜欢,只是当时,并不是现在。人说女人善变,其实男人更善变,更易冲动。今天喜欢,明天就不喜欢了。

到头来,苦的,为难的就只有女人了。

当男人向女人提出分手的时候,是绝对没有挽回的余地的。对于男人来说,这两个字是一种解脱,可以解开束缚。对于女人来说,是一把剑,刺破了她们的心房,痛到麻木为止。而且伤口永不会复原,会不断溃烂。倘若这两个字从女人口中说出来,形同空文。因为女人的心肠太软,拗不过男人的诱骗,分手总不会成功,最后把伤害自己的机会拱手让给男人。

这个时候,逃避现实,是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方法,用时间来冲淡一切是最切实机的方法。但对于恋旧的人来说,都不管用。于是,人们又开了另一种良方叫以毒攻毒,以新换旧。要忘掉旧伤,找个新伤。要忘掉旧人,找个新人。如此的恶性循环,最终招至的就是伤痕累累。忘怀不了伤痛,放不开它,就只有紧紧的握住它。那并不残忍,因为人时时活在不断发生的小痛大痛中。留住那痛,体味他特有的美丽。别样的美丽,只有别样的人才会懂。

我的爱,我的伤,我的痛,今夜,我只能握住一样。我毫不犹豫,却也无从选择,因为我的手已无法自主地握住了痛,我感觉到了粘乎乎的液体在下滴。



  

花开的声音


他第一次握她的手的时候,他十一,她七岁,他正和同年级的几个男孩在学校的操场踢球,球忽然不偏不倚地砸中正经过的她,他看见她象轻轻的羽毛,轻轻飘飘地倒下了,他急忙奔过去,抓住她的手想要扶起她,她的手柔小而冰凉,他禁不住多看了她一眼,她没哭,苍白着脸苍白的眼细细地盯他,他慌乱地回避了,替她拍身上的灰,她没说一句话就那么走了,不知为什么,那柔小而冰凉的感觉让他莫名地有些心慌意乱。那是他第一次握她的手,第一次那么仔细地看过她,虽然他们住的是对楼,而他们的父母是朋友,他在担心着回家会有一顿板子等待的同时,心里却充满了那异样的幸福感。当他回家后发现预想的什么也没发生时,他满怀感激地走到阳台,望向对楼,他第一次注意到女孩的窗帘花,一朵朵开的象夜晚的星空。那是春天,他听见了花开的声音。
  从那以后,他真正成为了她的大哥哥,他把他的小羊骨旮旯蛤送给她,他想起她的小手轻轻巧巧抓着玩就会不知不觉笑到心里,她跳皮筋,他就在一边打篮球,她跳格子,他就替她拣沙包,她养蚕,养蚕的桑叶从来都是他爬山辛辛苦苦采来的,她爱花,她的花瓶从来没空过,从春天的七里香,夏季的栀子,秋天的破碗碗花,到冬天的红梅,因为总是有他。过春节的时候,他一支支放烟花,她捂着耳朵在一边瞪大着眼睛又笑又叫,他们咯吱咯吱啃着冻梨一起看雪,冻的直哆嗦,他的心里却暖的要命。
  他听见他母亲拉着她的小手在客厅里问她,做我们家的媳妇儿好不好?那一年他十五,她十一岁。她来他们家送她妈要她送的一件东西,他正在里屋复习功课,没好意思出来,可他的耳朵却早就尖起来了,他的心狂乱地跳个不停,但他却听见她轻轻地笑了又笑,却始终没有他期待的回答。从那以后她很少再来找他,每次来都是他妈借故给她做衣服,她才会出现,而每次却只待一会儿就走了,他找到理由去她家的时候,她的房门总是静静地关着,他已经尽量地拖延了离去的时间,她却始终不出来。他想她是长大了,害羞了,她的开满了花的窗帘总是遮避了她小小的窗。他老是出神地看那花帘,想着帘后面的她会不会也这样隔着帘偶尔望一望他。
  他听见她说好的时候,他十七,她十三岁。这次他妈是拉着她的小手问她愿不愿意做他们家的干女儿,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轻的,柔柔的,却是一个清晰的好字,象春天的风吹过他的心,那花开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却没敢再次握她柔小冰凉的手,虽然他这一走是随他们家搬去遥远的北方,不知何时再见。他把她和他们家合照的留念照片偷偷夹进了自己的日记,那上面,他父母拥着娇小的她在身前,高高大大的他在后面拥着他的父母,这在他眼中是一张最完美的全家福,他想等她长大就会真的成为现实了,他们一家人,对,一家人都这样的开心的。
  她终于答应了来玩,在那个暑假,他们家每次打电话写信都会说的一句话,让她来玩。她到的时候他去接的火车,她一出现在出站口,他就认出了她,虽然已分别了好些年,虽然她已长大,这一年他二十三,她十九。她认了他半天,然后管他叫哥,顺手递给他了行李,他有些失落,但仍很开心,因为她叫哥的时候挽住了他的胳膊,他觉得等待的多年好象就是为了这一刻的幸福。他已长的很高很高,而她仍旧娇小,她跟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仰起脸,他笑在心里,因为他俯身听她说话的时候,能嗅到她长发上的潘婷的香味,在海边城市潮腥的味道中,那香味好甜。他有好多次可以表白的机会,可她一声声甜甜地叫哥,他又踌躇了。他听见他妈问她想不想来这里找工作,他正给她夹了一满筷子菜,她很干脆地说不想,无辜地笑,他夹的菜落了一半在桌子上。他陪她去看海,轻轻地拉了一下她的手,还是那么柔小冰凉,他心里却有些酸酸的,他没考上大学,在一家公司打工,为了请这一个星期的假陪她,已连加了好久的班,但他和她却好象越来越远。她走的时候,他用几年来的积蓄买了一串昂贵的珍珠项链,他告诉她,不值钱。
  他终于找到她父母的新家的时候,她正抱着儿子逗着玩,这一年他三十,她二十六,他一直没有结婚,他和她平静地微笑,平静地聊这些年的际遇,他看见她的儿子正用他的小手一只只地丢小羊骨的旮旯蛤玩,这正是春天花开的时候,他听了又听,却怎样也听不见那扑簌簌的花开的声音。




