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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在风中遗忘


五月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那时侯的风没有娇柔和浮躁的气息,天气渐渐暖起来了,以往潮湿的天空中飘起了几朵流离失所的云,紧绷的皮肤也跟着舒缓开来,象是侵湿在微咸的海水中,有一点干涩却不失游鱼般的润滑。

  这时候的人们似乎也慵懒的做着一些无所畏惧的事,每个寂寞的男人和女人都会在忙碌,空虚与争吵中度过,当然,我也许会搀杂其中,但更多的时候,我都会把自己反锁在那家叫做"马刀,风信子"的陶吧里,我不会做陶器,更不会欣赏,甚至于,在这家陶吧终于名正言顺的归属我时,我从来都是"关门大吉",一天都没有经营过,但陶吧的布局却是由我设计的,咖啡色的木制门面,芦苇装饰的墙壁上缀满了用麻绳编制的草帽和玫瑰花,吧台上没有咖啡和威士忌,只有廉价的果汁和可乐加冰,右侧的墙壁上有一幅鲁本斯的油画,色彩混乱且明艳,左侧有一组半旧的浅黄色木柜,里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器,绛紫和青灰色的居多,有着杂乱不一的条纹,在这种略感昏暗的气氛中,似乎只能容纳孤独者的存在,当夜幕逐渐降临,灰色的气息也开始慢慢的向我逼近,这时候,我总是习惯开一盏透明的荧光灯,一遍遍的触摸那些带有不同凹凸感的陶器,从光滑到突兀,我似乎感受到了生活的无望与捉弄。

  三年了,在这家小小的陶吧,我没有大喜或大悲,也没有快乐与痛苦,更没有眼泪,我默默的守望着那些没有思维与情感的陶器,尝试着与世隔绝般的昏昏噩噩,世界对于我来说太小了,它所容纳的内容也太单一了,我近乎无奈而又软弱的造就了眼前的一切,怪不得几年前马刀就对我说:"你是个忧郁的女子。"而现在,我果真就变成了一个忧郁感十足的女人。

  六年前我十七岁,天生的敏感与倔强使我愈加叛逆,我不喜欢学校,因为那里有老师咄咄逼人的目光和同龄人的猜忌,我更不喜欢回家,因为我不是那种十足的乖女孩并且经常和父母的言行格格不入,终于有一天,母亲偷看了我的日记,虽然那上面只是很模糊的记述着我对一个男孩的爱慕,但母亲还是重重的给了我一记耳光,于是我近乎气愤和绝望的来到这座繁华的海滨城市,我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承受现实的残酷,所以只有选择逃避,而且我并不是那种冰雪聪明又出水芙蓉般的女孩,我一贫如洗,一无所有,在经历了恐惧与饥饿并存的三天流浪时光里,我忽然感觉到有些事情是不该在我的年纪里出现并且需要有勇气承担的,所以我便更加宿命。

  去那家音乐厅应聘的时候我只有一件带毛边的橘红色布棉裙,一双半筒的黑色小皮靴,头发蓬乱松散的披在肩上,也许是因为老板看中了我容貌的单纯和言语的简单平静,所以我很顺利地被聘用了。其实工作并不复杂,只是帮助顾客挑选喜爱的CD和卡带,我喜欢音乐,尤其是爱尔兰的古典音乐,穿越大自然的小鸟的鸣叫和溪流的丁冬声,神奇而又令人向往。相反的,我讨厌夜晚来临的那种纸醉沉迷和午夜时分喧闹而又疯狂的朋克,因为我的内心有着更多传统的成分,我并不"IN"而且不够前卫,甚至连吸烟的姿势都过于造作,所以我总是感觉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我。

  但我还是遇到了马刀,起初我还以为他是一个蒙古人,长满络腮胡并且豪放粗诳的男人,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只有蒙古人才有真正锋利的弯刀,并且有一个让人听起来颇有几分江湖味道的名字,然而我错了,他告诉我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汉人,而且他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野性十足,而是齐整的分头,宽大的灰色休闲衫,破旧的磨得发白的牛仔裤,他见到我的时候很腼腆,不怎么说话,他的眼睛并不漂亮,没有成熟男人那种坚毅的目光,但看上去很清澈,他起初见到我的时候并不笑,但我分明在他的瞳仁里看到一丝柔和和盈盈的笑意,他习惯每个周五的晚上来这家音乐厅,坐在靠窗的一角听ENYA的《CHINESEROSE》,每周都是如此,他并不是那种不修边幅的男人,但我每次都能看到他裤脚的一边沾着斑斑点点的泥巴,后来他见到我的时候只是淡淡的一笑,而我便不加思索的从架子上取下那张ENYA的CD。

  那是五月的一天,天阴沉得厉害,没过多久忽然下起了几年来从未出现过的一场大雨,听客少了,偶尔有几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在灯光昏暗的小角落里听着几首悲伤而又颓废的曲子,她们轻佻地吸着烟,不时地用很熟练的动作弹着烟灰,湖蓝色的眼睫毛让人感到一种阴柔的美。成熟而又冷艳。我的视线从她们移到门口,屋外的雨越下越大,远处的街灯和水雾弥漫成一条线,路上的行人渐渐少了,大都是为了避讳这种怪异而又无常的天气,我期待马刀的出现,但我想他也许不会来了,因为他曾经说过他喜欢坐在阳光满室的屋子里听舒缓并且带有质感的音乐,但我仍然没有忘记在音乐厅将要打佯的时候放起了ENYA的另一首曲子《WATERMAKE》,那首曲子简单平和,缓缓的在整个房间里荡漾开来,似乎让人感觉到时光消融,人事全非,恍若隔世。

  我默默地坐在靠背椅上,尽量去领悟那种凄清和凋零的情绪,似乎已经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在那一刻我忽然发觉原本生活也是可以不掺一丝杂质的,有着毫无沉沦和浮躁感的空间。音乐停止了,我不经意的抬起头,客人都走光了,我略微收敛的伸了一个小幅度的懒腰,伸手从柜台上取下我的米黄色小挎包,我打算好好的睡一觉,当然临睡前还要拉上窗帘,窗边的那盏玻璃灯也要开着,然后再读一会儿沃尔芙的小说,不,应该是杜拉斯的,带着浓厚女性主义的色彩,我似乎是天衣无缝的想好了睡前的准备,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很大程度上要接受失眠的状态,但是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看到马刀就坐在台阶上,他转过头很无奈地望着我,那双单纯而年轻的眼睛充满了被保护的欲望,象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雨渐渐小了,但他的衣服和鞋子上却沾满了大大小小的泥块,显然,他没有带任何雨具,雨水顺着潮湿的头发一连串地滴下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你在这坐了多久?你不想进来吗?"

  我连珠炮似地问了无数个问题,他却一个都没有回答。

  "跟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去哪?"

  "大概是一个属于我生命的地方吧,一个曾经让我埋葬寂寞和快乐的地方。"

  我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我想我是不该刻意的询问他什么?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他似乎很虚幻,但又确实给了我一种冷却后的安全感,他站起身,把右手伸给我。我想如果不是马刀在那天晚上无意中抱了我,我一定不会近乎绝望的爱上他,因为在那一刻我已经感受到了一个会做陶器的男人的温存,还有在他身上原始而又遥远的泥土的气息,他说如果不是碰上这种突如其来的天气,他的那组叫做"古"的作品就不会轻易地流失,我静静地听他诉说,直到他说自己很脆弱,很孤独,同时又有着很强的自尊,他无力的垂着头,下巴很自然地靠在我的肩上,他说很喜欢我这样与阳光空气有着强烈亲和力的女孩,他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在雨声渐缓的时候才能听到,他轻轻的搂住我的腰,我的下巴低着他柔软而蓬松的头发,我忽然感到男人的心也象玻璃一样是易碎的,而马刀,他该是我生命中注定的玻璃碎片,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男人。在那个阴雨绵绵的天气,在那间潮湿又阴暗的摆满陶器的屋子里,我第一次听到一个带着满身沉重的泥土气息的男人对我说他爱我,并且那天恰好是这个季节的最后一个阴天。

  我和马刀的爱情是在雨天过后的第一个星期开始的,那些日子我开始习惯梳两个长长的麻花辨,穿一件绣着蓝色小花纹的裙子围绕在他周围,看他做陶器时那种专注而认真的表情,他的头发已经很久没有修剪了,额头的那一缕很自然的垂下来,几乎遮住了眼睛,他的手修长而柔软,轻轻的抚摩着那些将要成型的陶器,他细心而又完美的打造它们,让原本一堆毫无美感的泥快成为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每当做完一件陶器,他总要兴奋地对我说:"小葭,我会成功吗?"而我便微笑着重重地点一下头,他便更加愉悦的冲上来抱住我说:"小葭,你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完美的作品"。所以,在爱情带给我呼吸和养料的那些日子里,我和马刀的陶吧终于诞生了,它叫做"马刀,风信子",马刀是他的名字,风信子是我自认为是世界上最美而又代表着自由并且充满漂泊感的花朵,而马刀对于制作陶器的天赋也愈加显露了,他的那组叫做"古"的作品在国内的陶展上一举成名,那天他异常兴奋的带我去了一家叫做"湖蓝"的酒吧,我第一次喝下了一整杯最烈的XO,他牵着我的手坐在舞池的中央唱歌,我记得那是一首英国的老歌,叫做《习惯在风中遗忘》,歌词很长,我只记住了一段:

  习惯在风中遗忘
  忘掉爱情的悲切与无常
  在那家无人怀念的WINDOWBar
  再也不见你烟圈里的彷徨,
  习惯在风中遗忘,忘掉爱情的仓促与匆忙
  没有人想起忧郁的离别
  在你的眼睛里我试图压抑渴望

  马刀唱得很动情,直到我终于倚在他的肩头睡着了,但我依稀还能感觉到他用双手抱起了我,他的怀抱宽大而又温暖,我却象一只贪睡慵懒的小猫,在他的怀里我几乎不想呼吸,因为我更期待做一条上岸的鱼,溶化于他水一般的线条里,我睡着了,一直睡到第二天黎明,我惊异于自己昏迷的是那样沉,马刀不在我身旁,屋子里的窗帘却拉开着,温暖的阳光充满了整个房间,我慌张地从床上爬起来,大声喊马刀的名字,没有人回答。

  马刀失踪了,在一周前唱歌的那个夜晚,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也没有人提起他,而我站在诺大的房间里感到寂寞和恐慌,忽然觉得胃里一阵莫名的搅动,有一种想呕吐的欲望,但又及力的被我控制住,接着一种巨大的翻江倒海似的物质涌上了我的喉咙,我轻轻地捶着胸口,几度昏厥过去,当我镇定地深吸了一口气,试图打开水龙头把整个脸埋在冷水中时,电话铃响了,毫无节奏感并且急促的声音,我急急忙忙地奔向客厅,抓起听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期待电话的那一端是我盼望已久的声音,或是他仍然用无奈而又可笑的语调对我说:"叉烧包卖完了,吃个奶油馅饼怎么样?"但是,没有人做声,我只听到很小声的叹息,那种烦躁而又痛苦的叹息声似乎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我润了润发干的嘴唇,然后平静地问他:"你在哪?",他好象并不想回答我,只是不断地叹着气。我接着问:"告诉我,马刀,你还爱不爱我?"他仍是没有说话,而泪水却已经开始无声地爬满了我的脸,我强制自己要冷静,但内心却象冻结的冰山,我始终不怎么明白他离开我的理由,因为我曾经那么自信他会义无返顾地去爱我,他看我的每一个眼神,他抱紧我的每一个过程,他紧张我时的手足无措,我一直以为这就是爱情了,我一直以为我的爱情里只有阳光和陶器了,我一直以为我的倔强和叛逆都会被坚实的泥土埋葬了,可是这一切来的都是那么快。

  马刀走了,他说他去温哥华了,他说要和一个有着棕色皮肤的混血女孩结婚了,他说对于我他只是寂寞只是想玩一个小孩子的游戏并且只有满脑子的抱歉了,我狠狠地摇摇头对他说:"我不信,我不信!"可是那时侯我的耳边只留下一连串的盲音和空想,我重重地跌在沙发上,头昏沉沉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试图在茶几上摸到那盒国际三五,可不幸的是只剩一个空空的烟盒,我蜷缩在沙发的一角,一遍遍重复的告诉自己:忘记忘记。可世界上除了忘记还有什么比这更难呢?胃里忽然又是一阵巨大的抽搐,那种泛着泡沫没有任何气味的物质几乎折腾得我死去活来,这时的我并没有想到在马刀离开我的那一瞬间我便在自己的身体里留下了他残缺的影子,那是一个原本不属于我的世界,而且不属于我幼稚的年龄和易感的情绪,可是他却真的来了,带着一点骄傲一点好奇,他并不是我委身的产物,可他却不曾给我亲情的维系,他只能是我爱情的残余和附属物,我没有勇气面对他,但我也会象一个正常的女人一样小心的呵护和孕育他,我对他没有依恋更没有仇恨,只有满满的遗憾。