爱并伤害着


爱上他是我始料不及的.我静静地等了这么多年,用一颗诗人般温润脆弱的粉红色心脏.许多年来,我就这样执着着,不肯把它给谁.就在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我爱上了这个有着小小的,黑色身影的男孩,和他黑色外表下小小的,健康的黑色身体.或许,还有那颗诡异的,黑色的心脏.更或许,还有那透明的,含笑的,有着扑朔迷离目光的黑色的眸子.我爱极了这个黑色的小精灵.从第一眼望进他的身体开始,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他.也许,从爱上他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接受那伤害.他给了我爱,更多的却还是那爱情并发的伤害.但我爱他,也爱那伤害.
  那个时候,我是有男朋友的.高高帅帅的.在这个城市一所全国著名的理工科院校读着炙手可热的专业.他是一个积极的,健康的,主流的,有着光明前途的男孩.他爱我爱的相当彻底.我是他的初恋.我知道他很投入,于是我尽我所能地附和着他的爱.那爱是温暖静谧的,有着天鹅绒般塌实的质地.可我总觉得缺了些什么.我只有22岁.我有着诗人般浪漫多思的心灵,女巫般罪恶美丽的身体.我要这心灵终日不得安宁,我要这身体不要每天寂寞的象个修女.我美丽的身体和心脏都在期盼着什么吧?
  一个很平常的夜晚,我像往常一样在那个有着芬芳名字的酒吧里品着一杯金黄色的液体.我喜欢那里百合花般美丽,蛊惑的一切.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着那个清爽鬼怪的男孩.通体的黑色.他正和美丽优雅的老板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调情.他黑色灵异的语言,很深刻地吸引着我.他们也许很相爱.他们每天都这样说着话.有时候,那个美丽的姐姐会探过身,轻吻他的眼睛,然后他们就在对方燃烧的目光中彼此凝视.有时候他们会很安静地接吻.有时候他们就一前一后地离开.我很欣赏他们的相处方式.他从来不对我说话,但是会很深地望进我的眼睛,我的身体,我的唇......我很迷恋他的这个眼神,胜过我那美丽男友的亲吻与爱抚.后来,我看到那个姐姐出去了,可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起离开.他喝了不知几个“科罗娜”,然后摇摇晃晃地走近我,抬起我的下巴,用很动人的声音说:“我带你出去玩好吗?”我喜欢他指尖酒精与烟草混合的味道,就任由他拉了我的手离开。我们很疯狂地跳舞,再很拼命地喝着一瓶又一瓶的“科罗娜”。我在这尖叫的疯狂中颤抖着,像秋天泛黄的树叶。我知道自己在偏离生活了22年的轨道。但是我不急着回来,任凭他带了我的灵魂去狂欢,去远飞。他很痛很邪恶地吻我,再心痛地品尝我流了血的唇。我在他慢慢扩展的热吻中绽放,如百合。我爱上了这沾着血腥味道的亲吻。于是我喜欢他带我做的一切,不可饶恕的一切:背叛,逃离,拥抱,亲吻……我在他侵略式的亲吻中睁开眼睛,看着他认真地把湿热的亲吻带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于是我在他游走的舌尖唇瓣与掌心迸发。我很享受这种陌生的疼痛。于是我忍不住快乐痛楚的轻声欢叫。我静静的流泪,轻轻地叹息请他停下来。他一边吻着我的眼泪一边执着着进入。天崩地裂的疼痛和鲜血一起来到我的身体。我绝望欣喜地看着伏在我身上的这个男人,他湿漉漉的,却分不清哪里是血,哪里是泪,哪里是汗。是的,他哭了。在看到鲜血的那一刹那。我至今还记得他的眼泪,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会好好对你我伸出苍白无力的手托起他盛满歉意的眸子说没事了没事了傻孩子。我很激动地勾住他的脖子吻他的唇,他的鼻尖……我爱极了这吞噬我生命的疼痛,胜过一切。我愿意在这美丽绝望的痛苦中疲惫地死去。再后来,我们相拥而睡。
  清晨,我在他的亲吻中很疲惫的醒来。我们很认真很融洽地结合。每一次来到我的身体他都能带给我很新鲜的痛楚与快乐。我在他的身体里迅速地成长为贪婪幸福的小妇人。我喜欢他在我耳边沉沉地低语:你很适合我的身体。这时我就会放下所有的矜持与等待,很热烈地迎合他的欲望。我能感觉到我们在很真诚的相爱。但是,即使是爱情也不能使我们战胜饥饿。傍晚,我们相携出去吃饭。他说给哥哥打个电话。我听见他很快乐地说:“哥,我恋爱了。是我们校英文系的小才女。”然后,他愉快地挂了电话吻我的手。我快乐亲切地吻他的腮,问他你知道我呀?他很神秘地笑笑说你是我很多同学的梦中情人。我喜欢他那自豪的小脸蛋儿,就很感动地啄了它一下。我问你爱上我了?他半开玩笑地说是的,伤害与爱是同时开始的。我很欣赏地吻了他,然后他的电话响了。他说别想我,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过几天我去看你,听话啊听话。就挂了电话。我疑惑地看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很紧地闭着他的唇。然后他关了电话,大声地说:“就让这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你和我!”于是我忘了刚才的的一切,很愉快地与他相拥,在这夜晚有着昏黄灯光和皎洁月光的马路上。我喜欢自己的疯狂。
  很香地吃了那家很有名的烤肉,我们在一家很大很便宜的超市里买了很多吃的用的东西。我知道,对于我来说,一种新鲜的生活就要开始了。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只知道这疯狂,这爱,是我渴望已久的东西,我不能失去它。于是我不顾一切地拥抱了这前途未卜的新生活。
  半年后,我们的新生活开始渐失了最初的激情与疯狂。我开始学着做饭,也不再把所有的脏衣服送到洗衣店。当爱情琐碎到洗衣做饭的时候,一些必要不必要的争吵也随之而来。但每一次的不愉快都会在他的或者我的求和的亲吻与爱抚中流着泪结束。我们就这样,默默地相爱并伤害着。终于有一天,因为他吸烟烧坏了我亲手缝制的美丽的布艺沙发套,我们甚至很剧烈地大吵了一架。伤害的话语像火山爆发一样铺天盖地。是啊,那爱,那伤害都好象积蓄了许久的火山,它终于爆发了。那天夜里,我们第一次分床而睡。不知是什么时候,我被自己的眼泪弄醒。我抱了棉被很委屈地来到他的房间。月光下,他倚在床上剧烈地吸着烟。我们深深地望进了彼此的眼睛,同时说出了“对不起”。他把我抱回房间,我们很热烈地做爱。激情澎湃。犹如最初的最初。安静下来的时候,我躲进他的臂弯里,轻轻地点着他的鼻尖问:“今天你对我好凶,为什么?”他不自在地支吾着:“没,没什么,只是一时气盛,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了,我发誓……”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晚上。那天是他的生日。我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营造了浪漫的一切:红烛,玫瑰,写着“My herat will go on”的蛋糕,高脚杯,鸡尾酒,我亲手制作的各色美丽的小吃。当然还有美丽如百合花般的我。六点了,他还没有回来。我打他的手机,关机。传他,也没回呼。我深味着那来自心底的不祥与不安。为什么呢?早晨我出去上课时,他还赖在床上。我俯下身与他吻别,他勾住了我的脖子。我们很热烈地吻着,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急着去上课,就抽出身哄他说:“晚上,亲爱的,好吗?听话啊……”他体谅地点头,我们又吻了一下。我看到爱点燃了他黑色的眸子。我唱着歌离开……他是爱我的!我知道。无论他怎样做或是做了什么,他都是爱我的!我第无数次地传了他,再无望地一遍遍拨着那“用户已关机”的一长串数字……那一夜,他终于没能回来,也没有电话。清晨,我望着镜中红着眼睛,穿着皱巴巴美丽衣服的我……“他不会回来了”,我告诉自己。