  是的,当我从那家私人诊所的大门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时,我已经意识到在我的身体里存活着我和马刀共同筑就的另一个生命,但他的到来显然是不幸的,我轻轻抚摸着尚未隆起的腹部,好象听不到一点声响,我感觉到他在沉睡,或许他现在根本还没有大脑,更没有意识。可是,我却打算留下他,我希望他会有马刀一样清澈的眼睛,希望他有马刀一样修长而柔软的手指,更希望他会象马刀一样浑身充满着淳厚的泥土气息,我依然经营着陶吧,那个曾带给我惊喜和萌动的地方,可是我已经很少去碰那些陶器,因为它现在只留给了我一些爱情的余味,但那余味却是永久的,我仍然没有改掉听ENYA音乐的习惯,但是我经常放的曲子已不再是《CHINESEROSE》,而是换成了《Thememoryoftrees》,我想,在我的心里那些陶器永远都是充满生命力却又有着鲜活的外表,它们也会象树一样,象树对森林的每个回忆一样,对这里的每一寸空气,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场景都充满了依恋和残骸般的记忆,可是现在,它又将看到一个完整的生命在这里悄悄地降临,我忽然笑了,我想那应该是非常美好的,而且他将成为我爱情回忆里的延续,所以那些日子,我开始学着遗忘,在暖风习习的五月我开始一脸笑容地站在阳光下遗忘那些昏暗而又阴霾的黑夜与白昼,而我体内的小东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理的成熟变的蠢蠢欲动起来,我的思想细胞在强烈的感情的驱使下活跃开来,我开始创作那篇叫做《陶吧里的生命》的小说,那是给我将要出生的孩子的,我想告诉他我们已经血脉相连,他的到来在我的内心里已经可以称之为纯粹的完美。我抚摸着渐渐隆起的腹部,把那篇短小精悍的作品投进了信箱。

  在那个繁华而又喧闹的城市,我已经厌倦了忙忙碌碌的人群和庸俗的华丽时装,相反的,我开始留意那些小巧的婴儿服饰和精致的婴儿用品,在一家装潢的异常可爱的新奇的婴儿专卖店里,我买下了一个乳白色的小熊形状的奶瓶和一串吉祥平安锁,当我愉快地把它们拿在手里走进陶吧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一个穿灰色西装的男人站在门口,他显然是在等人的,因为今天陶吧的门上早已挂上了歇业的牌子,他看见我眼神有点迷惑,他看上去是一个相当职业的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和梳的非常整齐的浓发,他的衣着也很讲究,仿佛是那种很体面的上层人物,他径直向我走过来,带着淡淡的笑意,他说:"你是小葭?"我疑惑地点点头,他随即又是一笑,亲切而又慈爱,他说:"你的那篇小短文写的很感人。"我说:"是吗?"而后很不自然地拂着额前的乱发,我说:"进来说吧!"他点点头,帮我接过手中的方便袋,

  我们在房间里坐下来,我问他要不要喝点什么?我说我们这只有果汁和可乐加冰,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只要白开水好了,我的动作有点笨拙,因为妊娠时身体上的变化已经很大程度的暴露出来,他似乎看到了我的不便,告诉我他要自己来,我们坐定以后他忽然问我给孩子取名字了吗?我说没有,他接着说他没想到我那么年轻似乎并不象做母亲的样子,我矜持地说:"是吗?我实在不知道做母亲应该是什么样子。"他笑笑,然后告诉我他是"尘风"杂志社的主编,他说很喜欢我的文章,而且希望我能做他们的社外撰稿人,我听得有些糊涂,我告诉他在我的生命里只有陶吧和孩子最重要,写文章只是平时的喜好而我并不想把它当作一种固定的职业,他听我说完很礼貌地站起身,他说他希望我考虑一下,我友好地点点头,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住了,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上面写着"尘风"杂志社主编江恒,他说愿意和我成为朋友,我说会的,然后目送他离去。送走江恒我忽然头疼得厉害,倚在沙发的一角,有点疲倦,腹部似乎有轻微的颤动,我轻轻地抚摸他,他便再一次悄然入睡了。

  时间在不经意中流走,而我也在不经意中创造了我生命中的生命,整个世界似乎都是这样,在还没来得及思考的时候命运就不断的向你昭示着它的变幻莫测,而我仍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女人,每天面对着烦琐的生活,而江恒,这个对我来说近乎陌生和成熟的男人,他开始给我一种莫名的关心和盲目的兄长般的爱,他结过婚,又离了婚,他说当时他并不明白婚姻对他有何意义,他只能说是履行了作为男人的责任并且附和了来自家庭的误导,他说如果可以把女人和文学相提并论,他曾经的那个女人可以说是一首悲怆而又正统的诗歌,而我便是一篇清新雅致的抒情小散文,但有时又情不自禁的倾向于边缘文学,性格里渗透着几分不安定的情绪。而我对于他的评价总是保持似是而非的态度,在我的眼里他算是一位理性的文人,没有太多虚幻,伪装和矫情。可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同我讲话,这让我感到不舒服,他很认真地为我制定了一份又一份的饮食和作息表,这种对生活的过分在意让我感到一个男人坚毅背后的软弱,我告诉他我现在很独立,我已经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安全的屋子,那就是在一个女人经受过爱情的磨练之后已经开始学会承受,可他仍然对我说我是脆弱的,我说:"也许吧!因为女人即使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但是她们的内心也是渴望温暖的,即使她们每天都会呈现一张冷漠的面孔,而她们的骨髓深处也埋藏着些许柔弱与孤独"。江恒就在这时候默默地离开了,我望着他的背影感觉有点凄凉。


整整三个月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不想追问他的所向,我更不想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一个我不爱的男人身上,我只知道在自己的身体里融进了我的至亲至爱。在忽然之间他便成了我情感的全部归属,我已经是一个标准的孕妇了,和所有待产的母亲一样我早早的换上了宽大的背带裤,走在街上我的脚步缓慢但神情却异常兴奋,是啊!他将是一个多么可爱而又健康的小生命,连刚刚那位慈祥的老医生都肯定的告诉我他已经发育得很好了,当时我便抚摸着隆起的腹部会心地笑了,现在我感到自己仍然在笑,似乎我已经不是走在人头攒动的马路上,而是走在一个通往迷幻世界的秘密花园,我闭上眼睛低下头,试图听到来自那个世界的对话,我的脚步忽然变得轻盈起来,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走到幸福的边缘了,耳边传来一阵孩子的嘻笑声,他们笑得很夸张,不谙世事的表情却很自然,我站在天桥的台阶上看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群,却没有意识到那些孩子的嬉笑打闹和不停地追逐将为我埋下什么样的悲惨伏笔?当我躺在医院的白色床单上我仍然没有放弃思考这个问题,是的,在那一刻我的全身是松弛的,但在那些孩子无意中撞倒我而我顺着那些坚硬的台阶滚落下来时我的思想却绷的那么紧几乎要断裂,我还记得我肚里的小生命几度挣扎着向我喊着救命,而我却在天桥的最后一级台阶上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我浑身乏力,抬头望着床边的点滴瓶不住的发呆,头脑里只有雪白的墙和散乱的记忆。这是一种从生到死的完整体验,没有人会知道,那个将要出生的天真纯洁的小生命在我的腹中独自承受了死亡的侵袭,那个随着他一起诞生的世界也将要崩塌,那个在他诞生前存在过的老的世界也无从恢复。当医生心平气和的告诉我我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我已不可能再享有做母亲的权力时,我默不做声许久没有说出一句话,但我的内心却在重复地叩问:"为什么世界还在,我还在,而你却不在了?"

  生命里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东西,而生命的归宿便是在回忆中不停地回忆,当人们已经习惯在每一个场景变更中选择遗忘,在生活的每个片段中选择压缩和剪裁,那生命中的回忆便会变得更加单薄而无意义,如今,陶吧里的生命一个个的流失,我的骨髓也在和岁月的纠缠中被一点点的抽空,生命便也象尘埃一样在整个世界中飘忽不定了。而我却更加坚信一位哲人的话:"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割断母子亲情,连死亡也不能,这牵挂的线团系在你的远逝的小躯体上,穿透死亡的壁垒,达于另一个世界。"现在,我感谢上苍,又诅咒上苍,因为它给了我一个没有终极的精神寄托。

  我仍然做在陶吧里听我的爱尔兰音乐,望着那些没有光泽的陶器我感到孤独,那个久远的故事已经在我的灵魂中一点一点地消逝,没有一丝声响和回音,这时候我却看到那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向我走来,起初我还以为是幻觉,但是当他轻轻地握住我冰冷的手,我才发觉世界开始变得真实了,我俯在他的肩上小声的啜泣,直到他把一枚精致的水蓝色的钻戒戴在了我的无名指上,我才试图拒绝睁开疲惫而又伤感的眼睛。

  我终于告别了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告别了年少轻狂和懵懂无知的少女时代,于是我也在拥挤的人群中找到了一个立足的支点,在喧嚣的尘世中开始了一天的忙碌,而江恒,他是我无意中栽下的一棵树,若干年后他已经可以为我遮风挡雨了,尽管他是那么执着的爱上我而我却一直在沉默中等待时间的判决,但我们彼此的心灵深处反而更相信爱情不再扑朔迷离,因为我们都希望并且愿意成为对方毫无保留的倾听者。在我的熏陶下江恒也开始喜欢上了收集陶器,每次出差回来都会带几件各种风格不同的作品,而我的陶吧也愈加充满怀旧的艺术气息,然而直到有一天当他把一尊颜色和形状都十分古怪的陶器摆在我的面前时,我几乎惊愕的睁大了眼睛,那是一种绝望的色彩,绛紫的底色佩着参差不齐的条纹,摸上去手感粗糙而又模糊,形状单一更没有协调和对称感,江恒望着我惊讶的表情有点不知所措,他告诉我不要忽略了这件陶器的价值,因为他的作者是一个失去双手的年轻人,在一次偶然的检查中医生告诉他他患有先天的肌肉萎缩症,在那段令他绝望和痛苦的日子里他几乎丧失了求生的能力却仍然坚持着做完了这件自认为并不成功的陶器,但在一个平常人的眼中那是超乎想象的,因为他是用残缺的手与手臂的衔接处很费力的打磨着它们,我目瞪口呆地听完了江恒的诉说,眼睛有点干涩和疼痛,然后我再一次抚摩那件不平凡的陶器,似乎感受到它的主人在打造它的那一刻应该是多么的自负和倔强,而后,我隐约在它身上嗅到了雨天潮湿的气息。

  那天晚上我彻底地失眠了,我反反复复地回想关于那件陶器的来历,一种莫名的焦灼和不按安触动了我情感的每一根思维,夜晚延长了,窗前听不到宁静的呼吸,我端坐在那个属于自己的小角落里,象一块沉默已久的石碑,凝固时间中的历史,整齐有序却又渺不可及,内心忽然变得混乱没有方向,象黑白颜色裹缠一起的条纹。我的神经缓缓地张开了一条裂缝,我久久凝望这条裂缝,直到进入假寐或者轻轻浮起的梦魇中。

  我终于准备独自去寻找那个带着伤痕累累的陶器的主人,我想他会告诉我心痛的时候眼泪会寂寂的出发,还是会无声地滑落或破碎,但是我无法切开自己的泪水用线将它们一一串起,甚至无法清洗深夜的脸,因为我试图逃离一个明亮的背影,因为我已经习惯在风中遗忘一个又一个古老的爱情。而现在,当我用柔软的手指轻轻地叩动那扇紧掩的门,当我的呼吸还有一点细微的喘叹,当我的力量由突兀变得均匀徐缓,我便真的看到了一双沾满泥点的裤脚,我默默地抬头,看到他眼里的不安与空洞,他没有说话,只是用残缺的手臂紧紧地拥着我,我感受到了,他曾经用这样的方式爱我,用彼此血液的沉湎与亲密,用潮湿和浓烈的泥土气息,那一刻我的语言已僵硬成石头,太多的空余、太强烈的占据使我意识到未来的回忆会慢慢地将它稀释,然而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我便看到不远处一个穿水红色短裙的女孩正对着我微笑,我固执地挣脱了他的怀抱,眼睛在时光里翩裢又沉寂,今生我注定是一张单薄的纸,正面涂满了密密麻麻的心事,反过来却什么也没有,我缓缓的移动自己的脚步,含在眼里的已不再是最初的那一滴清泪,多年以来的怯懦与坚强,放弃与坚持早已在时光的震颤中阻止了我对爱情的追随,因此我再也无法洞悉,这样的生命是否不曾被惊动但却依然如尘土般归于落寂,这时一个女孩轻柔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她说:"你一定要知道,他有多爱你,因为在每个雨天的夜晚,他都会一遍遍重复地对我说,再也没有人可以让他在那个漆黑而又茫然的雨夜打造出一件更完美的陶器,只是因为有你,一个与阳光空气融为一体的女孩,才真正的让他体会到生命的存在,可是现在,他沉默着,因为他无法用残缺的身体去面对完美而真实的你。"我无言以对了,只觉得这一闪既逝的美仿佛短暂而又致命,让我接受诱惑也接受伤害。

  黄昏时我一个人守着空房间,听着五月的风和雨在窗外不停的依呢和沉睡,CD机里那首伤感的英国老歌弥漫在整个城市,于是一切都是那么自由而又宁静的,一切都是那么孤独而又忧郁的,在风中,在蔚蓝色的风中,缄默、重生、遗忘!(小葭)

永远有多远


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是怎样的?当它不小心坠落到地面上时,是否也会沾染上尘土呢?男孩握着女孩的手说"我会永远爱你的",女孩问他"永远有多远呢?",男孩说"永远,很远的,我也没有看到它的尽头"。

  永远有多远……

  那时女孩16岁,男孩比她大两岁。女孩很单纯,男孩的脸上总是透着一份安适。在一所学校时,男孩会牵着女孩的手静静地走在学校后面的小路上,女孩感觉他的手握得不松不紧,女孩问他"永远会有多远?"男孩握紧女孩的手,告诉她"能陪着我走到这条小路的尽头,那便是永远。"

  虽然男孩的家境并不富裕,但他总可以让女孩觉得幸福。学校后门的那条小路尽头有棵三、四岁的树,每当路旁的小草变得黄黄时,树上总是悬挂着红红的小小的果子。放学后,他们会驻足于树下,男孩很高,他会勾到树上,给女孩摘下两棵刚刚泛红的果子。虽然不可以吃,女孩总是把它们轻轻地握在手心里。

  那年秋天的一个下午,男孩把女孩叫到小路的尽头,轻轻地握着女孩的手,告诉女孩,他的父亲死了,得的是癌。女孩很震惊,突然觉得有些怕。秋风轻轻拂过男孩额前的短发,女孩只是觉得他的眼神有些黯然。

  男孩高三毕业以后,没再考大学,在那里的一个工厂里当了一名普通的临时工。还是每个放学的下午,他会静静地等在那条小路的尽头,等着他心爱的女孩。他们会在树下坐上好一会儿,然后男孩会把女孩送回家以后,再往相反的方向走去。男孩领到工资时,总会给女孩买些小玩意,女孩很开心。等到下一个秋天来时,女孩渐渐忙了起来,忙着准备考大学。而女孩的父母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允许那个男孩送自己女儿到家门口。

  那个炎热的夏天,女孩成了他们那个小小的乡村的第一个考到外面读大学的人。开学前的一晚,还是在那棵大树下,女孩把初吻给了男孩。

  她离开了留下他们太多回忆的地方。离开了那个小小的乡村。

  "永远有多远",在离去的那晚,她没有问男孩那个问题。

  大学的生活永远是充满着无限的幻想。但女孩知道在她心里那个软软的地方,永远放着一个他。离开他的几个月,她会经常给他写信。

  "明:

  最近好吗?我在学校里一切都很好,学校里有很多可以展现自己才华的地方,第一次觉得生命中可以有这么多的丰富色彩。只是偶尔会有些快乐不起来,因为知道自己想你了。

  绮"

  那个男孩便是明。女孩就是绮。

  绮是个出色的女孩。也有着男生的追随。不知不觉明和绮之间的信件越来越少了。大学的校园里也经常会看到一个男生为绮撑伞、打水的情景。那个男生是维。绮毕竟是个女孩,也许她也渴望着一份真正的校园的浪漫爱情。她知道自己对明有着很深的亏欠,亏欠他一份永远无法偿还的爱,即使明从来没有向她索取过任何的承诺。

  大学的那个暑假,她回了家。才获悉了关于明的情况,两个月前,明的母亲因为抑郁而最终离开了人世,明也在不久前离开了这个小村子,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晚上,一个人,绮来到那个小路的尽头,还是同一棵树下,她忽然觉得有些陌生,也许是因为它长高了很多的缘故吧,绮想着。只是当她仰头看到明曾经为她在树上刻下的"绮"字时,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伸手去触摸,却已经勾不到了。

  开学了,一切还是照常地运行着。很快,绮的生日到了。几个好朋友说要为她好好庆祝一番。一个朋友建议说到学校后门的一个小酒吧里去。这是绮第一次去这个新开不久的酒吧。酒吧的摆设,没有太多的浮华,有的只是一份自然和安适。从此她喜欢上了这里。

  绮经常会和维来这个酒吧坐上一会儿,谈谈心,谈谈感情,出入的酒吧的有很多学生,每天都有很多故事发生。有时候,绮也会一个人来到酒吧,在靠窗的位置上静静地坐着,她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里的气味能让她想起以前,那个叫明和绮的两个人。

  也是在这个酒吧,维向绮提出了分手,维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感觉两个人感情已经淡如白开水。那天,绮没流一滴眼泪。也许校园里的爱情永远是浪漫无比,却同样是不堪一击的,就象是一只易碎的水晶苹果。容易受伤人,请别去触碰它。独自走在校园的路上,踩在软软的叶子上,这时才发现秋天早已经来了。绮想起了那棵树,这时候树上应该结满了红红的象爱情的果子了吧。

  以后的日子里,绮经常会想起明。想着给他写信,写好信时,才发觉没有可以邮寄的地方。于是她知道的只是哭……

  期中考试结束的那个傍晚,绮一个人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落叶沙沙地在地面上互相追逐、舞动着,不时有一对对情人从她身边擦身而过。不觉已走到了那个小酒吧的门口,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有好久没来,坐一坐了。

  一个人找了个酒吧的角落,静静地坐着。酒吧里有着一些的嘈杂,但是这些都与她无关。她慢慢地环顾着酒吧的四周,这里有着太多她熟悉的味道,啜着并不浓烈的酒,却觉得有些玄惑。忽然间,她的眼光在酒吧的一个小角落定住了,好久好久。那是一幅普通的画,来这里的人不会有多少会注意到它,只是它上面有着一棵大树,有着一条小路,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它挂在这里有多久了呢?为什么以前从没发现它?

  绮有些踉跄地奔到吧台旁,急切都问服务员,酒吧的主人是不是一个男人,服务员告诉他,原本它的主人是个男的,但是不幸的是那个男人生了重病,回家乡了。现在转让给了新的主人,酒吧的一切都没改变,只是这里多了一幅画,谁也不知道这副画有什么特别之处。

  绮,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酒吧的。晚上的校园很冷冽,暖暖的泪水滑过她的脸庞,却毫无知觉。唯一知道是,原来那个叫明的男孩,从来没有从她的生命中消失过。因为他一直守护着他,以前,现在。但以后呢?

  第二天,正好是几天的假期。绮赶回了家。明的家好冷清,看到他时,他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明的弟弟红着眼睛告诉绮,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样的病。

  幌如隔世,那个男孩和女孩又一次来到那条小路尽头、那棵大树下,男孩的脸上还有一丝病容,但更多的是幸福。女孩问男孩"为什么一直守护着我,在我的生命里?"男孩说"因为爱"

  ……

  女孩问男孩"永远有多远?"那男孩告诉女孩"永远就在我的眼睛里",女孩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爱……(与矽矽)


                                           霸王别姬

                                         作者:曹晓岚


  这事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他是她的霸王,因此她错过了她本该爱着的兵卒。

  小乔24岁那年在上海已小有名气了,那时围绕在她身边的优秀男子无以计数。和小乔同在一个戏班的童云很爱她,但由于种种阻碍,他是无论如何没有勇气告诉她的,他对她没有把握。

  童云来戏班 3年,依旧还只是跑跑龙套。只有上演《霸王别姬》那场戏时,童云才能同小乔站在同一个戏台上。但童云那时还没有能力饰演项羽这一角色,童云只是项王身边的一个兵卒,在临收场的前 5分钟他才上场,站在项王身边,看虞姬从容地拨过项王的宝剑然后戳入她自己的胸膛。当小乔扮演的虞姬凄凉美艳地倒入项羽的怀中时,童云则走出,吹起冲杀的号角。

  这只是5分钟的戏,但却让童云如此醉心,因为只有这5分钟,才是他和小乔的,他可以理所当然地站在小乔的身边,专注地看她。明亮的灯光里,小乔挥舞着团扇与水袖,唱腔极为华美。而她的那张脸,被浓艳的油彩粉饰得有一种不尽情理的美艳,如同一朵花开在最美的一刹那就那样永久地凝住了。

  那时,喜欢小乔的人极多。新闻记者也总是追着小乔不放,以至于连小乔一些极为细微的私人生活都在报纸上曝了光。为此,小乔极为苦恼。在演戏的间歇,童云偶尔碰见小乔在后台等场,也总围不到跟前,总有些记者跟在小乔身边询问一些很无聊的问题。小乔在化妆镜前坐着,不大说话,只是淡淡地笑。

  后来,报上开始谣传说,小乔与扮演项王的玉奇有恋爱的迹象,对此,玉奇只是不置可否一笑了之,小乔也未特别声明什么。那年小乔 25,玉奇27,都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做为艺人,一旦踏入婚姻,艺术生涯也就快走完了,特别是小乔与玉奇都正达艺术颠峰期,有人就推测说他们也未必会结婚。

  童云眼中,小乔和玉奇是有些不同了。在演那场戏时,童云匆匆一瞥"虞姬"诀别"项羽"的那个眼风,深情妩媚。童云的眼睛潮湿了,他知道这是真的了。那段日子,这出《霸王别姬》已炉火纯青,成了戏班的压轴大戏。 

  童云更加沉默了。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总喜欢带着《霸王别姬》里的那个道具,就是那支小号,一个人的时候来回摸索,或者吹一吹。在静夜里,那号角声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凄怆。

  这号角声和这繁华的旧上海是不谐调的。那时小乔和玉奇刚从舞场出来,玉奇拦了一辆黄包车,车跑到半路下开了雨,车夫打开了遮雨布,雨水噼噼啪啪地溅在遮雨布上,玉奇搂紧了小乔,小乔的身子微微动了一动,便更紧地靠住了他。她想,这就是她的霸王,这么多年来,她之所以拒绝那么多男人的爱,只是因为他。自从 18岁她与玉奇开始同台演出那场《霸王别姬》起,她对他就动了情愫,她就开始沉浸在古老的戏文里,玉奇就成了她的英雄。

  黄包车夫弓着背吃车地蹬着车,他的衣裳早湿透了,到处都是青浩浩的雨水。小乔忽然感觉累了,她想结束戏子生涯去做玉奇的女人。

  玉奇一直把她送回阁楼,那晚,他没走。拉上厚厚的丝绒窗帘,把雨隔在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是温暖的,两个人的体温,脱去了油彩,她和他都不再是戏子了。玉奇有些恍惚,小乔在盛妆之外,竟是如些的清水芙蓉。

  那晚上乔在疼痛中隐隐地听到了几声凄怆的号角,像是童云吹的,很快这种意识便被玉奇带来的温暖掩去了。 3 个月后,小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得不退出戏班。迫于各种传媒的压力,小乔催促着玉奇结婚。也不知怎么,玉奇反而懒懒的,玉奇不想这么早要孩子,有了孩子,还怎么有心情演戏?小乔犹豫,那时,她已经能够感觉出腹内那个小生命的躁动不安了,那是她的骨肉啊。

  那时,《霸王别姬》还在上演,虞姬一角已被一个叫水秀的女子所取代了,年轻的水秀禁不起玉奇的注视,那种霸王的威武让她崇拜不已。童云瞒了小乔关于玉奇与水秀恋爱的消息,他是怕小乔受了不如此的打击。他此后常去看她,为她买一些滋补品,却说是玉奇要捎来的。他爱她,却不能得到她,他知道她的心在另一个男人身上,而那个男人却终究不是她的霸王。

  其实小乔早已经知道了,这么多年了,她一直活在戏文里,她以为玉奇是她的霸王,这样她终于错过她本该爱着的人。如今,云淡风轻,她的生命整个都空了,她活着还有何意义?她想死,她要演那出戏,她要抽出那把宝刀戳入胸膛,让她的血染红戏台子。但是,终究不可能,她站在悲凉的风中,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这时,童云过去,递给她一块手帕。

  1941年12月,小乔生产的时候,炮声轰轰地响起来,世界终于动荡、坍塌了。小乔仿佛看见了天地万物都在旋转,她看见玉奇那张英武的脸,在扭曲变形,她抽出他的宝刀,戳入自己的胸膛,她听见了童云在吹着号角。她在痛苦的挣扎中,已明白这一生就要走完了,面对生命的终极,她想一切都不重要了。随着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声,小乔此时终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战乱结束,童云带着一个小女孩去看戏,女孩问他:"爸爸,是《霸王别姬》吗?"