就算他忘了昨天是他的生日,就算他昨天和朋友一起玩不能回来,就算他烂醉如泥电话都打不了……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了。就算他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他也该回来了,至少——该打个电话回来,不是吗?我一边流着泪一边想着偶尔在洗衣服的时候发现的与我不同的长发,衬衣上模糊的唇膏印,还有他身体里陌生的味道……我知道他迟早是要离开的,他不会只属于一个女人。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我也明白:我离不开这个男人。于是,我只有很努力地去把这一天推迟,可是这一天还是毫无预兆地来了。他不会回来了,我也不想一个人守在和他生活了一年的家里。于是简单地收拾了些衣物,带了一张我们的合影,就回到了学校的宿舍。看着我婆娑的泪眼,她们什么也没问,只是很悉心地照顾我。我看了一眼她们就晕倒了。我病了。整整一个月,我无法做任何事,除了发呆,流泪和无休止地咳嗽。我拒绝同任何人说话。一个月后,我开始上课。苍白憔悴使我更加美丽了吧,又有人开始疯狂地追我。我那美丽专情的前男友不知怎么听说了这件事也跑来对我说不管我从前对他做什么,他都不会怪我。他还是会好好地爱我,照顾我。我感激地笑笑就转身离开了。我听说他也回来上课了。是啊,他马上就要毕业了。又听说他被什么人打了,很惨。对于这一切,我一直都置若罔闻。我真的累,而且痛,身体和灵魂。毕业前,他托朋友带来一封信,我当着那位朋友的面撕碎了那个信封,撕得很碎,如我的心脏。有那么一秒钟,我捕捉到他眼中的气愤与失望,也许,失落吧。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事情发生后,他一直是站在我这一边的……我不想听任何解释,真的不想听。他离开了我,在我最爱他的时候,不是吗?他把我和我的爱带到了激情的颠峰,然后撒手任它做了自由落体。他撕碎了那爱,我也死了,不是吗?于是我吻了那个来送信的朋友,说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我吗?他本能地反应了一下,却突然又推开我。我看到了他受伤的眼神。他很心痛地离开。我望着他哭泣的背影,心中却涌起一种疯狂尖叫着的刺痛的快感,就好象最初的最初,与他做爱的感觉……于是我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激情而短暂的恋爱,同居,被叛,出走……一年后,我考取了京城一所著名学府的新闻研究生,大家都说这真是个奇迹。我却知道自己真的努力过,奋斗过。我的心曾经是简单而平凡的,只想找一份真诚的爱情去一生守侯。对待爱情,我是认真的。即使那爱情激情而短暂吧,我也喜欢。我喜欢那爱,也喜欢那伤害。因为无论是爱还是伤害,都是真诚的。真诚的爱,真诚的伤害。
  某年某月某一天,我和我那高大俊朗的美国男友在京城某个很浪漫的酒吧里很浪漫的相处。透过他金黄色的头发,我瞥见了角落里那个黑色的小精灵。一切如昨。我们拥在了一起,不顾一切地吻了。我摩挲着他额头一块很明显的疤说他们打的?他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我根本就不能见你,见了你我就会忘了我自己。我已不能说话,只是失神地吻着那快疤,傻傻地落泪,傻傻地笑。