  童云无语,泪如雨落。







星语


"你看,是流星!"星儿对着云大叫,云一边看着星空,一边看着星儿,流星消失了,星儿一脸忧伤的问云,"流星驶过就会有人死亡,下一个死亡的会不会是我?"云注视着星儿,认真地说:"不会的,下一个死亡的不会是你,你永远都不会死。""不要,我也不要别人死。"星儿天真的继续说下去:"如果世上没有死亡就好了,大家就可以永远永远的在一起,不会分开了。"云望着这个美丽,纯洁的女孩,他怎么也无法想象,老天竟然要夺取这样一个善良女孩的生命。

  云认识星儿已经三年了,那一年星儿才17岁,但是她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却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云是学校里的篮球高手,他帅气,聪明。在三年前的那场篮球比赛中,他的腿受了伤,骨折了,被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的三个月里,他和星儿整天在一起。认识星儿,是个意外,也是一种缘分。在云入院的第二天,星儿无意中走进了他的病房,也走进了他的世界。云不知为什么,竟然对这个陌生的女孩产生好感,星儿也是如此,她走到了云的身边,问到:"你没事吧?"云笑了笑,回答到:"放心,我还有两只手呢!"星儿被云逗笑了,这是她入院那么多年最开心的一笑了。

  星儿告诉云她的故事:

  星儿从小就身体不好,她从小在医院里长大,她没有朋友,只有医生护士和家人陪伴着她,当然,她也曾有过朋友,只是不到几个月他们就出院了,只有星儿,孤独地留在冰冷的病房里,她好想有个朋友,永远的朋友。

  云说:"那我就做你的朋友吧!"星儿高兴地叫到:"我有朋友了!"云问星儿得的是什么病,星儿没有回答,只是看了看窗外的天空。

  之后,云就天天陪着星儿,星儿推着轮椅,和云在花园里玩耍,云看着白玫瑰说:"你就像它一样。"说着,云伸手要把花摘下来,被星儿阻止了,星儿说:"花和人一样,也是有生命的,我们没有权利夺取它的生命。"

  时间过得很快,三个月一晃而过,转眼间,云就要出院了。星儿缠着她妈妈说:"我也要离开这里,我也要。"妈妈笑着说:"你的病是不容得你离开这里的,等你的病好了,一定可以的。""真的吗?"星儿笑着问。

  在那天,云才知道,星儿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根据星儿的情况,医生曾断言她活不过20岁,谁也无法相信,这样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一生只有20年的生命,或许这就是红颜多薄命。

  回到学校的云变了,他对女孩没有了一点兴趣,他的朋友们常对他说:"我们的大帅哥改吃素了!"云自己也觉得奇怪,是不是因为星儿?

  云终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星儿。

  此时的星儿也在想着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星儿似乎也爱上了云。

  几个星期后,云终于决定去找星儿。

  他们两人谈天说地,一直聊到了晚上,云还是舍不得离开。

  就这样,云时常来看星儿。

  有一次,云和邻校的篮球队比赛,赛前的那一天,云找星儿,希望星儿也能来看他比赛,星儿很高兴,以前她只是听云说起关于篮球的事,可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云打篮球,她好想看看云打篮球的样子。

  比赛那天,星儿早早的起床了,她换上最喜欢的一套衣服:一件高领的蓝色无袖羊毛衫,一条黑色的长裤,一袭黑色的长披风,一双黑色的运动鞋,星儿披着乌黑亮丽的长发,她悄悄地离开了医院。

  来到云的学校,星儿的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可是她并不在乎着这一切,她来到了篮球场,比赛也正好开始。

  云看见星儿,似乎更加努力了,星儿也不停的为他加油。

  比赛结束了,云胜利了。云把星儿送回了医院。

  他们两人在不知不觉中,交往了三年,星儿也从云的朋友升级成了女朋友。

  在星儿20岁生日那天,星儿要云陪她看星星,云问她为什么,星儿平静地说:"或许,过了今天,我就再也看不见星星了。"云拉起了星儿的手说,"不会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在天台上,云抱着星儿,忽然一颗流星驶过,星儿说:"流星落了下来,是不是意味着我要死了?"云说:"不会的,你永远不会死的。""你会不会永远爱我?"云说"会,全世界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只要你的爱。"星儿的眼角落下了一滴流星般的眼泪,说:"如果我真的死了,你就看着星星,那就是我的化身。"说着,星儿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她,死了......

  云这才明白,星儿她就是一颗流星,虽然美丽,光辉,但是生命却短暂,刹那的光辉美丽过后就死亡了,消失了.流星是消失了,可是星儿却永远活在云的心中,她永远是最美丽,最灿烂,最纯洁的流星......(轻盈飞絮)

一只烟燃尽一生思念


一支烟的生命有多长?在它整个燃烧的过程中,大约头三口是最精彩的,最令人感觉舒适的。点着了,然后深深的吸进去,吸进腔子里去,便贴心贴肺的晕起来。再缓缓的吐出,烟雾轻轻飘开,卿的清柔秀丽的脸便在烟雾中浮现出来。再吸一口,再吐出。吞吞吐吐中,卿的温软甜糯的舌,被他轻轻含在嘴里,与他的舌纠缠在一起。他用力的吸,吮吸,像要把她整个人都吸进腔子里去,那感觉也是贴心贴肺的。不经意间,卿整个人便烙在他心上了。

  与卿在一起,他的快乐登峰造极。他可以忘掉他不幸的婚姻,忘掉曾经官场上的明争暗斗,忘掉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眼前只有卿的太过年轻太具诱惑力的身体。巅峰上的他是统治者,是主宰,强大无比,是个英雄。他征服了他想要的女人。

  偶尔,看到激情过后的卿如婴儿般安睡在自己的怀里,他也会有一种暴殄天物的罪恶感。

  但那感觉转瞬即逝。他想,那怨不得他,卿是完全自愿的,他从未强迫过她。他的身边有太多的女人,都是对他有所图的,主动的投怀送抱。又怎知卿不是跟她们一样?他是正当壮年的汉子,欲望强烈。所谓饱暖思淫欲,何况他这早已奔了小康挤入富贵者行列的人呢?只是太过物欲化的世界,他分不清她们的假意或真心,大家各得其所吧。

  于卿,他略略感觉不同的是,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无论从感情上还是肉体上。她是一块尚未被开垦过的处女地,遇到了一个耕作老手。她最大限度的展示了自己的丰肥或贫瘠,对这耕作之人充满了感激,渴望着被他塑造,成为一片丰饶的沃土,然后长满丰收的粮食。

  卿一开始是唤他做叔叔的。有一次他生意上的朋友的女儿过生日,请了他去庆贺。朋友的女儿上大学二年级,同时也请了自己几个要好的同学,其中便有卿。他比她们大十几岁,但因是父亲的朋友,就都叫他叔叔。卿一开始是不怎么惹眼的,属于文静的那一类女孩,脸极白极细,仿佛透明。只是在偶尔的一抬眼间,显露出那眼睛的光彩。她的眼白微微发蓝,像空旷而高远的天空,显得极干净,如同婴儿般的纯洁。当时他只是微微的触动,从没想过两个人会在一起。不过他应该是那种能让女孩子,特别是小女孩心动的那类男人,成熟宽厚幽默,在这次生日宴会上妙语如珠,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

  两个人在一起后,卿从学生宿舍搬了出来。他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两个人同居了。开始他总在想,卿不过是想依赖他的金钱过舒服的日子,而自己也不过是贪恋她年轻朝气的身体。

  两人各取所需。但实际上卿从未向他要求过什么的。是一个单纯专一的小情人。而他,在初始的新鲜感过去后,开始渐渐冷淡下来。这支烟吸了精彩的头几口后,剩下的就是惯性的吸完她了。

  卿却不待他吸完,自己先消失了。他在短暂的沮丧之后很快便忘掉了。年轻的小女孩,个性发育不全,没什么长性的,一定又是找别的花样去了。他继续他的生活,继续在女人堆里打转。似乎生活中从未出现过卿这个人。

  数月之后,他得到了卿的死讯。朋友的女儿来找他,他甚至有点奇怪,死就死了吧,干嘛来找他,他们之间早已经没什么了,并且不是他始乱终弃,而是卿先甩掉了他。但毕竟曾有过那么一段,他还是去了。

  卿死在医院的妇产科病房里。七个月的孩子早产,施手术时大出血,母子双亡。卿原是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根本不该生育孩子。而这孩子是他的骨血无疑。

  至此,他才感到深深的愧疚。卿是如此单纯固执的女孩,明知自己的病情,却还是因为喜欢他而想要留下点他的什么,或许只是想做个真正的女人。跟她这么久,他竟从不知道她的病体。难怪她的皮肤白的有些病态的美,连皮肤下的蓝色的细小血管都清晰可见,难怪她的眼白是淡蓝色的。难怪在他们做爱时,她总是满脸胀红,呼吸急促,像透不过气来一样张大嘴喘气。他一直以为那是她在高潮时快乐到极致的表现。

  他突然觉得透不过气来,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梗在那里。他没有泪,他早已不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了。他替她料理了一切后事,替母子俩修了一座墓,她原也是没有亲人的。他曾是她最最肌肤相亲的人。

  一个人的生命有多久?在她整个燃烧的过程中,大约只有青春的几年是最精彩的,最令人想品尝的,最新鲜的。点着了,然后认真的投入的燃起来。卿为他燃尽了生命。他却没能给她什么。若说给,只是给了她一个孩子罢。而这个孩子却断送了她的命。

  仍然不断的有女人主动来找他,他知道她们不过是贪图他的钱。他也仍然与她们逢场作戏,只是渐渐的开始厌倦起来。他曾试图在她们身上找出哪怕一丝卿的影子,但他失望了。没有人再如卿那般纯洁纯情了,对他毫无所求一往情深。他开始变了一个人,收敛了许多。越来越多的时间专注于他的生意了。夜深的时候,会寂寂的吸烟。缓缓的吞吐,看卿年轻的润白的脸在烟的雾里朦朦胧胧的似笑非笑,与他含情对视。

  这烟真是一支好烟,烟灰很长了却不落下,长长的伸着一段灰白的臂。如果你不去用力的弹掉它,它自己是不会落的。卿也如这烟灰般倔强的长在他心头。唯一不同的是,即使他用力想去掸也掸不掉。反而会掸得自己的心生生的疼。丝丝的针扎般的疼。

  烟吸到这里,在嘴里开始有了些余味,微苦的烟草的味道。慢慢的浸润到心肺里去,又渐渐扩散开来。

  烟吸完了,他和卿的故事也讲完了。

  思念却是不会完的。完不了,在下一支烟燃起的时刻。(tation)