  然后我们来到了他在这个城市的家。我们很热烈地相处再很安静地相拥。他对我说了三年前的故事:酒吧里的那个姐姐,我们很相爱,灵魂和肉体,都相爱。即使是有了你以后,我们也会常常在一起,做爱。我知道这是不行的,但我无力拒绝。她是我大二时,上网回家的路上捡到的。夜很深,天很冷,她喝的很醉,但是也很美,周身散发着能够蛊惑我的一切气息。那是我的第一次,我们做得很好。你应该知道我的感觉。我根本就离不开她。可是没多久她就用另一个男人的钱开了那间酒吧。我求她,可是没有用。但是我们仍然很相爱。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于是我决定爱你。纯洁宁静的你给了我想要的一切,于是我开始试着离开她,于是我很久都没有找她。我生日的那个晚上,她在我回家的路上等到了我,她求我说再陪我一次就一次我求你……我曾经很爱她,你知道,于是我跟她回家。奇怪的是我们居然还有激情,我知道自己是罪恶的,我在对你犯罪。她不许我停我就不停,很久之后我说我得走了,我女朋友在家等我吃饭呢。她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陪你喝杯酒吧。我喝了那杯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在很浓的血腥味道中醒来。头很痛。我看到了身旁早已流干了血的她。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她苍白着,仿佛一张纸。鲜血流满了床,流了一地……我挣扎着打了急救电话。她终于醒过来了,可医生说她太虚弱了,你们必须留下那个孩子……那小生命可能并不属于我,可我没有权利扼杀它,我得照顾它,还有它的母亲。我们毕竟很相爱,虽然已经是“曾经”。她太不幸了,而你却优越的像个公主;你完美无暇,你会找到更优秀的人来爱你,可我丢下了她,她却只能选择死亡……
  “那现在呢,我们怎么办?”
  “我们早已不爱了,从新婚之夜我喊着你的名字哭出声来那时起,我们在一起除了做爱,就只有伤害……有一天我中途回家,看到她正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关了门离开。从此我就搬进了公司。寂寞的时候我就打电话问她方便吗,她说好吧,我就回来和他做爱。但是我不会和她过夜。开始她会哭着求我留下来,哭得很凶。但是我讨厌她的眼泪,那眼泪破坏了我一生的幸福。再后来我宁愿同姿色平平的女同事或是酒吧里认识的陌生女子做爱我也不愿去找她……
  我看着他回忆时伤神的样子,很心痛地吻他,吻他的唇,他的鼻子,他的伤疤……我们很柔和的相融又分开。我伏在他耳边喘息着说:“到现在为止,你是最适合我身体的男人。”他愣了一下。我咯咯地笑了。后来我问他你们的孩子呢?他痛苦地皱了皱眉,犹豫着说:“先天发育不全……现在在福利院,都三岁了,还不能走路,不会叫爸爸……”我想伸出手去安抚他那因痛苦而扭曲了的脸,却突然爆发出一阵剧烈的狂笑。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是你害了他,是你害了你自己的儿子!他很诧异地看着我,喃喃着说是的,是我害了他……我又是一阵狂笑。他吃惊地看着我离开了床,没有穿半片衣物就去开门离开……他披了衣服追上来。门口站着我满面焦虑的美国男友,他脱下外衣裹住我……我很听话地靠在他的肩头,用很小很乖的声音问他“不打针好吗?”他把我搂的更紧说好的好的亲爱的不打针不打针……我开心地吻了他,然后很顺从地依在他胸前……
  三年前,在他弃我而去的那段日子里,我得了很严重的精神分裂。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严重地发作一次。我的美国男友是京城一个著名的精神科医生,他在我一次生病的时候爱上了我……所以我想我会嫁给他……
  突然,我想起了他的一句话:伤害和爱,是同时开始的。在这场真挚纷杂的爱情中,我们真诚地相爱,并伤害着……一年后,我研究生毕业,嫁给了我那很爱很爱我的美国男友。再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健康美丽的宝宝。我的病再也没有那样严重地发作过。但是,想他的时候,我还是会流泪,哭得一塌糊涂,就像……我的宝宝。每当这个时候,我的美国男友——不,是我的美国老公就会很温柔地吻我,爱我,安慰我……是不是,虽然是这场感情风暴的局外人,他爱了我,就注定了也要受到伤害?想到这儿,我会哭得更凶。我爱他,他不该受到伤害。
  嗨,爱,并伤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