飘落的白玉兰


白天不懂夜的黑

作者:佚名

很久很久以前......
碧绿的青草,蓝蓝的天。每当妩媚的阳光滋润着大地时,半空中总能看见那只白影展翅飞翔,日光洒在它雪白的羽翅上散发出绚丽耀眼的光彩,它是只白鸽,却有个平凡的名字:白天。白天总喜欢在午后高飞,在临近一片狭窄的碧空上那样无拘无束的飞,它从不知道远处会有更精彩的世界,但它总不愿离开这块属于它的热土。每当太阳西下的时侯,白天总微笑着栖息回它的巢里,看着月亮慢慢升起,它会觉得冷,颤抖着将羽毛张开抵挡风寒,它用尖尖的嘴拾起下午找到的食物,边嚼动着边看那满天斗星,然后甜甜的入睡。白天心地善良,有许多好朋友乐意与它玩耍嘻闹,它有个最好的朋友灰兔。灰兔是只神奇的兔子,它会看相。有天灰兔对白天说:“我知道你总有天会离开这里的,因为你的面相告诉我,你的命里有只天马。”白天摇了摇头,微笑看着灰兔不语。
万物静寂,风声吹动着树枝瑟瑟有声。每当月亮高挂的时侯,树后总会伸出个乌黑的脑袋左看右看,然后“嗖”的一声展开翅膀奔向黑暗。它叫:夜。是只丑陋的蝙蝠,它爱美丽而又神秘的黑色帝国。夜总在这时四处觅食物,偶尔找到些好吃的,夜总是暗暗窃喜,然后用爪子抓起吃的随飞到某处。夜很孤单且又性格怪异,它没有所谓的“哥们儿”,所以它的食物从没与朋友分享。天快亮的时侯夜会飞快的抹抹嘴,然后飞到它的数洞里入睡,再次等待月色的来临。夜有个坏毛病,它熟睡时总会做梦。有次夜梦见上帝对它说:“你只能在黑暗里飞行,如果你在有阳光明媚时出没,那你的
双目会瞎,来生永远都是瞎子。”那次醒来时夜吓的满身冷汗,于是夜很遵守规矩,总在天亮前回巢,很久以来来都是如此。

白天和夜总是在同一块土地的长空敖翔,只是时段不同。它们从没见过面,彼此也不知道有对方,直到那一天......

那天白天忙着找寻食物回来的较晚,拖着疲惫的身体吃完晚餐就入睡了。当白天睡的正香时,忽然隐约听见远处的密林里转来阵阵嘶心裂肺的惨叫声。白天哆嗦了一下立刻起身,心想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于是白天又展翅奔向那无边无际的黑夜。白天心里其实很怕,黑暗会带给它恐惧。那惨叫声越来越近,白天借着月光可那见一只浑身黑黑的家伙被一颗铁钉穿过翅膀钉在了树上,它的表情很痛苦,灰色的血顺着翅膀滴滴答答的流。白天见它很可怜于是就问:“你是谁?我怎从没见过你...你到底怎么了?”那只被铁钉射到在树上的家伙耷拉着脑袋颤痛着说:“我...我的名字叫夜,今天
...好倒霉不知...从...从哪飞射来颗铁钉,一下子把...把我钉在树上了。”说完夜默默得流下了眼泪。白天非常同情它,但它无能为力,白天知道在这树林里的好朋友们谁也没力气把这颗铁钉给拔出来。
白天对夜说:“我是只鸽子,名叫白天。看来你连晚餐都没有吃过吧?!你等我,我去拿来。”夜这才抬起头看着白天,它眼睛一亮,夜发现白天好漂亮,是它在这树林里从没见过的,就象个天使。望着白天远去的背影,夜不觉得伤口那么痛了。不久,白天取来了剩下的食物,但夜却因翅被钉着没有办法吃那些,于是白天就一口一口的喂它,夜边吃着边想:“为什么它长的这么漂亮,而我长的这么丑,老天真是不公啊。”
白天见夜不声不响定是心里难过,于是安慰对夜说:“你放心吧,以后每天我都会给你带吃的来,你就放心养伤,等哪天奇迹发生,那你就又能飞咯。”夜对白天说:“可我不能见阳光的呀,我是只蝙蝠,上帝对我说,我只能在黑暗里飞行。”
白天惋惜地说:“那也有办法,你白天闭起眼睛不就行了?”夜听着白天的话微微点点头说:“那谢谢你了,你真好。夜深了,我看你也冷的很,就回去睡吧。”说罢还用爪子做出了个敬礼的样子。白天一下子被夜逗乐了,笑骂了句:“小傻瓜”之后就飞走了。夜幽幽叹了口气,心里却美滋滋的。

于是自从那次后,白天不论阳光普照还是凄黑的暗夜都会飞去密林。还是那样一口口把吃的喂进夜的嘴里,当夜闭起眼睛的时侯,白天就在夜的耳边说着一个个的小故事,给它解闷。刮风下雨的夜里,白天就拿着树叶替它挡风遮雨。夜的心里不知道有多感激这位美丽心善的白天了。夜知道自己很爱它,更离不开它。
日子就这样过了很久,有一次白天忽然带来了一位客人。
白天边喂着夜边对它说:“这是我的男朋友,来自另一个地方,它还有个怪名字叫:ANDY。”夜气的差点把吃的喷了出来,抬头看着眼前这位不速之客,它也是只鸽子,但羽毛是花色的,虽然也很漂亮,但在夜的眼里有说不出的恶心。夜一下子伤透了自尊心,但它不怕那只名字叫ANDY高头大马的家伙,于是就毫不示弱的高抬起头装出一副自傲的模样,夜认为这样一定很帅,它心里想着白天喜欢的是自己,绝不会离自己远去。
但它听到白天的那番话后,心痛就象刀割般的难受。白天对夜说:“夜,我要离开这里了,ANDY说他来自另一块地方,那里很美,还有尊高高的女神像站在半空中,右手还举着火炬,世界很精彩,我想去看看。”夜听的快要哭了,心里早就做了千次的乞求,但嘴还挺硬着说:“好啊,去吧。美丽的风景多的是,不用为我而留在这里的。”白天也有点舍不得夜,但它绝定跟ANDY走,于是对夜说:“我去后你放心吧,我和好朋友灰兔说了,它每天按时会给你送吃的来。我去那里看完风景就回来找你。”夜听着听着不禁落下了眼泪。白天怪怪地看着夜,它不知道夜对自己的那份情义。“怎么了,小家
伙,眼睛不舒服么?”白天发问。夜看了看ANDY,它不想ANDY在的时侯让白天知道自己深爱着它,于是故意眨了眨眼装出眼睛难受的样子说:“今晚风沙挺大,一不小心吹到眼睛里了。”白天默默地看了夜最后一眼,然后说:“那你自己保重,我很快就回来。”说完和ANDY展翅飞走了。
这时侯夜才知道白天喜欢的是美丽的鸽子,而不是又丑又黑的自己。夜看着白天的丽影慢慢消失在远方,又等了一会儿估计白天已飞的很远了才失声痛哭起来。

灰兔每天总是按时给夜送吃的,也不断地给夜说说小故事。可在夜的耳朵里永远也没白天讲的那么动听。它吃的很少,到后来就只要灰兔三天送次吃的来就行了,夜的心里只有白天,它期盼有次来送食物不是灰兔而是那只白色的影子,夜瘦了。凄黑的夜里下起了雨来,再也没有用树叶替它遮雨的白天,冰冷的雨水落在夜的脸上掺和着泪不断的滑落。有天中午夜闭起眼睛想着白天时,灰兔对夜说:“小丑八怪你别傻拉,白天不会回来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夜气的吐了灰兔一脸口水。从此,灰兔也再没有给夜送食物来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就当夜快饿死的时侯,奇迹出现了。那夜天空雷声阵阵,一道闪电将那棵树打断成了两节,夜从高空跌下,无意中摆拖了身上那颗钉子。它倒在地上揉了揉摔疼的屁股,挥了挥很久没有起飞的翅膀,重新奔向黑暗的帝国。可夜心里一点也不开心,因为白天没有回来,此时的夜已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没有白天的日子和钉在树上那样痛苦的活着丝毫没区别。

爱...就如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夜每晚总在那片树林等着白天,等了连自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天却始终没有回来。有天夜又做了个奇怪的梦,它梦见自己变成白色的,也有着尖尖的嘴巴,和白天一起在蓝蓝的天空下敖游。那晚睡梦中,夜第一次甜美的笑了起来.....
夜决定去找白天,他四处打听那个有着很高女神像的地方。终于有天,夜知道去那里的方向,它想到了那里给白天一个惊喜,于是一大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嗖”的一声起飞了。夜还记得上帝对它说的那句话,可它不在乎,为了白天,夜宁愿失去一切。
由于夜知道那地方很远很远,它每天不停地飞,有时忘了吃饭,有时忘了睡觉。夜已疲惫的不成样子,可更严重的是,夜的眼睛从起飞那天起一直非常难受,它很受不了那火辣辣的阳光,夜的眼睛起初不停的掉眼泪,到后来,视线越来越膜糊起来。夜心里知道自己的眼快瞎了,可它不想放弃,因为它不顾一切地爱着白天,于是整日整夜的飞向那有着自由女神像的那方。

白天在那里过的很愉快,它喜欢那里的风景,也喜欢ANDY。它已不想回去那面森林,它忘了那里有个叫夜的在痴心等待着自己。白天依然在阳光照射下和ANDY绕着女神像翩翩飞舞,它终于体验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夜终于瞎了,一切一切都变的那么黑暗,它无法掌握平横从高空直坠落地。很可惜它始终没有飞到那有着女神像且又美丽的地方,也没有见到它心爱的白天......
夜嘴角淌着血,不停地颤抖着身躯,嘴里还不断地叫着“白...天,白天...”

它用尽最后一丝余力挥了挥翅膀,
却,始终没能再奔向那蓝蓝的天。
它睁大着已瞎的眼睛隐约看见自由女神像微笑着向它招手。

夜心碎着闭起了双眼.
终于,躺在冰凉的地上一动不动......




邪魔道之红颜


 一
  
  八月十五-扬州。
  今晚的天实在是很赏脸,漆黑的穹幕不挂一丝乌云,满天的星斗也识趣地收敛了许多,惟有那熟悉的月亮显得分外地圆,充分挥洒着冰轮的气魄。因为今天是月亮的节日。
  今天的夜是属于月亮的,今天的夜月亮才是唯一的主角。
  然而圣洁的她绝不会想到今夜的扬州城竟会视她若无物。
  遥不可及、毫无情感的冷月哪及得上活色生香、温柔可人的美人呢?
  今夜的扬州绝对不属于月亮。
  巫山行雨庄。
  巫山行雨庄不在巫山在扬州。扬州城中最具规模的建筑物不是江南布政司的府邸,却是这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巫山行雨庄。
  巫山行雨庄不是钱庄,更不是饭庄,而是妓院,扬州城中最大的妓院,也是扬州城中唯一的妓院。扬州本有妓院大大小小八十三间,自从这巫山行雨庄的出现,所有的妓院在短短两个月间全部关门倒闭,因为巫山行雨庄里有最醇的女儿红,绝不兑水;有最美的姑娘,绝无庸姿俗粉。
  "十五中秋夜,巫山行雨庄。
  仙子月中来,客死云烟往。
  佳人数不尽,美酒频举觞。
  千金拔头筹,同赴温柔乡。"
  这首歌谣一个月前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江南。只要能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出价最高的客人就能同广寒仙子共渡一夜良宵。
  一霎间整个长江以南稍能报的上名儿的人物都蜂拥至了扬州,一时间扬州城内公子商贾、宝马雕车,蔚为奇观。
  今天就是八月十五。
  入夜后的扬州意料之中的失去了往日百家争鸣的繁华。惟有忘蜀街的巫山行雨庄集三千宠爱在一身,早已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些闻风而来、趋之若骛的人中十有八九不过是来碰碰运气,能否侥幸得窥芳容、一饱眼福。至于"千金拔头筹"云云,宛若天文。
  因为今夜这巫山行雨庄的入堂彩要得实在太高。
  今天的入堂彩是--五万两白银。而且只收现银。
  十两一锭的银子你若没有白花花的五千锭休想使守门龟奴朝天已久的眼睛往下挪移半寸。
  五万两白银,实在不是个小数目。它至少可以包下五百位上等的妓女或是买下三四间三进三出的妓院,甚至可以使数百个穷人过上一辈子。
  而现在这五万两白银只能用来迈进巫山行雨庄的门。
  除非有人家中的银子已多到十辈子也用不完。
  有!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普天之下人咬狗的事也已层出不穷,这肯花五万两白银进门入堂的人自然也有。
  
  二
  
  
  雾绕厅。
  厅中原有的桌椅早已撤去,换上了两张红木雕花案。案上呈满了珍馐美酒,这酒菜正是用来招待那肯散尽千金只为登堂入室的贵宾。
  不多不少,正好两位。
  左首的那个白白胖胖的一堆,屁股堆在椅子上,一层一层的肥肉叠加上去。在最上面的那堆肥肉里,裂开一些缝隙孔洞,眼不是眼、齿不是齿。若不是穿了身名贵的苏绣,若不是十个指上均戴着硕大的戒指加以区分,实在很难分辨出人型。
  而他却拥有整个洞庭湖方圆五百里的土地及两广八成以上的酒楼客栈、赌档妓院。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商人,那种绞尽脑汁、费劲心机将十文变百文的商人。
  庞三,庞三公子。
  这位庞三公子正用他看似轻轻一捏就能接出满手油的右手握着同样油水十足的猪蹄忙得不亦乐乎,另一只手仍不忘在身边的陪酒姑娘的身上蠕动着。
  右边的那位却要气宇不凡得多,年近五旬仍旧昂藏如松。那双眼睛就如同空中的夜枭,仿佛可以洞穿一切。那双眸闪耀出摄人的光芒,酿出逼人的气势。
  自从二十年前九州七县七十二联营商号"富贵在天"的总掌柜欧阳欢颜携美追随邪侠高明而去,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位夕日天下镖局的副总镖头。,今日九州七县的首富--火眼金睛兽项森。
  他喜欢一切最好的东西,他穿的是苏州乌衣巷小针绣娘的手艺,他的鞋是大名府登云舍的活计,甚至他身上的一切装饰珠宝都出自徽州的琉璃红楼。他窖藏最醇的酒,怀拥最美的娇娘。
  所以今夜的广寒仙子他势在必得。
  他们都是带着现银来的,一箱箱的白银在他俩身后垒起一座高墙。
  二位的手没有闲着,眼睛更没有休息的道理,仿佛有条看不见的线将二位的目光聚在同一焦点上。
  厅的中央用十六张圆桌拼成一处高台。台上八位舞妓翩翩起舞,婀娜多姿、尽显妖娆。八位舞妓不仅舞技出神入化,就是那可人儿也个个国色天香,任一位放入其他青楼皆可高挂头牌,保天天满座、财源广进。而这巫山行雨庄却能独拥八位登台献舞,纵比起当年盛唐时霓裳羽衣也不遑多让。活色生香、秋波流转,直舞得台下诸位春情荡漾、心花怒放。
  此时若还有谁能强忍着使目光偏移半寸,一定是傻子。
  
  三
  
  
  月已当空。此时的月儿正是今夜中最圆、最亮的时候。
  台上舞撩人,台下酒盈樽。
  人虽未酣,心已半醉。
  "铮--"
  一声琴音划破这柔情醉意,空灵宛若来自天际。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声音平淡、缓慢而柔和,但仿佛有种魔力,能盖过这艳舞欢歌,直击在每个人的心里。
  "月出皓兮,佼人浏兮。舒忧受兮,劳心操兮……"
  慢慢地,耳中只剩下这歌声、这琴音。尽管台上舞妓依然舞得正欢,尽管身边陪酒的女妓依然在娇笑,尽管龟奴仍在不停地劝酒,尽管……然而,耳中似乎只剩这空灵而幽远的琴与歌,再也容不得世间一丝尘埃,因为心已如灵台,耳已似明镜。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天绍兮,劳心惨兮。"
  目光轻而易举地移开,又不由自主地落在二楼回廊的角落上。握着酒杯的手异样地横在胸前,台上的美人艳舞早已抛诸脑后,心中充斥的是悠扬的琴声音,脑中回荡的是祥和的歌声,眼中深深印着的却是那操琴的歌者。
  这首歌出自《诗经》,名为《月出》。本是描绘月色中风姿绰约、神态娴雅的美人形象。而现在这美人正活生生出现在众人面前,哪有不动人心魄的道理。
  其时月已高悬正当空,月光透过天窗洒在那美人身上,淡淡的,宛若披上了一件银纱,更显圣洁高雅。
  歌已唱完曲亦终,那美人正款款笑望着楼下的众人,便似有一股春风从美人眼中流出,说不尽的妩媚。
  楼下,数十对目光凝望着那美人出神,每个人的心忽然都剧烈跳动起来,无论喝酒的大爷还是身后的家奴,都沉醉在这绝世丽容之下,便似中邪昏迷一般,人人都呆住了。
  忽听得"当"一声,项森手中的酒杯跌落在地上,杯中的酒洒了一身,却浑然不觉,摄人的眼眸呆呆地望着楼上的美人。每一次与美人的目光相触,心中便有一阵悸动,只觉那美人实有千言万语要对自己说,当真是风情万种。
  "咳咳,诸位大爷,这位便是今夜的广寒仙子,年方十八,还是个雏儿呢!待会儿,哪位大爷出价最高,便能拥香入怀,共渡一夜良宵。"
  不知何时,老鸨出现在那美人身边,一番话将楼下众人从九霄云外拉回现实中。
  只有"千金拔头筹",才能"同赴温柔乡"。
  台下响起一片"啧啧"之声,这才好不容易使庞三公子回过神来。可那凸出眼眶一半有余的眼珠却怎么也收不回来了。
  庞三抹了抹口水流个不停的嘴角道:"娘西皮,这广什么子竟是这么风骚的小娘们,快卖快卖,娘西皮,早完早睡觉,老子可等不急了,娘西皮。"
  "哎哟!大爷,瞧把您给急的,这就开始了,就开始了。"
  老鸨堆砌起满脸的笑容:"二位大爷,请出价吧!"
  "十万两!"庞三摸着身边的姑娘,啃着手中的猪蹄,盯着楼上的美人。
  项森悠闲地喝了一杯酒,举起一根手指。
  "一百万两!"身后的家奴叫道。
  一根手指竟是一百万两。
  猪蹄掉在了地上,庞三爬上了桌。
  "你……你……娘西皮,二……二百万两!"
  五根手指。
  庞三的脸上沁出了一颗颗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油水。
  "好……好……老……老子,五百……五十万两。"
  七根手指。
  庞三筛糠似地抖个不停,脸上的油水在肉缝里汇成了小溪。配合他抖动的是在他身下的长案,"吱咯吱咯"响个不停,已是不堪重负。
  "七……七……七百五……五十……万两!"
  那神情就像是要了他的命。
  一根手指。
  项森这次举起的竟又是一根手指。
  庞三如释重负,伸手抹了抹脸上的汗。
  "一千万两!"
  咣当!
  
  四
  
  
  蒹葭小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一间很雅的小舍。
  墙上挂着唐寅的《簪花仕女图》,几上燃着上等的寒山月引香。
  桌上点着一支红烛,照亮了两碟小菜一壶酒。
  "姑娘真是貌若天仙,仿若月中嫦娥、水边洛神。"项森陶醉地嗅着美人的发香。
  美人依偎在项森怀中,纤纤玉指划过项森脸庞、颈项。
  项森顺手接过羊脂白玉般的美人手,美人的右手的中指上戴着枚戒指,细细看来,竟似猫儿的眼珠,隐隐泛着绿光,鲜活欲滴、活灵活现。
  项森饶有兴趣地把玩着这枚戒指:"好特别的戒指。"
  美人娇羞地从项森的十指关抽回右手,又浮上了他的脸际,慢慢抚摩着。
  "这是家传之物。"
  项森受用之至,眼角、嘴角荡漾起片片笑意。
  "哦!姑娘香生何处?"
  美人十指纤纤掠过他扬起的嘴角,轻抚着他的颈项。
  "妾身燕然山石铭府游家人氏。"
  "白衣孟尝游刃正是家父。"
  笑容凝结在半空,项森如电的双目陡然怔在那里,摄人的光华正慢慢消逝。瞳孔放大,一张英俊的脸已成酱紫色,笑意未收的五官可笑地扭曲着,火眼金睛兽的双眼已如死鱼一般。
  美人立在一侧,脸是麻木的,没有一丝表情。手是苍白的,不着一丝血色。
  美人右手的中指戴着一只猫眼般的戒指。"猫眼"的瞳孔处竟长出一寸余长的短刃,兀自滴着鲜血。
  猫眼幽幽泛着绿,透着妖异的光芒。
  明天的扬州城中将再也没有巫山行雨庄。
  因为八月十五晚在巫山行雨庄内的所有妓女、老鸨、龟奴乃至庞三公子及众多的家奴都会在一夜之间死绝。
  共有一百七十三口。
  没有人会例外。
  明日凌晨巫山行雨庄就是死庄,剩下只是鲜血和尸体。
  杀人者,红颜!
  
  五
  
  
  临安府。
  城外官道。
  红衣如火,赤驹如焰。
  远远望去,宛若一团烈焰在秋后的落叶上疾驰,就连当空的骄阳也为之逊色,早早西坠,留下满天胭脂。
  策马奔驰的是位极美的女子,这样的女子通常都是和倾国倾城乃至与薄命一类的词联系在一起。
  红颜。
  驭马狂奔。扬起滚滚沙尘伴着迎面而来的风狠狠地刮在她的脸上。明眸如水,却酿出另一种味道。
  那味道,是苦涩。
  嚣狂的风呵,你能刮去女子脸上的红妆,却为何刮不去红颜心中的伤!
  九里溪。
  九里溪银链般佩在道旁。九里溪并非因为这条溪有九里长,而是因为溪水很急,一片树叶落在水中瞬时便可飘出九里去。
  红颜拍了拍马头,那马儿径往九里溪而去。
  下马。
  红颜跪坐在溪旁,看着溪中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那张面孔本是极美的,却毫无表情,就显得冷了。
  溪水很清。鞠起一捧扑在脸上,凉凉的,仿佛可以涤清一切。
  于是,一捧、两捧、三捧……她拼命地将溪水扑在脸上,近乎疯狂。最终索性将整张脸深深埋在水中,任由湍急的溪水拍打着俊俏的脸庞。
  许久,才不得不将脸与清澈的怀抱告别,回到满是风尘的现实中来。
  她大口喘着气,刚才呼吸骤停的一瞬间的麻痹,轻松得让她感觉有些兴奋。
  脸上还挂着水珠,咸咸的,分不清是溪水还是蓄谋已久的泪。
  她在溪水中揉搓着她的手,就像是揉搓着一件粘满污秽的血衣。这双手昨夜竟抚摩过一个男人的脸,而后又是这双手结束了那男人的生命。她只觉得恶心,既恶心那男人,也恶心自己。
  解开发髻,长发飘在水面,任由溪水冲刷着。昨夜那男人竟将头埋在她秀发间,贪婪地嗅着发香。于是。一截断发随溪水去了。
  轻松的感觉只是一瞬间的,她明白这清澈无浊的溪水涤清不了什么。
  因为有些事是深深刻在心中的,就像用小刀,一刀、一刀、一刀……
  她恨这个世界。
  她更憎恨自己。
  天边飞来一群南去的大雁。
  大雁为了生活而活着,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
  而她活着却只是为了……
  
  六
  
  
  还记得小时侯见得最多的就是红色。
  红色是血的颜色。
  从小鸡的、兔子的、狼的,到熊虎。
  那个女人先是在这些活物的颈部划上一刀,然后扔进那间小屋,让她目睹着红色的血自它们颈中汨汨流出,目睹着一条条生命由鲜活到消逝。
  后来,那女人便直接把活物扔进来了,要她亲手结束它们的生命,她要她的手粘满鲜血,红色的鲜血。
  她学说话时最先学会的不是爹娘,因为她根本没有爹娘。她最先学的那个字是--恨。她背得滚瓜烂熟的是仇人的名字。
  她只知道那个女人是她爸爸的妹妹,她叫她姑姑。
  姑姑说:她的家在燕然山石铭府游家庄,她姓游。
  姑姑说:她的全家,她的爹娘在一夜之间被人赶尽杀绝。那天她才满月。
  姑姑说:她的家遭灭顶之灾只为了一种叫"雨纷纷。欲断魂"的暗器。
  姑姑说:她的爹爹被人绑在柱上,剜去了双眼,剁去了手脚。她的娘被人轮奸后将头剁下塞在剖开的腹中……
  姑姑说:她一定要为全家报仇,她一定要杀光仇人,杀光他们的亲人,一个不留。
  姑姑说:她一定要充满恨,一定要恨所有人,恨这个世界,不能留下一丝感情。
  姑姑说:她一定要杀光那些人,哪怕不择手段。

于是她开始跟姑姑学武,学习一切能致人于死地的方法,直到她十六岁的生日。
  那一天是她的生日,姑姑却将她锁在小屋里用鞭子疯狂地抽打她。
  "我要你恨,我要你无情,我要你诅咒这个世界。"
  她哭喊,她求饶,却换来更疯狂的鞭打。
  "不许哭,不许求饶,这世上没有人会可怜你,你只有反抗,谁欺侮你你就杀了他,来啊!杀了我。"
  她恨,她恨为什么要来到这世界上。她狂吼着,像野兽般狂吼着。
  于是,一截椅腿洞穿了姑姑的胸膛。
  姑姑临死前从怀中摸出一只匣子,匣子中竟是两枚风干了的眼珠。姑姑说这是她爹的眼珠,她要她吞了它,她要她永远记住这段仇恨。她照做了。她甚至咀嚼了它,很平静地,因为她的心已经麻木了。匣中还有一枚指环,就像只猫儿眼,闪着碧油油的光,姑姑说这是吻喉,她要它尝遍所有仇人的鲜血……
  姑姑笑了,这是十六年来她第一次看见姑姑笑。
  "我会盯着你,我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姑姑大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
  她杀的第一个人竟是养育了她一十六年的姑姑。
  
  七
  
  
  缘溪而上,飘来阵阵玫瑰花香。
  花香源自一间草舍,草舍前正是一片嫣红的玫瑰花圃。
  花香伴着琴音,时而铿锵,时而缠绵。铿锵中透着金戈杀气,缠绵中则充满着无奈哀思。既像二者的对话,由像一个人的两面。
  红颜站在花丛间,呼吸着阵阵清香,聆听着幽幽琴诉。
  许久,曲终。
  一滴泪划过干涩的脸庞留下一道滚烫的印迹。
  进入草舍,一席、一几。
  抚琴的是位公子,俊俏的脸庞却有一双无神的眸。
  这位公子竟是为盲人。尽管如此,你绝无法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悲伤、一丝郁闷。因为他在微笑,笑得很由衷,笑得很自然。
  会如此微笑的人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红颜?"
  公子的声音就像他的微笑,灿烂而无忧无虑。
  "是。"
  一年前在不僵岭,红颜刺杀百目道人吴蚣,却被吴蚣的千足钉打伤,幸被他所救。于是以后每次杀人前她都会来他的草舍,闻一闻花香,听一曲琴音,陶醉在这位公子所带来的快乐中。只有在这时,她才能感到自己的血是热的,心是跳跃的。
  "还会走么?"
  "是。"
  每一次来公子都会问这个问题,而每一次她的答案都是--是。每一次她的心都会刀绞一般痛。
  "你的仇恨真的那么大吗?"
  她该怎么回答?她从懂事那天起便被灌输着报仇这两个字。长这么大,报仇是她唯一会做的事,她为报仇而活着,她该怎么回答?
  "还有两个。"她的声音带着颤抖。
  "你能放弃吗?"
  "不能。"
  她想到了那两枚风干的眼珠,她想到了姑姑临死前的话。
  "两个,两个以后你的仇就报完了,然后呢?"
  公子的眼是无神的,却显得更加深邃,仿佛能看得更远,看得更深。
  红颜低下头。
  然后呢?这个问题曾不止一次在她的脑海中跳出,可她不敢想,她为报仇而活着,若仇已报完,她该何去何从?
  "喜欢那片玫瑰花吗?"
  "嗯。"
  "想和我一起照料这片小生灵吗?我们会有更大的草舍,会有更大的玫瑰花圃。"
  "我可以吗?"
  "你会自由的,就像门前的那条小溪,当你卸下仇恨时,你才会是真正的红颜。"
  红颜转过身,她已有了决定。
  "你要走了?"
  "是。"
  "我等你。"
  红颜走过那片玫瑰花,深深吸了口气,那是自由的空气吗?
  身后琴声又响起……
  
  八
  
  
  临安府。
  近水楼台。
  近水楼台是西湖边的一座酒楼。当地人说若到临安不来近水楼台就好比到了泰山不看日出一般。
  但今夜的近水楼台却要比往日还要热闹三分,因为今天恰逢近水楼台的大东家归暮迟的公子满月。归暮迟近天命之年得子,老树新枝自然喜出望外,于是在近水楼台大摆宴席,邀宴群朋。据说归暮迟早年是在山东一带当响马发家的,江湖中交的都是些不上台面、见不得光的朋友,所以这次摆满月酒请的都是临安府内的达官贵人、文人骚客,诗词酒令,倒也热闹的很。
  酣畅淋漓之际,竟没有人注意到这红衣女子何时出现在归暮迟面前。
  红衣似火,面如寒霜。
  "归暮迟?"红衣女子的声音冷得就像西湖的水。
  归暮迟皱了皱眉:"阁下若是来讨杯喜酒喝,欢迎之至。若是来捣乱搅场子,怕是找错了地头。"
  "我若是来要命的呢?"
  归暮迟额上青筋暴出:"阁下到底是谁?"
  "你可还记得燕然山石铭府游家?"
  归暮迟脸已变色,汗沁如珠:"你……你找死!"
  话银未落,一把金背大砍刀夹着劲风迎面劈来。
  这归暮迟诨号"快斧手",成名的本是一队宣花大斧,他混出头脸后不便再使用这响马时的家什了,换做一把金背砍刀,重八十六斤。将双斧的技巧溶入这刀法之中却也厉害,一刀快似一刀,一刀重于一刀,虎虎生风。
  红颜只是左闪右移,动作飘忽犹如鬼魅,任他砍刀如何了得,就是难伤其分毫。
  碧光一晃。吻喉出鞘。
  吻喉精灵般游上了刀身……
  一声惨叫伴着那金背砍刀咣当落地。
  吻喉滴着鲜血。
  那归暮迟砍刀护锷连并四指竟被红颜一招间全部削去。
  归暮迟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诡异地抽搐着。归夫人早已晕倒在地,近水楼台中的众人竟也被惊得鸦雀无声。
  "我问,你答。"红颜的声音冷得近乎残酷。
  "女侠饶命,我说我说。"
  "万径人踪灭叶寒江现在何处?"
  "我与那叶寒江十年前便以断了联系,只听说他和他老婆在雁荡山附近隐居,不过前些年得了场大病都死了。"
  "他可有子嗣?"
  "有,有一子,算来也有二十多了吧。"
  "如何找他?"
  "这小人真的不知,只知道他娘怀他的时候梦见竹子都长出了枫叶,对了,他叫叶竹枫。"
  "很好。"
  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了夜幕。
  那一夜没有人能走出近水楼台。
  
  九
  
  
  赤马狂奔,红颜的心绪也随之疾驰。
  就要结束了,真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已经到了结局,再杀了叶竹枫一切便都结束了。自由,红颜以最大的想象力感受着这两字带来的诱惑。红颜将会是真正的红颜,她要将这消息告诉他,让他分享她的……对,那是快乐,那一定是快乐。她要让他分享她的快乐,属于红颜的快乐。
  马儿啊,你跑得再快些,再快些……
  花香依旧,琴声悠扬。
  "红颜?"
  "是。"
  "你显得很愉快。"
  "是,仇人只剩下一个,我就要自由了。"第一次自口中说出自由两个字,显得有些生疏。
  "是吗?恭喜你,我希望你快乐。"
  "谢谢。"
  红颜感到自己的嘴角在向上扬,她知道自己在微笑,微笑的感觉真好。
  "你能扶我到园子里走走吗?"
  红颜搀扶着公子走到玫瑰花圃前,今天的玫瑰显得格外的芬芳。
  她搀扶着他,忽然只觉一股暖流流进心间。新在砰砰的跳,脸上也热的像发烧。第一次拥有这种感觉,第一次想就这样永远搀扶着他。她害羞地低下了头……
  公子似乎还在说着什么,可她什么也听不到了,脑中只剩下嗡嗡声,她的心突然从炙热的火堆又跌如寒冷的冰窖。
  她注意到了他腰间的那块玉佩。
  好精致的玉佩,玉佩上雕的是两三株青竹,挺拔玉立,栩栩如生,然而青竹上却长满了星星点点的枫叶……
  "你……你……姓叶?"红颜的声音颤抖着。
  "是啊,怎么了?对不起,认识你这么旧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叶竹枫。"
  红颜只觉一股倦意袭遍了全身,整个人就像被抽空了一般。
  是造化弄人,还是报应?她无力地松开手。
  "我会盯着你,我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姑姑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身上早已痊愈的鞭痕又在隐隐作痛……
  红颜倒在玫瑰丛中。
  吻喉划开公子喉咙的同时也吻上了自己的颈项。终于姑姑的声音消失了,身上的鞭痛也烟消云散了。一切是这样的平静,就像一场闹剧到了尾声。这本来就是个错误。红颜觉得好累,真的好累。要结束了吗?结束吧!
  血,溅在玫瑰花上,那株玫瑰凋谢了……
  
  十
  
  
  "我们会有更大的草舍,会有更大的玫瑰花圃。"
  ……

飘落的白玉兰


飘落的白玉兰

作者:佚名

一觉醒来,屋子黑黑暗暗的。看看腕上的表,已是9点了,赤脚跳下床,地板阴阴地透出凉意。  

  

  不小心摔了电脑上那装着蓝色星星的玻璃瓶,会发出荧荧光芒的星子和透明的碎渣混在一块,是铺天盖地我曾经纷纷扬扬的梦。蹲下去捡拾,柔嫩的脚心踩着了锋利的碎片,有钻心的疼。点点的鲜红漫了出来,知道自己还是醒着的,很清楚地回忆着一些美伦美奂的谎言,却硬装得若无其事。什么也不知道。一颗心总是学不来麻木,喜欢睁着眼睛说明天会更好,其实真的还不懂什么才叫完美的安慰。  

  随意放入一片CD,齐豫的声音水一般的流泻出来,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旋着,叮叮咚咚地敲打着我的心。  

  “昨天我试图同上帝打交道,上帝保持一贯的沉默,就像他从来不承诺,从不承诺…”  

  可上帝终究不存在的呀。  

  

  打开了电脑,漫不经心地翻起以往谈话的记录,飞扬的文字在屏幕上跳舞,看得我再次泪流满面。过去星星点点温情的画面,淡淡飘荡的花香,如云绽放的白玉兰,风中有我快乐飘飞如蝶的歌声。  

  

  你说我天真得象个傻孩子,我竟一直都在笑。  

  你问我的手愿意交给你牵么,我在屏幕上敲出一连串坚定的符号,我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你说我的眼睛一定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我说那你的黑夜将不再漫长,我将陪伴你的左右直到永远。  

  永远。  

  

  相识于咖啡聊天室,文字使你我有了沟通的欲望,却也是一时兴起故事的祸端。就如真诚和虚伪我永远也分不清,掉进咖啡之前还留有太多太多的梦幻和等待。就像人鱼在深海中单纯地向往着岸上的风景,可世上怎会有摸得着的浪漫和美丽。昙花一现只能拥有片刻的绚烂,人鱼上岸的代价,就是痛苦之后在阳光下审视重生的灵魂。所有的这一切又能有多大的意义?童话老是教我许多不着边际的废话。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天真得实在很可爱,在虚幻的网络里触摸着你的影子,居然以为那会是真实的灵魂。  

  

  将你所有的贴子下载在电脑里,翻来覆去地阅读,企图在你的文字里找寻着你的人,却发现你越来越模糊。我不懂现实和网络哪个才是真正的你,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表演,不同的时间可以有不同的内容和情节,却总是同一人在唱戏。这时候我才明白,其实对于你,我一无所知,诺言如泡沫在空气中飘浮,转瞬间不见踪影。我们原来只是两个偶然在聊天室里相撞的ID,BBS留不住多少的光阴,只要轻轻一按POWER,眼前便只剩下这个冰冷黑暗的屏幕,剩不下片刻的温情。  

  曾一度,我们在深夜里敲打着纷飞的思绪,寻求彼此的安慰。绵绵不绝的的话语就如千万只跳跃的精灵飞舞于周边的空气,这台PC占据了我们全部的生活,而你就这么轻易地抹杀了过去的点点滴滴。  

  丢失的感情已无法再存盘。  

  

  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悠来逛去,就象只无头苍蝇找不着方向。寂寞不请自来,我跌入无边的黑洞感到窒息。赤着双足在明净而凉润的地板上无意识地走动,不禁想起了小时候踢踏着小石子所做的游戏:绕着一个个方格子不停的跳,直到将脚下的石子引到正确的位置。那时的我是多么灵巧和快乐,带着蓝点小花的白裙子在轻轻的晚风中飘荡,如跃动的蝴蝶,连同我如风的心情在自由地摇摆。  

  反反复复地拨通了163,又挂断,聊天室里找不到你的身影,OICQ上没有你熟悉的图标在呼唤。偶尔才有几个陌生的朋友发来信息,原来我是一个多么没趣的人,你说过我很闷的,我不懂得寻找话题胡说八道打发时光。在这寂静的屋子里除了发呆我不知道还能再干些什么,或者,该四处走走了。  

  

  在超市里拎个篮子无意识地挑挑拣拣,两大纸盒包装的牛奶,一堆康师傅方便面,五颜六色的糖果,还有蓝蓓丝带着水果清香的洗发水。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般罗罗嗦嗦,买东西也要记本流水帐,也许生活本身就是一堆太琐碎的事情,会逐渐淡化了你来时的梦。  

  回来时走在通往小屋那溢满白玉兰花香的路上,昨夜下雨了,一地的缤纷。我站在树下,只觉得走在自己的心里。有的时候,我心里最美丽的花朵无声地坠落下来,短暂得像清晨错乱的梦一样,那是为了不让绵长的白日将它破坏。美丽绝望地对世界要求着永恒,我的脚踩痛了我的心。  

  

  打开VCD,看着一部很纯情的日剧:《爱情白皮书》。  

  屏幕里那个有着精灵一般眼睛的女孩多么快乐,她一直在甜甜地笑,甜甜地笑。片子很长,足足有11张碟子,我想我是不耐烦看完的。  

  那如火燃烧的斜阳,满眼纷纷扬扬的樱花,女孩的长发轻泻,逐渐远去两个缠绵的身影。在这时候,我关掉了机子,我知道美好是不可能一直重复的,任何的重复也只能是麻木。接下去,导演肯定会安排许多没劲的痛苦和悲伤,否则咋能有11张碟子这般漫长啊?  

  幸福往往是很单一的。  

  妈妈炖的鸡汤,牙不疼了可以啃香甜的苹果,初生的婴儿软软的小手轻抚着你的脸。路边的花店里买枝滴血的玫瑰插在白色瓶子里,深夜里饿了有杯温热的牛奶,热天里冰凉的汽水。  

  尽管不再奢望爱情,但有双安全的手愿意牵着你也应该快乐的吧。  

  

  闲着无聊不晓得又涂了些什么东东,朋友都说你的文字不可以那么伤感的,其实你还年轻啊。  

  是啊,脚下的路还很长很长的,收拾心情,镜中的自己挂着平静的微笑。  

  一切随风。  

  

  开了窗,飞进来几片飘落的玉兰花瓣,却已经发黄了,在我手心里安静地躺着。轻轻一挥,它们转了两个圈子,在空中跳跃着,落下。  

  

  

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作者:cherry

记得几个月以前的我,是那样的一脸阳光灿烂,每一天,我都用心去体会了生命的光彩。好像总看不完的生命景象,总认为这是生命的一种赏赐,总提醒自己要好好珍惜。然而……
总这样以为,即使上苍不厚爱我,也不至于摧残我。但是我却从来没有预料生命的色彩对于我来说有一天会成为一种奢侈。在我还没有看够世间百态的的时候,一场灾难就已经悄悄降临到了我的头上,因为车祸所伤,我的眼前已经是一片漆黑,失明带给我的日子竟然是那样的灰暗与孤单。
我才十九岁,漫漫人生刚刚才有了开头,难道我就得这样去在黑暗里度过我长长的一生吗?就这样看不见外面的阳光明媚,看不见能让我心悸又心动的山山水水,没有白天和黑夜。这种生命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我活着除了成为一种负担之外,还有什么意思呢?尽管的我的双亲一如既往的爱我,守着我。可是他们已经付出的够多,我活着已不能为他们尽孝,相反还得他们为我守候一生。尽管我舍不得的还有好多,我的双亲,我的理想,我的同学,我的朋友。这一切的一切又始始终终的牵扯着我的生命。我还是不甘心,我还那么年轻,我怎么可以这么早就去了呢?没有经历过的事情还很多很多。可是这种生命对于我——一个曾经那么要强,那么自尊的女孩来说,要坚强的活着太难了。我不止一次的动摇着自己的生命,不止一次的想结束这种痛苦的生活,我就这样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度过了生命里最灰暗的一个月,双亲寸步不离的守着我。
还记得那一天,天气好像很好,那个叫尹剑的男孩——我的同学出现在病房里,虽然看不见的脸,但是我能感受到他有一种悲怆与仓促,他说:“雨儿,我总算有机会了,我一定会好好待你,不管你怎么样,我等了你好久,……”尹剑的语无伦次里,我终于听出了原委,原来这个男孩子一直深爱着我,原因他竟然在寻找一切机会来表达自己,原来……,可是这一切的一切的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我已经成为青春的祭品,还有什么资格去谈论爱情,去拥有爱情,尽管我一直在憧憬拥有它。可是如今,什么都变了,尹剑那么优秀,我不能耽误了他的一生,不能让他再做我的陪葬。当我理智而又固执的跟尹剑说完这些的时候,他沉默了好久好久,然后努力的说出:“雨儿,你不要再说了,也许是你还没有做好准备,也许你还没有来得及爱上我,但是我不会退却,我一定追随你的左右,以前你没有病的时候,我还没有这么急切的想去为你表白,但是我现在等不及了,你那么脆弱,我没法管住自己不做这样的想法,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眼睛,就是你的拐杖,不管你要不要,我都会陪你到地老天荒……”
尹剑,你别再说了,如果是在一个月以前,我一定会欣喜若狂,我一定会接受,可是现在,我的活着就已经成为一种负担,我不能接受你的同情,不能接受你的施舍,为了我那残存的一点点自尊,你走吧,我会记住你,至少我那短促的生命里已经有人这么爱过我,我知足了。你的前途无量,难道你要让我作为阻碍你前行的负担吗?不,不行,尽管你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尽管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与你红尘作伴的打算,但是 我不能那么自私,我不能毁了你,尹剑,原谅你,为了你,我不得不如此。
尹剑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拥了一下我的双肩,但我看不见的他的表情,我想,他一定退缩了,是啊,用一生来作赌作,用前程来换一个已经不再完美的女孩,是不是太傻?也许他已这样的去想了。假如他能这样想,我应该心静如水的回去过那种灰暗的日子了。尽管我们都还没有约定和承诺,但是却发现我自己仍然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如果我能够看得见,如果美好的生活仍然属于我,尹剑至于如此,我也至于如吗?我听见了尹剑的步履沉重的声音。
窗外有鸽子的叫声,虽然我看不到,但是我能够感觉得出,那么欢快的叫声里肯定不会是形影孤单。记得从前,我不止一次悄悄编织着爱情的童话,不止一次的憧憬生命里的那一种相伴相依,相儒以沫。如今,我再也没有资格去想这些事情了,这种命运按排我又能怎么样呢?我的生命都已经不再属于我,而是为了双亲而活着,所以再去想这些不现实的东西不是太离谱了吗?……不要再想了,趁着我们都还没有承诺,让彼此忘记吧?我这样的下着决定。
后来的岁月,我没有收获的活着,似乎是一种负担,也似乎是一种附注。我始始终终忧忧郁郁的不轻易说话。尹剑经常还来看我,时而背着把吉他,来给我唱歌,念诗。那天的那番话他没有再提起,我也不会再问,我们俩个注定有缘无份,每次他来的时候,好远我就能听见的他的脚步声。但看不清他的脸,猜不着他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他的一切付出只是一种表像,只是一种敷衍,一种无奈。
这种暗无天日了的日子终于有一天解脱了,我的眼睛终于被医生治好了,我终于又能看见了,我的生命又是七彩的了,复明给了双亲不少的安慰,也给了我不少的希望,然而,我最想看到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尹剑每次来看我时的脸色,我想看明白他的内心是怎样的复杂。在我复明的第二天,他来了,带来了吉他,还有一大本日记,在给我弹唱那首唱过了无数次《热爱生命》的时候,我翻起了他的日记,里面记载的全是我病后的事情,每一天里都是我。其中有那么一天时这样的记着一段话:“我不止一次拷问自己的灵魂,我不止一次的试图去忘记她,看到她那么痛苦,那么受伤,我想我是不是该考虑退出。也许这样可以减少她的痛苦和受伤……可是我还是做不到,我仍然一如既往的爱着她,所以我这一生认定了要她,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不管她现在是不是愿意,我要用生命的赤诚去唤醒她,接受我的爱情,接受我。等我毕业了,我一定要让她的生活恢复七彩,为她守候一生一世……”我泪眼婆娑的看完这一本日记,抬起头来,看见尹剑的眼睛里闪着泪花,是为爱情哭泣吗?为他所有的付出吗?为我的复明吗?其实什么都行,只要他是真的爱我。
我又恢复了常态,又有了理想,我虽然错过了一个多月的阳光,但是我却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这种幸运相比失明的痛苦是多么的令人欣喜呢?现在的我依然过着阳光般的日子,尹剑的眼睛里也褶褶和辉。写下这段文字,只是为了铭记心底,上苍在赐予你痛苦不幸的时候,肯定不会忘了再赐给你一份欣喜与收获。




白天不懂夜的黑


夜也深,还有什么人,这样陪你数伤痕,为何临睡前会想要留一盏灯,你如不肯说,我就不问,只是你现在不得不承认,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沉沦……"

  当我在这家夜总会弹起这首曲子时,我看见有一个男人不断地跟着我手指的移动而移动着自己的目光,他的眼里有着特别的忧郁和淡淡的哀伤,很久没有看见这样的眼光了,从我第一次到夜总会弹琴到现在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吧?然而我发现从来就没有任何人是认真来听弹琴的,琴对他们来说已经变成了调情的情调,而不是音乐。而对于我来说则是生存的一种方式而已。我相信在这里根本没有人听过贝多分。莫扎特,舒伯特,柴可夫斯基……也许他们甚至可以将作家雨果当成画家梵高,将美国的惠特曼当成意大利的男高音歌唱家,甚至可以将中国的琵琶当成西方的小提琴……

  此时我看见他眼睛的光是因为音乐发出来的时候,我弹起了贝多分的《月光》,本来夜总会不适合弹这样的曲子,但是我还是坚持着弹了我相信没有任何人能够注意我弹的是什么,这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而当我故意弹错了两个音的时候我发现他皱了皱眉,但是什么都没有说就继续听了下去……

  当我终于弹完后,他叫服务小姐来问我:可以和他聊聊吗?其实我从来就不曾跟这里的顾客聊的,因为我发现他们在我弹琴时不是在听而是在看,我经常可以看见他们眼中发出欲望的淫秽之光来。所以我总是弹完就走,可是今天我却向那位顾客走了去。

  他给我倒了杯红酒,在我端起酒杯时,他又拿出了香烟问道:我可以抽吗?

  我点了点头,他说可以让我说说我的故事吗?在我再次点了点头后,他说:知道吗?我的妻子原来也在夜总会弹过琴的,但是她现在已经不是我的妻子了。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刚刚准备说什么,他又继续说话了,其实他并不需要我的回答,或者说他要的是我的倾听。他说开始我不理解,我为此和他闹翻了,后来我才明白是因为她得了骨癌,而我那时候正在另一个城市读研究生,她一直不愿意说出来,怕影响我的学习,就这样她靠弹琴来维持她看病的费用。

  而我因为受不别人的闲话而决定和她离婚,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同意了,我记得我们在离婚的时候,她笑着说:有一天你总发现我的爱的!但是我却希望你忘记我,永远忘记我。

  就在我研究生刚刚要毕业的时候,她终于去了,永远地去了。当朋友告诉我一切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一切……她最喜欢弹的曲子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其实也是啊!白天怎么可能懂得夜的黑呢?

  他说到这里狠狠地喝了几口酒,我看见泪从他的脸上黯然滑落……他走的时候我送他出了夜总会,看着他微醉的影子慢慢消失在长街的尽头,我摇了摇头,我知道我无法说出安慰他的任何话,就象人生的低谷,要走出来还得他自己愿意。我的耳边隐隐响起《白天不懂夜的黑》的歌词:你不懂我的伤悲,就象白天不懂夜的黑……(赝品)